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火灾的真相 (纪实小说) ——法官笔记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的一天,正是“文革”进入派性斗争的中坚阶段,内蒙古东南边的农村,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把红旗大队七队八间库房、五间办公室、三万斤谷草、四千斤马料烧个净光,人无地点办公,牛马没吃的,对靠吃返销粮生活的七队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我作为当时的公安特派员前往事故现场调查活在真相,当我骑自行车满头大汗赶到距公社二十华里的七队时,现场已被救火群众时踩踏得一片狼藉。在现场抽烟的金红军已经被持枪民兵抓到大队看起来了。治保主任介绍说,铡草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吸烟,他也承认,肯定是他吸烟弄着的火,怕他逃跑,已经把他抓到大队看管起来。那时,农村革命造反靠贫下中农群众专政,抓人顺理成章;我觉得草率,但又担心因为派性的原因干扰案件的真相,可也说不出啥来,于是多个心眼,说:“事情紧急,我一个人来了,但一个人办案不合法,需派一人配合我,连做记录,得找一个识字的。”这样,把派性严重的治保主任回避了。
我审金红军时,他承认确实只有他吸烟,可能就是他弄着的火,该判就判,不冤。但是,单凭他承认一人抽烟就定案,总觉得证据不足……
在大队干部会上我提出了疑问:“铡草机开着,现场一直没离开人,没人闻到烟味,谷草怎么会‘烘’的一下就着起来了?”
没想到话音刚落,会议就炸开了。红鼻子大队长说:“他自己都承认了,还怀疑啥?绑起来送公安局得了。”
治保主任更不客气:“你和他弟弟金红国都是公社干部,不能官官相护吧。”
金副大队长和金红军是叔伯亲戚,见他们非要送金红军进监狱,金副大队长站起来,脸红得像好斗的公鸡,不平地说:“别给人家特派员扣帽子,这不是分析嘛。”
“你还在案子上搞派性,包庇金红军。”治保主任说。
“你才搞派性呢。”大队服不服,两派争吵声越来越大。
我茫然了。文化大革命都五年了,派性还在做怪,并且还把我这个外来户扯进派性里,火案能搞清吗?我使劲拍了拍桌子说:“公社革命委员会派我来的,我保证不偏向任何人,你们也别吵,别提派性了;谁讲假话,阻挠破案,谁就是包庇敌人。”
我利用了特派员的特殊身份和权威,制止了无休止的吵闹,让大家先把着火过程统一一下。出乎我的意料,两派说的过程全都一致。他们宗族派性严重,但都不说假话,是难能可贵之处,也给了我破案的增加了信心。双方都承认金红军抽烟时坐着的谷草已经被铡掉拿走了。着火点是电线杆下的成梱谷草。而且人们听到‘普拉’一声,一道白光(有人说一个白球),谷草从一人高处哄地着起来了,这不符合烟头着火十分慢的特点。嫌疑慢慢集中在还乡知识青年张洪祝身上。他才十八岁,初中毕业,戴600度近视镜。着火时他在着火点最近的地方干活。我问他是否先闻到了烟味,火在什么地方先着起来的,是否听到普拉声,是否看到了白光?他都低头不语。我心中有数了,因为中学学到的物理知识告诉我,在现场只有高压线混电才能产生白光和高热,从而引起谷草迅速起火,而只有他具备使线路混电条件,着火后也只有他把运谷草的钢叉扔在了现场。所以,极有可能是他用钢叉甩谷草捆时钢叉回收,不小心碰到裸露的没有电闸盒盖引起混电着火。可是,没有目击证人,又不能引供、诱供、逼供……正在一筹莫展时,他突然问:“坦白了能抓起来吗?”我说:“坦白一定从宽。”他不说话了。屋里沉静的连轻轻的呼吸声都能听到。我知道,此时任何引导都是多余的,都有可能发出错误信号,使案件偏离事实。他终于耐不住沉默的压力,说:“从屋里往外甩谷草时不知钢叉碰到了哪,‘普拉’一声,一道白光火就着起来了,钢叉崩一边去了,我就跑了,钢叉也顾不得拿。”“钢叉呢?”“队长给我送家了。”不用问,队长和他家有亲有故。我让人从他家把钢叉拿来,叉齿上还有电打的痕迹呢。我又把金红军从反省室提出来,故意问他着火经过,他这次推翻了口供,否认他弄着的火。
“那你原来为什么承认呢?”
“我们这派性严重,不承认还不把我打死?”“我问你时你还承认呀。”“谁知道你是哪派的?我准备到公安局翻供。”
我问:“那你不也将会被五花大绑,到监狱受了罪吗?”
他这次倒挺老实,说:“我好告他们随便抓社员,把他整下去,我哥好当大队长。”
那时,公检法砸烂,侦破、捕人、判刑统一归军管会管。公社治安委员会只设一个公安特派员。我心里一沉,想到我实事求是办案,为他解脱,还遭欺骗,真寒心,差点上当。原来农民老实厚道,可也不少心眼。原来认为农村案子好办的观点顿时化为乌有。文化大革命人为挑起的派性,加上农村固有的宗亲势力,不但影响生产,还常常将事物黑白颠倒,真假难分。这是一个多么惊人而又可怕的现实!为了农村的一个大队长的职位,竟然有人甘愿做一个纵火犯!
不行,我必须用事实让案件得到正确的突破,必须尊重事实,必须排除派性的干扰还原案件的事实真相。第二天我把调查结果在大队和七队干部会上公布后,像捅了马蜂窝,一半人将矛头对准了我。治保主任大声指责我官向官,吏向吏。说混电能有那么大力量?我不能忍受派性胡闹,故意耍起了特派员权威,下意识地摸着腰间的枪,双手叉腰说:“有理不在声高。谁也别干扰破案大方向。现在大家到机井那看个实验就知道了。”
机井那已经围了许多社员,这是我精心安排的一场实验:公社电工用木杆举着小梱谷草,离三米多高的三相电闸约半米。另一电工用另一木杆上的铁丝故意碰电闸混电,只听“普拉”一声,闪过一白光,半米外的谷草一下子全着了,和当时着火发生情景一样。但是,讨论善后工作时,金红军那派活耀起来,高声要求张洪祝赔赏损失,还要判刑。我看着600度近视、低头不语、才十八岁的张洪祝,用电话请示公社书记意见交给社员讨论:(一)此次失火是电闸没盒、保险丝裸露引起的,大队、小队、治保组织、电工都有责任,今后吸取教训;(二)参加劳动的社员都没责任;(三)积极组织副业生产,增加收入,渡过难关;(四)公社组织各队支援谷草,务使牲畜度过严冬,争取明年大丰收。
社员听了,觉得公平,自发鼓掌通过。一个本来简单、处理起来又很复杂的失火案就此结案,也避免了由于派性和阴谋而造成的一个假案和得逞。
【后记】此案是我处理的第一个很成功案件,我高兴地记入法官笔记。但是,文化大革命人为造成的派性的危害,农村宗族势力的负面影响,回忆起来,不知道当时的我国还有多少冤假错案。可是,当法律已经恢复了正常的轨道以后,仍有诸多冤假错案发生,而且发生在全国范围内的一些更大的人名假案、冤案更让人怵目惊心,想到此我的心情仍然觉得很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