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酒】说饮酒(随笔)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从古人饮酒流传至今,更有发扬光大之势。饮酒是一种刺激味觉和神经的享受,还有人论证适量饮酒有益健康。酒史历数千年,逐渐又附加了越来越多的内容。
喜庆饮酒,待客饮酒,兴奋饮酒,烦恼也饮酒,而今已发展为“工作饮酒”。饮了酒往往有奇效,武松饮酒打死老虎,鸿门宴饮酒事关楚汉相争,李白饮酒诗兴大发,杨贵妃醉酒狂舞皇阶,而更多的人是醉酒后失常,丑态百出。如此看来,酒精作用使人理智失常,举止失常。
也许适量饮酒无可非议?但饮酒上瘾往往导致大醉不休。大多数人醉酒后实在干不出什么好事,轻者胡说八道,喜怒无常,呕吐倒地,或到处乱跑,危及自身和别人的安全。重者骂人行凶,说不准能惹出什么惊人大祸来!如果醉酒的人是党、政、工、商、军要员,酒后胡乱发号施令令、拍板决策,真不知能酿成多大损失!有些动歪脑筋的人也正是看中了这一招,在酒桌上将你“摆平”,达到他不正当目的。如果说酒前还有些原则、法纪界线的话,酒后就轻而易举不由自主越过这个界线了,这酒的能量也真神奇了!
这一“秘诀”风行推广,要想办成一件事先上酒桌。所宴请的人当然是上级或“高人”了,老百姓和没什么用处的人没人宴请。上级也心知肚明,他也要宴请他的上级,酒桌上联络“感情”,这宴请就没完没了地链接起来了。这饮酒还有什么口诀:“感情浅舔一舔,感情深一口蒙(喝干)。”感情与酒量成了正比公式,当然“感情”越深越好办事。于是就创造出了“因公喝酒”新词,据此逻辑推演,在酒桌上因公喝酒而死者就是“酒烈士”了!
现在这饮酒实在不是件小事了,公款吃喝支出惊人,“一桌酒吃掉一头牛”(牛价钱)太普通了,越是高级人员宴请档次也就越高,又成正比。有学者统计“中国每年的公务招待中,仅喝酒就相当一个西湖的蓄水量”(三晋都市报2009.7.2)。公款吃喝与公车私用、公费旅游成为“三公腐败”!这饮酒随着形势发展越来越受到官场重视,大酒量者成为一项特色技能人才,受人“羡慕”,在酒桌上豪饮展示“才华”,能加深与上级的感情,酒与色成为“攻关”的重型武器,为办成一件大事立“功劳”。因而一些为官者都苦练饮酒功本领,有的人尽管难受也得练啊,经常有接待任务,“市面上的人”总得应酬下来吧,不想喝也得喝。有人“敬酒”逼着你喝,饮酒成了“工作需要”。有的人也确实对此厌烦,不愿花钱买难受糟蹋身体,但风气如此,不喝酒的人倒成了“另类”,让人往“圈外”猜疑。于是喝酒、跳舞、开车又成了应酬三大“基本功”,跳舞与小姐情热开心,自驾车方便于拉关系、会二奶保密。如此看来,不正常的饮酒会助长不正之风,这与党的艰苦朴素作风格格不入。
百姓饮酒也往往坏大事。有一些风险、保秘、安全等岗位,醉酒后误事能造成巨大损失。尤其是汽车司机,饮酒后神智失控,驾驶的车也成了醉车,交通规则也失灵了,醉了还能计较?不是故意的。但醉车在街道上撞人那就不难想象了,车祸死人惨状就是对此后果血淋淋的写照!近日公安部“严厉整治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一律拘留15日。”这也正说明了饮酒的危害性,不严治不行了!
饮酒实在说不出太多的好处,但看来酒还是要饮的,要不全国那么多酿酒业和酒店不就倒闭了吗?但愿饮酒不要误事、坏事,不要将酒与政治工作挂钩。构建文明和谐社会,饮酒也讲点文明吧!对饮酒也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加以限制,公安部已经迈出了一步,其它行业也应该思量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