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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家有欢欢


作者:垂柳亚子 布衣,276.7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417发表时间:2015-04-06 22:20:47
摘要:家里多了个欢欢,我们一家三口都挺欢喜的。我原来是不愿意养宠物的,厌恶它的脱毛,还有总觉得它身上的细菌会黵了沙发和我的手。不曾想一养也非常的喜欢,忍了它的种种不是。

家里多了个欢欢,我们一家三口都挺欢喜的。我原来是不愿意养宠物的,厌恶它的脱毛,还有总觉得它身上的细菌会黵了沙发和我的手。不曾想一养也非常的喜欢,忍了它的种种不是。
  
   一 相逢
   去年夏天的一个傍晚,我和儿子还有儿子他爸出去溜达。我们出门往北,到南大桥拐向西直奔我们曾经住过的老院子,一路走过,那条羊肠小径已经被一条新铺的南北走向的油漆路截断,越过油漆路,开始有零落的房子,那是动迁剩下的。
   现在的城区改造使小城有很多的变化,一年没注意,就不一定在哪耸起一片片楼群,这样的变化让人感叹人工的强大和威力。穿过散落的平房,来到一条小河前,河中间安了一排石头,十年前我每天都要从这石头上摇摇晃晃的摆过去,遇上大雨,河水淹没了河岸,我只得绕一个大圈再拐回来。
   那时候年轻,奔奔波波还挺心胜的。过了河直上一个陡坡,第一排平房里面的第二家那就是我原来的家,隔着门看,记忆中的红砖绿树的美丽小院已经乱了,旧了,原来规整的小院压了很多不规则的矮棚子,真是见了不如怀念。旧邻居们大都在外边乘凉,热情的招呼着,大人不觉得什么,只是惊叹孩子都长成成人了,已经不认识了。岁月在人们身上留下了痕迹,孩子长高了、壮了,脸换成了大人的摸样,再也看不到孩童稚气。至于大人的变化在脸上、更在心里,什么事都淡了,大都使完了气力,剩下的岁月一年不如一年。
   在我家的趟房旁走过,后山是一片田地,中间只有一条小毛毛道。我们一路走着,看着绿油油的庄稼,野外的馨香淡淡的袭来,顺手捋一下苞米叶子,撸了把野薅。那份惬意、那份闲致、悠然,真是与步行在楼群华丽的小区不一样的感觉。
   忽然间,前面一只小白狗颤颤儿地朝我们跑来,我向它四周望去,试图发现它的主人。而它也在左顾右盼,在寻找什么。可是片片绿野,并没有什么人跟随。不一会,它走到我们三人的跟前,停步、歪头、认真的读着我们。儿子试着叫它,它就掉头随着我们往前走,我们不时的张望,不想就这样偷了人家的宝贝,可是真的没有人,直到走出很远到大路了,已看不见原来的田野。
   它随了我们一阵子,就不走了,掉头往回。这时天已经渐黑,儿子注意到这狗的视力有问题,她东方瞅瞅,西方瞧瞧,可是傻傻的看不到前面的障碍物。可能这是一只没人要的流浪狗。儿子一直喜欢小动物,他要带它回家。今天遇上了,儿子又在假期,我想就随他的愿吧。于是儿子抱起它,这只疑是流浪的疑是有残疾的不是很干净的小狗,我们一行四位奔回家了。
   二 安居乐家
   到了家,我们准备温水,给它洗澡,谁也不懂养狗的常识,但既然洗毛嘛,就用我们的洗发精好了,儿子把它按在大盆里洗,我拿了大被单子擦,虽然是盛夏,湿漉漉的它还是瑟瑟发抖,我索性用大单子包起它搂在怀里,像搂着自己的孩子。仔细一瞧,原来它脖子宽宽的一圈是纯白色,洗过的渐渐干了的毛柔顺洁白,而靠近腰部直到后臀是浅浅的牛毛黄色。这时候,儿子发现它身下好像有淡淡的血迹,我想也许流浪的时候哪扎伤了吧。找了找,也没发现伤在哪。给它吃的,它眼睛红红的,一副茫然的样子,显然看不到食物,鼻子擦地探探嗅嗅,才碰到,但是也不吃。它怯怯的待在原地良久,几乎不动,楚楚可怜,直到第二天早晨。
   中午我下班回来,第一次觉得不是儿子自己在家,多了只小活物,虽然它无语,但儿子毛毛、毛毛地叫,拿自己的好吃的喂它,他显得不再那么孤单。现在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他们虽然衣食无忧,但从小没有兄弟姐妹,没有玩伴,没有小弟弟拿他当山大王,没有大哥让他们依赖和崇拜,他们少了一种童趣,一种群乐的幸福。现在有了它,儿子有了伴。儿子呵护它,从外边买蛋糕,鸡腿什么的吃的东西喂它,几日后,它在家不再那么怯生生的了。渐渐我还发现有时候毛毛就守在门口,只等家人开门它便箭一样射出去,然后奔向外边小区的墙角方便去……原来它还有这么好的习惯,这么训练有素!还不错。
   一晃半个多月过去了,每天我们上班,儿子和和毛毛在家留守。儿子每天试着喂它不同的食物,肉、腿、蛋糕……有时督促我从外边给它带好吃的回来,买几次我心生嫌麻烦和费钱的想法,就和儿子商量,是不是把它送人。儿子问我:给谁啊?要给个好人家还行。看他不舍,我想等到他开学去大连的吧,那时再给它找个去处。它怎么懂得人的想法,有时呆呆的凝望着似乎在冥想,有时欢实的左扑右跳,在我家,它逐渐的欢实和活络了,步子怡然,身段也舒展开来。只是它极少叫唤,是不是它还是半哑的狗呢?
   虽然默默无语,但它已经是我们家的一份子,我们不再是三口之家,不论四口一起,还是两两相对,都生出许多的情趣来。有一天晚上,我和儿子东东在卧室听网络歌曲,只听见大厅传来咕咚咕咚的声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下床撞开卧室的门,原来是东东爸摆开拳击的架势,对着毛毛,毛毛也不示弱,它后退一步,又向前蹦起,发出低吼,双方对峙,似乎一触即发。我和儿子哈哈大笑,好一出拳击赛!后来这样的赛事经常预演,只不过每次都只是虚张声势,从不曾真正的交手……
   三 名字和身世
   在整个假期,儿子东东每天喂它放它,一放毛,它就飞也似地疯跑出去,在外边滚两天就不见了原来的底色。
   我常和儿子说把它给人算了,它的脸真的很丑,眼睛的确看不清东西,更不要说明亮和灵气,黑黑的鼻子扁平无奇。后来,东东爸提醒了我,这狗是不大可能有人要的,大街上流浪的狗越来越多,许多比我家的好看得多的还在四处漂荡呢!
   就这样,直到有一天我下班回来,东东真切地跟我说他找到小狗的主人家了,它的名字其实叫欢欢。
   “怎么找到的呢?”我奇怪。
   “他们家没认回去吗?”我抱着一丝希望。
   “是他家故意仍的。”东东有点气愤地说。
   原来孩子带着它去姥姥家,这个小跟班走了一段路,突然奔向路边的日杂店,东东往回叫它,根本不起作用,它充耳不闻,一直叫着扑到店主跟前,在店主面前撒欢。东东只好跟到那。店主是一对50多岁的夫妻,真是巧,他们竟然是这狗的原主人。欢欢,欢欢,女主人叫着,而这小狗不断地扭摆着,一副认主的兴奋样。但是,男主人表情淡漠,似乎不是他家的丢儿。儿子还说好像那家的女人说因为是女狗才不要的,似乎说有崽儿什么的,要是男狗说什么也不扔了。哦,雌性动物多么的可悲,她本人身承载了很多东西,还要遭人嫌。
   原来,在我们遇到欢欢的前几天,他们把这只不想要的家伙带到离家很远的环城路丢弃的。而我们正好去环路溜达,就是这么巧,他们去那么远是为了放,我们却与它开始了缘分。夏季的环路两旁绿树成荫,环境宜人,小镇的人们常常在早晨,傍晚到那休闲,散步。欢欢只是在那流落,焦急的寻主。而我们俩家,弃狗的和收留的离的却如此的近!
   我联想到小狗偶尔呕吐,还有带回家第一天,发现的血迹,很可能她是有孕在身了。啊,太愁人了!这一只还勉强养着,真的下一窝崽儿可怎么伺候啊。真是雪上加霜,还添彩呢,没有崽儿已经够十不全了!你啊,本来就不是什么博美、吉娃娃之类的名狗,本来就不美丽,本来就又傻又残,怎么还这么没心没肺的呢,自己的命尚不能自保呢,还揣崽儿!
   但是我们全家几乎打消了送人,丢掉的想法,因为可想而知送是送不出去的,放出去她和她的孩子们会很悲惨!那么欢欢,我们先帮你渡过难关再说吧。
   四 悲壮生产和育儿
   八月末的天气最热,但也到了热的高峰,转而开始有了点点的凉意,儿子开学了,他和欢欢告别,恋恋不舍。
   没有人任命孩子爸爸,接替当了欢欢的饲养员。他每天吆喝着,喂她。我有时也喂喂她,放他。但是欢欢从不随我们远走,只走到小区,就停住,回跑,是不是她害怕再迷失一次呢?那种迷失让欢欢心有余悸吗?
   九月中旬,秋高气爽,但晚上却很冷,我和东东爸每晚例行的出去散步,回来已经有九点多了,唤欢欢,不见她像往日一样出来迎我们,我快步寻找到卧室,一看不要紧,不禁惊叫起来:老赵,快来啊,欢欢生崽儿了!她钻到大衣柜里了。
   要生孩子了,情急之下,欢欢把大衣柜里的衣服,被单子掏出来,在凳子底下絮成窝了,此时已经生完了两个,一个胎衣还包着没有了生息。另一个小家伙胎衣不见了,全身是白色的,长得简直和耗子一样。此时,第三个正在娩出,先娩出的一个圆圆的球样的东西,停一会,一个黑白花的带着胎衣的小生命出来了。紧接着她舔胎衣,添脐带,整个过程很快,但她很累了,躺在那喘着,身上湿漉漉的。我们赶紧重新絮了一个平整的窝,把她的两个活的孩子也挪过去。这样,她又生了一个,这个是灰白花的,这次,她费了力气,就是舔不断脐带,她又急又累,我赶紧找来剪子,拿到火上烧,帮她剪断脐,这样第四个安然无恙。我收拾清理一下欢欢弄乱的卧室和衣柜,把小狗弄脏的被单清洗,看她安静了,我们也去休息。眯了一会儿,我惦记着新生命,到狗窝近前,往里一看,下了一跳,里面躺着一个死的!刚才好好的啊,我痛惜不已,再仔细看,噢?不对啊,刚才是四个啊,现在是五个!额,原来是这段时间又产了一个,没有成活。唉!我遗憾不止的去睡了。早晨醒来,先奔到狗窝跟前,楞了,又多了一个黑白花的,只是这一个长得小一些。整个狗窝都是湿的,我们又给重新换了干爽的单子垫好。原来她生了一夜,共六个,活四个。辛苦了欢欢!
   从此欢欢作了妈妈,奶着四个孩子,三男一女,老大一身洁白,绒嘟嘟的,只半个鼻子是黑的叫大白;老二黑白花叫二黑,老三,浅灰和白相间,叫小灰;最小的是女儿,和老二一样花色,我们叫她小白。我们给他补充了营养,一天多给两遍她喜欢吃的。但她不再出去方便,不离她的孩子左右。有时她在大厅散步,我们去看她的孩子,她赶紧跑回来,很怕谁伤害了他们。狗崽儿一天天的长,我们盘算着,欢欢是没人要的,等狗崽儿满月,能吃东西了,离娘能生存的时候再送人。这一养就是四十多天,崽儿们能四处爬动了。大白和二黑两个长得比较大,女儿始终还是最小,而且和大白差出很多。
   五 送别
   十一月,寒意袭来,大地也板起冷冰的面孔。
   随着狗崽儿们的长大,我和孩子爸爸开始琢磨怎么把他们送给别人.因为出身不名贵,不知道有没有人收养。大凡养宠物的,都喜欢养名贵的,而欢欢的孩子出身平民,让人怎样去接纳呢?
   先送谁?往哪送?怎么送?这个问题越来越摆到我们家的日程上来。问了很多人也没有人要。一直都没有想出一个太好办法,一个欢欢带来了一堆问题。
   最后,我坚定了先可大的往外送的想法。大些的,生存能力强,出门在外,会快些适应新环境。可是,老大虽然一身洁白,毛绒绒的,但那鼻子却有一半是黑的,抹杀了它的完美。我担心这一点黑,人家会不喜欢他,低看他。老二美丑适中,还不太担心。我现在似乎体味到了将孩子送人的滋味,那种无,抉择,牵挂和担心,就像扯了一地的布絮。
   一个周日,我和孩子爸爸合计把他们放在广场,在远处瞄着,看看能不能有人捡去。但是入冬的广场已经不似夏日,没有人闲逛了,行人来去匆匆,不太可能被人发现。想来想去想到红街同学那,她在那开服装店。说动就动,孩子爸爸拿火腿把欢欢引开,我趁机赶紧用盒子把老大·老二装起来,托在怀里,拿走。来到红街,我把两个狗儿放在她服装店门前,等待过往的行人发现收留。那天送出他们俩就是我的首要大事。红街的甬道,不时的有三五成群的人路过,有的仰着头过去了,根本没发现,有的过来了只是稀罕一下,并不收养,天气很冷,小狗冻得直得瑟,我心里盼望着快有人来收留他们。终于过来两个女学生,停住了她们的脚步,蹲下来,摸着大白,喜欢的样子,问我:
   “谁的狗啊?”
   “我的!”
   “卖?”
   “不卖,你喜欢送你,只要你对他好就行。”我回答。
   学生说拿起电话,有个小狗,咱们养吗?带回去?行,那我要了。我听着她和寝室的同学意见统一了,我心里直乐。没成想他们选择了我担心的大白,先带走了。她们说谢谢,走了。我目送他们走了,心想:她们发现这狗的鼻子是黑的了吗?如果发现了会不会对他不好,还是跟本就看到了而并不介意。有时人的审美标准各异,也许我觉得不美的的地方,别人并不介意呢!人千差万别的喜好和世界的千姿百态会呈现出多元化的美丽。但愿,大白是她们眼里的最美,现在也只有祈祷别人对他好了。渐渐的女孩的身影消失在红街的北头,一低头,才发现准备陪送的火腿肠竟忘在了我的手里。过了大约两个小时,又一个女孩子来抱走了老二。我舒了一口气。看来还是孩子们的心地善良,有着质朴的怜爱。
   两个小的准备再养一周,一是他们可以长大些,二是欢欢不至于一下子看不见她四个孩子,心情也好有个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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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一个被人遗弃的小狗有幸成为作者家里的一员,小狗的到来,给了作者家带来了乐趣,成为儿子的玩伴。作者用细腻的文笔描写出这一过程,写出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带来的快乐。小狗的可爱,主人的善良,通过娴熟的文笔呈现在读者面前,让读者看到了情感一样发生在人与动物身上,说明事物的互补性。篇章文笔顺畅,结尾点名的主题:生活本该快乐!好文,推荐共赏!【编辑:阳媚】【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5040805】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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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阳媚        2015-04-06 22:24:01
  家里能有一个小狗与孩子作伴玩耍看来也是一件不错的事呢。欣赏友友的文采,期待你更多佳作!
2 楼        文友:垂柳亚子        2015-04-06 23:50:41
  阳媚编辑晚上好!每每发文,很期待看到编辑的评语,自己也好像随着编辑再共鸣地一遍。谢谢您的赞誉鼓励,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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