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学网-原创小说-优秀文学
当前位置:江山文学网首页 >> 春花秋月 >> 短篇 >> 杂文随笔 >> 【暗角】一则丑闻尴尬了谁?(杂文)

编辑推荐 【暗角】一则丑闻尴尬了谁?(杂文)


作者:童话恋情 秀才,1310.2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752发表时间:2015-06-07 21:43:58

五月,一年中的第五个月份,绝对是个好季节。英文为May,是罗马神话中的女神玛雅,据说她专门司管春天和生命。
   的确,五月不像二三月那么冷,也不像六七月那么热,而且到了五月,哪怕是东北等苦寒之地,也已经万物复苏,到处生机勃勃。因此,很多人都会在五月这样的好时节出去游玩。
   网曝一则新闻,今年五月三十日,云南省财政厅法制处原处长黄钦明也在这样的好时节,带着家族人员出去游玩。
   这是没错的,作为一名退休公务员,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劳心劳力几十载,到了功成身退之时,是该好好的颐养天年。
   虽然一个处长级别的官员不像部级官员那样国家承包养老的一切,但是戴着“省财政厅法制处原处长”这样一顶帽子,走到哪里都冒着光芒。
   在中国,不知从何时起,一顶这样冒光芒的帽子,不仅仅可以“遮风挡雨”,霸道的甚至可以“呼风唤雨”。
   果然,这位法制处的黄大处长就是这样的一位。
   据说,这位黄大处长带着族人在红河州建水县西庄镇张家花园景区游览时,提出要求,要去参观一产妇和婴儿休息的房间。
   我们不知道这位年过半百的退休老干部是什么一个心态,或者说,有什么特别的癖好,竟然会在游山玩水这样惬意的时候,想去参观产房。
   当然,产妇又怎么可能会让一群陌生男人参观自己的产房呢?你以为是专业演员在拍电视剧啊,可以在导演摄像剧务等众人面前表演生孩子,还演得那么自然,人家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好不好。
   作为曾经的法制处处长,遭到拒绝后,面子就挂不住了,这是肯定的。即使意识到自己的要求有多无耻,那也不能在族人面前丢面子。
   作为族人,好不容易有一个当官的亲人,而且还当了不小的官,现在功成身退后,提点要求竟然被人当面拒绝,这是多没面子的事啊。
   于是,族人就为这点小事大打出手,跟匪徒一样把拒绝他们的产妇暴打一顿。
   也不知道哪个好事之徒,竟然把这些事情发到网上去了。
   如果仅仅一则新闻报道,那也不一定会引起多少人的关注,特别是在如今人人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种自私心态的物欲横流流尽心血的现实中。
   可是,事发后,作为官方的云南省红河州州委宣传部,由他们可敬可佩的部长伍皓通过个人认证微博第一个时间发声,他在微博里称,打人者是族人,并非黄处长本人,伤者家属是借黄的干部身份刺激公众仇官情绪。
   好吧,如此一招“此地无银三百两”,不仅证实这个事件的真实性,更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关注。甚至还引起了美国希望之声的关注。
   这样一则丑闻,引起国外媒体关注,尴尬了谁啊?
   新闻图片里的产妇,鼻血横流,满脸血污,怵目惊心。那绝对不是自己抱着孩子不小心磕门框磕的,更不是在家因为丈夫酒喝多家暴打的。所以说产妇遭受“一行两人暴打”,事实确凿,有图有真相。那么问题来了,黄“原处长”一行是在五月这样的好时节去参观景区的,为何变成了参观产妇休息室?在遭到人家拒绝的时候,为何还非闯进不可呢,难道是“窥阴癖”发作?如果是警方闯入,那可能是在办案,也或者说怀疑里面藏着嫌疑犯,即使警方闯入,至少还得出示证件呢。可是,都不是,仅仅是一群游山玩水的无耻之徒,骄横野蛮地宣称自己不怕被告就对一个坐月子的产妇大打出手。要知道,孕妇、产妇以及婴儿孩童在全世界都是有特权的,就连判刑都还要特殊照顾呢。作为良民,作为产妇,人家自然有权拒绝他们这种无耻的要求。凭什么人家在坐月子,要让你们来参观啊,你们家媳妇儿媳妇坐月子的时候怎么不请人去参观啊?
   可是,这种无耻的人,在遭到拒绝后,不但不反思自己的无耻行为,还丧失人性地大打出手,简直就畜生不如嘛。
   正如伍部长所说的,那都不是黄“原处长”本人,是随从,这是赤裸裸的欺负人啊。把全国网民都当傻子吗?一个财政厅的退休处级干部的随从,脾气这么大,不给领导丢脸吗?
   我很想知道的是,即便是黄“原处长”亲属作恶,看着一位产妇被两个男人暴打,一个处级干部可以面不改色,作壁上观,于心何忍?良心被狗吃了吧?
   我记得孙中山先生有一次去参加党代会,因为没带证件,门卫硬是不让他进去,警卫员自然恼羞成怒,但在领袖面前,他又岂敢造次,还不是乖乖折回去为领袖取证件。
   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下属、随从。
   要知道,一般人在看到两只野狗咬人时,至少都会扔几个石头,把狗赶跑。更何况黄“原处长”一行表演“全武行”,这明显就是涉嫌犯罪啊。中国法律岂容得如此侵犯,那岂不成了一纸空文,可以整本整本拿回去糊墙了。
   如果是产妇自己的住所,黄“原处长”一行形同匪类,涉嫌“私闯民宅罪”;如果是产妇休息私域,黄“原处长”一行破门而入,拳打脚踢,涉嫌“寻衅滋事罪”。哪一款不能把他们拘留?轮得到一个官方工作人员出来发微博切割,官官相护吗?作为法制处的原处长,这点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吗?是怎么混到处长位置的?当年公务员选拨都怎样一个暗箱操作啊?
   看了新闻后,作为新闻读者的我,不管是从人性党性还是常识常情,都好像无法破解黄“原处长”一行的心灵密码。
   前几天,我问我爸这个文革亲历和亲力者,是不是文革抄家批斗就是这样草菅人命的。老爷子告诉我,在那个疯狂的年代,只要党支部开个会,正式党员举手表决你有罪,就得被批斗,一个党支部的权利除了不能直接判死刑,其它的都具备。
   难道说,黄“原处长”袖章未摘?当年戴红袖章抄家的小流氓,一路未改,禀性难移,而今成了老流氓。要知道,强迫、讹诈、暴力、抢掠、残忍、欺骗,这些都是流氓身上的黑色胎记,很多还是文革余毒。
   世界人权组织插手不了的地方除了朝鲜,其实还有中国。
   你想啊,事件发生地的州委宣传部部长伍皓,对两个男人暴打产妇的事实,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对受害者毫无怜悯之心,反而利用现代化的先进工具发微博,澄清此事与当官的没有关系,只是随行人员,作为政府官员,甚至还敢威胁伤者家属“刺激公众仇官情绪”,好像如果产妇家人把事情闹大,产生公众的仇官情绪,还要承担后果似的。要知道,在法院,即使是被告的代理律师,发言为自己的委托人辩论之前,都得表示一下对受害者以及家属的一番慰问。而作为一个政府公务员,拿着人民给予的权利,就如此儿戏的官官相护吗?这种现象跟前几年中国一些城市的某些畜生城管把商贩打伤打残后随便或者有目的地开除几个临时工,一方面把所有责任推到临时工头上,一方面到处收集证据陷害受害商贩,有什么区别啊?
   看到这样的微博,我想只要识字的人,心中都会想到“官官相护”这样四个大字。现在我们还不知道那个敢于把事件爆料出去的作者怎么样了,但是我知道那个曾经致力于揭露地沟油,为全国不能吃特供的十多亿人民的食品安全努力过的记者李翔,是被砍死的,据说砍了十多刀。而那些曾经爆料尼克松丑闻致使尼克松被迫下台的记者,好像还活得逍遥自在。
   其实我特别想知道,如果是伍部长的媳妇或者儿媳妇被打的话,是不是也能如此“大公无私”地发一条切割信息,让官员们都撇清关系?还是只有别人家的媳妇儿媳被打,跟他没有任何关联时候的才会这样说呢?
   我记得去年就有外媒给中国这样评论:“当下中国公共事件,基本是‘和谐七部曲’:1、引爆惊魂;2、撒谎遮掩;3、全民声讨;4、律师死磕;5、官媒审判;6、封言维稳;7、往事如烟。
   的确啊,私权利的星星之火,在公权力的踩踏下,哪一次不是樯橹灰飞烟灭?
   孕妇、产妇以及婴儿孩童在全世界都有特权。如果这些全世界都有特权的人,在自己的家里哪怕是临时歇息的地方都被随便打伤,那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安全保障可言?
   到处标榜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人民的合法权益神圣不可侵犯,就这样个神圣法?
   很多人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到当官的犯事了,就要考虑什么认罪态度,还总是有那么多人给他切割、划线,总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些年来,有多少不公不平不义,在维稳大幕下,基本被和谐殆尽。
   好吧,特色如斯,自信如斯。
   可是,你们让民众奈何呀?
   伍部长腔调,绵里藏针出新词,难怪澎湃新闻大标题会惊呼“刺激公众仇官情绪罪”前兆已显。如果此罪名出炉,加上“寻衅滋事”大口袋,天罗地网,民众就彻底和谐了。堵了悠悠之口,没了唾沫横飞,统一了思想,统一了立场,统一了战线,就更有优越性了。
   中国人历来都只记得这么一句“打狗要看主人”。那主人家的狗都疯了,主人是不是也该管管,找根铁链拴住一下啊?就算是养了一条狗,把人家咬了,你还不得给人家赔偿打狂犬疫苗的钱啊。
   可是,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的伍部长却可以把“强闯民宅、拳打脚踢”的处长习性,轻描淡写为“民事纠纷”。作为政府公务员,他应该知道,在别的国家,特别是美国,强闯民宅,会遭房主合法击毙的。而且,“私宅不受侵犯”观念和法律,也并非美国的专利,它早在欧洲中世纪乃至古罗马时代就出现,更何况古代中国也有此王法。
   我记得,十七世纪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就说过:“即使是最穷的人,在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进,雨可以进,但是国王不能进。”而在我们国家,那个首个批判“党天下”后失踪了数十载的储安平,在《英国采风录》里这样写道:“英人有言,每个人在其家庭之内,都是一个国王,他的寓所就是他的王国。法律只是他房门口的卫兵,法律站在他的门口保护他,禁止任何人侵犯他在家庭的自由。”
   人活着,最起码要有人格和尊严,这是追求美好生活的底色,而不是光听漂亮口号。
   遗憾的是,在中国,公权力充满戾气。
   多少强闯民宅,司空见惯。
   多少拳打脚踢,屡见不鲜。
   多少官官相护,无可奈何。
   一些违宪违法的犯罪行径,在一些官员眼里并不过分,甚至演变得习以为常。而你要是敢批评官员,那就是“刺激公众仇官情绪”;你要是敢批评制度,就是“寻衅滋事”。而像童话恋情这样,到处只看到阴影,还试图求出暗角阴影部分面积的人,连微博都是会被屏蔽的,很多空间说说也会被莫名其妙地删除。但是,谁又敢否认,现如今的处长习性官员个性折射的不是权力魔杖?
   多少人,久处官场,恃强凌弱,狐假虎威,良知泯灭,草芥百姓,作恶习惯成自然,自然匪气成性格。多少官,腔调洋溢着可笑,可笑中流露着可耻。
   那个唯一一个陪毛主席登上天安门城楼见证开国大典历史一刻的中共一大代表董必武老先生,一辈子致力于中国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被誉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奠基人。我想要是他老人家九泉有知,现在的法制被如此轻易践踏,一定会被气得吐血的。
   现在好像大部分地方官员都这样:你和他讲法制,他和你讲政治;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国情;你和他讲国情,他和你讲和谐。如果“红袖章”的革命传统,被某些不愿意撕掉“红袖章”的人或明或暗地沿袭下来,那么社会主义的中国还哪来的太平盛世?
   现在,动不动就听到“改革”,可是在不少时候,不少部门,不少地方,官员们美其名曰的“改革”,最后都变成了公权力“伟哥”,成了限制和侵害私权利的新藉口。
   我记得,十多年前,在家乡,基层乡镇计划生育执法的人员,个个都翻墙入室,拆房牵牛,强抢财产。那时候多少官员家的电视不是超生户家里抬来的?有几个家里的摩托车不是超生户家里抢来的?十岁那年,在家乡,就在离我家不到50米的邻居家,我亲眼看到最畜生的一幕:超生户事先知道计划生育的执法人员要去他们家抓他们,于是先一步跑掉了,那时候锅里正好烧着开水,一个畜生不如的工作人员,听到一群毛绒绒的小鸭子在圈里叫唤,很是心烦,于是舀起锅里滚烫的开水往小鸭子身上浇去。因为这一幕,我们村的村支书辞职不干了。随后那群畜生不如的家伙还把邻居家的大门板卸下来,架起来烧着烤火。
   不管人类历史如何进步,文明的车轮如何滚滚向前,总是有或多或少的执法人员野蛮地畜生一样地对待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总是以敌对思维打击报复。
   在现如今经济腾飞,到处焕然一新的大城市,有多少高楼大厦就有多少强拆民宅。前不久,在西安不就因为强拆发生一起命案吗?在西安某公交车站一个曾经的拆迁负责人被人当场杀死,据说杀手就是好几年前被强制拆迁的住户。这则新闻应该会震惊很多人,但是不一定能震醒无良奸商和狼狈为奸的当地政府。几年前的事,有些已无法考证,但是很多人都还记得陕西曾经一年卖土地的收入就达243亿,而补偿给被征地农民的只有区区1.22亿。这种比例,导致多少官员腐败,又导致多少居民无家可归呢?多少官员为了要政绩不惜草菅人命,多少无良奸商为了利润不惜践踏法律铤而走险。
   有人说,只要有50%的利润足可以使人铤而走险,100%的利润就能践踏一切法律,而强拆有几十倍几百倍的利润呢。
   其实,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可能发生,只不过中国现在的媒体人为了新闻卖点好,都喜欢关注明星有多少兔女郎谁跟谁酒店私会等个人隐私,已经很少有哪个正义的记者出来报道关乎国计民生的新闻。
   当然,也有的新闻,是领导不让报道被强制屏蔽。
   我记得2008年在哈尔滨认识一个法国留学回来的人,2008年他写了一篇稿件,从法国家乐福的采访到中国民众抵制家乐福事件,客观全面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最后到处都不给发,最可恶的是头一天答应发稿,第二天告诉他发不了,字词太敏感,被领导毙掉了。
   马克思说,人是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
   人类存在,社会生活就存在。
   人类社会生活,大体可分两大领域,一是国家政治生活领域,二是公民社会生活领域。对前者予以规范的法律就是公法,比如宪法、刑法、行政法等。对后者予以规范的法律就是私法,私法主要内容是民法。与此相对,依据公法享有的权力为公权力,如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等,依据私法享有的权利为私权利,如言论权、财产权、人身权等;公法强调国家意志,私法强调个人意志,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其实,一个真正实行法治的国家,公权力与私权利始终都是处于平衡状态。否则,公权力的极度膨胀,就是专制主义;私权利的极度泛滥,就是无政府主义。
   回顾人类历史的黑暗时期,如希特勒、墨索里尼、史达林、齐奥塞斯库、卡扎菲、赤棉及中国文革,公权力往往集中于领袖,私权利如秋风扫落叶。
   现在依然有一些部门执法为了谋利侵害百姓,黑白两道手段,一旦出了事故就以万能的“临时工”身份掩护,无所不用其极,有些贪欲的官员想要整谁,手中权力就可肆意妄为,可登堂入室,可随便抓人,可拳打脚踢,可威逼打压,甚至把趾高气扬的处长习性与官官相护的部长腔调表现得淋漓尽致,长此以往,那民众还有什么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
   一个民主法制的国度,应该是公权力有制约,私权利有保障的。而绝对不是口号穷极一切美好,现实穷极一切罪恶。否则不但国民尴尬,国家更尴尬。
  
   童话恋情,于,厄瓜多尔
   2015-06-07

共 5927 字 2 页 首页12
转到
【编者按】文字开门见山的道出本文的论点,即五月底云南省财政厅法制处原处长黄钦明在旅游期间提出要参观产妇和婴儿休息房间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而暴打产妇的丑闻。丑闻爆出后,居然出现官员为其作了切割性的巧言辩护,这实则是在为其丑行遮风挡雨。作者用犀利的笔触,集国内外相关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妇女儿童受保护条例,尤其是孕妇产妇所拥有的特权,义正言辞的破析、抨击了丑闻以及为其切割性言论的实质。退休官员的丑恶行径已然招致民众的哗然,而某官员却不顾一切为其丑闻涂脂抹粉,这种现象不仅是官场上的暗角,其实更是权利凌驾于法制之上的官场上的弊病。他反映了在某些权利的铁蹄下人身权利受到严重侵害的同时,也反映了某些地方某些新闻所出现的怪诞的现象,而这些屡见不鲜其实也是一种及其腐败的现象,究竟尴尬了谁?它不仅是民众的尴尬,更是国家的尴尬。洋洋几千字,大量的论据,都围绕着一个主题,那就是“一个民主法制的国度,应该是公权力有制约,私权利有保障的。”文字条理清晰,论据确凿,实事求是。这在如今日渐高涨的反腐大潮中有着不可估量的深远的警示意义,推荐欣赏!【编辑:永铭家珍】

大家来说说

用户名:  密码:  
1 楼        文友:永铭家珍        2015-06-07 22:16:45
  一篇很有分量的文字,拜读欣赏!问好童话老师。
永铭家珍
2 楼        文友:青叶        2015-06-08 10:08:50
  有理有据,实事求是,义正言辞,一针见血,实为民之呼声!建议加精!问好童话老师!夏安!
青叶
3 楼        文友:霞儿        2015-06-08 12:10:20
  一篇让人读来气愤填膺的好文,一篇犀利深刻的好文,推荐加精
霞儿
4 楼        文友:孙成卓        2015-06-08 12:46:56
  拜读?文笔犀利,字字见血。当代闻一多是也!精品。
坐着可以看到一片风景;走着可以领略一路风光!等着老去?还是走着老去?
5 楼        文友:玉彊道人        2015-06-08 17:58:12
  莽莽昆仑,滚滚长江,论据详实,荡气回肠!
2015年元月29日,特将原网名“玉彊道人”更改为“寻梦潇湘”。
共 5 条 1 页 首页1
转到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