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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舌尖征文】拼贴馒头


作者:七色槿 举人,5210.03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007发表时间:2015-01-19 18:55:16


   一
   走近故乡,走进童年,最先涌上来的,是在风箱“呱嗒呱嗒”的声响中,满屋子热腾腾的饭香。那是一锅翻滚着的玉米面糊糊,黄黄的,特粘稠,正“叭叭”有声地鼓着气泡,它漫出来的香气,温热,甜润,那是新鲜粮食的气味,张开嘴吸一口,就一缕一缕的直往肚子里钻。看看翻滚的差不多了,母亲会撒入青菜叶,再加一点盐和菜油,香气也会在一瞬间变得更加丰富和浓郁。
   记忆里,还有夹了红糖的贴饽饽。在烧热的铁锅里面贴上一圈,熟了以后,每个饽饽都有一层焦黄的嘠。母亲会趁热掰下半个饽饽,切一道口,从小昙里舀一勺红糖夹到里面。红糖是家里的宝物,除了头痛脑热时能喝一碗姜糖水,大人们平日是舍不得吃的。我那时总是焦急地守着那半个热饽饽,想象着红糖变软了,融化了,我鼓着嘴巴不断对它吹气,好让它凉一点赶紧吃。
   也许我生来就是个吃货,从小就对吃的东西热情高涨,早在意识到自己存在以前,就已经吃成一个“小胖丫”了。那年我五岁。
   与馒头结缘也是那一年的事。记得是春日里的一天,那天,在外地上班的父亲回来了,母亲端上饭桌的,不是往日常吃的黄色贴饽饽,而是一大盘圆圆的、白亮的饽饽。
   我说:“我要吃这个白饽饽。”
   母亲纠正我:“这个不叫饽饽,叫馒头。”
   顾不得听清楚母亲的话,我已对着它下口了。这东西喧软,咬它的时候,牙齿陷进去了,还没等用力,一大口馒头已经在嘴里,软软的,不掉渣,也不像贴饽饽那样粗粝。最奇怪的是明明没夹进红糖,嚼它几口以后,竟然嚼出甜味来了。这发现让我新奇不已,就瞪着眼睛,越发起劲地嚼。这种简单朴实的快乐,足以使眼前的一刻变得幸福。不经意间眼光一扫,我看见父亲不吃了,他在定定地看着我。那时候,我是个快活的小丫头,眼睛里还没有现在这种落寞、犹豫的神情,也看不出父亲眼里的伤感和怜惜,我大模大样地问他:“你那里,有白馒头吗?”
   我太喜欢吃馒头了,但是寻常的日子里,母亲总是贴饽饽,我不得不跟她使出小孩子的计策。
   我会在院子里疯跑,然后高兴地摔倒在地,最好把膝盖擦出血,让她抱起我,我呢,就如愿以偿地哭一抱,哭着要求:“我要吃馒头,我都出血了……”
   我会假装嚼不动贴饽饽了,让一口饽饽在嘴里倒来倒去,然后用可怜的调子说:“我嚼不动,还是吃馒头吧,我要吃馒头。”
   有多少回,那些白馒头走进我的梦里,它们跟我一样会说话,会叫喊,会跑来跑去。在我的梦里,一会儿是院子里的那一棵木槿,树叶子在太阳底下闪着亮光,明灭相映的树叶间挂着几个大馒头,一会儿是一群小鸟飞过来,它们那些顶针大的小脑袋,都是白馒头变成的……
  
   二
   一九六九年春天我插队到一个小山村,才第一次知道有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情谊叫乡情。乡下人一生中要干的大事就是娶媳妇、盖房,为这事他们要积攒半辈子,筹划好些年。不管平日的生活怎样清苦,不管他们在办完事后还能剩下多少口粮,从老辈人传下来的规矩,都要预备下丰盛的饭菜,热热闹闹地款待来帮忙的乡亲和亲戚,他们称之为“走乡情”。山里人就是这样,日子虽苦,可办这事一点也不肯马虎。我那时正是一个人吃了、全家都吃饱了的状态,办事情的大婶大嫂们不肯落下我,总是叫上我去烧火。
   印象最深的是那种敞口的粗瓷碗,灰白的底色,碗沿马马虎虎抹上一圈粗细不匀的蓝,比通常的饭碗大而深。给客人笃笃实实地盛上一碗苞米饭,主人家都要把饭盛得冒尖,菜是白菜、粉条、猪肉、豆腐、焖子,还有油炸的萝卜丸子,也用大碗盛来摆在桌上。手里捧着的蓝花碗粗粗糙糙温暖本分,像这些人一样质朴敦厚、量大肚深。人们聚在一起热热闹闹吃着难遇的好饭,吃着喝着,空腹饱暖了,疲乏退去了,欢快的吆喝和戏谑也就随之而来,场面总是浮动着一股暖融融的热气。我那时总要禁不住地遗憾,遗憾这样的吃饭盛事却少了馒头的渲染。
   与邻村的知青们熟识,也是由馒头牵头。那是伏天挂锄时节,公社组织了一场知青接受再教育心得汇报会,全社几个大队的知青全部到会。午后散会了,有人提议到街上小饭店买几个馒头吃,顺便在那儿聚一聚。都是知青,无经济来源,大家的口袋都十分干净,于是只要了一份炖豆角,一份黄瓜鸡蛋汤,馒头倒是抬来了一笸箩。十几个人坐在一起,因为菜少,便一反吃饭的常规,规定做完自我介绍的才允许吃一口豆角,喝一勺汤。年轻的时候心思很怪,越是这样寒酸,越是觉得有趣,大家很快就又说又笑,兴高采烈地直闹到太阳落山。那一天,我们沾着酱油吃馒头,倒净了能找到的所有酱油壶,吃光了小饭店全部的馒头,想再买几个带回去都不能。
   第二年夏天,县里有一项修河的工程,那时侯各个生产队派出的民工,多是光棍汉和知青,所以工地上有许多熟识的面孔。大食堂的伙食跟村里不一样,少了大茬粥,多了馒头,这很合我们这帮人的心意。但是问题也来了,嚼着在家里吃惯了的馒头,在牙齿和唾液的搅拌中,想家的念头就被勾了上来。想家,大概是一种最笨最不确定的念想,心苦的时候,想起家来会更苦,心甜的时候也会更甜。记得有几个天津的知青,他们表达情绪的方式是弹唱。空旷的夜空下,有人拉起一把灰头土脸的破胡琴,常伴着琴声唱的,是一个叫“老狗”的瘦高个儿,他的声音浑厚中带着沙哑,随口现编的歌词,被他唱得即压抑又舒缓。他最初的几句常使大家静默一片:“冬季已经过去夏季已经来临我还在这个地方,我望了又望眼前只有一片玉米和高粱,回想起过去在天津卫的生活眼泪呀流成了行,亲爱的爸爸妈妈你我都一样日日盼来夜夜想……”
   我们在荒沟野岭当中疏通河道,清淤,挖土,拉着小车筑堤坝。日子恍恍惚惚地过着,早晨对镜子梳头,偶尔会想到自己的好年月正绕着手指头悄悄地溜走,似乎也要像村里的婶子嫂子们那样,掉落在某一个庄稼院里,日子漫长又浑浊,一天一天灰突突地老去。
   夏天雨水多,浇成落汤鸡是常有的事。从没见过那样下雨的,只一眨眼的功夫天就黑上来了,随即钢镚大的雨点子便“乒乒乓乓”地砸了下来,砸到身上生疼。一路打着滑跑回去,工棚里也是湿得一塌糊涂,棚顶滴滴答答漏着水,在地上汇成几股小溪。几个人谁也不说话,连沾满黄泥的湿衣服都懒得换下来。
   开饭了,还是馒头,米汤,就着咸菜。两个馒头下肚,人就活了过来,气力也似乎归位到湿漉漉的身体中,饭厅里渐渐有了人声话语,讲述的,抱怨的,甚至有调侃打趣的语调响起来。我知道,这活力是从馒头那里借来的,我们借它驱赶着眼下的晦暗,借它来应付沉闷不变的第二天第三天……
   冬闲的季节我会回家来。下了长途汽车往家走,远远的,就会看见那片老房子了,看见房顶上那个冒着白汽的天窗,那是街道办的便民食堂,卖发糕和馒头的地方。走到那儿,我把手里拎着东西放地上,假装换换手,对着窗口伫立一会儿,看看躺卧在大方盘里的馒头。闻到它的气味,我才能确信自己是回家来了。
  
   三
   天色暗了下来,再过一会儿,去参加评审会的老伴就该回来了。像以往常有的情形,也许他会说:“还有馒头吗?热上一个吧,我中午就没吃饱。”这老书生,早年的留美博士,在几个国家学习工作过,可无论享用过什么样的餐宴,能安抚他的,还得是家里一粥一饭的日子。我要到厨房去蒸馒头了。
   天上飘着小雪花,在空中就融化了,润湿了窗前香椿树的黑树枝,水珠从枝桠上滴落下来,落在被落叶覆盖着的草地上。在忽而暴躁、忽而温柔的晚风声中,我的厨房就像一个温馨的窝,温暖,明亮,宁静。一盆兰草在餐桌上静静地舒展着绿叶,它原本是养在书房的,我怜惜它的柔弱,它的形象太依赖文学来渲染,就把它搬来这里,让它沾染些人间烟火气。
   窗外,风不停地拂动着树枝,听着风声,脑子里泛出一个很久以前的情景。是个不阴不晴的天气,也像现在这样,树枝轻轻地敲着窗玻璃,玻璃外面的窗台上,我看见一只蜗牛背着它的壳爬过去,爬下青灰色的石头窗台边缘,不见了。我那时大概十五岁,在两千里以外的故乡小城,老房子的厨房里,那里藏着我最初的记忆。多么想回到那条狭窄的胡同里走走,去探望一下我的童年,可是那片老房子早就拆了,改造成滨海大道的一部分,我再也回不去了。
   我在厨房门外边迟疑一会儿没有往前走,心里琢磨着仅仅在几秒钟之前感觉到的一丝惆怅——是什么引起的惆怅的感觉呢——此刻,在家里的厨房门外,我没来由地想起几年前,那个癌症病房的门。那个门是通往奈何桥的路口,不是,不是奈何桥,是阴曹地府。那里有比死亡更恐怖的东西,死亡还能伴随着解脱,给人以长眠休息的希望,那个病房里阴暗压抑,没有希望的日复一日,总是充满了棕黄色的光和消毒水的气味。还有同室那个得了肝癌的少妇,她发出的活人身体提前腐烂的气味,那种足以看成是失败、绝望、死亡的气味。她正一点一点地消逝在病痛和迷乱的神智之中,不会像她丈夫曾经打算的那样,互相陪伴着走到尽头了。
   在这把年纪,从癌魔的利爪下挣脱出来,能够活着,安逸,享受着自由自在的时光,在一个多数人忙完一天的工作、匆匆归家忙晚饭的傍晚,我只有蒸几个馒头、再洗几个碗碟这样简单的事情要干,这多么让人羡慕,多么惬意呀。
   我在发酵好的面团里兑上碱水,蒸过一辈子馒头了,我兑的比例刚刚好,一点不多,一点不少。然后大力地揉它,把面团揉得柔顺光滑脾性全无,再分成小剤挨个团成馒头坯,把它们摆进蒸锅里。
   我守候着暮年的炊烟。当甜丝丝的酵母味道随着蒸汽逸出来的时候,不经意间,一个哲学问题也在脑子里油然而生:馒头,你究竟有什么,竟能叫人喜爱你一生一世。如我这般近乎偏执的、心怀诚挚的向往和敬畏你,一定不是因为你本身,而是因为你背后的情感和故事。而你只是一个突破口,笔下写的是你,背后流转着多少喜悦和无奈。
   清寒的日子装饰过你,你装饰过我童稚的梦;
   描绘故乡,描绘你,都是一篇长长的腹稿,落在笔下的却断断续续;
   是皈依还是投契,个中滋味,只宜咀嚼,不宜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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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作者以馒头为线索贯穿文章始末,在第一段落里作者用细腻的文笔描写出童年脑海里馒头的香甜。描写出那个年月物资的匮乏,天真烂漫的心得以很好展现。第二段落里描写出长大后的作者在工地上与知青分享馒头的快乐心情,展示出那个年月人们精神的快乐。第三段落写出老伴对馒头的情有独钟,其中不乏作者对人生的感慨。篇章文字简约,写出自己对馒头的喜爱之心,文字质朴,情感饱满!欣赏!【编辑:阳媚】【江山编辑部《舌尖上的故乡》获奖征文015040601】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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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阳媚        2015-01-19 18:59:04
  友友的文笔质朴感人,文章结构严谨,欣赏!预祝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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