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不情愿的辩护 (纪实) ——纠正错案的检察官
我辩护的继父强奸继女案宣告无罪后,窗户纸里吹喇叭,声名大震,但毁誉参半。有的怀疑我和法官有勾搭,说女儿告继父还能有假,能拿屎盔往自己头上扣吗?也难怪,几年来这类案件还没有辩护无罪的。当然,检察院不抗诉,更多的是肯定我辩护能力的。这不,突泉县一个老乡吴冬慕名找我,要求我为他弟弟吴春强奸案辩护。他肯定地告诉我,他弟弟和那个女人好了五、六年了,为此他还打过他弟弟。他问我辩护有没有把握?从他叙说打他弟弟经过的诚恳的语调、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期望的眼神,我感觉到又可能是一起错案。
别不相信第六感觉,有时候很准呢。当然不能光凭初时感觉办案,不撞南墙不回头,极易犯主观臆断的错误。我问他,还有什么事使你感到他冤枉呢?他吞吞吐吐说:“他媳妇劝他,他抄起凳子把媳妇的头打破了。”说完,脸变得通红。也难怪,无论南方北方,大伯子讲兄弟媳妇的事,都不好听。
一个农村二流子形象立即浮现在我面前。这种“小错误不断,大错误不犯,气死公安局,难死法院”的小混混,搅得村里鸡犬不宁,人人厌恶,我见过不少,实在讨厌。尽管第六感觉他可能被冤枉,不情愿为他辩护心情已挂在脸上。吴冬也察觉到了,说:“他不是个东西,给他请律师辩护都嫌丢人,也不愿意,可他毕竟是亲弟弟呀。我是慕名来的,帮帮忙吧。”
他的诚心打动了我,而且“拒绝辩护是可耻的”名言约束着我,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也提醒着我,绝不能向委托人打保票!于是我说:“即便你说的是事实,他俩早就相好,法律规定最后一次女方不同意也是强奸,也是犯罪,也要判刑,这需要查清事实后才能结论。”没想到他说:“就请你了。”
“我可不保证什么。”
“打百分之百保票的我还不请呢。”
“为甚麽不在本地请呢?在异地找辩护人花费太大。”
“我们那打保票的没本事,有本事的没胆量。”他接着激动地说:“俺们那律师说点轻的话还可以,说重了怕公安局检察院找麻烦。”
他一针见血道明了小地方律师的真实处境,我心里不免有些悲凉。
他弟弟已经被捕,正在预审阶段,依照法律规定,我提出会见申请后,公安机关必须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时公安机关可以派员在场。果然我会见时警察始终在场进行监督。被告吴春根本不在乎什么人在场,像标准的地痞癞子一样连呼冤枉。我讲了许多官话之后,问他过去承认过强奸没有?他大呼小叫说他俩好了好几年了,身上有几个黑痣都清楚,那天在杨树林里还是她主动的,干嘛承认?
“你和公安局讲过这些吗?”
“抓我的第一天就讲了,比今天还详细,我媳妇、嫂子、奶奶、邻居、赤脚医生都抓住过。公安局说都没用,人家告了就是不愿意,裤衩上的精液和血型也对上了,板上钉钉是强奸。”
“你媳妇不管吗?”
“我打她后不管了。我哥哥为这事打了我一顿。”
他像讲光荣事迹那样滔滔不绝讲起了偷情史,没有耻辱感。我打断了他。
出了看守所,搭档和我几乎同时说:“错案!”
但是路在何方?怎麽才能证明是错案?我决定先去看现场。这是我的习惯。尽管时过境迁,现场痕迹已不复存在,但环境还在,会让你产生许多灵感。
会见嫌疑人的当天傍晚驱车到了发案地,距县城二十公里一个自然湖边的村落。已是初冬季节,玉米在家家户户院落、房顶上晾晒,从山坡上望去,村子里一片金黄,是东北黑土地上特有的一道美丽的风景线。人们脸上充满了丰收的喜悦。我们先去看了现场:吴家和受害人白凤英家中间隔着宽约七十米的榆树林。树林是人民公社时期栽种的,夏季郁郁葱葱,遮天蔽日,冬天树叶尽落,肆谑寒风抽打着树梢发出阵阵呼号,听惯了也很舒服。人们常用风声大小来判断风级。大部榆树的胸径约四十厘米,漆黑的夜里完全可以挡住人的视线,印证着吴春讲的是实话:十天前晚九时,白在吴家喝完酒,吴送白穿过树林发生关系时,听到二十多米外小青年大狗喊:‘春哥,干啥呢?’‘没干啥。你到哪去?’‘我和胡哥到你家打扑克!’‘你嫂子在家,我一会儿就回去。’吴春对白凤英说了声‘坏了,让他们看见了’,就匆匆和分手回家了。第二天清晨他还没起床,就被派出所戴上了铐子。
晚上征得证人同意,调查很顺利,邻居、赤脚医生、大狗、胡哥都如实证实他俩关系暧昧多年,医生还证实吴妻前额疤痕就是吴因妻子不满用木凳打的。大狗和胡哥证实那天晚上找他打扑克的对话,但不证实那天晚上他和白在树林里,因为天太黑看不清楚。吴的奶奶八十多岁,不同意和我们谈话,托人给我们捎来一封信,只有两句别人替她写的话:“我不能出证明;最冤的是孙子媳妇。”
我和搭档都知道,老人家一字千金。我们达成共识:这是一起关系爱昧男女被发现后,女方出于面子考虑告强奸的典型案例。此时搭档反倒担心公安机关提出我们无权侦查,因而材料无效,甚至向司法局提出异议。我说:“不必担心,律师法赋于了调查权,我们不违法。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太不明确,但没有禁止性规定,因而也是合法的。律师不调查怎麽保护当事人利益?”
果然,我们向县公安局提出律师意见书,要求无罪释放号春生时,真的被批评为违法调查。我不软不硬地说:“老百姓都有权向公安局提出意见,请求详细调查,何况律师乎?侦查权和决定权在你们手里,兼听则明,有何不可?不都是为了公平公正吗?我们把材料全部给你们,是充分相信你们办案的正义性。收下吧,起码可以当做线索使用。”终于预审股长收下材料,我们长长松了口气。回到所里时,已是第三天子夜,但兴奋得睡不着觉。我们已预感到离胜诉不远了。性格内向的搭档竟开起了玩笑:“那个股长竟不相信吴春和长他八岁的白凤英爱昧五六年;吴春也不知道中了哪门子邪,放着生儿育女的年轻妻子不爱,专走旁门左道爱一个老太婆!”
县公安局到底把案子交到了检察院,提请起诉。这是意料中的事。预审股长给我打了电话,通报了此事,并告诉我把我们的材料也全部随卷转给了检察院。他很正直、负责任。事后才知道,他的看法和我们一致,只是局长另有看法才提请起诉的。基层就是这样,分歧大案子,一般都交给检察院,省得当事人整天到公安局上访闹事。我们还估计到,县检察院孙检察长一定亲自过问此案,不难做出正确决断。孙检察长是自治区优秀检察官,不贪腐,不殉私,国字脸上一派正气,使讲情者望而却步。他对律师提出异议案卷都亲自看阅,几年来起诉案件百分百成功。果然,审查起诉、复查后很快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意见书,将吴无罪释放。公安局和白凤英均未提出复议。白家很快搬到小兴安岭深处落户去了。白托人给被告留下一封信,白纸上歪歪扭扭写满了对不起,对不起……
湖边村落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那片榆树林还在寒风中呼号着,继续忠实地记录着屯中往事。吴春出狱后变得少言寡语,使劲地干活。有人说他在向妻子赎罪,有人说他还想着瘦小的长他八岁的白凤英……但谈论最多的还是赞扬公正的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将吴春的错案予以纠正。人们还发现吴春妻子脸上有了笑容,那么灿烂。
孙检察长在法律界有口皆碑,在律师心目中形象也更加高大。我后来见到孙检察长,请他写一篇论文,论述律师在被告逮捕后可以调查的论文,他没答应,但他说,任何公民都有权和义务向办案机关提供线索,律师为什么不可以呢?正是他的真知灼见避免了一起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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