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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梧桐】 朱峰的长跑 (小说)


作者:芳源 秀才,1216.3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202发表时间:2015-05-12 18:23:21


   一
   朱峰十六岁的时候,有一天喜欢上了长跑。
   朱峰从那天开始,每天都要早起跑步。他先从家里跑到学校,大约三公里。大清早还没有学生上学,山区小镇的中学也没有大门和门卫。他在操场上跑两圈,在双杠上压压腿,在单杠上做几个引体向上,活动活动关节,做做深呼吸,再顺着原路跑回家,帮母亲准备早饭。此时小他五岁的妹妹还赖在被窝里不肯起来。
   上大学后,他在校园的操场跑,要么早上七八圈,要么晚上十几圈。大学第二年,他已经开始每天跑万米了。他感觉最痛快的是大学毕业那天晚上,他跑了四十三圈,要不是同学非要拉他去喝酒,他可能要跑上五十圈,两万米。
   除了长跑爱好者或者运动员,几乎没有人愿意在校园的跑道上跑万米,朱峰却心甘情愿。他最开始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每天去跑,只是觉得跑起来很痛快,跑完之后更痛快,他知道他有许多事要在跑步的时候才能做完,也只有在跑步的时候他才能专心做点事。谁知后来长跑在他的身体里扎了根,一天不跑,他就觉得丢了点什么。
   他不在乎大学校园里那些异样的目光。有人以为他心理有问题,渐渐的那些目光都被大学生活的忙碌给挡住了。他在校园操场上跑的时候,偶尔也能遇到几个加入的一起跑,等到毕业以后,他又一个人跑。
   他从未觉得一个人长跑是孤独的,直到毕业后有一天,他碰到了省城的梁老师。
   梁老师在省体校工作。他和十几个爱好长跑的人每天早上从体校出发,跑到博物馆,再绕道世纪商场跑回来,五公里左右。梁老师一开始和朱峰一样,自己一个人跑,慢慢的,附近爱好长跑的人早起跑步时都跟着他跑。
   朱峰那天早上特意跑到博物馆,本来想看看博物馆的尖塔,却发现了那十几个姿态优美的长跑爱好者。他们像一队天空中悠然飘过的大雁一样在他面前划过。朱峰跑了六七年,对长跑的知识也懂得不少,可当他看到那一队“雁之队”的时候,才发现——原来长跑可以那么美。
   他又发现自己是孤独的。
   他从十六岁开始跑步到现在一直是快乐的,他在摆臂、摆髋、两步一吸两步一呼的过程中一直是快乐的,他曾无限美好地享受着这个只有他自己才能体会的幸福过程。可是如今,“雁之队”在他眼前飘过的一瞬间就像一颗小石子儿突然投进了平静清澈的心湖。
   朱峰坐在办公桌前,凝望窗外九点多钟的绚丽阳光,手中玩着一只钢笔,不知道要干什么。
   二
   朱峰决定改变晨跑路线,以便接近“雁之队”,虽然这是陌生的城市陌生的面孔,可朱峰眼里的这些长跑爱好者却像相熟几年的老朋友。第一天,有人对跟在队伍后面若即若离的朱峰投来了微笑。
   第二天,他早早地来到了体校门口,可那里并没有那些人,他一边等一边做着准备活动,正当他弯腰压腿的时候,“雁之队”从体校大门跑出来。跑在前头的是个三十五六岁的人,看到朱峰,脸上笑了,说:“刚来!”朱峰很自然地说“刚来。”朱峰几乎兴奋地跟在队伍后面,跑到博物馆的时候,朱峰特意多看了一眼博物馆的尖塔,感觉不一样了。
   这个“三十五六岁”的人就是梁老师,其实他已经四十四岁了。大家解散的时候,梁老师问朱峰:
   “累不累?”
   “不累。”
   “体校的?”
   “不是。”
   “跑多久了?”
   “两年多。”
   “坚持得不错啊,我们这帮人,”梁老师看了看那十几个队员离去的背影,“开始的时候有三十个,现在就这些了。”
   “都挺忙的。”朱峰说。
   “是啊,都成家立业了,再说,可有可无的事。”
   “也是。”朱峰觉得他的话虽然有道理,可在自己身上并不合适。
   “怎么称呼?”
   “叫我小朱就行了。”
   “我姓梁,就在这儿工作。”
   “梁老师,以后还请多指教。”
   “别这么讲,论年龄比你大一点,其他的不敢说,跑步嘛,个人爱好。”
   “您太客气了……大家每天都跑嘛?”
   “这不一定,这些人在床上又待不住。”
   “那倒是。”
   “那……明天见。”
   “明天见。”
   梁老师打了个再见的手势,转身进了体校大门,朱峰脚步轻快地跑回了住处。
   朱峰现在已经是“雁之队”的一员了,他想象着以后与这些人在一起晨跑,心里暖暖的,这种类似幸福的感觉,自从大学毕业以后还是第一次有。在公司里,朱峰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虽然总想办法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可心里总觉得有一点距离,说不清是什么。有时候他伫立在十九楼办公室的窗口眺望城市的边缘,那里只有淡蓝色的天和灰蒙蒙的云。他心里有些迷惑,这种城市生活是他想要的吗?也许是,也许不是,可大学毕业,总要在城里有个工作,或者说,过一种城市生活。
   朱峰的城市生活除了忙碌还是忙碌,幸好早上有一段时间可以与那些“老朋友”一起跑步,享受那种无言的默契,这多多少少给了他一点归属感。
   朱峰的同事都来自城市,他们的生活工作在朱峰看来都很快乐。晚上有同事约他出去喝酒泡吧,或者逛逛灯光通明的夜市,朱峰答应的时候很少,他不想把时间浪费在那上面,他在住处有许多书要看,这也是在学样就养成的习惯。朱峰喜欢安静,不太愿意去那些吵闹的地方,可是城市的生活一面在他的耳边聒噪着,一面又提醒着他快点学习,不然就会失去它。朱峰曾梦到自己在过一座独木桥,一座似乎看不到尽头的独木桥,他很害怕,可回头望去,黑压压的人群正挤上来……
   朱峰每天第一个到公司,同事小刘每天都踩着上班时间进办公室。小刘说,来那么早干什么?不如多睡几分钟。朱峰一开始对他的话不理解,后来才知道,小刘的夜生活十分丰富。对小刘的生活,朱峰心里有时羡慕,小刘是城里人,生在城里,长在城里,又工作在城里。
   “雁之队”天天晨跑,时间不变,路线不变,像一成不变的仪式。朱峰清早到了体校操场,做了准备活动之后就与大家一起按着熟悉的路线跑个来回,有时在校门口散了,有时又到操场再玩一会。体校的操场比他上大学时的操场宽阔而且漂亮,晨起锻炼的学生也多。各种练习的器械都有,跑道也是橡胶的。朱峰觉得在橡胶跑道上抓地牢、跑起来轻松,只是少了一些乐趣。
   梁老师除了周一早上要带学生在操场内晨跑,几乎天天与“雁之队”一起跑。大清早的街道上没什么车辆,况且他们选择的也不是主干道。他们穿着普通的运动装,合适的长跑鞋,他们出来只有一个目的,享受属于自己的长跑。
   入秋的一天早上,小刘对朱峰说,看新闻没有?听说下周六市里举行“秋季环城越野长跑”,不知道公司是否派人参加。
   朱峰的第一个想到的是“雁之队”会不会参加,这些人都喜欢长跑,这样的机会应该不会错过,不为成绩,只为参与其中的激情和乐趣。
   “我问问经理,看看什么意见,行的话,让公司给买运动服,至少也得一双耐克。”小刘接着说。
   “那很好啊,是个机会……没见你平时跑步啊?”朱峰问。
   “唉呀你呀,重在参与嘛,出了校门,你见几个在大街上跑步的?”
   “你怎么知道?”
   “你呀,书呆子,爱运动的都在健身房儿呢,我隔三差五儿的就去玩一会。”
   “……”朱峰不知道说什么好,他没去过健身房。
   “你参加不?”
   “最好能去,重在参与嘛。”
   “我去找经理,等我消息。”
   小刘出去了,朱峰一个人坐在办公桌前发呆,他拿不定主意。如果“雁之队”参加的话,他是要站在“雁之队”那一边的,如果公司让他以公司的名义参加的话,那就不好办,虽然都是参与其中,可这感觉却是不一样的。
   “经理同意了,”小刘回来说,“每人一双耐克,但得穿公司的T恤,做做广告嘛,可以接受。”
   “几个人?”
   “你去不去?”
   “现在就定?”。
   “早点好买耐克呀,朱哥,再说T恤也得印公司的字。”
   “去!”朱峰言不由衷地答应了。
   下午,行政部派人来到朱峰办公室,记下了朱峰的运动鞋和T恤尺码。要下班的时候,经理又把准备参加秋季越野赛的六个人叫到办公室,重申了一下这次比赛对公司的重要性,要大家早做准备,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多多锻炼,同时要注意安全。
   第二天早上,在体校操场做准备活动的时候,朱峰忍不住问梁老师越野比赛的事,梁老师说这两年大家都是代表自己的单位出赛。
   “这种越野赛每年都有吗?”
   “也不是,前年才开始有的。”
   “人多不多?
   “去年有一千多人。”
   “这么多?”
   “大部分凑热闹。”
   “……梁老师,你参加不?”
   “我呀,很难说,学校还没有定,我也可能带学生去。”
   “大概有多远?”
   “说是环城,其实也没多远,二十公里的样子。”
   “是没多远。”
   “你不去?”
   “这么好的机会,去!”
   当他们跑回体校操场的时候,跑道上多了一些刚刚进来跑步的人,面孔陌生,看来是为了参加越野比赛而来做准备的。朱峰的日常生活并没有因为要参加这次比赛而受影响,他依旧早起与“雁之队”一起晨跑,之后上班下班,回住处看书学习。
   周五上午,小刘快到八点半的时候才来,他兴奋地对朱峰说:“朱哥,你猜我今天早上跑了多远?”
   “在哪儿?”
   “体校啊!”
   “那不好猜。”
   “二十圈,乖乖,累死了,当初谁这么有才设计这么长的跑道……”小刘倒了半杯热水,又兑了半杯凉水,咕咚咕咚喝了。
   “才八千米嘛!”
   “你真是站着说话腰不疼,我还不是吹,这次越野赛,我可是准备拿前三名的。”
   “……”
   “朱哥,你猜猜第一名奖什么?”
   “还有奖?”
   “看你说的,没奖谁去呀,累都累死。”
   “什么奖?”
   “山地自行车,至少一千块……”
   “你怎么知道?”
   “我同学在市政工作,他说的。”
   “这么巧!”
   “是啊……早餐吃什么,我还没吃呢?我一会下楼买早餐。”
   “我吃过了。”
   周一清早,朱峰和“雁之队”跑回到体校操场的时候,看到小刘在跑道上一圈一圈地跑着,朱峰想打个招呼,又觉得不合适。他平时做事的时候最讨厌被别人打扰,就像学习一样,他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吧。
   “雁之队”的人也开始议论这次越野赛的事了,有几个人已经明确表示代表自己的工作单位参加,也有几个表示不会去,“人多太危险”,“锻炼锻炼,最后炼到医院去就不好了”。朱峰听了这最后一句话,心里有一点点不舒服。
   三
   比赛的前一天,公司把耐克运动鞋和T恤发了下来,朱峰一看鞋是休闲型的运动鞋,不太适合跑步,更不适合参加长跑比赛。T恤的款式和做工都不错,只是颜色是大红的,又在前胸后背印了黄色的公司标志,朱峰觉得有点扎眼。
   比赛那一天终于如期而至了。
   公司经理在大家出发前又开了一次会,任命小刘当“领队”,强调“安全第一”,要“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又说“团队精神很重要,不要逞个人英雄主义”等等。出发的时候,公司派车把大家送到了集合地点——市民广场。
   广场上彩旗飘舞,各个单位的参赛代表都是又蹦又跳地做着准备活动。不一会,高音喇叭里传出了声音,“请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到赛程起点集合”。集合之后是有关领导讲话,声音不大,有些地方听着模糊,喇叭里偶尔传出几声“吱吱”声。领导一个接一个讲话,前后差不多一个小时,然后是运动员换服装,到检录处检录,前胸后背贴号牌,每人手心又被盖了一个章。
   朱峰穿了一条普通的运动长裤,还有平时穿的长跑鞋。
   “朱哥,你这一身外行了呀,这是什么鞋?”
   “这个……长跑鞋。”
   “你不穿耐克也就算了,你这长裤能行吗?环城啊朱哥。”
   “没事,没多远。”
   “没多远!你可真逗!”小刘向其他同事招了招手,“别蹦了,都过来,我可跟你们讲好了,这次比赛很重要,我们既要赛出水平,也要赛出风格,当然跑起来我也管不了那么多,安全第一啊安全第一,别给我出事。”
   “刘队长,您瞧好吧!”一个同事笑哈哈地说。
   朱峰看着在场的每个人都跃跃欲试,心里有了一点害怕,他知道这种比赛最怕的就是起跑这一段路,个个都争先恐后,多数人又没什么经验,容易出事。
   发令枪响后,在两辆警车的带领下,参赛的运动员像潮水一样涌出了广场前,挤进了平安大街。
   没几秒钟,朱峰就警觉地跑到人群的边儿上去了,他知道这是最安全的方法。他时刻注意着这支噼里啪啦的队伍,想找找小刘他们的身影,可他们都不见了。有些想跑得快的,见缝插针往前冲;有些害怕受伤的就左躲右闪,根本顾不上步伐。
   朱峰心里有一些紧张,也有一丝后悔,但箭已离了弦。他的心绪刚刚稳定下来,大队伍里出了事,有人被绊倒了,接着一个两个三个……许多人猝不及防倒在了一起,朱峰几乎停下了脚步扭回头望去,人群喊声叫声响成一片,没有倒下的继续往前冲,有些倒下的爬起来继续跑,后面的尽量躲闪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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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众所周知,跑步是有氧呼吸运动的一种,跑步20分钟之后脂肪就开始燃烧,通过跑步,可以达到减肥的目的,它能使全身的肌肉有节律的收缩和松弛,使肌肉纤维增多,蛋白质含量增高。肌肉发达是健美的标志之一。英格兰有句名言:“马拉松如人生,也有跌宕起伏,但一旦你经历了,你就会觉得什么都难不倒自己。”朱峰从小学跑到大学,又从学校跑到社会,十余年跑步不辍。通过跑步,不仅增强了自身体质,还培养了毅力,增进了与人的交流,加强了融通。长期坚持运动的人,在完成定量工作时有三大特点:一是行动快;二是潜力大,能发挥最大的机能潜力去完成任务;三是恢复快,疲劳消除快亦彻底,能迅速恢复到平静水平。做一个明智的跑者吧,“不要问我为什么跑步,问你自己为什么不跑。”本文对倡导全民健身,增强体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欢迎赐稿,美文共赏。【编辑:晚霞晓文】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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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晚霞晓文        2015-05-12 18:37:34
  人们普遍认为,跑步首先能减肥,其次能平和心境,再有不找借口,还培养毅。
回复1 楼        文友:芳源        2015-05-12 19:22:02
  非常感谢社长百忙之中耐心审阅并给予很高的编按。遥祝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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