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一座城的记忆(散文)
今天,我来到你的城市,天空依然是那么的湛蓝,空气还是一样的清新,城市的建筑和绿化却变得更加的系统和规模化。一座座的高楼拔地而起,已经看不见当初的痕迹,公路纵横交错,车水马龙,东西南北地四通八达,人来人往,让人不由得感叹:“这个世界真是变得太快了”!都快让人认不出这就是我曾经生活过几年的城市了。但值得欣慰的是,隔着现代化的城市建筑,我依然闻到了二十年前空气的味道,一样的干净,一样的清新透明。坐在由远而至的汽车里看,依旧是郁郁葱葱的一片,充满了生命的生机和城市的活力,我由衷的欢喜,贵阳,流年安好!花溪,我来了。
汽车划过花溪桥,路过清华中学,拐弯处时,我不由得留意了一下你曾经经营过的酒店位置。那里,旧楼依旧,只是周围的平房已经不在,新增了几栋拔地而起的高楼,把中间五层的小楼挤得有些喘不过气来,但依然不失稳重和端庄,展尽了低处的魅力。房子是新装修过的,不论是外装修还是门面周围的格调处理,都显得更加的豪华了,当然,门上的牌子已经变了,因为这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的“仁爱酒家”如今怕是异主过不知多少次了,你也一定不在那里,因为岁月已经改变了很多,包括你,也包括我。载着满脑子关于你和仁爱酒家的记忆,汽车一路缓缓的前行,你时而模糊时而又清晰的身影断断续续的浮现在我眼前,不由自主的把这段无关爱情的往事重忆。
那年暑期,刚入大学不久的我,怀着对大都市灯红酒绿的新鲜猎奇,也怀着对自身能力的求证,就有心把自己投入到社会这个大熔炉去冶炼一番,一来,体验一下这个有别于学校简单生活的花花世界,二来,为将来进入社会做提前准备工作,当然,最主要的是给贫困的自己找点零花钱用用。怀着这样一种心情,我和班里的几个同学相约来到了你的酒店。
那些年,城市不如现在繁华,你的酒店也不算大,但灯红酒绿,依然充满了诱惑。酒店大概也就一百五十多平米,是两个老板联合经营的,一间大厅,几个大大小小的包房,外加一间厨房,就是酒店的总体格局。大厅里有八张大饭桌,铺着干干净净的桌布,桌布的材质很好,尽显出酒店与普通饭店的区别。紧靠着的一间是小客厅,只有二十平米,里面有一套设备齐全的音响和一套沙发,客人饭前饭后可以在那里唱歌跳舞。门边的一个小吧台上放满了酒水和饮料,一个老板的妹妹整天在那里把守着,微胖的身材,长得还算漂亮,坐在那里不是拿酒水就是结账,空了就在那里照镜子,前前后后的搔首弄姿,梳理她那打理得十分有型的头发。
刚去应聘的时候,酒店开张不久,需要一些端菜倒酒的服务员,可能是看我们长得还算周正,又都是些学生,工资要求也不高,就都留下了。当你第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问话的时候,作为农村出生又没见过大世面的我显得怯怯的,几乎都没有认真的看过你,只是在后来的慢慢接触中才看清楚了你,三十多岁的年龄,棱角分明的脸,一米七六的个子,玉树临风的身材,不论何时何地都是不可质疑的大帅哥。只是,对于正值青春年华的我来说,对于大叔般的你没有任何感觉,只是尽职尽责的做好我长大以来的第一份工作。
每天清晨七点,踩着校园的小路,迎着朝升的红日,我们从学校出发来到酒店,吃早餐,打扫卫生,整理桌布,干完了这些活就休息一会,等待客人的到来。这期间,我会和同学们聊聊天,在酒店里来回走走,看看有什么事情还没有做好,而你一般八点准到,来了之后就径直的朝厨房走去,看看厨师到了没有,问问菜系,也许是因为你是老板,也可能是因为年龄悬殊的原因,你一向都不会同我们说话,表情看起来很冷酷,但依然充满了魅力。
城市的风随流年而吹,我的世界从来没有变过,只是我一直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起,你就注意到我了。总之,有一天你竟然和我说话了,这让我很意外,因为你一般是不和服务员聊天的,你生就了一张酷酷的脸,让人不易接近,那天,你问我做得顺不顺心,有什么顾虑没有,对于一个老板对打工的服务员来说,这让人感觉非常的温暖。有一次因为倒酒时客人对我的故意刁难,你竟还出面为我挡了过去,这让我更加的感激你,从这以后,我对你有了些好感,但仅仅只是限于服务员对老板的敬重。
那天中午,我独自的在酒店的街边护栏上出神的看车来车往,看微风吹起的美丽衣裙,城市的一切是那么的张扬和魅惑,而我却终究不属于这里。这时的你也走了过来,和我并肩的靠在护栏上,关切的询问我是不是有什么想法,我只能如实的告诉你,我真不适应这样的工作,因为我是个比较真实的人,在客人面前刻意的故着欢笑还真不是我的强项,这对我来说太难了。你听了后,告诉我说,你也不适应这样的环境,只是人进入社会后,很多事是身不由己,因为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所以得学会应变,时间久了就好了。
这以后,我们偶尔也打打招呼,你在我眼中不再那么严肃了,其实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只是,你很少笑。你很喜欢唱歌,没事的时候,你就在那间小包房里唱,那些年流行孟庭苇的[无声的雨]:站在摩天大楼的顶上,隔着紧紧玻璃窗,外面下着雨,却没声没息……,你充满磁性的声音把这首歌演唱得完美极了,我听着都有些陶醉,你不知道,听了你唱以后,我从此也非常的喜欢这首歌,真的,旋律和歌词都优美极了。
也许真的如所说,男女之间,没有无缘无故的好。那天,夕阳刚刚没落,晚风轻抚,城市的夜景诱惑着每一颗躁动不安的心,我如时的准备回校园,你却在身后叫住了我,说让我陪你走走,我没有拒绝。当路过街边埋煤气管道未完的大坑时,我随性的跳了过去,你开口了“小某,你其实挺活泼的,怎么平时看起来很忧郁的样子”,“是吗”?我随意的答到。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的我真的不是很快乐,只是我不知道这种情绪会被你轻易地察觉到了,这让人有一种善解人意之后的感动。那晚,你没说什么深层次的话语,只是说很喜欢我,说假如退后十年,你一定会追求我,我什么也没说,只当作玩笑一笑而过,因为,这本就是个玩笑。
时光不紧不慢的流逝,我在仁爱酒家已经打工快一个月的时候,你又一次的提出送我回校。走到拐角黑暗深处的时候,这一次,你果断的拉了我的手,丝毫容不得我有半点的挣脱,你再一次的表达了你的心声,你说,你真的很喜欢我,但你却不能离婚娶我,因为你有个八岁的儿子,只想和我做朋友,有时间一起出去走走,聊聊天就足够。但我怎么会不知道,这朋友意味着什么,尽管你并没有说出口,夜色中,看你激动的样子,几乎语无伦次,我终于使劲地挣脱了你的手,并且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事,也跟你说了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经典语录。你听了,也赞同我的看法,说自己可能是因为近段心情不好的缘故,希望我能原谅你,于是,待送我回了学校之后就回家去了。这一晚,我睡得很踏实,因为我没有走入误区,我还是原来的我。
我终于觉得我是应该离开了,因为我不能保证有一天我是否也会喜欢上你,你太优秀了,而这优秀的你只应该属于你的爱人和孩子,我辞了职回了我的小镇,那才是我最温暖的港湾。而张爱玲之所以有这样的经典语录,那是历经岁月的女人对于人性的认知。是的,一个男人对于一个女人的好那是阶段性的,因为男人的爱情有时就是这样,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假如失去了情人而仍然和原配妻子在一起,那么这个原配妻子就成了饭渣子老是粘在身上,情人就是心口那颗难以忘记的朱砂痣。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又来到了你的城市,并且已经决定永远的留下来了。望着城市的夜空,我在偶然间又想起了你,不知道你这些年过得好不好,孩子应该已经成家了吧,而我经过这么多年岁月的风化和洗礼,已经改变了很多,不再是你当初认识的青春美少女了。经历了人世的沧桑,如今的我在你曾经居住过的城市一角,只想平平淡淡的体味人生,只是在闲暇之时,在同一座城里,呼吸一样的空气,会想起那些年的如烟往事,不觉把它写下来,感叹风一样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