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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渔舟】命犯桃花(小说)


作者:樊桦 秀才,1374.56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668发表时间:2015-08-28 18:40:13
摘要:妈生我时,是农历二月初一。 那年风调雨顺,桃花灿烂,杏花纷扬。 接生我的三婆会拃布褂(一种巫术,在自己的衣服角落用大拇指和食指一拃,若有剩余,就有鬼作祟),她拃了布褂说,这娃命硬,会克死父母的。俗话说,男怕生初一,女怕生十五。

一、天机
   妈生我时,是农历二月初一。
   那年风调雨顺,桃花灿烂,杏花纷扬。
   接生我的三婆会拃布褂(一种巫术,在自己的衣服角落用大拇指和食指一拃,若有剩余,就有鬼作祟),她拃了布褂说,这娃命硬,会克死父母的。俗话说,男怕生初一,女怕生十五。
   三婆说,要给这娃找个干爹,最好过继给匠人。
   爹打了一瓶甘蔗渣酒,拿着两扇红糖,火急火燎地往李瘸子家跑。李瘸子收了酒和糖,我爹报了我的生辰八字。李瘸子作冥思苦想状,然后掐指一算,说,这娃命犯铁扫、亡神煞,难养大成人,即使长大也会克爹娘妻子。还犯桃花,婚姻不会圆满。爹说咋办?
   李瘸子说,把娃过继给匠人。比如杀猪匠、劁猪匠、石匠、木匠、铁匠、泥瓦匠等。
   爹从李瘸子家出来,就意味着我的生身父母不再是我的爹娘,从我会说话起,我管我娘叫婶,管我爹叫叔。邻村和我无任何血缘的劁猪匠张顺成了我的爹,他老婆成了我娘。
   小时候,不知道咋会事?很奇怪,自己怎么不和爹娘在一起生活。当我知道村里有一对夫妻不会生孩子,到远处抱了个孩子来养。那时无论婶和叔怎么和我解释,我都怀疑,我是不是婶亲生的?
   俗话说:天机不可泄漏。李瘸子是半仙,他泄露了天机。所以,叔虽然把我过继给张劁猪匠,但是我还是差点早夭。
   因为出生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别说吃好,就连吃饱都困难。病从口入,农村小孩一不讲卫生,二是嘴馋。七岁那年,我得了严重的痢疾,拉肚子几乎脱水,后来还拉血便。叔望着我奄奄一息,再耽误下去小命难保,只好背着我到马街找一个懂草药、会算命的老奶奶那里看病。她七十多岁,双眼瞎,在方圆几个寨子名声特大。
   瞎子老奶奶给我算了命,抓了三副草药。最后她老伴用朱砂在黄纸上鬼画桃符一通,点燃烧成灰,放在碗里加了水让我喝下。
   回家后,吃了草药。痢疾慢慢好转。今天想来,我都不知道是灵符神奇,还是草药生效。
   虽然叔不辞辛劳,四处找人破解我的铁扫、亡神煞之命。但是我还是克死了他们。自从婶和叔死后,我一直自责着。我恨自己,为什么不拉肚子死掉?这样叔和婶就不会早死。因此,我是一直背负着克死父母的万恶大罪的。
   后来,我上了初中。李瘸子和我说,你犯亡神煞,七岁那场大灾已应;至于铁扫,你克死了亲爹亲娘;还有桃花,到你十八岁的生日那天,我给你化解。
   听了李瘸子的话,我忍不住哭出声来,心里揪心地痛着。
   然而,我对李瘸子的话还是将信将疑。我的亡神煞他给破解了,为什么化解不了铁扫。让我在未成人时就遭受失去亲生父母的痛苦。而桃花,又是什么劫呢?我大惑不解,我喜欢山村的桃花,不妖不艳,粉咚咚的,怎么会是凶神恶煞呢?多次跑去问李瘸子,可是他不肯说。他说,天机不可泄漏,说过就不灵了。到你十八岁的生日时,一定记得提醒我,否则就麻烦了。
   可是,我还没有到十八岁,李瘸子就病死了。和我叔一样,也是得肺结核死的。我想,我是麻烦了。我的桃花劫谁来施法破解?
  
   二、小美
   叔和婶生下大姐、二哥和我三人。需要说明的是,叔和婶死后,我就不再叫他们叔和婶了,我和哥哥姐姐一样,都叫爹和妈。
   在七十年代那个物质匮乏,吃大锅饭的岁月。大姐读完三年级就回家帮爹妈干农活,后来进了扫盲班基本上能够写出自己的名字。爹和妈被我先后克死后,上初中的二哥也就辍学回家了。而我,因为是幺儿,所以一直都在姐姐和哥哥的庇荫遮护下读书学习。后来我才知道,这是爹和妈临走时交给姐姐和哥哥的任务,无论如何都要把我拉扯大,供我读书。
   上小学,我们都在村子里。我一向胆小怕羞。上一年级时,是小美来我家牵着我的手去的。那时,我妈和我爹都没有死。小美和我同年同月生,爹和妈曾经逗过我,说把小美说来给我做媳妇要不要?年幼的我,不知道男人长大总要讨媳妇,女人长大总要嫁人。认为只有大人才可以说讨媳妇的事。小孩子说讨媳妇,简直羞死人了。于是,我哭嘬着怄气着不吃饭。弄得爹妈再也不敢拿我和小美开玩笑。
   奇怪的是,小美一点也不害羞,她每天吃过饭都来叫我,然后同样一起小手牵着小手高高兴兴地去上学,记得一直延续一年。
   当然,经常也遭到童年小伙伴们笑话,他们还编童谣,应该是大人帮他们编的,他们看到我们手拉着手就会说:“小矮子,高媳妇,双双对对上学去,矮子哭,媳妇哄,跌跌撞撞背回去。”伙伴们虽然拿我和小美取乐,但是小美的爹在区里当干部,家里也最富裕。她经常还会拿糖果、饼干到学校里分给伙伴吃,而我虽然年岁最小,可是学习次次第一。久而久之,小伙伴为了讨吃小美的东西,抄我的作业,只要我和小美生气,他们就会给我们拜软镖,不再嚼牙巴骨。
   到了四年级,随年岁增加,朦胧之中,我们对异性就有了羞涩。于是,我和小美告别了一同上学的时光。
   在短暂的小学时光中,却埋藏了一件让我终生难忘的事。
   一次,老师组织全校学生到一个山清水秀、景色优美的地方野炊,要求同学们带大米、肉、小菜和炊具。
   可是,那次野炊我没有去,我叫爹给我撒了个谎,给我请病假。
   爹请给我请了假,心里酸酸的。因为,那年我爷爷刚刚过世,家里的年猪给爷爷办丧事用了,家里没杀年猪,哪里来肉?从小自尊心特强的我又不好意思和老师说明情况,又怕被同学笑话,所以只好在家里装病一天,那天是我童年里最疼痛的一天。
   傍晚,小美野炊回来,避开她娘悄悄端了一碗腊肉来我家,那肉有巴掌宽,馋得我直流口水。
   说实话,那年头的我肠子都生锈了,没有一丁点油水,一碗腊肉对我太有吸引力了。可是,我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再说我都十二岁了,我知道羞耻,小美虽然和我自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是我一个男人,即便舌头馋得长毛也不能吃她端来的肉。当然,那时我还不知道“好汉不食嗟来之食,壮士不饮盗泉之水。”再说,小美也没那个意思,她只是可怜我而已。小美很懂事,她是个善良的姑娘啊!我家没有杀年猪她是知道的,那天我根本没有生病,是因为交不起肉才不去野炊的。不过,也不知道是那根筋纵,更不知道哪儿来的鬼火,我气急败坏,脸红脖子粗的朝小美大喝一声:“滚!把肉端滚回去!”
   小美听到我的喝骂,把肉摆在我家神龛上,头不回地冲出我家。后来,我知道她哭了一夜。她好心办坏事,她的好心被我当成了驴肝肺。
   小美走后,我哽咽着。很多天后,这碗肉已经长霉菌,这霉菌一直长到我的心窝里,多年后都不曾褪去。
   静心想想,小美是好意的,善良的。而我幼小的心灵却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曾经怀恨过爹没有本事。娘死后,他居然连两头猪都喂不出栏。我也曾经怪过自己投错了胎,怎么降生在这个贫穷的家中。
   多年后,我才发觉当初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和自私,难道我一降生就要选择一个优异的家庭来养尊处优,难道我不该感谢爹娘给了我一个锻炼自己的机会。今天,已为人之父的我才知道爹娘已经把他们的一生默默无闻地奉献给了我。“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比喻一点也不过分。
   小学毕业后,我考上了初中,小美落榜了。后来,她在镇中心小学补习,晚我一届上初中。
   中学时,我们正值青春骚动和对异性羞涩的年龄。山村的孩子,多数和我一样。营养缺乏,加上男生的发育滞后于女生。不过,我已懵懵知道桃花劫就是和女人有关。
   我上初二那年,小美考上中学。在一个学校里,一共就三个年级三个班。总共不超过一百号人。学校里的哪个同学有个事,校园内稍有点风吹草动,很快就传遍。
   说点无关紧要的事,我从上学起,到中专毕业。在班上都是小不点的人物,属于弱势群体,经常都是同学欺负奚落的对象,不可能成为女生关注的人物。
   小美,她爹是区上的干部,家庭条件优越。她从小就不缺钱花,会收拾打扮。女孩就是不一般,和煦的春风很快就把她扁平的小胸脯吹得鼓胀,俨然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原本稚嫩的小屁股也浑圆高翘。那股女人特有的体香就像开放的花朵一样,时常招蜂引蝶。几个大龄的男生开始和她黏糊。很快,我就知道了她的秘密。一个人开始偷偷地吃醋。我不再和她一块上学,一同回家。
   而我,天生就是个书呆子。或许就是小美端给我的一碗肉激怒了我,让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拼搏、勤奋学习,这样我才能够走出我那个贫穷的山沟。
   或许说,小美的初恋激怒了我。读小学时,我怕别人说小美是我的小媳妇。上了初中,我暗恋过她。所以希望发愤学习,考上中专,谋上一份职业,以此来缩小我们的家庭差距,我不想让她的家人瞧不起我,至少要让她家人佩服我是吃公家饭的人。然而,就在我开始喜欢她的时候,她却恋爱了,恋人却不是我。是啊,也许小美一开始就只把我当成小弟弟来爱护而已。值得思考的是,我家可是地主成分,她家却是根正苗红的贫农。想到这些,我就自卑了,我把自己锁在幽闭的空间里,只能够用读书来改变我的命运。
  
   三、小敏
   男女之间的事就是神秘,虽然大家都生在一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可是岁月的雨露风霜还是在慢慢地催熟了一个个面容清癯的孩子。上初二时,班上好几个同学都谈恋爱了。那时学生下自习后,除了谈恋爱的学生有所回避外,有一部分像我一样的书呆子会在教室里写作业直到十一二点的。老师对写作业的学生也不反对,只是要求回宿舍时轻一些,不要吵醒其他同学即可,尤其是到了初三年级就更放松。
   一个晚上,我在教室里写作业,班里的学习委员小敏不知何时走进教室,她捧着语文课本问我一篇文言文里的几个虚词怎么翻译,我认真地给她做了讲解。之后,我们在一起写了近一个小时的作业。她说,该休息了!我们就关灯出了教室。她不住校,独自一个人回家了。我返回宿舍后,一夜失眠。我的心怦怦乱跳,这难道就是初恋的感觉?太美了。可我又觉得不像,我们只是在一起写作业,讨论问题。除此,我们连手也未曾牵过。
   从那以后,我们就是班里最后离开教室的影儿。在这期间,我的书桌里经常会有一些零食。我和小敏这种朦胧的恋爱大约维持了一年多。我毕竟太幼稚,太单纯,因为家境贫寒,营养不良,荷尔蒙水平一直提不到正常水平,小敏的启蒙也不可能太露骨,所以不懂太多的儿女风情。那时,班里有些年纪大些的男生晚上无聊会掏出下体那东西比大小,比谁的毛浓密,比谁先遗精。我下身光秃秃的,连遗精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而小敏的胸部像两个破酥包子,鼓鼓的,似乎要把衣服顶破。臀部圆圆的,像个成熟的南瓜。
   初二的下学期,我妈死于肠胃炎。接下来的我,郁闷,自闭。
   我没有把不幸告诉小敏,佯装着,和她高兴地写着关乎人生的作业。
   初三时,小敏无缘无故地不再和我一同写作业,讨论问题。她下自习后就径自回家了。
   后来,我发现小敏和班长恋爱了。
   人生有时就是很短暂,三年初中就像一场梦。中考的结果很令人失望,也在常理中。班里没有一个人考上中专,我们农村孩子就奢望考中专,三年中专念完就可以工作,而且是公费就读。所以农村孩子少有去读普通高中。
   说点闲话,我们就读的那所初级中学可是接连三年中专上线都是零鸡蛋,顶呱呱的出名。原因很简单,学校管理糟糕,教师多数是下三流的,好多知识点连教师都搞不懂。更倒霉的是我们那年的理化老师和英语教师是代课的。所以,我们都成了被老师耽误的子弟,是那个学校的牺牲品。
   中考结束,小敏到另一所中学补习,一年后考上县城普通高中。我上了下九流的职业高中。
  
   四、小兰
   职业中学,可是臭名远扬的婚介学校,被一些人戏谑为配种站。
   我在这个名声烂得透顶的学校里学习果树栽培专业,学制两年。当然,本来我也可以补习去考个中专的。但是娘的病故让本来就贫穷的家更是雪上加霜,我只好上费用最低的职中,还可以争取到奖学金,至于前途就是不用考虑了,毕业后回家,种一坡果树,要么成为专业户,要么守着烂树穷一辈子。会是何种结果,我不知道。
   职中的生活单调而枯燥,课程轻松。主修技术性较强的专业课,什么语数外,什么数理化?虽然安排在课表里,其实成了名副其实的副科。
   职中的纪律乱得响当当,学生没有了追求,不可能像普高学生一样,通过高考来改变命运。
   不过,我还是看到了一丝希望。校长说,如果平时表现好,成绩优秀的学校可以推荐参加高考。校长没有乱说,在前面两届的考生中就有几个考上了中专、大学。
   后来几年,不知道是教育改革还是其它原因,已经有四五年不准职业中学学生参加高考了。我们学校速成班较多,最快的是一年制,文化课是一点也不学。而我们两年制的也学不到多少文化知识。整天都是早上理论,下午实践。三年制的文化课学得扎实一些,不过也无法和普高的中等生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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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文章中,“我”既是小说主人公,又是叙事者。故事始终围绕“我”的眼睛来叙述的,这样的好处显而易见,一方面加强了小说的亲切感,一方面也渲染了它的真实性。从表达效果上来看,第一人称叙事的内容一般仅限于叙事者自己所知的范围,所以文章中的叙事者多采用经验自我的回忆的视点,从出生“三婆说,要给这娃找个干爹,最好过继给匠人”开始,诸多女性角色一一登场,青梅竹马的小美,恍若初恋的小敏,写过情书的小兰,舞林高手晓纯,无血缘关联的姐姐紫琴,暗恋过的梅子等等,一系列人物的铺排,虚构与现实的整合,文学中第一人称的叙事确实起到了很好的引导功能。直接去聆听对方细微的情感波动,促使文章具有强烈的写实性。作者以限制视角进行观察、思考和想象,客观的为读者显示了一个复杂的世界,推荐阅读。【编辑:柳约】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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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柳约        2015-08-28 18:55:21
  这一篇小说洋洋洒洒,读来颇有几分似水流年的意味。
   情节部分若能再完善一些,想必人物会更加容易抓住读者的心。
一笑寂寥空万古,三分明月照大江。
2 楼        文友:回味        2015-08-28 19:25:45
  欢迎樊桦来渔舟!
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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