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为灵魂降一场雪(散文外二篇)
【为灵魂降一场雪】
人间太热闹,灯红酒绿处,太盛的喧嚣。而我,是不喜繁华的。
你说,某一日,你坐车疾驰于高速路上,忽然看到很多人间的歌舞楼台,你认为那应该是自己死以后的事情,你忽然觉得,人间种种,不过都是虚幻的盛景。
一颗心,不自觉地就去了红尘的另一边。
我想,弘一就是某一天看到这些,才毅然决然抛弃红尘的吧。任妻子在寺庙外跪了三天三夜,都不曾回头一望。只是冷冷的一句:虽存若殁。
叔同已死,活着的是弘一。
莫非,你也有皈依的意味?我替你摇了摇头。
世人看到的是弘一的决绝,我看到的,是他为自己的灵魂,降的一场雪。
他降的是一场好雪,可以冲泡世上最美的茶的那种好雪。
如今这人世,好茶尚有,好雪却难寻了。
在这个过程里,弘一自己也成了一场好雪,他抖了抖袈裟,便是给太过喧嚣的尘世,降了一场雪。
只是,我还不可如弘一那般,淡然出世。因为我在红尘这边,还有债,没有还尽。
我并非贪恋这人间美景,实在是,我在人间,有太多的牵挂。人间很美,我舍不得。不舍,不是贪恋,是在偿还。
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剑走偏锋,也不必如此决绝凛冽,留在俗尘,一样可以,为灵魂降一场好雪吧。
我觉得世上人都睡着,在梦里生活,而我过早醒来。他们都快乐不知在梦中,所以,难得糊涂,糊涂起来最快乐。有时候,觉得自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有时候,觉得自己又看透了一切。我有时很热爱有时又悲凉。
有些梦,不愿醒来,醒来什么都空了。寂冷的边,神和人,一个都没有。
在承德避暑山庄的寺庙里,我看到一种很特别的“楼梯窗”。导游解释说,寺庙离闹市很近,只有一墙之隔。为了防止小和尚们贪恋俗尘,所有的窗口都封死了。可是这样,阳光就进不来了,风也进不来。后来住持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在窗户里边砌一些小阶梯。这样,可以曲折地带进来阳光和和,人的眼睛却看不出去。可是仔细想来,这其实是一个败笔,它太专注于一种形式,一个人,真正的修炼是内心的修炼,放到最热的火中锻造的,才是最好的剑。
那望不到红尘弥漫的眼,不见得就多么纯净;那听不到市井喧哗的心,也不见得可以降下一场好雪来。
我的邻居老海,每天早上在闹市卖油条,一根油条一元钱,一早上生意若好,可以卖五十根,去掉本钱,可以赚个三四十元。谁能想到,他曾经是个身家千万的大老板,由于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倒闭,而且负债累累。没办法,从头开始,如果按这个卖油条的方式来还债,他得还200多年。按理,这该是个要跳楼的人吧,可他不,低迷一阵子之后,照样乐呵起来。山珍海味没了,咱吃豆腐土豆,一样津津有味。他说,那朴素的饭菜里,有活着的味道。
老海人在闹市,却超脱如佛。他抖抖肩,散落的面粉,我看着倒是像极了雪。
你我虽是俗人,也不免奢想着去觅得好雪,来泡一杯好茶,只是这世上,若有干净的雪,唯有去内心寻了。
那就去内心寻好了,何必弃了这红尘。
最本真地活着,就是为自己在降一场没有污染的雪,不必拘泥于红尘外还是红尘里。
记住,每个生命都可以是伟大的,只要你找到了一个最合适的角度,去瞻望它。
【一只丢了左耳的猫】
有些燃烧是愚蠢的,比如梵高。
大片大片的向日葵,让思想的冬天提前解冻,梵高,你激情的燃烧,让众多潮湿的的灵魂普照着阳光。可是,一只耳朵能唤醒俗世的爱情吗?梵高,你愚蠢的燃烧,让岁月的弹孔,在你身上流泻了太多光阴的秘密。
梵高,我爱你的向日葵,也心疼你的耳朵。爱你对艺术的执着,也恼恨你对情感的偏执。
你无法与人和谐相处,你太过激情,太有自己的想法,而且总要表达出来,不顾及外界的感受。你真的是个疯子,迷恋着自然,无论烈日还是狂风都不会妨碍你表达激情,反而促使你更加激情。不管别人怎么看待你,你都不管,甚至温饱都不顾,只顾追求自己想要的,虽然你知道每一次的努力都是失败,世俗意义上的失败。
你的天才举世皆知。8岁那年,你就画了一幅画:冬天的花园里,一只猫在光秃秃的苹果树上疯狂地飞奔。有人嘲弄那只猫的滑稽,更多的人惊异于这超凡的艺术表现力,这一幅简单的画,为你的震惊世界埋下了伏笔。同时似乎也预示着你一生的走向,一只孤独的猫,倔强、轻盈,但也异常柔弱,容易受伤。
果然,你割下了自己的耳朵,为了那所谓的被嘲讽过的爱情。比起你的画,你的耳朵甚至更为著名。你身上任何一样东西,都是珍宝,而你竟然如此挥霍,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你还为此画了一幅用纱布包裹住耳部伤口的自画像,眼神中没有疼痛,只有恐惧,仿佛能倒映出那刚刚消失的风暴的影子。在世界眼中,梵高疯了。但在这只耳朵的听觉中,世界疯了。那一刻,你变成了普罗米修斯,仿佛在代替整个人类受刑,成为痛苦的化身。你用挣扎的线条与狂舞的色块来表现这个世界的痛苦。
世界没能挽救这个垂危的病人。放下滴血的剃须刀片不久,你又拾起一把左轮手枪。在法国阿尔的一块麦田里,你用那只拿惯了画笔的手,不负责任地对自己扣动了扳机。
有人对此表达了赞许,在他们看来梵高的心并未死去,鲜血只不过是他生命油彩的一抹情欲染料,是表达自己的一种方式,甚至死亡,也是他生命画笔的惊鸿一瞥,是向日葵之表达的绝作,以身躯做画笔,直至终亡。女作家陈染也为此写过一段话:“我不爱长着这只耳朵的怪人,我只爱这只纯粹的追求死亡和燃烧的怪耳朵,我愿做这一只耳朵的永远的遗孀。”
可是我是那么不情愿看到不完整的梵高,一颗高傲的向日葵,怎么可以,让自己内心的金黄,被挖掉那么深的一个洞啊。
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我的半世光阴,来换你那只耳朵,为你缝合,让你完整。因为我不能接受你的残缺,你是引领人心向上的葵花。
你8岁那年画的那只猫早已不知去向,但我肯定它还活着,它不是壁虎,无法重新长出一只耳朵来,但它肯定无比怀念自己的耳朵,因为缺了一只耳朵,它听到的这个世界的声音里,便多了一份诡异。真实和虚空,就更加肆无忌惮地纠缠到一起,变得越来越难以辨认。
一只耳朵,对于一只猫尚且如此重要,对于一个人呢?
【被典当的青春】
人到中年,总是忍不住回过头去,想看看身后青春的靓影,可是遍寻不见,只有一串歪歪扭扭但总算没有跑偏的脚印。
青春,终是离我远去了。所幸,那青春里散发的青草的味道,还在。
最远的青春是童年。
小伙伴用三五颗糖果,换了我一本小人书。糖果吃没了,小人书不见了。我又用三五颗糖果,把它换了回来。小人书看过很多遍了,可还是舍不得把它放到别人那里,还是喜欢放在自己的枕头下面。
喜欢将丢弃的圆珠笔芯放到水里,水面荡漾起一圈彩色的涟漪,那是把蓝色剥离后的颜色,是阳光的颜色。没有人在意这小小的污染,只当那是一个孩子,色彩斑斓的心。
讨厌一个人,会在一面墙上写上他的名字,然后写几句咒骂的话。过几天,两个小伙伴和好如初,又偷偷地跑来,把那个名字涂掉,换成另一个人的名字。直到我们渐渐辨别了是非,渐渐地长大。
现在,还会有小人书那样喜欢的东西吗?一本书,怕是翻了几页就迫不及待地扔到一边去了吧;现在,讨厌一个人,怕是一辈子不会再喜欢得起来了。刻满刀痕的木门涂上油漆,就可以瞒混过关,照样卖个好价钱,可是人心的裂缝,要涂上什么,才能让它显得完好无损呢?
最疼的青春是爱情。
青春年少,不懂珍惜。你在,我就与你牵手,一刻都不想松开,一副离开你就无法活下去的模样。可是和你分开,我却也不伤感,我给自己的安慰是,这样可以独享思念的芬芳。
春天有多少伤口都不怕,因为坚信,在夏天会找到一块块补丁。
吵架拌嘴就像夏天的麻雀一样必不可少,不管不顾地在纯洁的爱情里泼谎言的脏水,就像在雪白的墙上钉钉子,你是心疼那钉子,还是心疼那无辜的白?
爱情其实只是一颗不知道名字的果,被涂上了红晕。看着诱人,但只有吃下去才知道里面是酸还是甜。而所谓的婚姻,不过是风花雪月正在凋零,柴米油盐长势日盛。
现在才知道,生活,不都是光洁如新的,也有生锈的一面。
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一看见别人弹琴,就有一种莫名的冲动和兴奋涌上心头,甚至流淌出一股流泪的喜悦和感动,于是我也去买了吉他,购了曲谱,一切准备就绪,感动和眼泪却没有水到渠成地涌来。人,总是习惯旁观的啊。
这并不妨碍我爱一切唱歌的人。爱一切从我窗前,借我的窗玻璃拢一拢头发,展露笑容的人。尽管,我已是一个靠回忆才能触摸到青春额头的人。
青春里习惯了挥霍,因为一切都还可以重新来过。所以肆无忌惮地绽开,恬不知耻地怒放。曾经的青春,被我典当给了谎言、烈酒、霓虹、八卦……我把大把的热情都付与了青春,它却只给我打了一张白条,多少年过去了,时光依旧死乞白赖,不肯还债。
现在,我把青春典当给了回忆,什么时候,我还能赎它回家?
灵魂对晤、以心悟心,逝水的时光变得更丰盈和饱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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