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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摘下一朵时间开的花


作者:澄尘 布衣,219.9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305发表时间:2015-03-14 15:22:59

【一】花期未知
   初夏的琼花尤其繁密,雪白的花团簇拥着琼枝,心脏般大小的花朵覆满整棵大树,直接掩盖了不起眼的绿色。从远处看,那是一棵披着纯白色花瓣的树,少了绿叶的陪衬它们依然盛开,那样骄傲,那样梦幻,却又那样孤独。
   夏琼,生于一九九四年的夏天,最喜欢琼花,A城某高校的大二学生,常常游离在现实与梦幻之间,分不清现实中的爱情与幻想中的有什么不同。唯一清楚的是她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宁缺毋滥是她对爱情的执着。
   这世上有人追其一生寻求爱情,当然也有人一辈子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得其乐。不是爱无能,而是看多了身边的分分合合,无数场闹剧般的爱情每天像电影一样在眼前放映,说一句sorry就能心安理得的离开;亦或是无休止地纠缠不清的剧情,大多数人则选择了独善其身。
   而对于夏琼而言,能够找到一个气味相投的人比什么都重要。比起被拥抱,她更愿意做那个主动去拥抱的人。可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愿望,在现实中也是那么的难以实现。
   从幼儿园到大学,一直顶着优等生的帽子成长,几乎没遇过什么波折,在父母的安排下一路平平坦坦地走过来,到目前为止的人生可以称之为完美。可是,完美本身就是种残缺。无论夏琼如何努力,她始终都无法填补心中那块虚空的未知的残缺。
   初中时,懵懵懂懂,对于爱情一知半解。高中时,藏藏匿匿,生怕别人猜到自己的心思,不肯承认,不肯公开。好不容易到了大学,可以试着尝尝风花雪月的滋味的时候,却突然发现再也找不到当初那种春心萌动的感觉。用时过境迁四个字来描述这时候的感觉再适合不过。
   闲散的午后时光充满了淡淡的花香,夏琼躲在图书馆里愉快地乘凉,窗外偶尔有风吹进,凉意袭来,吹散了读书留下的倦怠,白色的花瓣飘落在她的发间,黑色的发丝与那一抹白相互映衬,仿若一幅未干透的水墨画慢慢染上色彩,生出一副活色生香的景象。
   生于南方,长于南方的她算得上是彻头彻尾的南方姑娘,符合一切属于南方女子的特质。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身材娇小的她身着蓝色条纹海军风T恤,搭配上牛仔裤,青春洋溢,俏皮可人,也不缺乏静默温婉。
   她趴在桌上单手托腮,凝望着书上的文字,眼睛也不眨一下,认真而飘忽的神情,让人不敢惊扰。坐在对面的一男一女看起来像是一对情侣,那名女生正向一旁的男生嘴里塞着零食,手臂亲昵地搭在男生的膝盖上,男生也百般顺从,丝毫不介意周围投来探究性的眼光。他们旁若无人地秀恩爱的行为,让人很难想象这不是一对情侣。别说现代学生的思想开放,而是这个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不相信男女之间会有纯洁的友谊存在。
   明明管理员已经明确规定不能再图书馆里吃东西,可还是有些不自觉的人故意不遵守。夏琼不经意抬起头,与对面如火如荼的小情侣打了个照面,随后面无表情地低下头继续看书,也许只是长时间保持一个动作致使半边胳膊神经麻痹,不得已才抬起头换只手托腮。而她好像从头到尾都没有被任何人打扰到。
   她习惯一个人的世界,也习惯她的世界里只有自己。她的过于安静,导致对面的情侣更加地肆无忌惮起来,完全忘了对面还坐着一个她。不时耳语,不时发出撕开零食袋的声响,饶是雷打不动的夏琼也觉得心烦气躁。无可奈何,她轻轻合上书本,起身离开了那个被“强行”霸占的风水宝座。
   出了图书馆才发觉好像有点不对劲,先到的人是她,在理的人也是她,为什么她要离开?还有这后知后觉的毛病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改掉?
   夏琼抱着那本她最喜爱的安妮宝贝散文集边走边懊恼。忽然间,一股蛮力朝她袭来,还没来不及判断那团瞬间压过来的黑色阴影是什么东东,就被撞到在地,好在下面是草坪,没有让她的屁股跟坚硬如铁的水泥来个硬碰硬。
   “嘶……好痛”胳膊擦在草地上,蹭破了些皮,火辣辣的疼让她忍不住吸凉气。
   “对不起,对不起,没注意这儿有个人,你没事儿吧?”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匆匆赶来,满脸歉意,带着一腔儿化音的语调连连向夏琼道着歉。原来罪魁祸首是一个篮球,差点将她砸晕过去,怎么会没事,心中虽然不满,但一向不喜恶交的她没打算为难他。
   “哦……我没什么事”夏琼的声音软绵绵,因为受到惊吓嘴唇有些发白,看起来倒像是十分虚弱的样子。
   “可……可是,你流血了。”
   无暇的胳膊擦了一块手心大小的红肿,溢出几道血痕,与草的形状相似,但比草细,血流到伤口的边缘凝结成痂,好像草尖上冒出的露珠。夏琼本来没什么感觉,但被眼前眨眼间晕过去的男生弄的惊慌失措。
   这是什么情况?应该晕过去的没晕,不该晕过去的却倒地不起。夏琼顾不得自己的胳膊还流着血,跑到临近的操场找到几个正在打篮球的人来帮忙,打算将那个晕倒的男生送到医院去。
   结果还没出校门,男生就醒了,看着周围一堆人,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有……晕血症”。
   众人顿时松了口气,夏琼则气不打一处来,她还以为他有心脏病呢,当时他突然晕倒过去,她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差一点就给他做了人工呼吸。
   “既然你没事了,那我就走了。”夏琼头也没回,转身掀开一落紫色的门帘,走进去。
   他望着那个纤弱的身影渐渐消失在紫藤花架下,略感失落。有人不坏好意地朝他挤眉弄眼,起着哄:“你也太怂了,瞧把女朋友都给气跑了,还不去哄哄?”
   “她……不是我女朋友。”
   “怎么会?刚才你晕倒了,人家可是急得连自己的胳膊流血都不顾,坚持要先送你去医院。”
   她……真的吗?
  
   【二】花开无痕
   “同学,这个是你的吗?刚刚你晕倒的时候,掉在你身边的。”其中一个起哄的男生拿出一张被捏得皱皱巴巴的方形纸条递给池晗。
   虽然那张信纸被揉捏的不成样子,池晗还是认出了那是封情书,折痕还是新的,透过阳光可以清晰看到上面浅紫色的LOVE,看样子还是封未来得及送到的情书,又或者是收到的人没来得及拆封。
   不过很快,池晗便否定了前一种可能。虽然她从来都不记得他,可他却一直记得她,她的名字,她的字体,她外强中干的性格,还有更多,多得超乎他自己以为的。所以在看见她的那一刻,他一眼就认出了她,只是没想到是因为这么个乌龙事件相遇,这……绝对不是个相认的好时机。
   在这个二十一世纪各种通讯工具当道的信息时代竟然还有人送情书,还真是复古,但一想,情书倒是很符合她的格调。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
   还给她?还是不还?纠结一夜,池晗最终忍住没有拆开那封信,尽管他在脑袋里想过不止一百遍拆了它。他其实更想做的是毁掉它。暗恋本来就是一件卑微的事,但他不想让自己因为卑微就变得卑鄙。尽管她到现在都不知道他的存在,但他还是想维持自己的尊严和风度。即便是暗恋,他也是骄傲的。
   原来偷偷喜欢一个人, 卑微与骄傲之间,完全取决于那个被喜欢的人是否也是一样。她是骄傲的,所以他也是。
   从在高一见到她的第一面起,他就一直将她放在身体的某个角落,小心翼翼地收藏,直到至今。
   那时的她说话阮阮绵绵的像猫一样,上课回答问题几乎没几个人能听得见,因为成绩很好,老师也不太计较。但私底下总是被很多同学讨论,她只是当做什么都没听见。不辩解,不焦躁。
   她从没有跟他说过话,他却每一次都努力听清楚她的发音,甚至连语调都深深记着。其实要记她的语调并不难,她说话的时候总是习惯性缓慢,最后一个字音拖得很长。听起来就像是在撒娇,却没有那种捏起嗓音的矫揉造作,柔柔的声音轻轻撩动人的心弦。那么轻易地搅乱了他的一池春水。
   高二的时候因为调班,他和她从同班变成有一墙之隔的隔壁班。他因此特意跑去请求校长将他调到原来老师的班上,原因是他不能适应隔壁班的气氛,最终被学校驳回,原因是他理由不够充分。因为这件事,他的班主任对他“特别照顾”了一年。
   按照学校的惯例,高二升高三是不做任何改动的,原班升级,也就意味着,他要继续和她一墙之隔。事实上比他想的还要糟糕百倍。过了一个不怎么愉快的暑假,她和他就隔了好几座城市。她转了学,而他一无所知。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的在地狱般的高三风里来雨里去了一年,少了“维他命”的补充,日子艰难到寸步难行。那段日子应该是他目前生涯中最不堪回首的一段。
   本来以为这辈子都没机会再见到她,却原来她一直都离他这么近,也许是命运冥冥之中的安排,他第一次觉得人类是多么需要天上住个牵红线的月老,这样他就不必走那么多弯路了。
   两年的分离,不仅没能让他忘却那段年少青涩时生出的情愫,反将他的记忆越埋越深,以至于挖出来的时候积了一层厚厚的尘土,陈旧而深刻。仿佛多年前埋下的一坛老酒,越久越醇厚,越久越香浓。
   一夜未眠,兴奋到天亮。
   池晗连夜打听到夏琼的班级,宿舍门牌号,还有课表的安排,一早就埋伏在她每天必经的路上等待。他此刻精神抖擞,打了鸡血般振奋,根本看不出一晚上没睡,像个初尝到爱情滋味的毛头小子,冲劲十足。
   中文系,夏琼同学,一个全新的开始!
   阳光正好,微光不燥,一个纤细的熟悉身影如期而至,披着朝阳缓缓而来,一举一动都牵动着他。
   他却不得不打破这一幕静好,走上前,道:“同学,你好,我叫池晗,化学系的,昨天的事谢谢你,对了,你胳膊没事儿吧?真的很抱歉,这是创可贴和消毒水,不是外面买的双氧水,是我自己配的,你放心用。”这段话听起来没什么营养的话却是他思考了一晚上所能想出来最恰当的。
   “你好,我是夏琼。”和他预想的一样,没有多余的话,没有多余的表情,淡淡的语调,淡淡的人。他没觉得冷淡,只是觉得自己有些多余。
   “我的胳膊没什么事了,没关系。”她说着,又要转身。
   “夏琼”情急之下,他终于喊出了那个埋藏在心里四年的名字,听起来却是那么悲凉,悲凉到他抽空了胸腔内全部的底气。
   她驻足,他停滞,如果时间一直停止不前,他愿意用一切留住时间,停在她驻足的这一刻。
   “夏琼,一九九四年出生,双子座,最喜欢的花是琼花,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因为那是天空和大海的颜色,最喜欢的作家是安妮宝贝,没有最讨厌的东西,热衷于一切小情小趣……四年前你突然出现在我的世界,两年前你又忽然间消失,你刚开始离开的那段时间,我找遍了你原来的朋友打听你的情况,拜托她们把你留下的同学录信息给我。”
   “你的电话号码连我们家的鹦鹉都能背出来,可我不敢打过去,我怕你会以为我是个轻浮的人。直到一年前,我考上大学,在笔记本里找到了你的电话号码,我鼓起勇气播了号码,他们却告诉我打错了。那时候,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失望地离开C城,来到A城。”
   “当我知道我的篮球砸到的人是你的时候,你知道我有多高兴,可我依然不敢表现出来,我生怕听见你说对不起。”
   “直到现在,我仍然自欺欺人……以为你至少对我有那么一点点映象,现在看来,这四年都是我一个人在唱独角戏。”
   不知道是池晗的神情太悲伤,还是他说得太深情,路过的几个女生纷纷围观投来同情的眼神,眼睛里还闪烁着寸寸水光。想必,她们是把自己当成女主角了。
   说不感动,是假的。夏琼也是女生,也是个正常的女生,也会对浪漫的爱情充满幻想。只是,这样沉重的情深她能担负的起吗?
  
   【三】花落无声
   一口气倾泻了沉淀多年的秘密,心突然变空,就像一个充满气的气球升到天上泄了气,失去重心,不知道落在何方。
   他没想过要全盘托出,只是没能忍住。也许是积压太久,也许是口袋里的那封情书在适当的时间刺激到了他。他突然不想做一个连姓名都没有的暗恋者,不想等到她的无名指戴上属于别人的戒指才后悔,不想像两年前一样什么都做不了。
   池晗的心情复杂得像一锅八宝粥,什么材料都放了,可就是做不出最想要的味道,重新再放一遍,八宝粥却已经粘稠得不见汤汁。剪不断,理还乱。覆水难收,能怎么办?剩下的只能等待……
   微凉的夜里,凌乱的不是池晗一个人,夏琼倚在桌上发着呆,墙壁上悬挂式的台灯照射出朦朦胧胧的光,阴影处掩着一张紫色的折叠着的长方形,外露的部分正好可以看清上面的第一行黑色字体:亲爱的女孩。
   池晗背负了四年的包袱如今一夕之间全都卸给了她,在她被他弄得还没缓过神的状况下还塞了另一道难题给她。她又何尝不是亚历山大?
   看到那封被捏的皱巴巴的信重新铺展开后的样子,夏琼仿佛感觉到当时攥紧那封信的手有多用力。可想而知,那人有多不希望她收到这封信。可是他竟然在自己表白的时候将另一个人的情书一并交给了她,他究竟是太傻,还是太大度?
   他一定是太傻,不然怎么会喜欢她那么久。
   当紫色信封上的花边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招蜂引蝶一词忽然间在夏琼的脑海里浮现,虽然她什么都没做,可他们出乎意料的举动都是与她有关,她终归难辞其咎。然而世人向来只看得到花儿招来蝴蝶和蜜蜂,却从来没有考虑过那是不是花儿自己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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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安静如她,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波澜不惊,对爱情宁缺勿滥;热烈如他,以自己的骄傲为她守了四年的暗恋,得失不计;宽厚如命运,在花开的季节给了他们再次相遇的机会,终成眷属。人生最幸福的事,无非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因为一份爱的执着,主人公终于让一段隐秘而骄傲的暗恋在经历了四年的时光之后,找到最初的梦中女孩,在最美的季节里让爱情之花傲然怒放。作品文字娟秀湿润,情感流畅自如,情节更是在层层递进中辅以插叙来坚实情感基础。除了一份完美的爱情,两个主人公的理智与优秀更加让人欣赏。【编辑:瞳若秋水】【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5031507】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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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瞳若秋水        2015-03-14 15:24:27
  真是让人羡慕的幸福一对,多少人感叹,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呢。问好澄尘。
秋水横波远836239137
回复1 楼        文友:澄尘        2015-03-14 15:33:19
  谢谢秋水!
2 楼        文友:曹操        2015-05-27 18:18:32
  通俗易懂,想像丰富,构思奇特且不脱离生活的真实,扎跟于生活的联想,拓宽了读者的思维,让人觉得生动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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