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回首:脚下的那条路(随笔) ——关于我的长篇小说《大路朝天》
1
发现这个秋天的落叶,首先是从自己的鬓角开始的。
这个秋天似乎来得过于匆忙。那个早晨,当我蓬头垢面、富足而又轻松地舒着气,慵懒地走出自己那个八九平米的卧室兼书房,站在阳台上时,出现在眼前的是满地的落叶。
这并没出乎我的意料,所以,我也就没有过分的惊慌,也没有文人骚客感慨的那种落寞。在这段似神似鬼的日子里,我的鬓发早已像秋天的黄叶般簌簌而落。所以,对这个秋天的突兀到来,或者是如期而至,我并没有异常的感触。
相反,我的心中满是愉悦。
苦苦煎熬中写作的《大路朝天》终于在昨夜的星星没有落尽以前定稿了。
2
在这个篱居的小小县城的中央,有我一套还算舒适的居室。这套居室里最小的那个房间是我走进这个屋门呆的时间最长的空间。
是的,人的一生有一小半时间是在睡眠中度过的。但是,那个本来供我睡眠的地方,却一度成了我的不眠之地。
这个小县城因了历史上功绩卓著的唐王的陵墓而举世闻名,也因为最先兴盛的苹果产业而落了一个富甲一方的美名。在这个盛誉等身却事实上拥挤狭小的县城,我的真实身份其实是一个小商人。
屈指算起来,我在这个小县城已经足足呆了有二十一年,人生最美妙的时段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关于自己两手空空闯入这个繁华富足的城市削尖脑袋竭力生存的经历,我在另外的文字里已经记述过,在这里我不想再次提起。那过去的所有的一切,不管心酸也罢,激动亢奋也罢,事实上都已经成为历史,不再值得玩味——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但沉迷于历史也是庸人自扰。
在这个小县城,我基本上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那些个早晨(暂且称这日近正午的时分为早晨吧),我在那短暂的睡眠之后就急匆匆赶往我经营的那个小店。而那时,为我的生意殚精竭虑的河南小伙小张经常都是打理好了门店的一切,而我总会径直走向我的办公桌,径直打开电脑,然后重新开始我不务正业的“正业”。而小张不是总能守候在门店里解除我的“正业”之忧的,他的真实身份是我的工程部主管,每当工地上忙碌时,他都要赶过去。然后,独自“守营”的我,手中敲击键盘的节奏就不得不被时时打断。当你一旦沉浸在自己正在营造的美妙故事中时,如果被人生生打断,那无异于娶媳妇的美梦被人惊醒,那时的我是愤懑的、恼怒的。但顾客毕竟就是我这个商人的上帝。我往往都要面带虚伪的微笑,强压着那股不忍之火,耐心细致地和这些“上帝”们周旋。
在这个城市生存的二十多年,虽然文字总是和我不离不弃,我也总是沉醉在文字的大海乐而忘返,但身边的朋友都知道我只是一个商人。
而事实上,我也只是一个商人,不管合格与否、成功与否,我依然是一个商人的角色。
然而,不管我如何效仿、如何佯装,我始终都不能够成为真正的商人或者是合格的商人。这二十多年那少得可怜的一点积累财富就是充分的证明。
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我至今依然在自己的小店里偷偷敲击着自己的文字,面对的却是出出入入谈多论少的顾客。
每天夜幕快要降临时,是我最兴奋的时刻。
大踏步从门店走向小区的那条小路不是很长,也够狭窄。路边自发形成的早晚市场割据了路两边的许多空间,让这条路变得异常拥挤难行。路两边大多是卖菜的地摊,其中也夹杂着一些兜售日用品的商贩。那些卖菜的摊主大多数都是县城附近的农民,年老的居多,所卖的菜大多都是自家地里所产。那些年老体弱的农民摊主经常会为了一角两角的菜钱和那些刻薄市侩的婆娘们争得面红耳赤。每每这时,我都恨不得上前去抽那些铁石心肠的女人们几个嘴巴,或者是替几个模样还算过得去的女人付了那一角两角的菜钱——我不是对那些美貌有什么企图,我只是觉得美貌一定要和慷慨搭配才会成为真正的美。而最重要的是,看着那些衣衫灰土不整的老人们,我总会想起我远在家乡的老父老母。上辈人经历了过多的苦难和艰难,现在这个和谐富足的时代,再让他们为了那一角两角的辛苦钱纠结强辩,那简直是犯罪。
从这条小路走了好几年,路边卖菜的摊主大多都成了熟面孔,但是,从来没人问过我买不买菜。但我经常和他们打招呼。
我有时候也会自己和自己打招呼——这是在我写作的时候——但并不是自言自语。
我那个八九平米的卧室显得很拥挤。门首的墙壁上是一排溜的“通天柜”,再往里跨进一步,就是占去房间一半空间的一张大床,紧挨着席梦思大床的就是我那张一米二长、七八十公分宽的乳白色一头沉的写字桌——我是钟爱白色的,我的许多物品都选择了白色,小到如手机、牙缸,大到有我的“大众”坐骑,以及我通体白遍的房子、家具。我那张油漆已经有点斑驳的写字桌大概已经陪伴了我有十来年。从城东的旧宅子搬到新居时,所有的家具都换做了新的,唯有这张写字桌和我一起进驻了新居。在那张写字桌上,我写下了那么多的文字。某种程度上,面对着那张写字桌我就会有泉涌般的灵感。正对写字桌的东墙边,并排立着三架塞满书籍的简易书柜。
我喜欢读书。除过文学类的书籍外,别的书我也读,比如说哲学、佛学,甚至还有一些医学类的书籍。但是说实话,最近这些年,系统、完整读完的书屈指可数。这并不是因为我的慵懒,原因也许是从来都很难清净的这个环境,当然,浮躁的心绪是主要原因。
写文字也一样,也受到这番浮躁的心绪的干扰。
早在二十多年前,我就有写长篇的梦想。只不过,那时的文学修养和个人阅历远远没到驾驭长篇的地步,那个胎死腹中的中篇小说《苦秋》也是强撑着写满七八万字的。于是,我后来的作品大多都以诗歌为主。
诗歌是一个诗人献给世界的爱情。
诗歌也真是个好东西,它不需要花费过多的精力,也不需要有充足的时间,更无须周到的准备。一瞬的冲动,只要肯落笔就是一首诗。
于我来说,写一两部长篇小说是一生的梦想,或者说是追求。
我自认为,也许只有小说这种文学形式才能完整、充分、合理的阐述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
3
真正动心写《大路朝天》应该是四年前的事。
前面说过,在这个城市里,谁也不知道我除过商人的身份外,我还是故乡作家协会的一员。而我,我也极力将自己融入到这世俗的人潮之中。我像身边那些粗俗、市侩的同行们一样,谈天时不忌荤素,喝酒时必须喝出响……
每年的冬天,是我生意的冰封期,而我朝阳的店门口便成了周围老少爷们晒暖暖、谈天论地、东拉西扯的圣地。一帮四五十岁的爷们聚在一起,谈论最多的肯定是女人了。
大街上总会走过行行色色的女人,所以,我们的话题永远不会缺少对象。而那些爷们每当对路过的女人谈腿论足时,都会将那个女人和这个县城里的一个名女人作比较。
在这个云集了天南海北各路英雄豪杰的小县城,名人就像这里的苹果一样,随处都是。而名女人也不乏其人。
而大家总是津津乐道的这个名女人却是所有名女人里最与众不同的,所以,关于她的话题总让这些男人们滔滔不绝。
对那个著名女人的故事听得多了,我便萌生了写一点关于那个女人的文字的冲动。
也许女人身上有永远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学话题。而女人增色了历史和社会的同时,也让所有的文学作品都涵存了多彩、温度、神奇。
但,我的目的绝不仅限于为一个女人树碑立传。一个女人的经历不足以囊括我认识中、记忆中那些让我刻骨铭心或者是心动一时的女人们的奋斗史、爱情史、或者是生命史。一些女人的一生完全可以用“传奇”来概括,她们可以有波澜壮阔的豪举,也该有绰约惬意的生活;一些女人的经历却像路边的小草一样,虽然也经历了萌生、碧绿、枯萎的生命历程,但那个过程大多都是默默无闻的,甚至整个的生命过程也没有引起他人的注意。
但是,只要是人,只要你来到这个世界上,只要你还在这个世界上哭过、笑过,那这个世界就应该留下你的影子,或者你的声音。
所以,我确信,我想写、即将要描述的这个女人绝不指生活中的任何一个确切的女人,她是许多女人的综合化身。
岁月是无情的。有些东西可以不朽,比如说一颗石子、一棵树、或者是一件艺术品,它们的生命可以远远超过我们,而我们这些创造了许多的人类,总要在想法还没结束的时候,首先必须结束自己。
然而,有些人却从远古一直“活”到了现在,比如我们的先祖黄帝,唐宗宋祖;再比如卖花女伊莉莎·杜利特尔,穷画家由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女儿蓓基·夏泼,让人感慨的“羊脂球”;还比如一代枭雄曹操,行侠仗义的武松,醉卧红楼的公子哥贾宝玉,甚至是一只成精的猴子孙悟空……
无疑,他们都是幸运的,他们仰仗着那不朽的文字成为了永恒。
我想,我也应该让我熟知或者是道听途说的那些人们永恒地活着,或者是活得长一点。
走进我思想中的这些女人应该是幸运的,同时她们又是不幸的——我让她们能够活得长一点的同时,也让她们行走的路沾满了泪水和酸楚。
从那时起,我总在构筑意识中想要完成的这部作品的人物结构、时代背景、地理特征。
纸上谈兵或者是闭门造车,这是我写诗的惯用伎俩。但是,作为一部小说来说,我清醒地认识到,这是写作的大忌。
我必须为这部小说将要铺展的先决条件做好充足的准备。
我这样想,也便这样开始,坚决的、义无返顾的走向这条我还没意识到艰难异常的路。
4
每个人都有自己生存的土壤,故事中的人物也一样。所以,我必须为故事寻找一处适合成长的环境。
我的故乡离我生活的这个城市不是很远,但二十多年的分离让我对她已经很生疏。而脚下的这片土地上清晰地布满我的汗水,我的泪水,甚至还有鲜血,所以,我的笔尖只能对准这片土地。
在这片位于关中北部的土地上,埋葬着历史上一位功绩卓著的帝王。他的陵墓吸引了四面八方的游客纷沓而至,而惭愧的是,篱居这个城市近二十年,我却从来也没有踏上过那个高高的山峰。
那个高大雄伟的帝陵坐落在这个城市北去数十里的山峰上。
天气状况允许的情况下,站在这个城市就可以清晰地看见那座陵墓的影子。那里充满着诱惑,但我总是没能前往。
某种程度上,我是一个懒散的人,也是缺乏挑战胆略的人。然而,我的懒散并不是我固步自封的罪魁祸首。这些年里,总有许许多多的琐碎纠缠着我,总不能让我释然地走出去。
第一次走进那座大山,却是一个偶然的机会。
大概是在我酝酿这篇小说的两年前,我的工程部主管小张带一班人马进驻了北部的这座大山,而且据说是在那连绵山峦的一个山峰上。工程临结束的时候,工地上却出了一点状况,我不得不亲自出马去解决那些问题。
第一次真实地扎入这座大山,一切都那么具有吸引力,那嶙峋的怪石,那蜿蜒曲回的山间道路,那些散落在山腰或者是谷底的人家,那些悠闲游荡在山腰的羊群,还有那些山民们质朴的面孔,都让我激动不已。
去往我施工的工地,走完水泥路,还必须历经一段碎石路的考验。
也就是在那段路上,我经历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当时给我开车的是一个毛头小伙,青春的肆无忌惮,再加上这神奇的无与伦比的自然风光,也许让年轻的司机焕发了青春的野性。在曲里拐弯的山间小道上,那辆破旧的“吉利”汽车撒着欢左转右拐,在一个急转弯处,司机猛地刹住了车,沉迷于山川美景的我被狠狠闪了一下。我正想发作,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半天张不开嘴——转弯处,一块伸出有一米多长的尖嘴岩石凌悬于半空,而我们的右边,就是万丈悬崖。司机小心翼翼地溜过了那个转弯,我回头再看,那块伸出的岩石活脱脱一个“鹰嘴”的形象。
从那以后,那条路就永远留在了我的记忆中,而那块高悬于空中的鹰嘴状的怪石也让我时时想起。
想要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我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那条路。也想象着进出大山的山民们经过那条路时会是如何的惊心动魄。
我猜想,大山里的山民们一定渴望有朝一日那条难行的路会变得宽敞平坦,而那块虎视眈眈的“鹰嘴石”最好不满含恶意。
“世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先哲说出了这样流传百世让人不离嘴边的名言,那么,路也变成了可以演绎出一系列故事的载体。
大路朝天——这是许多人的向往,大概也是身居山野深处的那些山民们的梦想。
而我,也坚定不移的选择了这四个字作为我即将开始的这部小说的标题。
那条横亘着一块“鹰嘴石”的碎石路一直通向这座山的最高处,在这座山的最高处也隐藏着一个只有十来户人家的小村子。
山民的淳朴也许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反正我后来四次去那个小山村采风,都受到了那些山民们的热情招待,甚至,我还在一个山民的窑洞里住过一个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