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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春秋·友情】久别重逢,是世间最美(散文)


作者:遇见春天 童生,529.8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6439发表时间:2015-07-15 09:38:41
摘要:最好的友情就是,你能把你的最落魄,最不堪,在他面前毫无放肆地展示,没有任何掩饰。久别重逢,是世间最美。特别是与老同学,老师的久别重逢。

昨早6点钟刚开机,蹦出王同学的几条微信。因为我一般是晚上最迟11点关机睡觉,这几条微信是前晚11点半发来的。
   他说,我在老家呢,明天到钟祥。王同学已定居武汉,在随州做工程。所以回老家的时间虽频繁,但很忙。我问,那你今天有时间吗?他说有点时间,但下午要赶到大洪山去。我说我们找几个初中同学聚聚,他说好的。
   我赶紧联系钟祥的秀秀同学,以及石牌的小妮子。暑假一到,就我一个成了闲人,在家里修身养性。早上七点打小妮子电话,小妮子说,我今天要值班呢!我说你赶紧立刻马上把班给我调过来,无论如何要赶到钟祥来,王同学平时多忙啊!
   打秀秀电话,秀秀说你怎么昨天下午不喊我呢,我昨天下午玩了半天。我中午12点要上班,怕中午聚来不及哦。秀秀也是我们二十几年不见的老同学,钟祥小城这么小,却在上个月偶然遇见了她。
   还好小妮子打电话说,大概11点多可以赶到钟祥。初中毕业这么多年,我还是九八年去过石牌,也近17年没有见到小妮子了。
   王同学就不用说了,在我的文章当中出现过很多次了,我的老同学。
   每次只要从武汉回来,第一个来看的人就是我。就在上个星期他还从南漳给我带来了60块钱一斤的蜂蜜3斤。
   我在医院里住了近一个月的医院,也是他第一个来看我,并且一见面就问我,手里有没有钱,医药费够不够。不够的话,马上给我转账来。
   每次来看我时,或几个初中同学一起吃饭,或来家里跟我闲聊十几分钟。来时,还会漫不经心地给我提两提炒菜用的优质花生油或玉米油来。
   甚至,他每隔几天还来我的QQ空间里,看看我的文章,了解我这段时间在干什么,心里在想什么,我们就像姐弟一样。
   11:20,我拎着一提红酒,再装上6瓶小麦啤酒。刚出院门转弯,王同学的车已停在小区里了,可能路上灰大,正用抹布在掸车上的灰呢!
   我说,老同学就不要你进家门喝水了,我们现在马上到车站接小妮子。估计她已到了,等不及了。
   到了中心客运站,一问别人,石牌的车不在这里停,在长途客运站里停。我们又赶紧向长途客运站杀去,11:50接到小妮子。
   12:10接到秀秀,我们又来到梁记粥铺,王同学说,这次不要你请了,我来请客。中途又喊了王同学高中的一个男同学小袁。
   王同学说,陪你们喝红酒吧,小袁你少喝一点啤酒,等会你开车,我就不开了。同学在一起说话,就是这么随意,任性。
   这餐饭吃得真是开心啊,边吃边聊到了初中的许多往事。
   那时我和王同学是班里个子最小最矮的小不点。
   那时,小妮子穿走了秀秀的一条裤子,让秀秀一直找了这么多年。
   那时秀秀,因为家里贫穷,交不起上师专的7600元钱,而放弃了。
   那时班主任没收了我的一本《印度民间故事集》。
   那时班主任最喜欢的是谁谁?
   那时谁喜欢谁?
   那时谁暗恋着我们的余老师?
   那时……
   一直吃到两点,秀秀在小城里经营一家迪卡轩,一家漂亮女人,还有一家美体店。她站起来说今天实在抱歉,不能陪你们了,我要以身作则啊。
   老同学当然理解啦,我们催她快去。酒席也就散了。
   小妮子要到乡下去接她的母亲。感觉还有很多的话意犹未尽,我就给王同学说,不让小妮子搭班车去了,我们送她去吧!
  
   车子专门上了山路,乡间的路,空气特别的新鲜。泥土的芬芳,庄稼的清香,混着牛粪,混着柴火烟熏的味,有时候还有小鸟清亮的嗓音。这是乡下独有的气味儿,我走哪儿都忘不了。只可惜父母们六七年前搬到广州后,我就很少再踏上这片乡间的路了。
   路上讲到当年班里的同学,曾锋,余承志,马政权,李美玉,张克花,冯蔚,张明华等。还讲到一个叫什么红的同学,跟男孩子一样。
   今天回来,翻看我以前的信笺,找出来了,她叫秦家红。当年她跟我关系多好啊,可惜失散到现在,还没有联系。
   这里找到一封99年4月15号,秦同学给我写的一封信。
   蓉儿:
   见信好!
   我们初中一别都已有六七年了,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就是7年,你现在好吗?去年从陈艳那里,得知你在某某中学任教,真为你高兴,有了一份教书育人的工作。
   蓉儿,7年的离别,你长高了吗?留的是长发?还是短发?是胖还是瘦?你的一切的一切,现在都成了未知数,真的好想见到你,见到我过去的同床。有时间静下来提笔聊聊,或来我这里玩,有机会我一定到你那里,拜访拜访欢迎吗?祝快乐!工作顺利。
   只怪我当时没有给她回信,还好有个线索,这封信是用湖北省钟祥市金汉江纤维素有限公司的信纸写的。放心,在信息如此发达的今天,我一定会找到失散多年的初中同学。
   当然讲得最多的,是给我们印象最深的英语老师,余老师。那时刚刚是他们那一届毕业生带我们的头一年。小妮子说,余老师又有文采,吉他也弹得好。当年让小妮子心生爱慕,还给余老师写过三封信,余老师在不伤害她当时自尊的前提下,给她很委婉地回了一封信。
   小妮子读师范时,余老师送了一把新吉他。小妮子说,我知道余老师当年最喜欢的是你,学习又好,唱歌又好,让我好羡慕嫉妒恨。你当年读书的时候好清高好高傲啊!我说没有,真没有。又说,你现在这么随和,亲切,让我感到不可思议。
   车子在半路上跑的时候,我们又讲到余老师。讲到他当年追何老师时,班里几个女生还怨恨何老师抢走了她们心中的男神。
   讲到余老师精诚为至,金石为开,为追何老师,把吉他弦都弹断了两根,8年抗战。
   我提议,我们几个同学有时间的话,到荆门龙泉高中去看他吧,就王同学的时间。王同学说4天左右以后可能有时间。
   我马上给余老师打电话。第一次没接,第二次电话回过来了。余老师说,我正在开车,刚把车子停在旁边了,回电给你。我说,余老师我们几个初中同学,过几天去看你的。余老师听了很高兴,说好啊,好啊!
   那时候学生跟老师的感情,是非常深厚的。何况余老师当年也仅比我们大六岁,亦师亦友。我对余老师的感情也是很深厚的。我还记得他那双深邃的眼神看着我的样子。还记得我每一个晚自习下后跑到宿舍里,听到遥远的地方,传来悠扬而忧伤的吉他或电子琴声,我知道是余老师在弹奏。初中的3年,我听余老师弹了3年的吉他。这些不是我今天说出来,没有人知道,包括余老师自己。
   在我心中,我们跟余老师没有什么代沟隔阂。甚至有时候,把他当成一个最知心的,可以倾诉心声的朋友。
   记得99年10月18号,那时,正为一段伤心裂肺的初恋失恋而痛不欲生。那一天,我的初恋,对我第二次说分手,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
   这是当时的日记。
   没有人曾看到我哭,我只在父母,弟弟面前哭过,我当时离他们那么远。我到了一中,到了一个读初中时,最关心我的老师那里,我想不哭,可是我忍不住。
   余老师说,依你的眼光,不会找一个对你如此负心的人。他们也感到纳闷。后来我在他们那吃了中饭,已经一点了。
   最好的友情就是,你能把你的最落魄,最不堪,在他面前毫无放肆地展示,没有任何掩饰。
   这些年过去了,小妮子嫁给了高富帅,李美玉嫁给了银行大佬,秀秀做成了老板,王同学也娶了名门闺秀。余老师与何老师也有情人终成眷属。
   和余老师这么多年来,也很少见过面。想到即将久别重逢,我的心按耐不住地激动。
   久别重逢,是世间最美。特别是与老同学,老师的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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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文章立意很好,久别重逢的师生情、同学情是世上最美的。文章回忆了当年同学、师生的深厚情感,回忆了同班的几个同学还有可敬的余老师的那些难忘往事,特别是久别重逢后的聚会时的感人场面,很好的印证了文章的主题。推荐阅读共赏。【编辑:秋觅】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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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秋觅        2015-07-15 09:45:18
  深有同感,与分别多年的同学、老师相见聚会,,是很感人的。
   文章符合征文主题要求,90分
秋觅
回复1 楼        文友:遇见春天        2015-07-15 11:03:51
  谢谢秋觅老师的编辑,还有两篇关于友情的征文正在写,应该说马上要刊发的两篇是更让人震撼的。谢谢老师关注
2 楼        文友:遇见春天        2015-07-15 12:01:23
  今早与文中的美玉同学已联系到。我在微信中说,美玉好久不见。这个好久不见,竟是20多年,突然心里好,好难过。因为很多的人,有机会能见一面就要,再见一面。很多的人,见一面少一面。问好,各文友。
遇见春天
3 楼        文友:落拓书生        2015-07-18 20:53:43
  题目不错,就是文章的结构显得有些凌乱,若能用心布局,将各种人物的出场顺序妥当安排,和把信与日记的内容用上“”双引号,以时间为准,一一详略得当地写出人物及与之相关的事情,文章或许更具有吸引力了……个人愚见。
   88分。
   欢迎文友参加友情征文。遥祝写作快乐!身心健康!
落拓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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