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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从阳明路到华宫巷


作者:三月楚歌 秀才,1583.44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234发表时间:2015-06-29 10:29:06
摘要:我爸说:离什么婚,二十年前就离过了,复婚后也没和你去重新领证!

一片金黄色的银杏叶落在我的膝盖上,捡起来,发现天空飘起了发丝般的细雨,漫天的雨雾让天空变得一片浑沌。记得刚才的天空,还是一片阳光,怎么说变就变了。
   我正准备站起来,一位浑身破烂,留着一口白胡子的老汉站在我面前,坚硬的双手递过来一只已经掉瓷的大碗,嘴里叽哩咕噜地说着话。虽然没听清楚他具体说的是什么,但我明白他的意思,让我给他一些钱,他谢谢我。他的双眼,令人印象特别深刻,仿佛生锈似的,开出褐黄色的细碎的花。我不想给他钱,但是他挡在我面前,似乎没有任何商量的原地。
   我在口袋里摸了半天,找到两块零钱,放在他的碗里。
   我特别讨厌这种伸手要钱的乞讨,没有丝毫的技术含量。
   科比要复出了,很多专家又在讨论,科比不是最有天赋的,靠勤奋取得了今天的成就。我笑了,勤奋也是一种天赋。有的人可以勤奋,很专注地去干好一件事,但有的人天生就没办法专注。别小看这个天赋,这种天赋是超越很多显性天赋的存在,能量不可低估。因为,这种天赋用一个词来表达的话,叫:性格。我和网友正在聊天群上讨论NBA的事。
   刚点完发送,手机嘀嘀地响了两声。该死,没电了。
   还没来得及跟其他网友道别,就自动关机了。
   我从石凳上站起来,看着晚秋的南明河水已经淌到了河底,几只垂头丧气的小白鹭站在河中间,不知道在悲伤什么。哦,我恍然大悟,李小香什么时候走了,也不和我说一声。
   五个小时前,在我妈的督促下,我如约来到南明河畔和李小香相亲。
   是我先来的。到了之后,按照约定,从南明桥头走下河边,在第六根石凳上坐下等她。等了一会儿,她没有来,我就把手机拿出来玩。我的手机里有十几个游戏,几十部小说。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可以浏览很多网页,查阅很多资料,和很多人聊天。
   我正在网上看一本叫《刺客杀局》的小说,不知道过了多久,李小香来了。
   她在我面前站了一会,开门见山地说:嗨,你是秦小天吧!
   你是李小香。
   嗯,我是李小香。
   她是李小香,照片我看过,虽然经过了煞费苦心的加工,但基本模样还在。留着短发,五官精致,嘴角上有一枚浅红色的痣,单眼皮,白色羽绒服,穿着一双红色的鞋子。
   你照片我见过。
   你的照片我也见过。
   我妈叫我来的,你的情况她大致说过。
   我也是。
   哦,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
   我们才说了几句,她握在手里的电话就响了。
   好的。
   她一边接电话,一边往银杏树那边走去,有意和我拉开一定距离。
   不知道她在和谁通电话,看样子一时半会儿不会结束,我继续看小说。
   叶鸿孤是小说中的主角,一名刺客。我特别欣赏作者的地方是,他的小说中没有神功,一招一式都是残酷的拼杀,都是日积月累练习起来的。刺客是一门技术活,有人杀猪,有人杀鸡,有人杀牛,就有人杀人。一名优秀的刺客,除了超群的本领,还需要一点运气。
   NBA也是这样,很多人天赋异秉,本可以成为传奇,但运气不好,毁于伤病。罗伊、奥登、麦迪、希尔,谁不是这样呢!想要在球场上成为传奇,除了知道如何把球打好,还要知道如何把自己的身体保护好。不知道NBA的球员,有没有听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句话。
   秦小天,你在看什么?
   哦,一部小说。你电话打完了吗?
   打完了,不好意思。
   没关系。
   女孩子就是这样,事情有点多。
   你平时都喜欢干些什么?
   逛街,玩游戏,你呢?
   看小说,看电影,也玩游戏。
   你都喜欢玩什么游戏?
   斗地主算吗?
   这个,大概算吧。
   哦。我记不起来了,我们大概就说了这么多话,然后我继续看小说,她拿出手机玩游戏。中途,似乎有一个神经病走过来问我:你认识何必吗?莫名其妙,还有人叫何必的。
   我连看都没看他一眼,说:不认识。
   他答应了一声:哦。
   没过多久,他又来问:你认识何必吗?
   不认识。
   好像他也问过李小香,李小香的回答跟我一样:不认识。
   他好像还问过其他人。
   有学生,回答是:不认识,大哥哥,你找何必做什么?
   有孕妇,回答是:不好意思,不认识。
   有壮汉,回答是:何必,什么何必,没看到爷在忙吗,找死啊?
   有老妇,回答是:小哥,你找何必做什么?
   真是个莫名其妙的神经病,他来来回回反复地问,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
   似乎李小香是在这段时间离开的,她当时好像跟我打招呼了,我把她当成了那个问我认不认识何必的神经病,随便应付了一下。或者,她没有跟我打招呼,直接离开了。总之,今天的相亲最后变成我看我的小说,她玩她的手机,最后我发现,她已经离开了。
   这只说明,我们之间没有缘分,不是吗?
   我走上台阶,迎面是阳明寺。我突然想,阳明路会不会是因为这里有一座阳明寺的原因才叫这个名字。我打算上网查证一下,结果发现手机没电了。算了,下次再查。
   我沿着阳明路往甲秀楼方向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海港大酒店变成了银行,这真是件奇怪的事。记得前两天我才从这里经过,也没注意到它变成了银行,怎么今天就像被施了魔法似的突然说变就变了呢?还有对面这栋楼,好像十几年来一直处于烂尾状态,居然焕然一新了。到底是什么时候重新施工的,我竟然一点也不知道!这太奇怪了,简直不可思议。
   我通过地下通道,刚走到钻石广场门口,一位穿着红色衣服的女人牵着一条狗,正准备过马路。狗特别不安分,女人一边使劲拉着狗,一边喊道:儿子,儿子,现在是红灯,不能过的!我感到很好笑,红绿灯难道对狗也起作用吗?为了控制狗,红衣服的女人蹲下来,抱住狗的头。她一边控制住狗,一边摸着狗的头:宝贝,不要顽皮,听妈妈的话,乖!
   爱心爆发,我妈从来也没这样对我说过。
   绿灯终于亮起,我随在人流中过到马路对面去。刚过完马路,空地上,一位半身不遂的残疾人正在卖艺。他倚在一根特制的小板凳上,拖着笨重的身体匍匐在地,用红色的粉笔写字。他的双手特别有力量,手背上凸出一条条透明的筋络,像在老家种庄稼的爷爷。
   我看得出来,他有不错的书法根基,一笔一画像极了智永和尚的书法。
   我想,如果不是因为家庭困难,命运多舛,他应该是一位优雅的书法家。他的天空,一间书房,三尺宣纸,一台墨砚。不过,现在也挺好的,他的舞台,是整个深沉的大地。
   我摸了摸口袋,只有几块钱零钱。我全部掏出来,放到他玫瑰色的铁盒子里。
   万东桥下还是一如既往的阴暗,烤鱼师傅把整个地方都弄得乌烟瘴气,电焊师傅制造出凹凸不平的噪音,还羼杂着一股股金属被烧糊的味道。我加快速度,用了比平时一半还少的时间,就逃过了这个地方。柳暗花明,在我面前,是一位身材姣好的女子,身型就像是一朵袅娜的水莲花,屁股上似乎都带着几分妩媚的笑意。她的个头,应该在一米六左右。
   一米六,恰到好处的身高,是我想象中的理想对象。她的额头,应该刚好处在我的下鄂,如果我们接吻的话,我只要稍稍把头低起,而她稍稍仰起,这种感觉是最舒服的。
   她特别清纯,头发像瀑布一样铺散在白色的羽绒服上,穿着牛仔裤,双腿修长。
   红色的鞋子,我总是喜欢穿着红色鞋子的女孩。为什么,我不知道,就是喜欢。
   她像极了我初中一位叫秀的女孩。秀本来可以成为我的女朋友,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不了了之了。我曾经有机会亲秀的嘴,最后却只亲了她的额头,这件事我后悔了很多年。我常常想,秀之所以没有最终成为我的女朋友,大概是因为在我有机会亲她嘴的时候,却亲了她的额头。这是一个烙在心里,一辈子也无法释怀的错误,我常常像乡愁一下想起。
   我面前的女孩,一定是一位像秀一样美丽的女子,她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浅浅的酒窝和洁白整齐的牙。如果,她能答应做我女朋友就好了,我会向她求婚,宠她一辈子。
   她会有男朋友吗?
   会的!这么漂亮的女孩如果没有人追,只说明这个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
   也许不会。因为她太漂亮,太出色了,让很多男人丧失了追求的勇气。
   我相信缘分,或许她就是为等我而来。在茫茫人海中,看到一个心动的背影,也是一种缘分,不是吗?或者,她就是秀,她是上帝安排和我再续前缘的。这一次,我一定不会吻她的额头,而是她的唇。我不会说,我爱你。我会说,嫁给我吧。她一定泪流满面地答应。
   我加快脚步,很快超过了她。我不能冒失去注视她,我要超她有一段距离后,故意回过头来,用她不察觉的,漫不经心的目光捕捉她的美丽。这是窃玉偷香的男人们常用的伎俩。
   我回头。
   啊?
   不对。
   不对。
   她不是秀。
   皮肤蜡黄。
   像刚刚熏过的腊肉。
   浓装。
   粉底的颜色太明显,像渗水的墙。
   左脸上还有一粒黑漆漆的痣。
   像是爬着一只讨厌的苍蝇。
   这不是秀!
   秀是一尊瓷娃娃,毫无瑕疵。
   我撞上了一个人,一个一边玩手机,一边走路的人。我正想开口骂,才发现这个人竟然是我高中同学王充。五年没见了,长胖了,头顶上的头发已经到了秋天,凋射得所剩无几。
   王充,是你啊!
   秦小天,好久不见,你长帅了!
   在哪儿混呢?
   和朋友开了家律师事务所,自己干。
   不错啊,自己当老板了。
   都是混饭吃,你呢?
   在一家企业打工,做销售。
   你以前不是挺热爱文学,想当作家,当编剧吗?
   那是理想。理想是可以想的,现实是让你想都不要想的。
   你还是那么幽默。对了,你电话多少?
   我好像存有你的,我打你的吧。
   好。
   哦,不好意思,手机没电了。
   没关系,你充上电了发条短信给我。
   好。几年没见了吧,要不找几个兄弟聚聚?
   不好意思,我今天约了人,在海港大酒店吃饭,都是客户。要不一起吧!
   不用,下次有机会再说。
   那好,周末有时间电话联系,一起吃个饭。
   好的,有时间电话联系。
   没想到我会和王充在同一个城市。
   更没想到学生时代,跟屁虫王充当起了律师,才华横溢的秦小天做起了销售。能请得起人在海港大酒店这种地方吃饭,应该混得不会太差。人的命运,真的没法预料。
   等等,海港大酒店,不是变成银行了吗?
   我转身追寻王充的背影,他已经走远了,一边走,一边在看手机。
   文昌阁前,一位流浪歌手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他戴着帽子,穿着风衣,在寒风中,我看不清他的脸。他唱得真好,特别好。这是一首汪峰的歌,从气氛上我就能感觉得出来。好像是《北京北京》,也好像是《存在》,或者是《怒放的生命》,总之,那些像子弹一样的歌词,配上他像刀子一样的嗓音,打动了我。长期以来,我听歌都是用耳麦,没有想过路边的流浪歌手,也能唱出这么动人的歌!像刀片一样,一刀一刀在切割我的心脏。
   嘶哑。
   忧伤。
   悲壮。
   豪迈。
   风尘。
   倔强。
   高傲。
   冰冷。
   烈火。
   这是他的音乐给予我的体会,一言难尽的体会。最好的体会,从来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像一部交响,无比混沌,又融合为一。我听过所有汪峰的歌,但这一次的感觉无与伦比。
   一位两三岁的小女孩,拉着一位背已经驼得像一只老虾一样的老爷子,颤巍巍地来到流浪歌手面前。老爷子从口袋里摸出几张皱巴巴的零钱,使劲地平整后,轻轻地放到牛仔帽里。
   我摸了摸口袋,兜里只有五十块钱。
   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这么大方,想都没想就把钱放了过去。
   谢谢。
   流浪歌手轻轻地说了一句,我觉得好像得到了梦中情人的亲吻。
   他继续唱歌,像一只不知疲倦的鸟雀。最好的音乐,不应该在剧场,而应该在大山,在街上,在车间,在日常生活的抒发感怀。他是真正的歌唱家,他的舞台是整个中国。他的听众,是每一个路过的有缘人,他的价值,来自人们心甘情愿往他的牛仔帽里捐献感动。
   细雨越来越大,我的头发上已经积起了薄薄一层露水,用手一抹就是一掌的水。
   莲花坡公交车站台,一个人躺在地上,他的身上跨着一条毛几乎掉光的老狗。
   这条老狗真瘦,瘦得就像是一副立起的骨架子。
   我想,他应该是病倒了。
   我走近去,想查看究竟后,打电话报警。
   走近,一股冲鼻的酒味传来。
   他喉咙里咕咕地响了几声,头往上一扬,呕出一口的脏物。
   老狗迫不及待地饕餮大餐。
   狼吞虎咽,席卷残云。
   老狗最后舔了舔他洁白的脸,又眼巴巴地注视着他的嘴,那感觉就像一位老无所依的老人在乞求:施舍点吧。两位女孩路过,她们应该是附近的学生,以逃跑的速度一晃而过。
   人活如此,不过猪狗。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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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以混沌淡漠的态度去平视时下的生活秩序,所有的人物与情节呈现出一种杂乱无章的状态。乞讨的老汉、NBA赛事、相亲的女孩、陌生而充满神经质的问询等等一切,都充满了一种冷漠而疏离的感觉。偏偏这些事情都是我们平日随处可见,被惯性思维忽略了的。沿着这样的视角与意识流动,一路走下去,仍然是被放大的现实。过度化妆的女孩、偶遇的同学、流浪的歌手、吵架的父母,这些画面如镜头滑过读者眼眸,却也将一种病态的社会现象传递至读者内心。文章以这种直白而另类的方式,将人生的一些片段截取下来,描摹生活的喧嚣与繁琐的同时,将一份对人生的思考与忧患意识悄然融入其中。值得细品的文章,推荐阅读!【编辑:紫玉清凉】【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5063008】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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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紫玉清凉        2015-06-29 10:32:02
  一篇展示现代人混沌、迷茫、逼仄状态的文章。一切的画面自然而随意,仿佛没有经过剪辑的毛片,使人看到了生活的本质与现代人的内心状态。拜读楚歌佳作,问候!
紫玉清凉
2 楼        文友:邓世潮        2015-06-30 07:03:45
  文笔流畅、描写细腻的佳作,期待精彩继续!
3 楼        文友:凌泽风        2015-06-30 11:10:03
  文章看起来毫无章法,没有结构,一切以时间为顺序,写一段经过,像一段真实的记录。然而这自然而然的字里行间,却将“我”一路的心理刻画得非常精辟含蓄,比如择偶的标准和动机都与过往的经验关联,比如一路的所见所闻,个人及其他人的言行举止,助人为乐的标准等等都颇为真实而贴合时下路人甲心理,也有年轻人的特征,通篇显得从容流畅,最后以父母的争论作结,把爱情婚姻描摹成一种默契的习惯,而“我”何不是以这种经验和习惯在待人处事呢。
闲杂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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