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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雀巢】律师·被告·证人(小说) ——我的律师生涯


作者:清闲若水 童生,971.8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203发表时间:2015-08-29 14:04:03
摘要:白沟车站站长由于错误会计师鉴定被冤枉故事,引起公诉人、律师、证人、法庭之间错综复杂的故事。证据是辩护之王,贪污罪被平反,但受贿罪还在博弈中……

塑料厂厂长受贿案宣告无罪后,吉林省兰城市铁路运输法院被告刘希的弟弟刘宇隔省找我替他哥辩护,一开口就赞扬我口才好,敢于碰硬,仗义直言,曾经使费厂长无罪释放,他是慕名来的。还说,只要他哥哥无罪释放,辩护费好说,千万别拒绝。
   我打断了他,说:“谢谢您慕名找我,但你误解了,不是我敢于碰硬辩护费厂长无罪的,是她本来无罪,自然无罪。也不是口才好被告才无罪。只要有无罪证据,磕巴嘴律师也能胜诉。律师只是把证据提供法庭,有罪无罪法庭说了算。所以,律师不能打保票,也不允许打保票。公安局检察院受客观条件限制,或人员能力限制,难免出个把错案,让我碰上了,是我的运气。至于律师费,国家有规定,外地的除旅差费外,不另收费。”
   他有些不好意思,忙说:“知道知道,你当法官时也这样。”
   我好奇怪,问:“你调查过我?”
   “我来三天啦,不少人举荐你。”
   他个子高,眼睛小,说完还盯着我,似乎进一步推敲我的能力和办案水平。
   说实在的,他穿一身毛边漏洞牛仔服,光头,说话腔调有些油滑,拿辩护费说事装大款,我内心很反感。不过看到他对哥哥如此尽心,有些触动,不再和他打哑谜,说:“我得到看守所会见你哥,核实他对起诉书指控的贪污四万元三产收入和受贿六千元的事实的看法和他自己辩护意见,再进行必要调查,提出辩护方向,和你们商量。再说一遍,律师不打保票。行,就签合同。不同意,也没什么。”
   他毫不犹豫,拿起合同签了字,说出一句梦幻般的话:“我哥哥有救了”,转身笑着到隔壁会计那缴费去了。可能由于兴奋,忘记了低头,出门碰了门框。后来告诉我,头上的苞好几天才好。
   接案后我听到了一个惊人消息,其他所的律师接过此案,兰城铁路运输检察院因他一个人调查,原来行贿人王翔改变了口供,说不是行贿,要拘留该律师,该律师辞案不办,到外地躲了几天,才找的我。怪不得委托人说在这待了三天。我有些生气,但还不是毁约的理由,只好硬头皮干下去。
   案件并不复杂。起诉书主要指控被告两条犯罪,一是贪污三产家属队收入43215.50元,一是收取海拉尔王翔请车皮贿赂款6000元.还有受贿500.00元,因只有揭发没有证据,我们并不在意。
   在兰城铁路运输法院阅卷发现铁路会计师抄录的白沟车站三产在白沟林场收入21笔的单据款额,和认定从农业银行转来的三笔收入以不下帐手段贪污的款额分毫不差。凭我退休前多年刑事审判经验,意识到公诉人可能重复计算了白沟车站站长刘希经手的收入!我即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鉴定。三个会计师到白沟林场查阅了来往账目,以及林场分三笔从农业银行将现金转到车站三产的存根,认定两笔相同款是不同形式表现的一笔款,否定了绿城铁路会计师的鉴定。
   法院很重视我提交的证据,将情况通报公诉人,提议组织双方会计师重新进行鉴定。但是被拒绝了。有的律师隐瞒否定犯罪的证据,开庭时搞突然袭击,使公诉人处境尴尬,提高轰动效应和自己威望。我觉得不妥,对已将证据交给法院让律师查阅的公诉人不公平,也不利于案件解决。但我的好心,未被採纳,还演出了惊心动魄的一幕,至今不知为何。
   关于受贿6000元,征得法院同意,我和搭档去海拉尔见到了王翔。他狡狯的眼神和滴水不漏的谈吐,立刻感到他是只重利益的生意人。他说那六千元确实是放到刘希那代管的请车皮款。那时请车皮难,除关系外,需及时交款。我离的太远,交通不便,杂事太多,就委托刘希替交。我觉得王翔讲得不无道理,和刘希讲的检察院搜查站长办公桌时6000元还整齐放在抽屉内,刘写的小条“王翔预交车皮款”夹在款内的情景符合。搜查时当地派出所所长在场。不知为什么没有他在搜查笔录上的签字,违反了在场人必须签名的规定。另外也没有那个小纸条的记录。
   我和王翔的谈话全部录了音。律师是弱势群体,不得不防护自己。回来后找到派出所长调查,他承认自己是在场证明人,6000元在刘希办公桌内,还夹了个白纸条,但没看清上面写的什么。
   关于起诉书还指控刘希收受河南商人高林购木材行贿款500元,因被告坚决不承认,我们并不在意。恰巧开庭前一天见到了他,他说被逼才瞎说给了刘希500元。我们认为是意外收获,请他出庭作证,他很快答应。我当时很佩服山东人的爽快,没想到使他遭受了一个月牢狱之苦。
   铁路运输法院和检察院在一个二层楼里办公,从中间一分为二。不知为什么检察院去了许多着装警察,很有气势。
   法庭虽然不大,但威严郑重,设备齐全。审判台、公诉人席,辩护人席,证人席齐全。庭外候审室,证人室,律师室都有。
   审判程序很规范、平静。法庭调查开始,公诉人提问被告人,被告人否认全部犯罪指控,公诉人提高声音警告被告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都很正常,我还很佩服公诉人知道有否定指控证据时还很镇静,有定力。
   公诉人首先出示了铁路会计师构成贪污罪的鉴定书,审判长征求辩方意见,我提出反对,并出示地方会计事务所否定贪污的鉴定书,和白沟林场会计室加盖林场公章的证词:此43215.50元支出未付现金,是通过转账支票支付。我着重指出公诉方重复计算被告人经手收入,导致指控失误的根本原因是其委托会计师鉴定失真……
   我还没说完,公诉人突然打断我大声说:“辩护人和白沟林场会计科长认识,证据来源非法,不能做证据使用。”
   公诉人是位女士,起诉科科长,我保持应有的尊重说:“我和李科长十年前办案时认识,以后无任何往来。另外,请公诉人仔细看一下,那不是李科长私人证词,而是林场公证词。”
   没想到公诉人未得到审判长允许,威严地大声斥责我:“像这样丧失立场千方百计替贪污犯辩护的律师,不应当坐在辩护席上。法庭应当驱逐出去。”
   我被激怒了。搭档捏了我大腿一下,让我忍住。我尽量压低声音,但也说出了不该在法庭上说的话:“请审判长告诉公诉人,我是坚定的立过二等功的共产党员,最高法院公派俄罗斯的访问学者,退休前的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厅长,现在依法接受被告人委托,依照刑诉法和律师法规定千方百计、穷尽所有办法替被告人辩护,是法律权利和义务。另外,法庭审理依法由审判长指挥,并没有赋予国家公诉人随便发言权利。请给予严肃指正和提醒。”
   审判长四十五岁光景,表面有些文弱,声音不高,指挥法庭进程严谨不失柔和,老到不失公道。我话一停,他马上作了总结:“双方意见法庭听清了,将在评议时充分考虑。另外,无论哪方发言,请事先的到法庭允许。任何方都不允许违反法律规定。”说完不等别人反应过来,马上对公诉人说:“请出示受贿6000元的证据。”
   公诉人迟疑了一会儿,按审判长指示出示了王翔承认向刘希行贿的笔录,和搜查笔录。我质证时表示了反对,并出示调查王翔的笔录。没想到公诉人指责我们调查笔录是用可以退回6000元哄骗来的,将追究辩护人的伪证罪。原来在我们调查回来将材料交给法院后,检察院又派人询问了王翔,王翔被问到为什么改变口供包庇刘希时,王翔说我们告诉6000元可以退回来,才改变口供的。
   法庭静极了,笼罩着紧张气氛。审判长没有急于让我们答辩,因为庭前他也不知道有这份笔录。他在给我们时间,也许等待我们以庭前没有交换此份证据,需要准备答辩理由为由,提出延期开庭审理要求。我慢慢举手,审判长说:“请讲。”
   我用从来没有过的平静的口吻开始演说:“法庭,审判长,我很惊讶在没有任何经得起质证的证据情况下,公诉人极不负责任说出追究辩护人伪证罪刑事责任的话。按规定,双方庭前应当交换全部证据,公诉方不知是信不着法庭还是辩护人,搞突然袭击,很遗憾。但我们不打算要求延期审理,因为我们有证据证明公诉人指责是错误的。我们没有以要回6000元诱使王翔伪证。倒是公诉方问王翔为什么改变口供包庇刘希问话,是明显诱迫,是逼供信的一种。我们对王翔的询问全部录了音。事实是在询问结束要走时,他突然问6000元能否还给他,我说要看法庭裁决。既没说还给他,也没说不还。而且是在签字画押后要走时他问的,这时材料已经坐实,根本涉及不到诱供,何来伪证罪?审判长,我请求当庭播放录音。”
   审判长驾驭庭审的能力确实让人佩服。他说:“本庭只审理被告有罪无罪,双方对王翔证词争议本庭已经听清,合议庭会认真考虑。录音就不播放了,可以交给本庭参考,但不作为证据使用。双方还有其他证据吗?”我率先举手,说:“公诉方出示的搜查笔录没有在场证人派出所长签字,有重大瑕疵。记录也不完全,漏记6000元中夹着刘希写的“王翔预交车皮款”字条。此条特别重要,它在办公室,而不是私人居宅里,注明6000元是王翔车皮预付款,证明被告没有占为己有,也没有收受贿赂的故意,不触犯刑事法律。”
   庭长做人的艺术也确实高明。庭前他听了全部录音,里面王翔说了不少不利于检察人员形象的话,他当然不能当庭播放损害同行形象,便以需鉴定录音带有无变造和剪辑为由,驳回了的请求,然后立即请公诉人解答小条疑惑。
   公诉人很聪明,已经从“有无变造”意识到播放可能带来不利影响,说话声音小了许多,但仍然很坚定地说:“搜查笔录上没有小条记载。但反贪局的正式法律文书,应当相信。派出所长签不签字对事实本身没有影响。另外,他并没有证实小条上有字,所以争论小条有没有,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是浪费时间。”
   “审判长,我请求让公诉人仔细看一遍所长证词,上面写的是没看清写的什么,而不是没看清有没有字。”
   审判长确实了不起,再一次替公诉人打了圆场,说合议庭会对所长证词作出判断,不必争论。然后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现在核实500元受贿问题。公诉人,请举证。”
   公诉人念了高林证词,说为购买车站家属队的木材给了刘希500元。我提出高林已经在证人室,请求法庭传他出庭作证。
   高林木墩子身材,中等个儿,走路震动地板,像山东铁汉。他直截了当说根本没有给过刘希500元钱,也没必要给他贿赂。
   公诉人问:“你原来咋说的?”
   “你还不知道?”高林反问。
   “这是法庭,态度要端正,否则一旦查实,要追究你伪证责任。”
   “我咋态度不端正了?我不说你们不放我,换着班审我,困得我倒地上还继续审,谁受得了?”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们逼供了?”
   “你们不是录像了吗?拿出来一放不就清楚了?你们不光用嘴逼供,还……”
   “你这是对检察机关的污蔑。审判长,你应当予以制止。”
   我举手说:“审判长,证人如实作证,是法律义务,不应当限制。我请求检察院播放审讯录像。”
   审判长很老练,坐在审判椅上,纹丝不动地说:“证人,你是辩护人提出的证人,只陈述你向被告行贿没有,其余不必回答,也不必说。上面你否认向被告行贿,还有补充吗?”
   “没有。”
   “证人退庭。”审判长不容置疑地下了命令,遂即宣布休庭十分钟。
   这时,走廊吵起来了。高林喊:“凭什么抓我?”我急忙出去,见检察院两三个警察要给高林上铐子,高林不让,奋力挣扎。我一面阻止,一面喊审判长。话音未落,审判长已经挡住了警察,一改温和声音,喝到:“放开,这是法院,你们不能在法院抓当事人。”然后告诉法警:“把证人带到证人室,没有院长和我指示,任何人不得进入!”
   审判长请示院长后,法庭恢复审理,开始法庭辩论。因为法庭调查时已夹杂辩论,又因发生意外,公诉人念完公诉词后,我只说了一句:“坚持被告人无罪观点。”匆忙结束了法庭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也只两句话:“我无罪;抓证人违法,相信法庭正确下判。”
   法警随着押送被告的警车走了,呼啸的警笛声那么尖厉,让人心惊。我不能保护证人安全,感到从来没有过的无力和孤单。我给兰城市司法局的连襟打电话求救。他来了,因铁路不归他们管,也无办法。但他没走,和我一起站在证人室门口一个多小时。我很感激他。也许有人认识他,他来后再也没人骚扰。
   已经晚上,街上已经灯火辉煌,然而法、检双方还没协调完毕,让人心烦。
   审判长终于来了,把我和搭档让进证人室,宣布协商结果:在法院绝不允许抓证人,但出了法院门,他们就管不了了。我很气愤,说法院推卸责任……没想到高林突然说:“别为难了,你们尽到了责任,不就是再抓一次吗?我豁出一百八十斤,和他们轱辘到底,只要留一口气,和他们没完。”说完,自己走出证人室,昂着头,走过长长走廊,下了楼梯。大门口警车闪着红光,警察示威性地亮着手铐等着。高林回过头和大家说声再见,伸出双手,让警察铐上,不回头,钻进警车。警车响起尖利的警笛声,在夜幕中消失。
   我掉了眼泪,为国家法制得不到维护悲凉,为勇敢出庭的证人人身权利得不到保护痛苦。我义不容辞地向电报大楼跑去,给尊敬的韩杼滨检察长拍了第二份长长的电报……
   这起案件的结果是:法院最终宣告贪污罪不成立,五百元受贿事实证据不足,以受贿罪六千元判处被告刘希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后刘希上诉,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副局长尹晋华再次来到东北黑土地。证人被释放。我长长舒了口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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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想不到一个小小的涉嫌贪污行贿的案件,还惊动了最高检察院的韩杼滨检察长。尽管是小说,里面有很多情节都是真实的,作者作为一名律师,对案件中的当事人极端负责任的态度不能不令人肃然起敬。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但是近些年来,我国的司法机关屡屡出现冤假错案,甚至因错判而导致被冤枉的人失去了性命,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作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要把握住一个法律的天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司法机关的同志们都要尽到的义务,也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人民负责任。本文中的律师敢于碰硬,认真据理力争,最终让当事人免去了不存在的罪责,赢得了胜利。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的精神难能可贵。推荐阅读。编辑:苏庸平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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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苏庸平        2015-08-29 14:12:00
  法律是严肃的,法庭上凭着单方面的认识抓证人,似乎很明显地要对被诉者置于有罪之地,这样的现象过去有,现在不多,我相信将来不会再有!
用一颗真诚的心交天下真诚的朋友。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回复1 楼        文友:清闲若水        2015-08-29 16:56:29
  将来不会有(冤假错),大家都希望着,谈何容易。造成冤假错案者,得不到惩罚,人心难平。
2 楼        文友:邵魁先生        2015-08-29 16:45:25
  若水兄的“辩护”小说很精彩!
回复2 楼        文友:清闲若水        2015-08-29 17:04:28
  诚谢,惶恐。我经历了许多类似案件,写起来不太困难,但精彩起来就欠功夫了。网友建议我增加些肢体语言,我正努力。我准备写《續》,写法官令人惊异的不能忍受的龌龊,和百姓的无奈。望多批评、斧正。
3 楼        文友:清闲若水        2015-08-29 16:52:01
  谢谢苏先生恰如其分的让人起敬的编者按。激扬文字是为了阳光更加灿烂,细述龌龊是为了人的精神更加清洁。律师认真辩护,依法找出被告无罪、罪轻的证据和理由是法律赋予权利和义务。不出冤假错案,和公检法目标是一致的,也是给党增加光荣的行为。可惜人性的负面,诸如名誉地位、争强好胜、不学无术、唯我独尊等等还存在,或公开,或隐蔽,冤假错不断,让人唏嘘。正如苏先生说,十八大后的现在不多,将来不会有。
4 楼        文友:闲妹        2015-08-29 20:55:10
  非常精彩的小说作品,欣赏了。
欢迎来到室雅兰香社团,共筑辉煌。
回复4 楼        文友:清闲若水        2015-08-30 04:22:06
  谢谢赏读。自知并不精彩,但却是生平感悟。文学作品不只是‘说说’,而要激活人本有的‘善’和正义。独上月楼的《刘老庄连》读后,不由得产生“垂泪悼烈士,抬头骂赃官。呼唤英魂归,仗剑斩腐贪”的激情,恨贪官糟蹋烈士牺牲换来的胜利成果,必继承烈士遗志,除之而后快。因而《连》才精彩,传世警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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