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怎样不成功的
上诉人(原审被告):姓名玉不琢,性别疑似女性(让你琢磨:蓄彩色的七长八短的长发,戴硕大的环环相扣的耳环,着低腰裤,染红趾甲;操“欧野”、“雷人”、“酷毙”、“帅呆”、“牛B”、“傻b”“大家好吗,一起来”等口头禅)。现年“某零后”,在校学生,暂时无父无母无家。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教师(职业另类情况复杂一言难尽)
上诉人因不服公信力法院于“200×年”作出的(“200×年”)公法民字第“A”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请求事项:依法撤消(“200×年”)公法民字第“A”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心灵伤害罪附带民事赔偿的精神损失费5万元。
事实和理由:
为学有关神经知识,×教师在莘莘学子面前将善良的小白兔斩首,来观察兔子的神经如何跳动;200×年6月1日13点一刻,将青蛙的脑袋钉进了一颗大头针,来了解大脑神经中枢的作用;同年9月1日13点一刻,把两只老鼠的颈椎折断,看看它的颈下的身体有没有知觉……并扬言,神经是动物身上的“电路”,动物在“断电”的情况下,痛苦万状,饱受折磨之后死去……
×教师竟用如此残忍的方式,给我们传授神经知识!从此后,本人精神恍惚,眼前常常出现幻觉,一看到教师,心里就以为刽子手来了,厌恶情绪油然而生。
此后,某些教师在讲授时,不仅操作目不忍睹,而且语言充满杀机,如讲明清时的酷刑“凌迟”——明朝一个叫刘瑾的太监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还讲朱棣处死方孝孺,灭其十族共873人,行刑达七日之久;还讲日本人在南京屠杀30余万口,剖腹、断肢、剥皮、砍头、活埋……我等原本脆弱的心灵受到空前绝后地伤害。
现在,我一看到实验室就想到辕门、午门、菜市场……;一看到双手沾满粉笔灰的人,眼前就浮现“康大叔”举起了鬼头刀,人头落地,血馒头……
炮烙、车裂、腰斩、凌迟……
本人再次申明,我们是“某零后”,生长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敢对体罚和变相体罚或惩罚和变相惩罚说“No!”
再说了,我听累了就得寐一会儿,凭什么叫我站起来;我骂了同学,同学也打了我,这是公平的,凭什么要传家长到校,叫我作检讨,我的尊严他们尊重了吗,真是“7456!”;在体育课上受伤,你们就得理赔,煤窑里死一名矿工都要赔几十万,我多要了吗,不过是十几万而已。总之,我们是弱势群体,也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我们相信法律是保护弱者的,法律是以人为本的,法律是为弱者撑腰的,法律为未来建设者护航是理所当然的。综上,仅举其一端,还有呢——虽人有百手不能指其一端,虽人有百口不能名其一处也,一言以蔽之,“罄竹难书”!
万望公正的法律判决被告用人民币形式支付精神损失费至少5万元。
中国当今的教育存在的问题确实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