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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渔舟】桃源深处(小说)


作者:回味 举人,5322.73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7794发表时间:2015-10-07 23:40:35

【渔舟】桃源深处(小说) 我缓慢地走向桃花村,远远地看到村头的那棵歪着脖子的老榆树,风掠过它密密的树叶,飒飒作响。村子里的土坯房已经全部换上了一排排整齐的砖瓦房,红色的彩钢瓦屋顶,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往村子深处走去……
  
   一、
   从我记事开始,一直在追问母亲,这里没有桃花,为什么叫桃花村。母亲只是笑着告诉我,名字很美。
   桃花村在香炉山的脚下,一条山溪绕过了半个村庄,三面环山,一面是通往县城的公路。村庄最美的时候是早晨,雾蒙蒙的村庄就像一幅画,沉浸在袅袅的炊烟里。
   小时候我是村子里最淘气的淘小子,上树掏鸟窝,爬山去摘野果子,哪一样都少不了我。我是家里的第三个孩子,不过却是唯一的男孩子,母亲对我很是溺爱。父亲每次拎起笤帚疙瘩,母亲马上拦着父亲,又是吵又是闹的,跟我使着眼神让我往奶奶家里跑。因为爷爷曾经是这个村子的村长,大家都叫我孟三少。我有一个不错的名字叫孟宪滨,可是好多人都不记得了。
   九岁,我才去学校读书。村里的学校很破旧,在村委会的后院,两间泥草房,五个年级在一个教室里上课。一间是课堂,一间是老师的办公室。我虽然读一年级,但是每场打架都少不了我。老师多次去找爷爷,说我不是学习的料。七十年代初期,村里的人都不重视学习,就连爷爷这个当过村长的人,字写得也是勾勾弯弯,极是难看的。
   读完小学,我就缀学回家了。
   十四岁的我已经是一米七八的个头了,都说北方人长得高大,这话一点不假。我成了爷爷在田里的好帮手,春天帮着播种,秋天帮着收粮食,除草、驱虫,样样都可以伸上手。爷爷说我是天生做农民的料,不但会种地,还会做一手地道的农家菜肴。我有一点不让爷爷放心,那就是讲义气,情绪激动,很容易就出手伤人。为此,爷爷一直跟在我的身后,负责挨家挨户地赔礼道歉。
   村东头的杨喜棍家,他的儿子叫杨财旺,年长我三岁,细皮嫩肉的,在我眼里他就是个大姑娘。懦弱的性格,平时大气不敢出,可是却来打我二姐的主意。每天在二姐回家的路上等着,二姐终于忍不住了,跟我诉苦。
   那一天,我远远地跟着二姐,果然二姐还没进村口,杨财旺就迎了上去,一直在二姐的耳朵边上说着什么,二姐快走他就快步跟上,二姐慢下来,他也迈着步慢走着。我这脾气上来了,快跑着冲了过去,一顿拳打脚踢后,拉上二姐扬长而去了。
   因为杨财旺的事情,父亲用大木棒打了我,我三天没起来炕。
   爷爷决定让我离开村子,去城里二姑家住一段时间,那一年,我十七岁。
  
   二、
   我一直没说我的长相,那是因为我的眼睛太小,不用迎着阳光已经是一条缝了。头发有点黄,还有点少,皮肤也是有点黄黑色,唯一的优点是长了一张漂亮的嘴,厚厚的唇,线条也比较阳刚。不过,它有更大的功效,就是我从小就很会哄爷爷奶奶,所以长相一般的我,在爷爷奶奶的眼里是最棒的。
   二姑是爷爷的骄傲,七十年代能从农村考入中专的寥寥无几,二姑却成了凤毛麟角。二姑在二十五岁那年嫁给了姑父,一家汽车运输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二姑那时在一家国营企业当会计,工作比较清闲,是当时的电信局。
   开始我只是帮着姑父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有时候也去运输公司看看我一直喜欢的汽车。日子就这样慢慢地走进了我二十岁的年纪,运输公司招工,姑父第一个就想到了我。我这张甜嘴,姑父也十分受用。
   二姑特意回趟桃花村,因为我已经回到父母身边了。
   “三儿呀,你姑父让你去招工,当司机。你能行不?”母亲的声音总是低低的,弱弱的。
   “行,我咋不行啊?我早就会开拖拉机了。”我满脸自信地说道。那时的我早已经厌倦了农村的生活,心早就飞到了城里。
   或许,我是幸运的。
   我胆子比较大,再加上姑父的推荐,很快我就走进了运输公司。我这人学习不是料,但是学习开车我是一点没给姑父丢脸,一起招进来的12名司机,我是第一个拿到驾驶证正式上岗的。
   从此,我和车结下了不解之缘。
  
   三、
   至今,我也说不清,我和隋燕是不是上天安排的缘分。
   因为最初的工作有些疲劳,我每隔三天跑一趟长途,开着140货车去外县拉煤,工作是又脏又累。工作两天,休息一天,我们都居住在公司的宿舍里。
   休息的日子,大家就凑在一起喝小酒。北方的男人,不喝酒的少之又少。我是比较能喝的,每次喝一斤白酒都不会醉。宿舍旁边有个食杂店,是一位漂亮的大婶开的。我是食杂店的常客,总是去买一些零食和酒,大婶每次都会劝我几句:年轻人,少喝酒,身体重要。我总是一笑了之,跟大婶打着哈哈,夸自己是种地的体格,棒着呢!
   时间久了,大婶和我也不外道了,她的小食杂店守着厂区,知道厂区有好多职工住宿舍,大婶也做一些熟食来卖。大多数的时间,我是买回去吃,偶尔大婶也会留下我,给我盛上一碗热腾腾的大米饭,让我在她的小店里吃晚餐。
   “大婶,你怎么总是一个人忙啊?大叔呢?”熟悉了,我的话也就多了起来。
   “我是闲不住。你叔在单位上班,忙!每天回来的都很晚。儿子当兵了,女儿也上班了,和你一样,住宿舍。”
   “那我有时间就来多陪陪你吧。”因为一直和爷爷一起生活,关心的话不自觉地就溜达出来了。
   “那可好了,没事就来,你一个人离家在外的,说话大婶也爱听,你常来啊。”
   半年的时光好快,转眼就是冬季了。大婶都能摸清我出车的规律了,每到我串休的日子,她中午总是会炒个肉菜。我也渐渐知道了大婶的生活节奏,她都是周末变得忙碌,因为女儿要回来,老伴要休息。而我到了周末也要去姑姑家,继续哄姑夫下棋聊天去。
   一到冬天,厂子后大墙处很僻静,有几个流里流气的痞小子,总是想着打路过人的主意,我是不怕的。我身强体壮那是出了名的,看着单薄,实际上四、五个人都不是我的对手。
   东北的冬天,天黑得早,刚过六点,外面已经是漆黑一片了。因为前一天出车,车快进城时,发动机出了毛病,我忙活了一天,把车修好送库,食堂的晩餐也过了。本来是想去大婶家买一些熟食,再买几瓶酒,喝了解乏。走到了大婶家的胡同口,我才想起来,原来是周末。大婶周末应该不会做这些,大叔和女儿都休息,食杂店里只卖一些各家都有的小零食。肚子再一次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一天没吃东西,它在等着热乎乎的食物来填充。
   于是,我转身往回走去,赶去厂子正门的那家西北拉面馆。
   “你干什么?快松手,来人啊!”忽然,前面传来女孩子尖锐的呼救声。我大步向前跑去,一个瘦高个的男人正在抢一个女孩子的背包。女孩子被推倒的刹那,我己经跑到了他们跟前。
   “把包放下。”我大声对着那个转身的背影喊着。
   那个瘦男开始往另一侧的胡同深处跑去。我是在山里长大的人,跑步对我来说是小事一桩。我开始加速,跟他的距离越来越近……前面的瘦男突然转过身,把背包狠狠地扔过来,再转身跑进了胡同深处。
   我弯腰捡起背包,才想起来坐在地上的那个女孩子。我往回走,女孩儿已经连跑带颠地迎着我过来了。
   “一个女孩子家,怎么这么晚?”这时,我的肚子再次有了抗议声,我的语气也变得很差。
   “谢谢你,单位有事耽搁了。”女孩儿声音很好听,借着路灯昏黄的灯影,我才发现,这个女孩很漂亮,天气很冷,她的额头却挂满了汗珠。莫名的,我的心里有了一丝心疼。
   “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
   “嗯,谢谢你。”
   她在我的前面快步走着,一直到了我最熟悉的小店。“我到家了,这是我家的小店,你进来坐坐吧,喝口水,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感谢你才好。我叫隋燕。”
   我急忙摆着手,转身跑着离开了。原来,她是大婶的女儿。我一路小跑到了厂区正门的拉面馆,一口气吃了两碗拉面。终于有力气去想了,突然觉得我满脑子都是隋燕那张挂着汗珠的脸。
  
   四、
   与隋燕的一次偶遇,我开始嫌弃自己的模样了。眼睛太小,鼻梁子也有点塌,重要的是自己大字不识几个。我开始强迫自己读报,可是还没看上半个版面,我己经进入了梦乡。
   我一个人在和自己斗争着,其实,那时候,隋燕根本就不认识我,我是一个人在唱独角戏。我依旧会在休息的日子去大婶的小店,不经意间听一听隋燕的故事,心里总是美滋滋的。
   姑姑再一次帮我调动了工作,去电话局给局长开车,而且这一次,编制也跟着调了进去,我成了名副其实的城里人了。我去跟大婶道别,特意选了一个周末的日子。
   推开食杂店的门,一股熟悉的香味飘来。“大婶,我来了。”我冲着里间的厨房门口喊道。
   “哎,来了。要买些什么?”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我的心突然狂跳了几下。
   果然,从厨房里走出来的是隋燕。“你……你是那天晚上的帮我追坏人的那个人。”她用手指着我,眼睛突然亮了几分。
   “是,是巧合。大婶没在啊?”我赶紧把话岔开。
   “妈妈今天去看外婆了,我休息,正好帮忙看着。上次你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大家都叫我三儿,其实,我的大名叫孟宪滨。”
   “啊,你就是我妈嘴里的三儿吗?能喝十瓶啤酒不醉的那个?”她的声音里又加了几分激动。
   “大婶照顾我,经常做一些好吃的给我,嘻嘻。”我不好意思地挠着头顶。
   我直到现在都觉得,选择周末那天去道别是我耍了一个最聪明、最有创意、最善良的小心眼。于是,我们第一次有了一个下午独处的机会。我也发现,隋燕是一个大方,不做作的女孩子,那天,她一边看店,一边陪我在小厨房里小酌。她居然比我能喝酒,我第一次喝醉了。迈着八仙步回到了宿舍,行李已经收拾好,我躺在硬板床上,一觉睡到了大天亮。不过,那天我做了第一个关于幸福的美梦,因为我在梦里娶了隋燕,我笑醒了。
   接下来的日子,紧张而忙碌。到了新单位,而且是给局长开车,工作的约束性加大了。其实,我开的不是小轿车,是一台九座的小客车,早上我开着去接几位领导,白天拉着工人去居民家安装电话。八十年代的我们是骄傲的,因为那时电话是最便捷的通讯设备,想装电话,大家得排着队,找着熟人,交着初装费用,才可以安装。
   因为工作原因,我一直想回去看看大婶,却一直没能成行。我心里一直很着急,想着隋燕已经是二十三岁的大姑娘了,我不努力,怕是有一天,人家结婚了,新郎不是我。于是,我借工作的便利,帮助大婶的小店申请安置一部电话,费用我也先交上了。安装电话那天,我带着工作人员亲自去的。
   大婶一直在不停地夸我:“还是三儿有心了,我一直想安一个,可是太麻烦了。这下好了,我在家里可以和燕儿通电话了。”
   隋燕是一周以后来单位找我的,说是为了感谢我,请我吃饭。那一天,我几乎用尽了我看家的本领,一直在用我的巧嘴给隋燕讲故事。把我小时候的糗事讲尽,隋燕一直乐着,后来告诉我,她那天笑多了,肚子都笑疼了。
   博得了姑娘的好感,我也有了勇气,在那一年的夏天,我开始了一场为了幸福的追逐。
  
   五、
   我有点得意,因为我和隋燕的感情发展的一直很顺利。我是工作,约会,忙得不意乐乎。转眼间,一年过去了。
   我己经二十六岁了,这在乡下是老男人了,爷爷身体越来越差,就盼着我结婚生子了。于是,我拎着礼物走进隋燕家,大婶表情有点吃惊,但是随即就满脸笑容了。可是隋燕的父亲一直沉着脸,没和我说一句话。
   一直对自己说话比较满意的我,开始忐忑了,因为隋燕的父亲一句话就说到了正题上,我没有文化,是家庭的不安定因素,而且以后也不好教育孩子学习。我知道,以隋燕的条件可以找到更好的男朋友,可是爱情不是讲条件的,隋燕她爱我,这点我很清楚。
   隋燕因为我开始和父亲不停地争吵,她渐渐地开始消瘦,我的心痛了。
   我鼓足了勇气,再一次来到了隋燕家。
   “隋叔,我一定努力工作,你给我两年的时间,我一定干出点模样来,我再来娶燕儿。”我放下手里的东西,和大婶打了一声招呼,转身离开了隋燕家的大院。我一堂堂七尺男儿,不能让人家瞧不起,我要做好,给他们看看。
   我知道隋燕站在我的身后,一直等着我的保护,所以我干劲儿十足。我申请下基层,带队去负责大范围的安装工作。为了年底的先进工作者,我放弃了一次又一次的感谢礼金,本来是为了多挣一些钱,现在却主动放弃了金钱,一封封表扬信飞到局长的办公桌上,一面面锦旗成了我们班组的标志。我虽然不是学习的料,但是我用了两年的时间,当上了单位推荐的市劳模。我带着大红花的照片,挂在办公室的宣传板上,姑姑高兴地乐不拢嘴,姑父也觉得面上有光,逢人就夸上我两句。隋燕对我这个其貌不扬的农村娃,爱得更是轰轰烈烈,拿着我得奖状回去和父亲理论,而且直言说,非我不嫁。

共 10864 字 3 页 首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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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小说以徐缓的笔法,将主人公孟三少的一生娓娓道来,在一座没有桃花,却偏偏叫桃花村的地方,孟三少九岁读书,长大成人,走入城市,在二姑的引荐下成为一名运输司机,很快博得了女孩隋燕的好感,二人随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当改革的春风带动了旅游业,孟三少不跑运输,贷款买车,改拉游客,认识了一位导游姑娘,两人情难自已……这似乎注定了将要演绎一出悲情的戏份,然而作者安排的结局却很温馨,两个女人相逢一笑泯恩仇,互相理解,互相体谅,令人感慨。小说一波三折,两个女主人公,隋燕,青青贯穿了孟三少的一生,作者以桃花村为行文线索,围绕主题讲述了一段桃源深处的人生传奇,温暖感人,推荐阅读。【编辑:柳约】【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510080013】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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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柳约        2015-10-08 00:01:42
  这篇小说对比上一篇世事如棋,风格上很相似,人称视角的写法上不再赘述,开头以倒叙的方式,无形之中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
   文中出场人物不多,但结构紧密,结尾似乎有些仓促,女主人公隋燕的骤然离世,这样的安排出乎意料,但也在情理之中。。
一笑寂寥空万古,三分明月照大江。
回复1 楼        文友:回味        2015-10-08 00:21:07
  辛苦柳约,这么晩了。受茶的影响,喜欢上了用第一人称写小说,一点点的学习吧。都是有原型的故事,大的起伏我怕把握不好,只能慢慢去适应了。
2 楼        文友:鸿鸣        2015-10-08 13:40:55
  读完了回味的这篇小说,感慨很多,小说的结构很简单,以第一人称“我”,讲述了“我”一生的故事。内容也很普通,就是“我”在不同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下,和两个女人的故事。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小说内容和形式,而是小说深刻的主题,我理解,这篇小说的主题,主要是写出了一个出身农村的“我”,满怀希望走向城市,最后又疲惫地回到农村,写出了出身底层的人,拼搏奋斗的困惑,也就是作为底层出身的“我”,在不同历史时期,如何去选择生活,适应生活的困惑,作者是用很有真实感的第一人称,来讲述“我”的故事,来表达了这种困惑。我觉得,这是作者写作这篇小说的目的。小说结尾处理的很理想化,但愿我们的生活,都这么美好。
回复2 楼        文友:回味        2015-10-08 16:58:57
  谢谢鸿鸣的认真赏读,回味上茶!
3 楼        文友:君上华安        2015-10-08 13:41:37
  很荣幸拜读这篇优秀的小说,问好作者,祝福人生精彩。
命运不是还未开始就认输,活着,请用心上路。
回复3 楼        文友:回味        2015-10-08 16:59:16
  谢谢文友,欢迎来渔舟!
4 楼        文友:郝水清        2015-10-08 15:36:07
  是一篇相当不错的好文章!欣赏了。
回复4 楼        文友:回味        2015-10-08 16:58:23
  欢迎文友来渔舟,我的qq号是419981459.我们可以相互交流。
5 楼        文友:初晨        2015-10-08 16:55:35
  问好回味姐,祝福
回复5 楼        文友:回味        2015-10-08 16:59:36
  谢谢初晨!
6 楼        文友:陌紫零        2015-11-28 09:51:22
  作者以女子的身份却能如此深切的理解男人的心理,这点让我很是钦佩!单纯的以读者的心态去感受文章,我感受更多的却是愤然!也可能是年龄比较小的关系,我理解不了隋燕洞悉一切后的波澜不惊,更痛恨男主人公的见异思迁!她是过于深爱?女子的可悲可怜尽在于此!自己生活的重心交给一个不完全属于自己的男人。他不是存心背叛?而是情不自禁?他爱上别人后还担负着对于她的责任,是为好品质?他早已把对她的爱转化为依恋的亲情?把青青引以为红粉知己与性交对象?
   隋燕为了她,苦尝生活的艰辛,变得身材臃肿。他却甘之如饴享受着她为他营造的一切,在外面寻花问柳?我更愿把这篇精彩的小说当作一篇警醒文,发人深省!
   我不想说青青如何,她比较无辜。也折射了作为女强人的悲哀。
   唉!背叛不可原谅!或许作者更高层次的内涵,我没有更多的心思去品评,先是被浓浓的气愤给灌溉了。
   人,在经历了城市的浮华之后,没有了乡村的朴实,的确会迷失方向。不过,男主显然还保有着部分良知。但是,……好纠结。幸好我不是隋燕,也不是青青。更不会陪着这样一个明明自私自利却冠冕堂皇的男人。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回复6 楼        文友:回味        2015-12-10 22:59:12
  谢谢文友赏读!欢迎来渔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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