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以爱的名义(随笔) ——《离婚前规则》观后感
《离婚前规则》讲述了三对八零后的结婚离婚故事。
王明轩和蒋新瑶是一对共同经历了生死考验而走进婚姻殿堂的夫妻。婚后的柴米油盐,磕磕碰碰,弄得他们筋疲力尽。王明轩努力工作,积极进取,蒋新瑶尚无工作,心系老公,使得二人在精神世界越走越远,即使方婷不出现,也会有李婷,于婷。
懒散的文浩和女强人赵亚彤的婚后生活中,一直都是赵亚彤在为家筹划,冲锋在前,文浩的逃避,加上赵母的干涉,使这个家一直处在风雨飘摇之中。
黎昕和张小凡,门不当户不对,性格秉性又大不同,奉子成婚之后,看起来“斗”的其乐无穷,但是,每一斗次都在张小凡的心口上狠狠地划一刀,终于,心,斗累了,血,滴尽了。
我的婚姻我做主。婚姻大了说是两个家庭的事,小了说是两个人的事,但主要是两个人的事。婚姻生活中,自己的婚姻一定要自己做主,父母的话只做参考。明智的父母就不要参与到儿女的婚姻生活中去,给孩子们独立的空间,成长的时间,做个观棋不语的真君子,或许更好。
蒋母从蒋新瑶和王明轩蒋筹划结婚开始,就参与其中,先是提出买房子的建议。蒋新瑶的默许,给了蒋母一个明确的心理暗示:蒋新瑶对蒋母还是唯命是从的。
结婚当天,王明轩和蒋新瑶的洞房花烛夜,蒋母理由十足的住在了婚房。蒋新瑶即使不满,母女没有隔夜仇,也不会计较很长时间,但是王明轩做为刚入门的姑爷,心里不可能没有怨气。
婚后蒋母给蒋新瑶出的第一招,要份子钱。蒋新瑶果真就要了,虽然没有要到,但是她还是听了蒋母的话。而王明轩听的是王母的话,把份子钱存成了十年死期。这件事,是王明轩和蒋新瑶婚后的第一次意见分歧。婚姻是把家庭背景、脾气性格不同的两个人放到一起生活,是需要磨合才能形成一个家的合力的。磨合期的摩擦本来就难免,别说双方家长都跟着参和进来了。
婚后,王明轩和蒋新瑶的观点有了不同,王明轩崇尚平静,喜欢简单的生活,两个人一起努力把日子过好。可能王明轩工作压力生活压力都很大,也可能王明轩的浪漫被柴米油盐淹没了,在面对蒋新瑶每天的“爱不爱我”的爱情憧憬,是不胜其烦。
婚后的蒋新瑶把全部心思都放在王明轩身上,不去工作,只想每天在家做个幸福的小妇人。两人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这时蒋母的“适时点拨”,总是起到煽风点火的作用。如果蒋母能站在公正的立场,劝蒋新瑶找份工作,跟上王明轩的脚步,或是告诉蒋新瑶,爱情如手中沙,攥得越紧,留住的越少,不知还会不会会出现方婷?
对于方婷,王明轩做的肯定不对,精神出轨,办公室里玩暧昧,都是大忌,是人生犯不起的错误。对蒋新瑶的精神打击很大,却无从发火,导致假孕事件。
人心是藏不得鬼的。蒋新瑶发现了假孕事件后,若是能及时告知王明轩,蒋新瑶的心里不会那么愧疚。而蒋母,却是爱女心切,怕女儿在婆家失宠,阻拦了蒋新瑶的据实相告。真相揭穿之后,王明轩离蒋新瑶也就更远了。
和蒋母“帮助”女儿抓紧婚姻相反,赵母却是一直都在“帮助”女儿放弃这段婚姻。
文浩和赵亚彤还没从闪婚中适应过来,赵母就下了隐婚命令和十万元存款条件。其实文浩的“艺术性格”和不敢担当,注定会和女强人赵亚彤出现一些摩擦,赵母的条件加快了摩擦出现的速度和程度。
文浩的性格和工作,都是赵母不满意的,因此,赵母一次又一次地为赵亚彤张罗相亲。赵亚彤是个有主见的人,周旋于赵母和文浩中间,既不想违背母亲,又大胆追求所爱。
文浩和赵亚彤也换成了绿本,虽与赵母的干涉有关,但更与文浩的尚不成熟关系更大。在这三对中,文浩和赵亚彤是受伤比较轻的一对。
黎昕和张小凡的悲哀,问题明显出在黎昕身上。黎昕为什么会这样,用他自己的话说,“现在跟我谈责任,晚了,从小到大,你们谁教过我该怎么做?”
黎昕的父母,特别是母亲,对黎昕可谓是百依百顺,溺爱有加,把黎昕养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给黎昕注入了“凡事都可以用钱摆平”“老妈出马,难事不难”的意识。黎昕的性格,注定了这段婚姻的悲哀。可以说,黎家的不幸,很大程度上是黎母的原因。幸好黎昕最后被张小凡点醒。
人们常说,婚姻如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脚知道。又说,婚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作为局外人,总爱以旁观者清的态度对别人的婚姻加以指点,但是往往都是适得其反,南辕北辙。正如局中的各位母亲,特别单亲母亲,最大的愿望就是儿女过的幸福。蒋母以爱的名义,过多的参与了王明轩和蒋新瑶的婚姻生活,结果没有等来想要的结果。剧中的赵母,以爱的名义,干涉赵亚彤和文浩的婚姻,最终醒悟,致歉文浩。剧中的黎母,以爱的名义,宠溺儿子,导致黎昕离心。剧中还有两位母亲,也是各具特色,市井庸俗的张母,精打细算的王母,同样,以爱的名义,不同形式的加入到了儿女的婚姻生活中去。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部电视剧里人物虽多,但究其原因,还是这几个女人在唱,真正的主角,到像是她们的傀儡了。
不由让我想起一句话,一个女人可以成就一个家庭,也可以败落一个家庭。女人,是家的核心,家,是社会的最小单位。女人的素质决定民族的素质,这话一点也不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