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墨·往事】一起走过的日子(散文)
离开军营有些年头了。这些年,为生存而四处奔波劳累,饱经沧桑,找不出时间来,对人生中大半辈子的军营生活,进行简略的回忆和整理,故此疏于言表。最近,几位老战友约好说要一起来看我,情不自禁地勾起了我对往事的一幕幕回忆。
【一】战友情深
队伍被带到中原地区某地,进行飞机跳伞前的封闭式训练。其中一项就是跳平台,开始是从离地面一米高的水泥平台上往下跳,三个月后,平台高度升到一米半,再过三个月,平台高度升至两米。接着就在两条腿上绑着小沙袋或者砖头,继续跳。每天固定跳500次,小腿肿得像冬瓜一样的粗。十个月后,小腿逐渐消肿了,变得如同铁棍一般。
教官说,带着降落伞从近千米的高空往下跳,接触地面的瞬间,双腿所承受地面的反冲力,是人的实际重量的八倍!当时战士们的平均体重约为110斤,携带的武器装备约为30斤,每人的实际重量约为140斤,人体承受八倍的反冲力时所受到的袭击程度可想而知。而且着地时要求双脚要稳稳站立在地面上,不宜向前倒地,尤其是不能向后倒地,以避免伤及尾椎而致残,这需要多大的脚力来支撑啊!
当时的训练口号是:“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战友们相互鼓励和帮助,个个都像生龙活虎一般。
从近千米的高空往下跳,什么意外都有可能发生。其中就有一次,班长申军武第一个跳出飞机舱门,而新战士张胜文是第三个跳出飞机舱门。没多久,张胜文的降落伞离班长的降落伞愈来愈近。糟糕!新兵第一次跳伞,对伞的操纵还不是那么熟悉,慌乱之中踩在了班长申军武的伞上。班长的瞬间反应是:危险!张胜文处在极端的危险中!在伞上面的伞进不去空气,等于降落伞已经失去载人的功能!如果不果断施救,张胜文将在几秒钟之内,就会坠入地面摔成肉饼!。
张胜文的伞失效后,24根伞绳将他的全身紧紧地缠住。正当他和失去功能的伞一同往下坠落的一瞬间,千钧一发的紧急关头,班长申军武伸出手来紧紧地抓住了张胜文的一根伞绳死死不放,两人共用班长申军武的一具伞安全地降落到了地面上。
一只手,一根伞绳,需要多大的力量,才能承受住一个人的一百多斤的体重!班长的那只抓伞绳的手却永远的残废了。
班长宁愿舍弃自己的一切,也要挽救战友的生命!。
【二】篮球场上
我刚分到单位那时,那里只有一个土篮球场。每次打篮球前,都要进行一次清扫,然而还是于事无补,10个人在上面来回奔跑,往往是尘土飞扬,遮天蔽日。部队要求特严,兵哥们又不能到别的地方去活动或者找个其它运动项目替代,即使是这样,也要冒着“滚滚浓烟”上场。
后来,经过多次书面报告和口头争取,上面总算支持了一些经费,加上单位东挪西凑的一些钱,买了一些水泥。沙子是兵哥们去河里挑来的,几个入伍前就有一些泥工基础的兵哥负责修建,终于建成了一个简陋的水泥球场。
单位里很多人都喜欢打篮球,不值班的人都可以上场,女兵有时也上场。只要是场上有女兵,那气氛就特别的高涨!。
球衣一穿,往球场一站,不看职务的高低,而是以球技论英雄,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我通常都是跑右前锋或者右后卫的位置,手感不错,投篮蛮准,在篮球场上也算得上是一条汉子。
平时都是在单位的球场上练习,每月组织一次外出比赛,成绩是输少胜多。在当地的驻军部队中,单位曾获得过年度冠军。
上场参加比赛的主力,桂籍兵哥占多数,他们跑动灵活,转移速度快,投篮又准。他们告诉我,在家乡,篮球这个运动项目比较普及,几乎每个村庄都建有球场,从小就有机会练习。外出比赛时,用不着我亲自上场去拼抢,我只好给自己找个场外指导干干,感觉也挺不错。
离开部队后,每当观看篮球比赛节目时,当看到朱芳雨在球场上驰骋的英姿时,我就会联想起那几个桂籍兵哥。
【三】野营训练
野营训练,就是将队伍拉到野外去训练,像真的行军打仗一样。这种训练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适应未来战争的需要。”
凌晨4点,紧急集合的军号声突然响起,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我一跃而起,捆好背包,带上武器,奔向集合地点。
出发前,1号首长进行了简短的小结和动员,今天,最快的是三分队,只用了3分钟,就将队伍带到了集合地点。各单位现在检查一下,看装备是否齐全。现在出发,务必在今天夜间21点之前赶到目的地宿营。全程140里,途中三顿野炊。在宿营地进行模拟实战,完成任务后,沿原路返回。要求:不占路,不惊民,不扰民,不碍民。走小路,走山路。务必注意安全!。
每人的负重为25斤,其中武器装备13斤,譬如步枪、子弹、手榴弹、军刀、军锹等,宿营用品7斤,譬如背包、衣服包、帐篷等,食物3斤,譬如大米、蔬菜、饼干、水等,其它2斤,譬如军鞋、引火干柴、牙刷、牙膏、毛巾、学习用品等。每样东西都有精确的重量,至于是多少,就不在本文作具体介绍。
说是走,实际上是在小跑。经过了7个小时的急行军之后,于中午11点,到达了一处隐蔽地进行野炊和就餐,然后再接着出发。
大家急忙拿出随身所携带的军用铁锹,挖灶架锅,生火做饭、炒菜。由于时间太紧,做饭加用餐,共计只有半个小时。由于经验不足,第一顿饭做出来的是夹生饭,吃完夹生饭之后,继续行进。后面还有80里的山路,更为艰难。
一些学生兵、城市兵,脚上开始出现了很多的血泡,有的人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因为这是在真的“行军打仗”,再苦再累也要咬紧牙关不掉队,谁掉队谁就有可能被“敌人”俘虏,或者“牺牲”!一定要坚持到底,直到取得最后的胜利!。
很多体力比较好的指战员,纷纷上前帮助别人背东西,有的人一人背两份,甚至是三份。我当时负责行军路上的宣传报道,这些场景进入脑海后,至今仍记忆犹新。
又经过了10个小时的艰难行军,于当晚21点前,全体指战员赶到了目的地:一处隐蔽在大山之间的开阔地,用餐后,撑开帐篷宿营。
第二天部队进行了实战演习,真枪实弹地演练进攻和防守等,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第三天凌晨4点,沿原路返回驻地营房。
这次野营训练,历时三天三夜,其中急行军34个小时,行程280里;实战演练一天。锻炼了部队,增强了人员的体能和战胜困难的毅力。
【四】十年老兵
单位有一个老兵,按规定他已经为国当兵四年,完成了义务服役期,但是,他又在部队超期服役了六年,当兵十多年了。其间,老兵年年受到表彰,有三次被嘉奖,一次荣立三等功。
单位需要他,每年新兵到部队,这老带新的任务就交给他来完成。他带出来的新兵业务上个个都很出色,领导非常信任、放心。
平时他与战友们一块儿吃,一块儿住,有说有笑,高高兴兴、快快乐乐的,看不出有什么心事。
当地组织给单位寄来了信,大意是说老兵家里发生了点小情况,请老兵回去探望,同时建议单位派领导陪同协助。经请示上级领导,同意派一名政工干部先进行情况的了解,而后再酌情处理。
经了解,老兵在入伍前,在当地就已经结婚,还有两个孩子,老大一岁,小的已经三个月了,尚在妻子的肚子里。
十年期间,老兵从未向部队提出过家里还需要照顾,模范地遵守部队的探亲规定,一共只探过四次亲。第一次是在当兵满了五年之后,此后每两年一次,每次20天。3650天里,只有80天是与妻子在一起度过的,其它的日子,却是劳燕分飞,天各一方。家里的田地、孩子、老人等,全由妻子一人料理。其间,在一个农忙劳碌的季节里,那个多年真诚帮助妻子的人与她有过一二次不适当的接触。
此事具体处理起来比较棘手,稍有不慎,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经过缜密分析,理出了比较清晰的头绪,那就是要把握好一个重点,调节好五方面的关系,其中的重点是决定于老兵、妻子对此事的态度,还要牵涉到公公婆婆的态度、部队政策和当地的规定。
老兵知道此事之后,非常生气,表示要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后来他经过再三权衡,觉得事出有因。这么多年,为人之妻的军嫂,独自一人辛辛苦苦地支撑和操持这个家,付出太多,实属不易。再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妻子的意见是听从老兵的,服从老兵的安排。她知道,他们之间的聚少离多,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无奈之举,谁叫丈夫是军人。他十分顾家,每月的津贴费,有95%以上寄给了家用,只留少许购置日用品。丈夫对她也挺好,每月至少一封信,嘘寒问暖,体贴关心。
老兵的父母态度明朗,明确表示,儿媳是个好媳妇,孝敬公公婆婆,爱护关心子女,不愿意孙辈失去母亲。
根据以上情况,政工干部倾向于以调解为主,并报请上级同意。上级还同意给予老兵每年一次探亲假、每次30天的特殊照顾,享受与部队军官一样的休假待遇。
当地组织也表示同意各方的意见,并警告肇事者,下不为例,如果再犯,将按破坏军婚而从重处罚。
此事比较少见,由于被伤害方的宽宏大量和善良的包容心,让一个非常难以处理的问题,最后呈现出一个有惊无险的结局,这个结果比我预想的要好一些。不过,此事一直在我的脑海中难以抹去记忆。
5.解囊相助
那年,我还在当兵,父亲孤单一人在家里,不幸中风摔倒去世。我从几千里之外的部队驻地星夜赶回,还是没能赶上在父亲闭眼之前,让他看上他的独子一眼。我抚摸着父亲的尸体,虽然他的全身已经冰冷僵硬,但他的双眼仍然睁得大大的,也许是在哀怨在他临终前也未能看上儿子一眼。我轻轻地抚摸着父亲的双眼,他才安然地合上了双眼。我在想,即使是他老人家的躯体已经去了,但眼睛却像他的灵魂一样,保持着灵性。我亲手抱着父亲的尸体,安放在棺材里,洒上鲜花、绿叶和石灰等,祝愿父亲在天堂里一路走好。我在父亲的棺材前长跪了三个小时,默念着父亲对我的养育之恩和大恩大德。
父亲在世时,我还没有脱去军装。人们都在说,自古忠孝两难全。父亲在晚年,我也没有能力将父亲接到身边赡养,导致他只能弧单一人留在农村的家里,而我却在几千里之外的海防前线站岗放哨。他只好一人孤寂无助,形影相吊。尤其是在病重期间,生活无法自理,身边又无人照顾,饭没得吃,水没得喝,疾病又得不到及时医治,身边又没人对他进行心灵抚慰。即使到了这种地步,我也没法对他精心照料,只是把希望寄托在左邻右舍和亲戚的帮助上。然而,每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处理,无法像自己的子女那样进行周全的料理,致使父亲饱受疾病的伤害。
我的内心深处,始终有一种对父亲未尽到义务的愧疚感,想把父亲的丧事办得隆重一些,以弥补做儿子的缺憾。但是,苦于我的经济能力不足,我当兵那些年的月津贴,第一年6元,第二年7元,第三年8元,第四年10元,第五年15元,第六年20元,提干后,一直徘徊在52元。除了急需的开支之外,我手头上的积蓄一共不足300元。
我将所有的积蓄都带在身上,但是觉得要把丧事办下来,这点经费是远远不够的。战友韦民安知道了我的困境后,立即解囊相助,从他多年的积蓄中拿出200元交给我,帮我解决了燃眉之急。
按当地习俗,该买的我都买了,该办的我也办了。对前来帮助我办丧事的人,我实在是拿不出好酒、好菜对他们进行款待,只能拿出5元或者10元分别给予馈赠,以示感谢。
父亲在世时,当地人一直在流传:“他那个当兵的儿子离家也实在是太远了,他没法周全地照料父亲。”此事过后,那些人说:“这次丧事,兵儿子办得不算最差,他的内心深处对父亲还是挺孝顺的,看来主要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韦民安平时省吃俭用,战友中谁人遇到困难时,只要是让他知道,他就会立即倾情帮助的。他是我们单位学雷锋的先进个人,并且参加了军区的“学习雷锋模范事迹巡回讲演。”
办完了父亲的丧事之后,让我对“穷当兵”的内涵有了更进一步的体验、感知和认识。
我赞赏和钦佩编者按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