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泥土里的芬芳(散文)
一
春天里只有积雪在不断融化不断渗透到干涸土地的深处,远天深处的一阵阵滚雷偶尔也会即兴送到耳根,接二连三刮起的一场场风沙,将人们的盼望变得模糊不清。站在这种一程不变定式的春天的土地上,我们还想找到可以用来接济肠胃的一些绿色植物,往往是徒劳无功的。此时,几棵干瘪的大白菜倒在水缸边上,你不用对它抱有任何想法,它根本不会跳过季节的藩篱自行充盈起来,而是随意随性地在根部鼓胀了几个芽胞,然后漫不经心地斜斜伸出一茎,顶端有花蕾不断地随着茎干攀缘、打开,灿烂成一片。它们在这个春天远远解除不了站在灶前的母亲们那慢长日子的难堪。而每年此时,我的手掌和每个指肚上的每条细小纹理也都奇迹般地绽开无数条裂纹,尤其攥一天农具的木柄之后,那些裂纹就变得更加脆弱、薄透,血丝星星点点惊心浮现,课堂上握笔,做活拿针线,或者以水冲洗手掌都成为难以忍受的事情。每当这时,母亲都会把一冬还没吃完的葫萝卜、蔓菁和山芋再次取出食用。它们从一开始就被小心地收藏起来,一个冬天仍旧没有吃完,似是就为这青黄不接的日子预备的。
下午过半,太阳倚着一棵棵洋槐悠闲玩耍,或匍匐在西房山上一点点爬高,然后再慢慢收拢它巨大的翅膀。这时母亲都会放下手里的活计,捡几块山芋、几根葫萝卜、几个蔓菁,端到灶台前来洗。这时锅里的水冒着热气,灶膛里的火有一搭没一搭的燃着。每做这种蒸食的时候,母亲都在锅底上扣上一只大碗。这只碗就将所有的山芋、葫萝卜和蔓菁顶在了自己头上;最后母亲还会沿着锅沿贴一圈玉米面饽饽;有时也蒸几个窝头歪歪唧唧地放在这些山芋、葫萝卜和蔓菁头上,这下锅里就是一锅红、白、黄、紫的待熟食物了。盖上锅盖后母亲会很快将灶膛里的火挑旺,再用力把风箱拉得呼哒呼哒地响。这是一锅又生又硬的生冷食物,灶下需要烧树枝类的硬柴,想那灶下之火也是灼热无比,比树叶、干草梗之类烧出的软不拉塌的火苗的温度不知要高多少倍。一波一波的热浪将锅底之水变成轰然而上的蒸汽,看似影形不定,绵绵散散,内中隐藏的却是太极绵柔的力道;这力道于无形之中悠然从那些生冷干硬的食物缝隙中梭来穿往,往复循环,浸淫与感化,润泽与渗透。慢慢化解掉食物的野蛮之气,纯粹是充满信心地运用一场怀柔战术的思想斗争,是将其驯服,让其软化,最后达到心服口服的目的。当浓浓的植物的根茎以不同的味道随着蒸气溢满室内,只不过也就半个时辰,而且,它们被有着绵柔力道的水蒸汽来来回回揉过那么几个回合,整个身体就都柔软了下来。这或许就是心态吧?心态一旦变了,一切也都变了。它们不在紧绷着一张缰硬冰冷的面孔,而是放下高傲的态度和交叉抱在一起的双臂,似乎也就打开了它们所有的细胞和器官,并发散着各自不同的味道。只是这一锅葫萝卜、山芋、蔓菁和玉米饼子加窝头,我也先挑几块山芋,尤其贴着铁锅的那些山芋,有一面总是被烤成焦黄,里面的肉质则是出奇制胜的甜香,所以姐妹们也都抢着吃。将之剥皮去蒂,择去筋头巴脑,趁热如燕儿衔泥般一口一口吃,那甜爽的味道便浓浓地留了下来。山芋吃多了胃酸,胃胀,多吃一块那感觉就出来了。吃得忘形,母亲就提醒:少吃点,注意胃口。于是极不情愿地改吃一根水叽叽的葫萝卜,再啃几口有紧实肌肉的蔓菁。算是应付。
二
蔓菁这个小小的十字花科植物,在《诗经》中被称为葑,在《尔雅》中被称做须,在《方言》中被称为荛,在《礼记》中才被称为蔓菁。这一路跌跌撞撞的起名史,竟被人们毫无商量地更来换去,不知是它的耐性不足,还是人的定性不够,也或者是每一个名字都不太中意,不符合蔓菁的脾气,让人们将之改了又改。
我并不喜欢关注大人们的活动,假如我的眼睛有足够的敏锐度,许多的事情,就会不由分说地被我私下里悄悄地化解掉了,然后它们也如一颗种子深深埋进我记忆的深处,这是个极不好掌握的刻度,因为,根据我的观察,在一块土地上每年的种植安排都不尽相同,一块种过小麦的土地,或许当年就会撂荒一季,或许紧跟着种一季晚豆或晚玉米,向日葵之类;一块种过西瓜的土地,明年理所当然就会被被种上小麦,决不会让其空过一季或下了别的种子。这就告诉我,在这块种过蔓菁的地方,明年或者后年,我再看见相同植物的可能性极其微小;所以,每种植物都是一颗没有任何色彩和特别之处的种子,让一个在记忆上对它们毫无准备的人记住是有困难的。这可能同样需要记忆复活的周期,并在周期纪念日遇到适宜的温度,湿度,足够的养料。在我久远的种植着关于往事的园子里,有关蔓菁的词条也只有一个,而且字迹陈旧,甚至斑驳的有点太不对起它:“我依稀记得在一块枸杞树下的空地上,种着一垅一垅的蔓菁,宽阔又长于狗耳朵的叶子出地面而分披开来,浓绿下遮盖着一片潮湿肥沃的泥土,泥土中露着一点青色的浑圆根茎,它在土地的表层,与人们对视时似乎没什么准备,就总在仓足中游离着躲开。这让人大为惊诧,于是,走过去轻轻一提它的耳朵,那些在不断更替的日夜中慢慢长大的一块根茎,就脱离了泥土,被提在半空,提起它再轻轻一抖,上面的泥土‘唰’一声落在地上,这时那块小小的根茎只有最下边的根须上才挂着一星土碴,好吧,就这样子,于是顺手被堆到一边去了。”这是我对蔓菁最早的一点记录。记下它的时间也并不太长。
有一点,我可能太过于关注它的根茎的多少和大小,反倒没怎么注意它是怎么完成传宗接代这项伟大工程的了。因为直到人们收获这些蔓菁,我也不曾看到它们开化结籽的过程。当我无意读到蔓菁是二年生草本时,我终是暗自为自己的聪颖和理解力笑起来。我清楚地知道在清明将近的时候,许多木本的植物也都要开大小不一、颜色不一的花朵,只要上天给它们一个暖天,藏在叶萼中的花蕾就会迅速绽放出美丽的自己。看到它们我就想起蔓菁花、蔓菁籽来;想起在春天时,人们将秋末收藏起的蔓菁取出,现将整个根茎一并安置到地里,这些被放了一冬的根茎,在春天这个人人都感觉舒适的气候里也不例外,它们很快就钻出了地面,狗撒欢似地长出小叶子,然后往高处拔节,往高处窜个,窜得够高够壮了,就开花吧,就结籽吧,这籽一结了,明年就继续种植新一季蔓菁吧。这个过程有多美妙?我曾把一颗种子拉进视野,以慢镜方式,把它们一年二年生长的过程微缩,并从中慢慢体会一种植物成长轮回的过程,那一刻便觉这大自然里的一切生长都是古奥而不可言传的。
年少时一直对蔓菁的味道耿耿于怀,也就有了几十年不想不念的过程,就像忘掉一干与我毫不相干的人,某日提起来似还有模棱两可的犹疑不定,想着这人是否曾认识,是否来讨近认亲,这不过是因儿时的味蕾太需要些甜腻,味甘的呵护与爱怜而对蔓菁敬而远之的结果。某一日,胃口忽然喜欢起大素大净,喜欢欢欢实实地咀嚼青菜的清爽与音质,于是就把蔓菁与葱头、苦瓜、紫甘蓝、芫荽、白菜心、辣椒、苦菊等等,一并细细切丝,每样只取一点,拼装于一只大瓷碗里,点些盐、少味精、滴麻油、淋醋及生抽,爆腌生吃,才忽然知道,这些蔬菜根本不用动气动灶动锅烧熟,也不必用食用油再加工的。尤其多年来一直讨厌的蔓菁,如今却要将其细切成丝之后爆腌入口,只想品尝它别具一格的味道。也因之才拼命想了解这个质量密度极重,常识及营养均丰富的一塌糊涂,味道却更胜一畴的蔓菁的一切。这一了解不打紧,这个多年来被我一直不怎么看好的植物,无论是花是果是叶是茎,却有那么多价值存在,也有那么多人喜欢,这真让我意想不到,也让我惊讶不已。
美食家苏轼在《暮春.望江南》中写着:“微雨过,何处不催耕。百舌无言桃李尽,柘林深处鹁鸪鸣。春色属芜菁。”这苏老先生,春光中一干桃李美妙光景喧嚣也罢,独寂也好,无一入得他眼,最后的最后却只是“百舌无言桃李尽……春色属芜菁”。之中的芜菁也便蔓菁也。唐朝诗人韩愈说:“黄黄芜菁花,桃李事已退。”哦,蔓菁花是黄色,鹅黄也?是在桃李花事退尽之时,就来了蔓菁花,鹅黄的蔓菁花,在暮春有着三三几几耕牛的悠远土地上绽放,是一件可以亮人眼目的事物。继尔看元稹的《村花晚》诗:“三春已暮桃李伤,棠梨花白蔓菁黄。村中女儿争摘将,插刺头鬓相夸张。”哦,又是赛过桃李花或者伤了桃李花的蔓菁花,想来也正是桃李花纷纷落净或凋谢得没法再多看一眼的时候,一畦畦,一片片鹅黄的蔓菁花开得热闹起来,引得女儿家们争相去看,并大张旗鼓的摘来一并插于鬓边。那就看谁美,更美过蔓菁花吧?宋人张嵲也有《蔓菁花诗》:“游丝百尺如堪挽,小虫群飞欣日暖。蒿莱满地不见春,唯有蔓菁迷病眼。无复陵陂间碎金,青苔漫想玄都观。今朝幸值天无风,飞来雌蝶畏雄蜂。村中女儿将插鬓,不信河阳万树红。幽人惜春春已远,把酒属君君自遣,蔓菁开花犹烂熳。君不见西园桃李能几时,此辈天教擅春晚。”可见在诗人眼中再美的春光都比不过这小小的蔓菁花,是因为其花在平素可插于女儿鬓上呢,还是因为它真入了诗人的“病眼”呢?不管怎样,现在的我想认识这小小的蔓菁花却不知往哪里去,何时才能认得它了?我想,如果有机会,我是不会端着也不会假装什么矜持高贵的身份,而一定会慢慢俯下身来,近距离的凝视,端详,并深深地呼吸它带给我的泥土的芬芳。因为,这小小的蔓菁花还是入了《千金方》的,也是叶、根、茎全株都入了药味的原缘吧。真是人有虚年,物无虚生。
蔓菁被当做主食的记录自古已有。《后汉书·桓帝纪》曰:“永兴二年六月(公元一五四年)蝗灾为害,诏令所伤郡国种芜菁以助人食。”《广群芳谱·蔬谱》说“人久食蔬,无谷气,食蔓菁者独否。四时皆有,四时可食。春食苗;初夏食心,亦谓之台;秋食茎,秋冬食根……”在书籍极度缺少的日子,母亲蒸蔓菁是不会读到什么《后汉书》与《广群芳谱》的,在冬春之日,蒸几块蔓菁吃,不只是为了打打牙祭,以蔬充饥,更为重要的是,这是先民祖祖辈辈对于大地上赋予人们美食的一种传承。“天生五谷以育民,其美大焉”,其大美的还有先民的饮食经验,蔬食各分,蔬食同餐。
蔓菁生长在泥土里的根茎,被人们刨出,去掉黑色的泥土,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是一个小小的圆润的圆锥形玉米窝头样子,整个根茎是由紫到白一点点渐变而下,紫是深深的,白是浅浅的,深深的紫和浅浅的白两色分别集于一块小小的根茎上,竟然是雅的一种转化,是地地道道的雅,是有品有味的雅,是让你无话可说的雅。如今人们服装设计中的一款——渐变色,我想多半就是从这一介小小的蔓菁身上照单全收来的。收获后的蔓菁就堆在那里,母亲坐在将灭未灭的灶堂前,将它们削皮,去须根,清洗干净,放在一个半大的水缸里,腌制咸菜,这是农家自己特制的咸菜。秋天收了蔓菁后,似乎每家都要腌一些,刚刚腌制的蔓菁,带着一股野蛮的清气,在人们的齿间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味道在吵闹中变得热烈,持久。腌制不久的蔓菁色泽浅麻,时间一长则褐色,切丝放麻油、味精与醋,清香挂齿,寂静无痕。蒸蔓菁似是要将之久久放置之后,紫泱泱的蔓菁身上一股特殊的泥土味道散得差不多了,才被端到灶间,洗净,入锅,与它物同蒸。蒸熟的蔓菁并不松软,而是发紧,可能是和它肉质太细腻有关,咬一口,上面会留下几道牙齿印,这怎么着都让人难为情,可是一介小小的蔓菁,又确实疗人饥渴,补充营养,还解那个叫乡愁的情思。
三
我几乎以为葫萝卜不是一种蔬菜,因为母亲一直没有将它炒成一个菜吃过,只是将它们洗净,与山芋、蔓菁一同蒸熟,做为一种佐食。而说到谁家母亲炒个葫萝卜当菜,我便感到分外惊讶,觉得那是对生活对口齿对肠胃的一种欺骗。这或许都是因为葫萝卜的甜味不讨我喜欢的缘故吧?那种过份的甜,就像一个人不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似的,以为给人更多的甜头,人们就无端的会喜欢上它,没想到,却适得其反;虽如此,却并不影响它的内在品质。更不曾想,少时不喜欢的食物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见识的广泛而转变了自己的态度。我曾经那么不喜欢这种一咬就恨断牙根的脆生生的葫萝卜,现在却总要买回一袋子,煮汤与生吃。
葫萝卜是在何时种植的我是没有什么概念的,它从来都不在我小小的心灵关切的范畴之内。大约是在夏季的某个濡热的天气吧,一夜浓雾凝聚成一棵棵晶亮的小水珠,密密地落在那些毛绒绒的萝卜苗上,也落在畦梗上柔嫩的小草尖上。人们从村庄里走来,走进长着密密绿植的畦梗上,他们手掌抚过的地方,萝卜苗中有着宽宽叶片的小草便被悉数拔去,留下稀疏的举着只有两个齿形花伞叶子的萝卜苗在田畴里密密地生长。茎:细弱如无骨小虫,叶:则细小,也只两片,如小小的蚁身,头顶头地挨着,上面不时滚动着一星星细小的雾珠,手一碰白雾“唰”地落地,叶片的原碧色霎时就深重起来。这么大点的尖芽芽,你怎么也想不到某个日子再见了它们,都会枝繁叶茂起来,而深深扎入泥土的根茎会富含了多种养份。有人说,葫萝卜喜光照,喜水,喜温暖,于是它在吸收了大量的阳光暖意之后,便有了枯黄和橙红两色,里里外外也便都是一样鲜艳如烈火般的色彩。随着夏秋季节的一场场雨水的到来,萝卜苗一天天繁茂,浓密得都分不开了;它们也分披覆盖到田梗上,人们再想从上面走过,却怎么也不知道该将两只脚放到哪里才好。
我所佩服长袖的,并不是她驾驭语言的能力,而是她写一篇作品之前的耐心以及为作品所做的细致准备。
人从哪里出生,从哪里长大,就和那里有了丝丝缕缕的情感,长大后无论他的双脚走到哪里,走出多远,都不会忘记曾经养育过他的地方,因为这里不仅仅只有血缘亲情,还有整个的童年和少年时光。问候小泥儿姐,祝您和王子幸福快乐!
能够将多彩的生活用如此完美的文字组合在一起,如细腻而唯美的大师级的工笔画呈现出来,小可可谓炉火纯青,月楼除了赞叹不已再也说不出话来,说了就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