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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发酵的故乡


作者:三月楚歌 秀才,1583.44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511发表时间:2015-06-08 16:59:20
摘要:故乡是什么,我不知道。那或许是,永远回不去的思念。我们这一代人,是幸运的。至少在回不去的思念中,有丰富的内容。至少,我们的记忆中,有洒落的笑声和遗留的玩具。


   我觉得,离家出走的孩子,没有人能够回到故乡,哪怕回到了当初出走的地方,故乡永远只是一抹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愫。或者因为情随事迁,故乡已经流失在记忆的深处,发酵成为美酒一杯,在嘴角甜丝丝的余韵犹存。犹如一条内陆河,不知不觉消失在戈壁深处。
   眼睛看不到,但我们知道,它就在这里。就在这里吗?这里却可能已是别处。
  
   二
   可以回来,但永远回不去,就像大马哈鱼。它们诞生在黑龙江的江河中,生活在深海里。一条大马哈鱼,长大成熟,需要在海里生活四年。四年之后的八九月间,成年的大马哈鱼们成群结队地从外海游向近海,进入江河,涉途几千里,溯河而上,回到出生地——黑龙江。
   在那里,它们寻找理想的产卵场所。产卵后,经过长途跋涉精疲力竭的大马哈鱼,一直守护在卵床边,直到死亡。一百多天后,小鱼从卵中孵出,来年春天,它们顺流而下,成群结队地游向大海,然而它们不会忘却故乡,一旦长到成年,又会历经千难万险,游回来。
   从深海到江河,大马哈鱼的回归和出走,都经历险难重重,天敌在那里等待着捕食。
   看过大马哈鱼的纪录片,水急、天敌和逆流,它们看上去无比悲壮。但是任何艰难险阻,都无法阻止它们回归的步伐,伤痕累累,甚至死亡的姿势,都指向着当初出走的地方。
   回归故乡,是人们对大马哈鱼最赞叹的地方,只是对于它们来说,这仅仅是使命。
   江河虽然还是那条江河,当回来的时候,却变成了繁衍后代的温床和死亡的墓地。
  
   三
   一位朋友说,她最怀念的日子,是五六岁的童年。那时候,生活在农村,家里很穷,住在草房子里。夏天,天上下大雨,屋里就会下小雨。他们一家四兄妹,到下雨的时候,大早晨的,屋里全湿了,妈妈就会叫大家,快起来,快起来。兄妹们赤着小脚站在湿漉漉的屋里。
   妈妈用油布把床盖上,在滴着雨水大的地方,接着一只又一只的桶和盆。
   她现在都还能想起那些悦耳的声音,雨水滴落在盆和桶里:叮铃,叮铃。
   有时候雨下得大,母亲忙得不可开交,孩子们在喊:妈,这边滴了,妈,那边又漏了。
   在讲述这一切的时候,她的脸上溢着幸福和神往的笑意,那是她对于故乡最真切的记忆,虽然当初的日子如此艰难,但在记忆中,已然发酵成了甜美的糖果,含在嘴里都担心化去。
   并不是没有回去过村庄,只是当初七十年代居住的草屋子,早已换成了三层小洋楼,兄妹们早已长大,各自成家。母亲犹建在,已成为安详的老人了。村庄里孩子还有,已经是另一批人的时代,他们在玩着他们自己的游戏和玩具,与她的时代,看不出丝毫的关系。
   不知道是谁说过,越不顺心的日子,回忆起来就越值得骄傲与自豪。
   故乡大概也是如此。城市的孩子很少有关于故乡的回忆,他们在出走很多年后,可以回忆童年,却想不起故乡的模样。谈不上幸运或者不幸,只是生活越来越变得毫无特色而已。
  
   四
   我们的日子变得越来越没有特色,孩子们变得越来越没有乐趣。前段时间,和朋友讨论已经遗失的游戏和玩具的时候,我们举出了很多很多,光是名字,现在的孩子都觉得陌生。
   推铁环。攻城。丢沙包。捡子。躲猫猫。挑花。皮枪。鱼箭等等。
   现在的孩子们,玩的都是变形金钢,都是奥特曼。看到的街道,都是汽车,都是商铺。
   三年前,我在深圳,去看望一个老朋友。我们说方言,他五岁的儿子笑着说:“叔叔,你们讲话好好玩,你们说的是我们家乡的方言吗?”家乡?他的家乡可能只剩下方言了。
   或许幸运,我们还有方言。方言是故乡永远的印记,也是身在天涯的同胞彼此最好的身份认证。记得在拉萨的时候,有一次我和几个朋友去某家餐馆吃饭,我们说着方言。
   冷不丁,一位长相魁梧的中年男人,走过来冒出一句贵州话:你们是贵州来的唵。我是遵义呢,到拉萨当兵,退伍就留在这里做生意,都十多年了。他乡遇故知,备感亲切。
   方言本来毫无特色可言,因为到了他乡,听惯了异乡口音之后,才突出方言的美。
   莫言说过,他年轻的时候,一直拼命逃离故乡,就算写小说都想办法与故乡撇开关系。在离开故乡很多年后,突然觉得,故乡才是他艺术上最富足的精神血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从《红高梁》到《蛙》,在气势磅礴的文学创作中,高密东北乡是他最美的符号。
   故乡是记忆的发酵,这种发酵,需要一个从逃避到回归的过程,没有这个过程,一辈子,故乡都只可能是习以为常的厌恶。一个人,大概一生需要有一段流浪的经历,才会丰满。
  
   五
   如果说故乡的山山水水,人情事故,方言浑段是材料的话,外面的世界,就是酵母,走得越远,时间与距离越久,故乡的浓烈就像思念一样与日俱增,直到不能自己。
   这些年,虽然未曾走远,却也离开了故乡。在记忆中,那个只有二十几家人家,叫乌约的小村子,渐渐在记忆中酿出甜美的味道。春夏秋冬,每个季节都会让我怀念。父亲的犁耙,母亲的白发,还有左邻右舍,每一个可爱的邻居,每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沁入心脾。
   人生总是追逐与怀念中相濡以沫。十年前,我在故乡想他乡;十年后,我在他乡想故乡。
   或许未来,我会在故乡想故乡。
   故乡是什么,我不知道。那或许是,永远回不去的思念。我们这一代人,是幸运的。至少在回不去的思念中,有丰富的内容。至少,我们的记忆中,有洒落的笑声和遗留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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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对于每个在外打拼的游子来说,故乡不仅是养育了躯体和扶助着长大的地方,更是慰藉心灵的温情港湾。然而,世易时移,人是物非,故乡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已经改变了原来的模样,成了人心中永远也回不去的思念,也成了人心中永远的伤。苦涩的童年、不改的乡音、面朝黄土背朝天散文父老乡亲,曾经想要逃离,可离开了却发现那一切的一切才是自己最放不下的依恋和思念。本篇散文文字凝练、意味隽永,拜读了!【编辑:陈戈】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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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陈戈        2015-06-08 17:04:13
  树高千丈,叶落归根,对于故乡,思想在经过了风风雨雨的砥砺和剥蚀之后,才复归于平淡和自然,故乡的发酵,其实也是人的思想的嬗变和顿悟。拜读了,问好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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