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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流年】当灰姑娘遇见绅士(小说)


作者:于漫江 秀才,1362.88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9475发表时间:2015-08-07 16:26:22

水对了,米也对了,水和米相遇的时间也对了,火候也恰到好处,结果定然会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你就是那树上熟透了的草莓,我要娶(取)了。
   ——题记
   一
   那时生父在山东老家很少回东北,母亲一个人经营熟食店,挣的钱生父都拿去到老家盖房子,母亲勉强维持熟食店运营,根本没有多余的存款,随挣随花。我十六岁那年,生父背着母亲在老家又娶了一个媳妇,原来父亲盖房子是为了再娶媳妇,不想再回东北了。
   后来,我才得知生父重男轻女,见母亲第二胎生出来的依然是个女孩,毅然决然对我们娘仨置若罔闻,不管不顾,任其自生自灭。
   长大后,渐渐懂事了,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无法理解生父为什么要这么做,一个人的幸福要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一个人可以自私到如此发指的地步。
   母亲并没有表现出很痛苦的样子,答应了生父的离婚请求,母亲觉得既然丈夫身边有人了,心思也不在这个家,离了也罢。本来大多的时间里也是我们娘仨在相依为命,生父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名称,一个虚无的存在,他不是一棵树,不是我们的家庭支柱,我们的天空不再有一朵叫做父亲的云。然而,在我和妹妹的心里母亲永远是伟大而坚强的女性,有担当责任的女性,撑起了这个家,给我和妹妹最最温暖的依靠。
   父亲离去的那一年,正赶上猪口蹄疫,母亲的熟食生意,也被这次疫情殃及,生意一落千丈,日渐拮据,入不敷出,艰难度日。我和妹妹学习都很好,妹妹比我小七岁,她学习成绩比我出色,母亲供两个孩子读书很吃力,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我将读书的机会让给了妹妹。
   09年我投奔了在京城发展的发小晓云,她那时是多伦多酒店的大堂经理。我没出过远门,更没有去过大城市,哪儿也找不到哪儿,晓云到车站接的我,出租车载着我们穿梭在京城的大街上,我目不暇接地看着眼里陌生的北京,街区很繁华,比我们的小城繁华。
   我对晓云说:“北京的房子可真高。”
   晓云回道:“傻丫头,这个城市会带给你惊喜的。”我懵懂无知地看着晓云,微笑着看着街道旁高高的房子。
   发小晓云已经落脚北京五年,有稳定的工作,刚刚结婚,因为晓云的接待,我初到北京没品尝到人生地不熟和找事做的艰难。晓云把我带到她工作的多伦多酒店,我个子颀长,皮肤白皙,过肩长发,清新可人,笑容甜美,以我的相貌她的意思想让我当迎宾员,可是我有点胆怯,羞涩,不怎么爱说话,怕见生人,我只会做饭和洗碗,晓云无奈只好把我安排到洗碗间。每天都洗很多的碗,每个碗都很昂贵,我小心翼翼地洗刷着这些精致的瓷器,刚开始一天下来累得都直不起来腰,后来渐渐好转。
   初到北京那会儿我住在晓云家,晓云新婚燕尔,蜜月期还未度完,总感觉给人家当电灯泡也不方便,月底开了两千多,我租了一个20平米的地下室,月租金七百,比起那些为了寻梦睡天桥,地铁通道的北漂客,有时一天连方便面都吃不上,或许一辈子都没有机会成为明星。相反我觉得自己非常幸运,很快有了稳定的工作,在北京站住了脚,也有了落脚的小小蜗居。
   我上初中那会儿英文的底子就好,我到音像书店又买了几本实用英语磁带,每天下班回家,一遍听一遍复读,总觉得不会白学,会有用武之地的一天。
   周末休息,晓云会带我逛逛街,登登长城,天安门城楼,见见世面。有时我们也去晓云朋友的米兰酒吧玩,晓云的朋友问我,会不会唱歌,我说我会唱一首《喜欢你》,她让我试试,我唱后,她觉得还可以,让我来酒吧试唱,当时想能挣点零花钱也好,也能多往家里寄点钱。
   每晚下班我便去米兰酒吧唱歌,一开始客人多,有点怯场,收入微薄,不怎么挣钱,后来不怯场了,慢慢的有了收入。我利用一切空闲时间练歌,公交车上,洗碗时,每晚都唱歌,也是练歌的过程,渐渐地不胆怯了,歌也唱的有模有样了,一百块钱唱三首歌。
   酒吧要求每位歌手都要有一首自己的原创歌曲,我那时又和酒吧的吉他手学了吉他,也写了自己的歌曲,每天穿梭在酒店和酒吧之间,每天都过得很充实。那时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在北京一定要出人头地,让家里的状况好起来,不让妈妈和妹妹过得那么清苦。
   每年多伦多酒店都会组织一次旅游,我们去玩的地方是海滨城市三亚。三亚之旅的途中,有一个外国旅人,可能被我的清新美丽吸引,问我的名字,我用英语与他交流,用英文给他做向导,没有想到不经意间发生的事情全被酒店的老板看在眼里。
   旅行回来后不久,此时晓云已经怀孕四个多月了,肚子凸显,准备回家待产,她把我引荐给了老板,老板看到我后,他想起旅途中与外国游人英文交流的女孩竟然是我,问我现在在哪个位置工作,我说后堂洗碗间洗碗,老板觉得我在后厨洗碗的确埋没了人才,不过能在洗碗间踏踏实实洗一年碗,也足见脚踏实地,加之晓云极力引荐下,三亚之旅带给老板的印象也挺好的,老板同意把我调到前台大堂试用三个月,我幸运地接替了晓云大堂经理的职位,很用心地工作,月薪也由原来的两千多飙升到七千多。我很感激晓云为我所做的一切,妹妹和妈妈在J市终于可以不那么艰苦的生活。
   二、
   转眼六个月过去了,晓云也临盆了,一个新生命的诞生,孕育着新的希望。因为儿子出世,晓云的老公鹏给晓云办了北京市户口,意味着晓云真正成为了北京媳妇。
   转眼我来北京也有一年半载,也已脱胎换骨,在酒吧和酒店也结识很多新朋友,逐渐适应了北漂生活,钱不断地往家里邮寄。猪瘟已经挨过去,妈妈的熟食生意渐渐地恢复元气,只是累得有点咳嗽,心脏有点不好,妹妹很懂事,学习始终全校拔尖,我很欣慰。
   多伦多酒店平常只接待外宾和政府官员,我初次遇见林浩,我接待了他同他父亲等团体入住酒店,他一身风衣,一头卷发,镂空金边眼镜,眼睛明亮,高大英俊,他说话的语气很温和,谈吐优雅,绅士高贵,这种贵族气质是多年海外留学生活行成的显然。他看着我的时候,眼里有一种别样的光亮。我已经习惯了客人们的这种眼神,当时也没在心上。北漂这一年来,我已出落得更加清新可人,美丽大方。
   后来林浩时常带朋友入住酒店,一来二去熟识了。有一次老板带我去会见一个非常重要的客人,当时出于工作的需要,我也没有多心,当我们到了会晤客人的酒店,我便看到了林浩,然而也只有他一个人,顿然明白了老板的意思。可能是林浩托付老板这么做的,也可能是老板的会意安排,老板是世故之人,予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促成好事,林浩的父亲会带很多朋友入住酒店,将他的酒店定为办事处,这样的好事,何不成人之美,加之对我的印象一直都很好,也愿意极力促成我和林浩成为恋人。
   林浩见我来了,为我和老板拉出桌子下面的椅子,很绅士,很有礼貌地接待我们。当时我很紧张,手心里都是汗,心却鹿撞不已。
   席间,老板介绍了林浩的家庭背景,原来林浩从法国硕士留学归来两年,经营一个公司,在京城总代理一种品牌蜂蜜,他父亲是政府部门的处长,母亲是某大学的教授。老板引荐牵线完,客套了几句微笑着借故离去,给我和林浩制造二人空间。
   老板走后,我和浩看着对方不约而同地笑了,我已经不是初来北京时那个懵懂无知没见过世面的小城女孩,从事大堂经理和酒吧卖唱后历练得我不在忸怩,羞赧,而是清爽干练,举止大方。林浩举起酒杯说,首先感谢我为他和父亲的周到服务,其次是感谢上帝将天使引荐给他,最后,为了我们相遇干杯,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到好处。我们轻轻呷了一小口,林浩接着说,我每天都在进步,我笑了,他说喜欢看我的笑容,也正是因为我清新可人的笑容打动了他的心,林浩说不是那种人们所说的一见钟情,也不是日久生情的那种沉淀,我们好像是失散了多年的亲人,突然找到的那种心底深处的感觉,又似乎前世我们就曾相识,相恋一般。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愿面对林浩,虽然心里对林浩有诸多好感,但是理性还是告诉我,人贵有自知之明,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我和林浩之间不可能有结果,出身背景,生活环境,教育程度,差距悬殊,各方面都不般配,我觉得配不上他。对林浩说,我们之间不合适,我只是一个小城的女孩,你是高富帅,人见人爱,条件也好,对象好找,不应把全部心思放在我身上。
   林浩说,如果不在意他比我大十岁,不在意他的出身,不在意他的家庭背景,这些外在的条件从他出生时就存在,他无法改变,但这些存在就可以剥夺他追求幸福的权利吗,他希望我能够接受他的追求,喜欢一个人有那么多条条框框的限制和理由吗?简简单单的相爱不好吗?林浩说,给他一年的时间,一定可以打动我的心,会接纳他的。我对林浩说,让我想想再答复他。
   接下来的日子里,林浩也真的说到做到,他经常捧着玫瑰花出现在酒店的门前,只要有空就会开着他的玛莎拉蒂接我上下班,风雨无阻。每次坐车,都会很绅士地先为我打开车门,然后他在回坐到驾驶位置。我问林浩,这个车怎么没有蓬,还能兜风,真好,林浩笑了笑说喜欢的话可以送给我,我说这车多少钱呀,林浩深处三个指头,我说三十万?林浩笑着晃了晃手指,我瞬时睁大了眼睛问,难道三百……万,你要将三百万的车送我,天呀,三万的车我都收受不起。
   我夜晚到酒吧唱歌,林浩会在台下默默地陪伴我,静静地听我歌唱,歌毕会让服务生即时给我献花。
   巧的是晓云的老公鹏和浩也是多年的朋友,偶尔,鹏,晓云,还有我,四个年轻人经常在一起聚聚,海边,各种美食餐厅。每天唱酒吧,他们偶尔也会到三里屯听我唱歌。久而久之,加之鹏和晓云的推波助澜,还有晓云的老公鹏也是北京人,晓云现已扎根北京,我有点踟蹰不定,是否接受林浩。
   周末林浩带我去参加他朋友们的聚会,我总是安安静静地存在,从不多讲什么,林浩的朋友说我太内向了,林浩说安安静静的他喜欢,只要对他一个人开朗就好了。林浩的朋友,一片唏嘘,我淡淡地笑。有时我们也去影城看电影,吃遍北京的美食小吃。
   林浩第一次带我逛商场,有个白色的毛绒绒的衣服,林浩问我喜欢吗?我摸了摸说,毛摸着手感很好,喜欢。林浩让营业员打包,付款时,我一看价格三万多,我说什么也不让他买,林浩说只要我喜欢,他一定就会买给我。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白色毛绒绒的衣服,是貂皮大衣。
   半年来,林浩对我契而不舍,始终如一,润物细无声。每天都能带给我惊喜,手背在后面,我说又是什么,总是带给我礼物,而我总是劝他,别再买了,总胡乱花钱,而且送给我的礼物,衣服,项链,已经很多了。
   我和林浩常常去天桥的星巴克喝咖啡,有时我们都穿着很酷的风衣,在鲁瞳桥下的江边野炊,林浩会带各种各样的法式披萨,还有牛排,法国红酒,他在法国呆久了,他已经习惯法式餐点。那天接到姨妈的电话后,我心情有些低落,林浩以为自己做得不够好,问我怎么不开心?我说来北京一年半了,有点想家了,想回家看看妈妈和妹妹,林浩说:“好,你走,我会送你,你来,即使多大风雨我都会去接你,我会想你的,林夕。”
   我匆匆忙忙赶回J市,事实是母亲突发心脏病住院了,我没告诉林浩,我怕他会跟着担心,跟着着急上火。我在J市,迟迟未归,林浩有些惦念,问我是不是家里出了状况,我告诉他母亲病了,心脏即将做搭桥手术,他说如果用钱告诉他,我说我还有,如果不够再告诉他。后来,真的差两万块,我的积蓄没够用,林浩给我打了三万块,告诉我要给母亲最好医治环境,吃好的,住高档病房。
   多亏林浩的帮助,妈妈的心脏搭桥手术很成功。静寂的午夜病房,母亲睡得很安详,我给母亲掖好被子,离开北京也将近一个月了,我忽然有点想念远在北京的林浩,每天护理母亲,北京的事情都忘在脑后了,不知不觉,我趴在母亲的身边睡着了,半梦半醒之间,我感觉后背有个衣物披在我的身上,我睡眠本就很轻,猛然醒转,我转身看到林浩站在我的身边,林浩轻柔地又夹杂着诸多心疼说:“傻丫头,瘦了。”我的眼泪瞬时滚落下来,一下子扑进林浩的怀里……
   三、
   因为公司的事情,林浩提前离开了J市。母亲出院后,恢复得很乐观,脸色不像先前那么煞白憔悴了,基本恢复了往日的光泽,我让姨妈照顾她,留下一万块给母亲,安排好这一切,我也匆忙赶回北京。
   回京后,有天傍晚下班林浩说带我去一个地方,林浩开着玛莎拉蒂载着我来到一片高档住宅区。下车后,我被浩蒙着眼睛在黑暗中引领着前行,似乎进入了一个楼道,然后接着电梯往上攀升,不一会儿来到一个门前,我听到林浩钥匙转动的声音,打开房门后,按开墙壁开关,进入房间,林浩轻轻松开我的眼睛,这是我第一次进入我们的公寓楼,林浩偷偷为我租的公寓楼,之前他一直要求我搬出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母亲住院让这个事情滞后了,回来后酒店积攒了一大堆的事都忙活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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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来美好的一段姻缘,却因为男方父母的门第之见使有情人劳燕分飞各西东,让人看了不免心痛遗憾。当灰姑娘遇见绅士,当爱情遭遇阻挠,当家庭与家庭之间的距离难以跨越,婚姻,便成了永远难以靠岸的帆船,除了漂泊,就是触礁。而令人更加难以接受的是主人公与林浩分手后的放纵,不珍爱自己,等同于将自己打入地狱,即便遇到真爱,也没了爱的资格,这是作者设计的令读者最想不到的地方。爱情是美好的,圣洁的,就算缘份使两个人各奔东西,也应该洁身自好,不该沉沦颓丧,令事情弄得无法弥补。让人看了结尾十分遗憾的一篇小说,推荐阅读。【编辑:红袖留香】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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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红袖留香        2015-08-07 16:34:04
  无论爱在与不在,人都该自重自爱。主人公不该任自己如此放纵。
有个性的人不需要签名
回复1 楼        文友:于漫江        2015-08-07 19:06:22
  当爱随风飘逝,心在云端漂游。
2 楼        文友:于漫江        2015-08-07 19:02:14
  谢谢红袖添香老师,你的点评很精准也很精彩。北漂,歌手,寻梦等感觉杂糅到一起。于是,有了这个小说的行成,刚刚下火车很疲惫,谢谢老师,对漫江的关注。
漫步江湖,任我畅游。
3 楼        文友:清鸟        2015-08-07 19:06:02
  一个心酸的爱情故事,读完不觉陷入诸多沉思中。林夕与林浩的爱情本来可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他们有着很深的爱情基础,彼此像根一样驻扎对方的心中,但是世俗组织了他们爱情的脚步,他们終也没有迈出世俗的牢笼,只等来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令人沉思痛惜。
愿与你在茫茫人海中保留一份纯真与美好
回复3 楼        文友:于漫江        2015-08-07 19:38:57
  师姐,很喜欢你的评语,真诚,清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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