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县令、地痞与“我”(微小说)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县令,昏庸无道,不学无术,胸无点墨。搞得地痞流氓遍地,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一天,一位渔民下海捕鱼。捕到一只王八,被村里的地痞看到了,觉得好玩,抢了去。
“他叫什么鱼?”地痞问道。
“我第一次捕到,不知道叫什么鱼。”
地痞乐得像得了宝贝一样,拿到家里。老婆第一次看到这个怪物,吓得惊叫起来:“赶快扔出去,老娘要被这个怪物下死掉。”地痞没办法,便把它装到袋子里,拿到市场去卖。由于叫不出名字,快到中午了,也无人问津。一位财主摇着蒲扇,领着家丁,来逛市场。地痞看到财主走过来,便灵机一动,大声吆喝:“卖‘我’啦!卖‘我’啦!”财主闻声走过来,上下打量地痞。
“你卖‘我’?”财主歪着脑袋问。
“是的。”地痞爽快地回答。
“老爷我是你随便卖的吗?”。
“我不是卖老爷,我是卖它。”地痞指了指口袋里的王八。
“‘我’是什么东西?”
“你自己看看不就知道了。”
财主把手伸进口袋里去抓王八。王八一口咬住财主的手指,财主痛得哇哇大叫起来。家丁赶忙跑过来,把财主的手抽出来。指尖被咬出一个大口子,鲜血直流。
“你卖‘我’,‘我’为什么咬我?”财主急了,对地痞吼起来。
“你不抓它,它怎么会咬你?”
“我要到县衙去告你!”
“你自己去抓还怪我?岂有此理!”
财主不容分说,让家丁拉着地痞一同去了县衙。财主击鼓喊冤,衙役慌忙禀报。知县正在和三姨太抽大烟,见衙役跑来,大声叱问。
“什么事,这么慌张?”
“有人击鼓喊冤。”
“这些刁民,也不让老爷我休息一会。非得好好治治他们。”
三姨太忙吧知县扶起来,穿上官服,走进大堂,端庄落座。
啪!一拍惊堂木:“把击鼓之人带进来!”
财主、地痞被带进大堂,双双跪在堂前。
“你们俩谁是原告,谁是被告?”知县厉声问道。
“我是原告。”财主抬起头来回答。
“你状告何人?有何冤屈?”
“我告他”财主指了指地痞。
“告他何事?”
“他卖‘我,’我买‘我,’‘我’咬我的手指头。”财主伸出被咬伤的手指,给知县看。
“混蛋!”知县发怒了,“大胆刁民,竟敢戏弄本官,你自己咬自己,还来喊冤,难道你来找死不成,拉下去,重打四十!”
“青天大老爷,真是‘我’咬我的手指头。”
“难道你是疯子?加打三十!”知县气的浑身发抖,咆哮着。
“青天大老爷,‘我’在他的口袋里。”被吓得魂不附体的财主,用手指着地痞的口袋。
知县迷惑了,问跪在堂下的地痞。“‘我’在你的口袋里?”
“是,回禀青天大老爷。”
“你打开口袋,让我看看‘我’长得什么样,这么厉害。”
地痞打开口袋,把王八倒到地上,知县仔细看了半天。
“原来我是这样。”知县自然自语的说,“以后不要叫‘我’了,‘我’就叫王八吧,免得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