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诱惑(随笔) ——法官手记
在五彩缤纷世界里生活的任何法官都曾面对诱惑,无论您是高级法官还是基层法官助理。但真正打动你的心,需要马上抉择的只有一两次而已。
一九七九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调回旗法院,立即投入了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因为有党中央的指示,这项进行得比较顺利,大批文革中及历史上的错案得到纠正。在平反冤假错案的过程中,有一个这样的事情,东北地区最大监狱之一保安沼劳改农场河南籍就业工人张文全,在一九六六年底劳动时因为讲明朝皇帝朱元璋火烧庆功楼,烧死和他一起打江山的二十八个伴驾王的故事,被认为“影射毛主席,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汇报时“恶毒攻击罪”平反没争论,但我提出他“已经刑满的历史反革命罪应当平反纠正”时,争议很大。下次再议时,终因他是傅作义起义部队的少校营长,不能以“历史反革命”对待;说合作化步子迈大了等属于认识问题,依照当时定案标准,亦不构成“反革命罪”,应予以平反,两罪同时宣告无罪。这很正常。因为是书面审议,我不认识张文全本人。同时案子又多,时间长了,也忘记了曾办过他的案子。
“五·一”节后我一上班,一个白发冉冉的老者随我进了办公室,门随后被他关上。他急促地说:“您是王先生吧?”
“是。您有事吗?”
“我是张文全,来感谢您的。”
“感谢我?”
他看我诧异,说:“我是保安沼的,咱俩没见过面。您坚持两罪一起平反,摘下了戴在我和子女头上的黑帽子,这回我终于可以向儿女有了个交代了。”
“哦……快坐下。”我想起来了,抱歉地说,“这么多年让您受委屈了。对不起。”
“没啥……我是特意从河南来谢您的。不坐了。”说完从兜里拿出一个信封,说,“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是三千。咱俩没任何私弊,放心,这事儿只有你知我知。”
天哪,三千元,这在当时是我六十个月工资,能买三间县太爷才有权享受的大瓦房,不能不说是一笔天上掉下来的巨款,要说不动心,对当时还租房住的我来说,那是假话。这三千元也是他前后冤狱十七年国家发的全部生活补助费,少得我们都感到脸红,现在拿出来感谢办案人,稍微有点良心的人都不能伸手。我说:“抱歉,这钱我不能收。”
“怕什么?”他诧异地问。
“生活再难,也得给孩子们积点德。佛爷的眼睛总睁着呢。”我说完把信封推给他,补充说,“国家百废待兴,经济困难,你平反后,国家对你的这点儿补偿,您不嫌少,就谢谢您了。”
“共产党有你这样法官,我服了!我一定给院长写表扬信,赞扬你两袖清风。”
“千万别写感谢我的信,太庸俗。再说哪个法官都一样,谁敢拿不干不净的钱。”
他见我态度强硬,很郑重地给我鞠了一躬,走了。
我望着他瘦瘦的有些佝偻的背影,有些怜悯,更多的是感慨。咱们中国人最老实、最好领导。当然我也为经受住生平第一次诱惑感到自豪,体会到了平静带来的幸福是如此美好,这种平静让我享受了一辈子。这是我作为法官面对的第一次诱惑。
第二次让我心动的诱惑就简单多了。一九八五年我是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一天,院长突然通知我“向盟委汇报张炬贪污上诉案”。我说:“审委会不是决定宣告无罪了吗?又不是死刑,盟委讨论啥?中央三令五申不是不让党政领导干涉具体案件吗?”院长说他“是党员不听党的话行吗?”顺便说一句,别怪他思想太单纯,他是我敬佩的兢兢业业按党的指示办事的领导,视行贿受贿为罪恶的楷模。
我去汇报的时候。书记危襟正坐,旁边六个盟委委员,在远处坐落的市法院院长、办案人,盟检察分院,政法委纪检委领导及办案人。书记问:“什么理由要宣告无罪,为什么市法院判了七年有期徒刑,到我手里一年罪都没有?”我一一作了汇报,并坚持无罪意见。我声音洪亮,从犯罪主体、主观、客体、客观,犯罪对象,以及市法院为什么判错了,刑诉法对一审错案上诉后,中级法院应如何纠正的法律规定,一一阐述一遍,其余六个盟委委员都不作任何表态,结果是有罪决议硬是没通过。散会后主管政法的副书记把我单独留下,亲切地说,领导一直很关心我,为什么这个案子不和盟委打击经济犯罪保持一致。我知道升迁和坏良心就在这一瞬间。但是,面对人生最大诱惑,也决不能把无罪之人宣告有罪,那将是人生抹不掉让子孙后代都不能原谅的耻辱。我抱着一线希望说:“此案是典型无罪案件。盟委放人也是包公。如果我错了,自动辞职。”
我希望无罪之人依法宣告无罪的一线希望,很快就破灭了。第二天盟委书记一个电话,我这个内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巴图巴根任命的副庭长职务就被撤了。但是,也使我又一次尝到了拒绝诱惑后超级平静带来的美妙感觉和良心的快乐。这种快乐伴随了我一生,六十六岁时,我得了不治重病两次病危通知书时,平静和快乐也伴随着我,竟然发生了奇迹,又黑又灰又黄又瘦骷髅般面容,一年后逐渐变得红润丰满,十年后仍然红光满面精力旺盛,仍能天天写博客,仍能山上疾走5000米呢。
现在,我的孩子们都懂得拒绝不良诱惑,他们都有儿有女,有房有车,生活平静,快乐和睦。两个女儿在北京、烟台作执业律师,颇有成就呢。
后记:那个案子按盟委意见判了七年徒刑,两年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原判,发回重审,最终宣告无罪。至于因此案宣告有罪升官之人及发生的不幸的事,由于事关个人的隐私,在此恕不能奉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