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知识讲座》观后感 ——虹桥三小 三(2)班
今年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十五周年。今天我有幸参加了《社区国家安全知识讲座》宣传活动,学到了很多知识,收获很大,感想也很多。 哪些事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呢?听了今天的讲座,我知道比如阴谋颠覆政府,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任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利益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事情,并自觉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我想起暑假里刚刚读到的关于林彪叛乱的文章:毛主席为了国家的利益,打算培养六十岁以下、三十岁以上的人做自己的接班人,而林彪自己想当国家主席。当得知毛主席决定培养李德生、纪登奎等人时,他竟然指使林立果派人暗杀毛主席。其实毛主席一直在保护林彪,一直在“拉”林彪,担心他犯大错误。林彪为了能当上国家主席,一意孤行,利用女儿林立衡的订婚仪式,躲在房间和叶群、林立果密谋叛乱。林立衡偷听到他们的阴谋,她深明大义,立刻报告给中央办事厅。周恩来总理高度警觉,做了周密部署,粉碎了林彪集团的阴谋。 林立衡就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好人。我们都应该向林立衡学习,在日常生活中,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保证道路安全。平时不玩火,不随意触摸电器,多学习有关火灾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安全是每位公民的责任,也是每位公民应该具备的意识。 作为国家未来发展的接班人,我们中小学生,更应该从小学好《思想品德》教育课程,重视思想品德教育,注重言语行为规范化。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不在公开场合说出有损国家形象的言语,并制止他人的反叛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