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香】 火红的蝴蝶结 (小说)
(一)
朝霞穿透迷雾,暖暖地映在房顶,站在枝头的喜鹊,身上被覆上一层橘红色的光辉,正卖力地吟唱着,"喳、喳、喳"的声音在富山集贸市场上空飘荡着。
富山集贸市场是最近这几年新修的菜市场,位于东山镇的东南角。市场外面不远处的地方,一条清澈的小河缓缓流过。河水不深,河里的河卵石铺满了河底,清澈的可以看见里面手指长的草鱼在游来游去,偶尔会有几只鲤鱼游过。这里原先是一个桃树林,见证着这个小镇的变迁。每到春暖花开时,粉红色的桃花林香气弥漫在镇子的空气里,成了这个小镇上一道美丽的风景,此处便理所当然地成了小年轻谈情说爱的好去处。
东山镇有着独有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在改革开放后不久,发展成了蔬菜种植基地,吸引来大量的外地菜商。镇上经济突飞猛进,群众的口袋鼓了起来,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为了方便群众买菜卖菜,镇政府开会讨论了几次后,就伐了那片桃林,修了这个偌大的市场。市场里,靠镇子的一半是零售区,各式蔬菜、各式水果、各种调料,应有尽有。东边靠大马路的一边,修了站台。每逢蔬菜上市的时候,当地农民一车车的茴子白、白萝卜、西葫芦,就在站台上过磅,直接从搭在站台与大车车厢的木板上转移到了车厢里,然后运往全国各地。东山镇逢五、十就赶集,赶集的时候人特别多。
虽是清早,集市上已然人声鼎沸,一排排的铺子前已停了不少摩托车、三轮车,间或会有一辆自行车。卖菜的孙老板把他家竖在外面的小黑板重新摆了摆,用黑板擦使劲地擦了擦,又拿起昨天用剩下的半截粉笔在小黑板上"唰、唰、唰、"地写下了几行字,今天特惠:茄子特价1.5元,黄瓜1.2元,西红柿8角……孙老板还故意把特价写得好大,生怕赶集的人看不到似的。孙老板可是一个特别精明的人,他心里打着小九九,看今天的状况生意肯定错不了。哈!心里的乐不由得洋溢在脸上。
忽然间一阵歌声飘来,那动听的声音犹如天籁响彻在耳边。你听“是什么淋湿了我的眼睛,看不清你远去的背影,是什么冰冷了我的心情,握不住你从前的温馨。是雨声喧哗了我的安宁,听不清自己哭泣的声音,是雨伞美丽了城市的风景,留不住身边匆忙的爱情。谁能用爱烘干我那颗潮湿的心,给我一声问候一点温情……”歌声虽然动听但却透着一种凄伤,一种幽怨。所有的情感都在歌声里展现无遗。孙老板不由得感叹一声,唉!好可怜的孩子,都十多年了,还是那么痴情,谁又知道那个男人到底死哪去了?有道是“痴情女子负心汉”,看来是一点也不假呀!
随着歌声,悠然而至一个打扮有点怪异的姑娘。她身型略微偏胖,裹着一身红艳艳的衣衫,衣衫的材质应该是好多年前时髦的健美呢,现在市场上根本没有卖的。那身衣服穿在她身上,显得很不合体,本来是消闲的款式,却在她身上紧紧地裹着,倒像是借了别人的一套衣服。她的头发梳得也很另类,一根又粗又直的马尾辫上,正中央的位置别着一个火红色的蝴蝶结,似乎在向旁人显示着她的特殊。你若仔细瞧她的眉眼,倒也长得还端庄。一对精致的眉毛映衬得眉下那双眼睛更大了,只是眼神里少了一点机灵,多了一丝痴傻。白皙的皮肤,没有一个斑点,浅浅的酒窝,她咧嘴似笑非笑的时候,似乎有点让人着迷。看她相貌也应该是三十有余的样子了,可这打扮的确是不伦不类的。红衣衫姑娘一路唱着痴情的歌,边走边把她前面的人拨拉开,眼睛东瞅瞅西望望的,似乎在找寻着什么人。偶尔她会停止哼唱,嘴里嘀咕着:“人呢?不是说好了等我吗?”在集市里转悠了几个来回,她似乎有点着急了,狠命地跺了跺脚:“那棵桃树呢?明明在这里,明明就是这里呀!那片小溪边的桃林谁搬家去了?”她突然仰起头大哭了起来,双手还使劲地拍打着大腿,边哭边喊着:“谁把桃林搬家去了?还我呀!”在姑娘溜达的时间里,身后一直跟着一个中年妇女。她一路跟着姑娘,又不敢靠近,只敢在姑娘身后十余米远的地方,躲躲闪闪地跟着。时光荏苒,似乎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一丝沟壑,白皙的皮肤看起来很有弹性,一头浓黑的卷发梳理得很精致。一看就不是一个受过苦的女人,不是一个经历风吹日晒的女人。保养得极好的皮肤,配着一身得体的套裙,里面那件黑色的丝绒打底衫,更衬托出她的雍容华贵。虽是五十余岁的人了,依然风韵犹存。只是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带着一丝丝神伤。在这个集市里呆的久一点的人都知道,这是母女俩。年轻的女孩叫欣然,后面偷偷跟着她的是她的母亲罗凤英。欣然的父亲是镇子上邮电局的局长,姓苏。罗凤英原来是信用社的副主任,家里就这一个独女,自然珍爱有加。可谁知,一场门不当户不对的恋爱,让这个蜜罐里长大的姑娘神经有点不正常了。
孙老板望着红衣女子,心里感慨万千。他从二十多岁就在这镇子上摸爬滚打,一晃三十年过去了,形形色色的人不知见过有多少。可是,像这位红衣女子痴情的人真不多见。
这姑娘家庭殷实,是孙老板从小看着长大的,以前的时候这小女孩嘴很甜,一见面就"孙叔叔、孙叔叔"地叫着。她的父亲是镇上邮电局的局长,而她高中毕业后也招工进了邮电局,八十年代末那可是响当当的铁饭碗,正式工,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嫉妒呢。只是听说这位姑娘好像喜欢上了本局里面的一位临时工小伙。小伙来自山里,那地方远离镇上十多里。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他高考落榜后无力复读,便进了邮电局干了临时工。小伙子身材高挑,长得是一表人才。虽然是来自大山深处,待人接物却是彬彬有礼,对于工作更是兢兢业业、认真负责,负责收发的刊物和信件总是准确无误送达目的地。由于家境悬殊,女孩家里极力反对,甚至更加过分的是,姑娘的父亲用了一把手里的职权把他直接辞退了。于是小伙子便选择了出外打工,谁知一去十多年到现在仍然是杳无音讯,姑娘等待无果之下便成了现在半疯癫的模样。
孙老板怜悯的目光注视着这母女俩,对周围那些围观的人群说:“大家都散了吧,有什么好看的,这只是位可怜的痴情姑娘,大家散了吧。”随着孙老板的吆喝,大家收起了诧异的目光,目送着这可怜的姑娘逐渐散去。罗凤英感激地对孙老板说:“谢谢你了,又一次给你添麻烦了,唉!我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呀,这辈子让我受这份罪,唉!”一声重重地叹息后,一行清泪顺着脸颊就流了下来。她落寞地牵着欣然的手,边流泪边央求着欣然:“欣儿,咱回家吧,你爸在家等咱吃饭呢。”
和煦的阳光随着时间变得暖和了起来,热乎乎的光束射过来,照在罗凤英和欣然身上,温柔地抚摸着母女俩,像年轻母亲温暖的手。欣然享受着太阳的慷慨,手舞足蹈地哼唱着。可是罗凤英心里却并没有感觉到丝毫的温暖。自从女儿疯了这几年,家里早没有了欢歌笑语,几分无奈几分心酸,她使劲地拉扯着手舞足蹈的欣然,深一脚、浅一脚地朝家中走去。
目送着罗凤英娘俩远去的背影,孙老板又是可怜又是惋惜,这好端端的如花少女变成了今天这模样,怨谁呢?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二)
时针咔嚓咔嚓地转着,已指向了十二点的位置。此刻已是深夜,忙碌了一天的志军却毫无睡意,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银白色的月光祥和地洒满了屋子,所谓的屋子,其实也就是些简易的彩钢板搭起的工棚。里面一溜的大通铺,没有床垫,只铺了一层薄的不能再薄的珍珠棉,这还不是新的,不知道哪里不要了的东西,他们拾掇来铺在自己带来的褥子底下的。工棚里并排躺着十几个工友,头挨着头,基本没有空隙。紧挨志军的那个工友,睡觉实在不安稳,时不时地把胳膊压在志军的胸脯上。呼噜声、磨牙声,还有臭脚丫味充斥着这间简易工棚,大通铺上这些疲倦的农民工一个个呼噜声四起,间或有人在梦呓。天花板上的吊扇一直开着,呼啦啦地转,志军老觉得房顶也在哐啷哐啷地响。水平的叶片持续地转着,转成了一个个不间断的圆弧,却丝毫驱赶不走那闷热的空气。
广州的初秋仍是火一样的热,就算是在这深夜也像待在蒸笼里。毫无睡意的志军索性穿衣走出屋来,望着那银盘一样的月亮就痴痴地想着、念着。夜色阑珊,一轮满月穿透城市的高楼大厦和霓虹灯光相映在一起,有点扑朔迷离的感觉。万籁俱寂,月华如水,顿时倾洒碎银一地;秋虫奏乐,高一声低一声鸣叫不息,好似弹奏着美妙而迷人的乐曲,几许鸣音,为初秋之夜平添了几分静谧,几分神秘。
志军没有心情欣赏这美丽、寂静的夜晚,他出来有一个半月了吧。每日的思念像蛊毒一样缠绕着他。志军内心满满的希望,走出去,自己一定要走出去,通过自己的拼搏给欣然一片蔚蓝的天空,也让看不起自己的欣然父母改变看法而同意他们的爱情。志军知道欣然这个美丽、纯洁、善良的女孩是那么的爱着他,三年多的爱情已经让他俩个心有灵犀,心心相印。但是“理想丰满,现实骨感”。高中刚毕业的他没有一技之长,虽然从小跟着母亲在田地里劳作,练就了一副吃苦耐劳的好身板,但那也只是干苦力的料,没有一技之长就找不到好工作。无奈之下,志军就投奔了堂哥张庆军。庆军哥脑袋瓜活脱,借着改革的春风他成立了建筑队,这不都发展到广州这个大城市里来揽活了,工程是干得热火朝天。志军初来乍到,没有技术,唯有从最低的小工干起。想到这里,志军满满的期望好像烈火被浇了一盆凉水一样。迷茫、失意爬上了额头,自己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月亮穿梭在云层里,星星调皮地眨着眼睛。志军呆呆地望着这一轮满月,眼前就出现了欣然的倩影。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被欣然绾成漂亮的花苞头,那双会说话的双眼皮的大眼睛总是流露出一种清纯,一副花边眼镜更让她平添了几分优雅和秀气;特别是那对可爱的小虎牙,一笑就显山显水。志军总是笑侃她:“快看呀,你那双小虎牙又露出来了!”“哼!不带理你,又笑话俺了。”欣然抿着嘴笑着,那笑声中透着甜蜜,透着幸福。她知道志军有多爱她,调侃里埋藏着深深的爱意。
"欣然,欣然!"志军忘情地叫着、喊着,伸出手想牵欣然的手,却怎么也牵不到,抓住的只是虚无的空气,这才发觉刚才的一切只不过是自己的幻觉罢了。欣然,我爱你,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你等着我,等我!我爱你,我也知道你更爱我,总有一天我会用事实来证明我对你的爱,让你的爸妈接受我,相信我吧!志军轻声地呢喃着。曾经的点点滴滴犹如电影一幕幕地展现在眼前。镌刻的记忆里欣然那青涩的俏模样又一次像花一样绽开在脑子里……
(三)
“军呀,你去工作一定要勤奋点,多留个心眼,有点眼力见,看见活主动去做,出点力气咱不怕。力气嘛,用了还会有,歇一歇,吃碗饭,喝碗水就又有了。咱一个农村人,不怕出力气的。”福音(志军爸)眼见着志军要去扛生活了,不免心里有些愧疚。
“嗯,爸,没事。我会的,我要好好表现,不会给表哥丢脸的。”志军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安慰着父亲。
“军啊,出门在外,不比家里,一定要团结好同事。孩子,记住一句话:吃亏是福。”玉娥抹了抹眼泪,“唉!都是这穷家拖累了你,若是你爸身体好点,你就可以正儿八经地跳出农门了。唉!”玉娥又重重地叹了口气。
“妈,说啥呢?我是男子汉,怎么能一直靠大人呢。老话儿不是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农村人多了,我回家未必是坏事呢。妈,你们别多想,猫有猫命,狗有狗命,尽怨命,那人还要不要活了?”志军把换洗的衣服背在挎包里,向父母挥了挥手,“爸、妈,你们回吧。去了镇子上,我先去找表哥,他会带我去的,别担心啊!”
“军啊,你以后就是邮递员了,路上骑自行车一定要注意安全啊!”一向木讷老实的福音再三地叮嘱着。
回头看了看倚在大门门框边的父亲,志军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酸甜苦辣咸一并涌来。本来成绩优秀的他,也不知是高考压力过大还是发挥失常,以相差第一志愿二分而名落孙山,第二志愿超出了几分,但高考就是优先选择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只有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才录取。这样,他无形之中便被大学抛弃了。才四十多岁的父亲被病痛折磨的人都走了样,多年的风湿性关节炎让他走路一瘸一拐的。为了供他上高中,爸爸硬是拖着病体走乡串户地收破烂。家里就是依靠妈妈种那几亩责任田,那点地收的粮食也就够一家人吃,更不用说去卖了换钱了。
自己平日尽量帮妈妈分担苦力活,也会在假期刨点药材贴补家用,给自己赚学费。开始困窘的家境还能勉强维持,高二那年,父亲生了场大病,这个家就更加一贫如洗了。当他自己下定决心辍学的时候,心情忐忑地站在班主任面亲,嗫嚅着说出要退学时,他第一次掉了泪,第一次觉得心很痛,针扎般得疼。班主任老师当时的话,志军一辈子都忘不掉。
给作者上茶,以后多交流。
再说,如仙,你辛苦啦,这样强大的按语,非如仙莫属。
然后,为二位的精彩合璧,亲自上茶了。
问好朋友,真诚遥握,夏安。
留香写手群71516901,诚挚欢迎你的到来,期待你更多的精彩。
俺看东西很慢,加之小说又是弱项,先占个位置,这五万多字,慢慢看来来评哈~~
有一种爱情,是甘于平凡,甘于贫穷。
真正的爱情应该是这样: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愿大家在爱的路上,甜蜜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