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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江南】伪、逆河以及残缺虚像(小说外一篇)


作者:吕增军 秀才,2035.0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649发表时间:2015-01-14 14:20:29

(一)伪、逆河以及残缺虚像
   我虽然从未见过阳光,但却始终对光明憧憬着。那些红色的液体,我每天都会斟上一杯,想象它是阳光身上流淌而下的甘露,有着阳光的味道。
   我冷眼看着这个叫做乔的家伙。他可真是个笨蛋,呆滞的目光,平实没有特点的脸,鼻梁上架着又厚又大的黑框眼镜。头发长了,几绺盖住眼睛玻璃片。他看上去更加呆滞,睡眠不足,眼泡水肿。
   他就坐在餐厅的角落,手微颤着端着一杯烈酒,对面是他的女友。一个浓妆艳抹穿着暴露的妖娆女子。哦,对了,过了今天,女友就成了陌生人,朋友也没得当。分手后还能做朋友,我可不相信,尤其是乔这样的木讷死板保守的人。
   我对乔说:“问问她吧,为什么离开你?”
   乔点点头,对女子说:“我们……不是相处的很好么?为什么要突然……离开?”乔紧攥着酒杯,有些紧张。
   女子撩了一把秀发,洗发水的味道撩拨得乔的心更加荡漾。她开口说:“怎么说呢?嗯……估计是喜新厌旧吧。我对另外一个人感兴趣了。”
   乔看看她欠揍的脸,我以为他会将烈酒泼在她那欠揍的东西上。然而,他却将手上的酒递给我,目光阴狠地对我说:“你必须喝下去。”
   我别无选择,以前我也喝过酒,可是却没有这次这么痛苦。没错,我今天感觉很压抑,一杯烈酒又将我对阳光的味道冲淡。我努力地将烈酒要想排挤出去,可是这样阳光的味道势必也要随同离去。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我是真的不想在很长时间内,得不到阳光的味道。我只有忍着干呕,将烈酒压制住。可是,我全身都在鼓胀抖动,烈酒化成水刀,切割着我的全身。我简直要死了,我也恨透了乔灌了我酒。
   因此,我一拳打在乔的肚子上,乔痛得蹲在地上呕吐。一切秽物,终于能够重见天日,能够将腐味排放在远离我之外的地方。乔吐完后,眼泪晶莹,喘着粗气。我看着又有些不忍,想要安慰他。
   可是,突然间乔又朝着女子大吼,“滚,你个Bitch,滚啊!”我又全身鼓胀,我真的对我自己很无奈,为什么乔能够牵动我的情绪?为什么我的身体像个气球,身材要让一张嘴吐出的二氧化碳约束?唉,太令人费解了,我尽量地用平静的语气对乔说:“乔,我今天很不舒服,你这样激动,连我都要受牵连。”
   乔不为所动,他朝女子冷笑着,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什么?”
   女子也冷笑着,翘起二郎腿,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看着乔,我真担心他会上去掐死这个女的。我可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啊,到时候恐怕拉不开乔带着黑色毒液的手。该怎么办呢?算了,还是劝劝乔吧!
   我递给乔一只香烟,说:“稳定一下你的心情吧!”乔朝我挤出一个笑,可我总觉得有点什么要发生。不过,我也懒得去撬开乔的脑袋看他装了些什么,我只管让他平复下激动。
   女子最后丢下一枚戒指,不容分说起身离开。乔用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捏起戒指,翻腾着看,嘴角上勾,一幅思索的样子。我还真是琢磨不透他这样人呢。他到底是怎样的呢?
   黑夜,总是如影随形。也许还不是黑夜,还有太阳,但我失明了,看不见一切了。乔总是眼力比我好,在黑屋子里也能够找到一枚针。今夜,他又要找什么?
   我问他:“乔,你找什么?”
   乔眼神很冷地盯着我,嘴里蹦出一句话:“你愿意帮我么?”
   我说我们是朋友,我不帮你简直是胡闹。乔说那好。
   乔带着我出门了。我们从一个墙角拐过去,瞧见了一个鬼鬼祟祟的叫花子。叫花子张着一双浑浊暗淡的眼睛,像鬼火一般在黑夜里探寻着。他看到我和乔,突然咧开嘴,尖利的虎牙吓得我一跳。他从肮脏破烂的衣襟里掏出一个布包。
   “先生,一千块钱。”他笑嘻嘻地看着乔。
   乔给了他钱,他就瞬间消失在了黑夜中。
   我问乔:“这是什么?”
   “枪。”乔风轻云淡地答。
   “你要,”我极度震惊,朝周围看看,担心是否有人偷窥我们。没有任何风吹草动,地上的破报纸目前还未移动分毫。我这才心有余悸地对他说:“你要杀了她?”
   乔冷笑,说:“杀一个,便宜了他们。要杀就杀一双。”
   “可是……”我还是担心。
   他讥讽地说:“你是怕我杀不了他们,怕我是个废物?”他摘下眼镜,将额头的几绺头发撩起。片刻间,我才知道他曾经的木讷是不愿为人所知的表象。他一直穿着隐身衣生活在人群中,欺骗了这个世界,也包括如影随形的我。
   黑夜中,他那双眼炯炯发亮,带着利刃把黑夜的身体切割得支离破碎。他那张平实的脸,有着裂痕,那是危险与残酷像吗啡一样留给他的病症。眼泡仍旧还有,仍旧还装饱了液体。只不过,我凑近细细一看,眼泡中充满的全是血液,还有一些尸体浮在血液表层。
   乔,是个杀手。
   我想离开乔,乔突然将枪口抵住我胸口,说:“你一辈子都得跟着我,否则今晚上你就可以住进我的眼泡里面了。”
   我惊讶地后退着,那些全是他杀死的人啊。乔,原来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伪善徒。
   女子和她的外遇是在床上被杀死的。乔给了他们一人三枪。乔说:“第一枪,是地狱;第二枪,是炼狱;第三枪,是天堂。”
   我对乔说:“其实,你还有一点儿善良。”
   乔吐口气,脸上罩上阴影,森森然地说:“只可惜天堂从未存在,他们只能在地狱和炼狱之间不停来回。第三枪,其实就是地狱和炼狱之间的独木桥。”
   我和乔被抓是在三天后的一个车站。乔说:“他要带我逃亡。”可到车站时,我和乔看到了一个落拓的长发青年,满脸胡须。他抱着吉他唱着“春天里”。乔抽着烟眯起眼睛,将眼泡里的尸体挤压进了眼窝深处。因此,他的眼球有些凸出,像是被人死死扼住了喉咙产生的状况。
   乔喃喃地说:“我们从此没有春天。”他除了车票,将身上一切值钱的东西都丢进了长发青年的帽子。
   走进车站时,便衣警察突然出现,将我们制服。我们被粗鲁地推搡进警车,溅起一切的喧嚣和垃圾逃离,逃离进了一个唤作“监狱”的地方。
   从监狱里面唯一能够看到外面的,是一个头颅般大小的窗子。小窗上还有断裂的铁栏。乔看着外面的圆月,说:“今晚的月儿真圆。”
   他看了很久,突然说:“我想死,你想么?”
   “我,”我嗫嚅着,说:“不……我还想活下去。”
   乔笑笑,他说:“只可惜,你是活不下去了。因为你是我的一部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你暗地里怂恿我的。”
   “我没有。”我大声呐喊。
   “别骗自己了。”他从小窗缝隙中抽出一截松动的铁条,朝着他心脏的位置刺了下去。
   “不!”我挥舞着双手,想要逃离。可是立马发现,我被流淌着红色液体的脉络紧紧地拴住了四肢,动弹不得。
   我就看着乔将铁条戳进他的肚子,又到达了我的身体之中。我突然惊奇地发现,我全身鼓胀抖动的毛病在渐渐痊愈,而且,阳光的味道竟然出现且变得很浓了。
   似乎,我是要感谢乔呵!他终于带给了我阳光,真正的比以往更加让我按捺不住激动的阳光。
   乔说:“你要一辈子跟着我,是逃不掉的。”原来,真的是这样,我自始至终都是他眼泡中的众多尸体中的一个。
  
   (二)躲在二十二楼的猫
   还有一条路可以选择,那就是从无边的黑夜中远望死亡的轨迹。像个孩子、像个恋人、像个黄昏的旅人,安静地,静谧地远望。也许聪明的你会发现,死亡的轨迹是一道暗红色的抛物线,夕阳顺着轨迹划过,落在坟墓之地。
   比尔斯在客厅里抽着烟,时间像水珠滴答滴答,燃尽每一寸烟草的尸体。当夕阳彻底远离帘子,浅白色的陶瓷烟灰缸已经溢出了伤肺的荼毒。比尔斯一脚踹飞烟灰缸,烟蒂撒了一地,有些调皮的还在撅着黑印的屁股,向着比尔斯示威。比尔斯恼怒地站起,走过去用黑跟鞋底将调皮的家伙蹂躏成薄片。他低头想想,聒噪地将卷发乱抓着交织在一起,每一束似乎都自动打了一个死神结。他从地板上拿起一个黑皮本子,翻开后目光虔诚地盯着看。
   比尔斯的黑皮本子上记载着:已经杀了199只猫,还差一只,就可以停手了。是的,他是一个另类的魔鬼,用一柄黑暗加冕的短刀屠杀猫。白色的猫,黑色的猫,褐色的猫,还有混血的猫,这些可爱的形形色色的猫,也许它们正在享受着一条咸鱼,亦是在与爱人亲密交合。可下个瞬间,它们的梦想就被黑色的网罩隔绝而开。就像是从地底冒出的黑气,经不住白光的片刻闪耀,彻底散去,痕迹也会被有心的天使擦拭去。比尔斯褪去它们后肢的毛,拴上钢丝绳,而后倒悬挂在铁架台上。他会像个做手术的尽职医生,一点一点儿地细心割开猫的肚子,再切断连接它们内脏的筋脉,又瞬间像个艺术家一样,在灯光下欣赏猫的心脏。心脏太黑,坏事做绝的后果。肠子腥臭,偷食禁果的惩罚。他喃喃自语,频频点头。
   不过,上述讲的都是过去式,那些猫的血迹早就干了,肉体和骨头也早就腐烂了,也许还剩下小点儿皮毛在哪个垃圾箱中被污秽掩埋着。比尔斯才不会再去想这些过去式,他是个很有本事的人,善于忘却过去的风月,只惦记着未来的黑夜。
   比尔斯今夜的目标,是一只生活在别墅区的贵族猫。它全身皮毛金黄,这可是比尔斯从未见过的颜色。此前,比尔斯作为一名修理工到过别墅区,见到它时,比尔斯就有种血脉贲张的冲动。去他的流浪猫,见鬼,肮脏的野种,下流坯子。他内心的平静被完全击碎,黑色的蜥蜴在他的脏腑中穿梭,也许,他的脏腑就是一片荒原,有着蜥蜴的情感寄托于此。如果能够杀了这只金黄贵族猫,可他妈的就值了,至少,我以后会放弃可恶的流浪猫。比尔斯对自己说。此后,他每日在别墅区借故修理蹲点,观察着金黄贵族猫的一举一动。金黄贵族猫生活在东侧一幢别墅里面。清晨,它会优雅地出来,在草地上打着哈欠翻滚,然后追着蝴蝶嬉戏。中午,回家按时吃饭,午休。下午,它会在二楼的窗户里发呆,偶尔用漂亮的爪子挠挠好看的耳朵。早中晚都不适合捉它,比尔斯这样想。他又在夜晚躲在暗处观察,幽幽地眼神散发出一种叫做“欲望”的东西。终于,他看到金黄贵族猫在一楼打开的窗户溜了出来,它是经过盛装打扮的,妖娆妩媚,似乎是把夜晚的唯一光华独吞下了。比尔斯偷偷地跟上它的足迹,发现它跑出小区,直奔东方。它跑进了一处破败萧索、荒无人烟的居民区,这里早就没人了。到处都是爆破的痕迹,残砖断瓦像是男人女人的胳膊小腿,触目惊心。金黄贵族猫找到中央的单元房,顺着灰尘密布的楼梯跃了上去。是二十二楼,比尔斯蹑手蹑脚地紧随其后,看着它闪进了二十二楼的西户。门窗早已卸掉,镶嵌过门的墙沟,像是被划烂体表的蚯蚓,歪歪扭扭,死去多时。比尔斯借助着微弱的月光,瞧见金黄贵族猫正和一只流浪猫亲热,像是两块同样粘性十足的牛皮糖,紧贴一起,割不开那份痴情。真该死,竟然和一只流浪猫搞外遇。好,明晚,让你死。比尔斯愤恨地舔舐猩红血舌,慢慢离开了二十二楼,没有闹出一点儿动静。
   他又点燃一支烟,因为有些激动,面色潮红,头发上的死神结愈发纠结。他走到落地窗前,拉开帘子,夜空中一颗星像水银珠,灼灼闪耀,向他眨眼。比尔斯冷哼一声,鼻孔中冒出一团白气,诡谲与神秘是白气中隐藏的元素。
   比尔斯走在人影稀少的街道上,目光如炬,燃着激情。他的靴子磕在地面上,发出“叮咚叮咚”的声响,像是血珠一滴一滴地落在冰岩上。周围所有的建筑,基本上只有零星的灯光,比尔斯就像是一只黑夜中不起眼的鬼魅,在迷宫般的巷道里穿行。迷宫只有一个出口,比尔斯也只想到达一个位置。那就是废弃居民区中央单元的二十二楼。
   终于,他可以在废弃楼下抬眼而望了,头顶没有灯光,黑黢黢的,带着夜色的迷茫与寂寥。水银珠似的星,眼睛眨得更急了,似乎向比尔斯透露着一些讯息。比尔斯重重地吐出气,靴子在水泥楼梯上发出“叮叮”的声音。他腰间的短刀,是从死神那儿祭奠过的凶器,杀意腾然。他的每一步,都是有节奏的,像是七个音符的美妙组合,串成一首曲子,形成无与伦比的绝顶享受。比尔斯很乐意将步伐演绎出艺术色彩,所以他尽量走得很慢,且用心地走。
   二十二楼是他艺术的终结点。因此,他踏上到达二十二楼的最后一个台阶,艺术表演立刻戛然而止。取而代之,是轻得令人感觉不到呼吸的步子。仿佛他也成了一只猫,用带有肉蹼的猫爪偷偷靠近猎物。西户的门,就在眼前,有爱语在空气里连成一条线,抵达比尔斯的耳膜。比尔斯眼睛发红,他最受不了的就是猫之间的窃窃私语。因为听不懂最是恼人,最是让人处于云里雾里。他尽量又将脚步声压得更低,蹑手蹑脚地靠近那对猫。他今晚不打算将它们捉回去开膛剖肚,只想以出人意料的方式解决它们。而他认为最出人意料的方式就是,最简单直接的。
   那对猫觉察到危机的时候,比尔斯短刀已到它们的喉间。当它们瞳孔深处的海洋中翻起波澜的时候,比尔斯利用娴熟的刀法齐齐划过它们的喉咙。两只猫,可怜的猫,只共同发出一声悲惨的低吟,就双双倒毙。比尔斯开心地笑着,短刀刃面擦过它们的皮毛,血迹又归还了回去。终于死了呵!比尔斯爽朗地笑道。
   比尔斯还未出门,一道强光就打在他面上,他眼睛吃痛,下意识地用手遮挡。两个身手敏捷的警察迅速上前,折转他腕子,将他制服。一个白发老者步履蹒跚地走出,慢声慢气地说,一对情侣经常在这楼上约会,上次我见这人偷窥他们,便想报警,谁知他匆匆离去了。这次又来了,我就立马打给警察电话。
   啊!一个警察用手电筒在屋子里一扫,叫声夸张。他像是踩着香蕉皮似的,滑了出去,冲到比尔斯杀死的一对猫身边,悲伤地说,人已经被割喉了。所有的人,带着人世间最苦大仇深的厌弃,死瞪着比尔斯。比尔斯有些慌张,他狡辩着说,我没杀人,我杀的是猫,是猫啊!
   狗娘养的!警察朝他眼睛上一拳,又一掌将他跌翻跪在地上。他的头被劲力按住,他不得不用目光去观察他杀死的那对猫。没错,是猫啊。他喃喃自语。他的头仍旧被按着,对方没有丝毫松手的意思。因此,他的目光一直在猫身上,看得久了,眼睛发胀酸痛。他腾出一只手,揉了揉眼眶,重新又将涣散的瞳孔聚焦。这一次,似乎那对猫变样了,有点儿像人了。
   是啊,是人啊。他落魄地低语着,第一个杀死的猫,好像是我养的啊,只可惜,她背叛了我。
  
   2014、12、12

共 5574 字 2 页 首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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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两篇小说,都在设置上非常独特,带有一定的寓言性和象征性,阅读的过程,是对心灵的一次震撼。作者在语言的描写上,比较细致,尤其是心理活动和环境气氛的渲染,让小说似乎有一种神秘感,而其中的人物,总是在情节的发展中制造着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这是作者在对人物心灵的一次深刻的剖析和透视,在这样的剖析和透视中,我们似乎发现了另外一个自己,,就像第一篇中乔身边的我,即使已一个如影随形的真实自我,又是一个杀手内心对阳光的渴望,对美好的向往。两篇小说,有一个共同点,都是有关于犯罪的,乔是因为女友的背叛,而乔也是一位杀手,而作者在通过乔的故事,也是向我们揭示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我们所看到的事物的表象,也许并不是事物的内在因素,或者说,每一个事物的内心,也许都有令人无法触到的角落,或光明,或阴暗。而另一篇中,对于比尔斯的刻画更加细腻入微,这个另类的魔鬼,一直在用一柄黑暗加冕的短刀屠杀着猫,但最后的结果,却令人难以想象,却又似乎顺理成章。其实,从结尾比尔斯的低语中,我们不难看出端倪以及作者的匠心独运。其实,猫是人,或者人是猫,已经不重要了吧。小说主题深厚,刻画细致,情节独特,耐人寻味。不错的小说,推荐赏阅。——责编:哪里天涯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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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哪里天涯        2015-01-14 14:21:54
  问好军军,耽搁太久,实在抱歉了。
哪里天涯
2 楼        文友:哪里天涯        2015-01-14 14:25:13
  短文学字数要求800字以上,2000字以下,所以,去掉了短文学三个字,如有不妥,望及时告知。本来说是将两篇分开的,但看了内容,又觉得两篇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都隐含着深刻的寓意,就擅自主张了。望见谅。
哪里天涯
回复2 楼        文友:吕增军        2015-01-18 10:14:54
  辛苦了。天涯老师。
3 楼        文友:河南雪儿        2015-01-14 16:09:05
  这小说立意独特,写作手法精湛,心理描写突出,欣赏学习了!问好作者,期待更多精彩!
河南雪儿
回复3 楼        文友:吕增军        2015-01-18 10:15:23
  感谢文友来访,祝福冬安。。。
4 楼        文友:樱水寒        2015-01-15 22:49:02
  问好作者,感谢赐稿江南期待您更多精彩!
樱水寒
回复4 楼        文友:吕增军        2015-01-18 10:15:40
  谢谢、
共 4 条 1 页 首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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