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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山水】闲话小偷(随笔)


作者:温柔侠心 秀才,2732.47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273发表时间:2015-11-25 18:14:58

如果在影视剧中看到獐头鼠目、眼神游移、行为鬼祟的角色,我们一眼就能看出,这家伙非奸即盗,绝非好鸟。剧情发展果然不出所料,那家伙一伸手就偷来一个钱包,对着镜头挑衅一笑,很快消失在人群中。诚然,传统的影视作品是为了让观众一目了然分清人物善恶,现实中即使借你一双慧眼,你能把这世界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提起小偷,我自然就想到老鼠,想到老鼠又自然想起“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俗语。小偷之恶,更甚于鼠。给偷字组词:偷盗、偷窃、偷钱、偷人、偷鸡摸狗……没个好词。古今中外对“偷”字最高雅的描写是《红楼梦》里林黛玉作《咏白海棠》: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这个“偷”字,文雅得空前绝后,绝妙得爱不释手,除了雪芹先生之“偷”,其它凡与偷沾边的基本没个好鸟。孔乙己曾自我辩护:“窃,不能算偷。”明显是自欺欺人,窃就是偷。窃贼,窃的人当然是贼,是贼就不能算是好人。虽然不是好人,可诗意的古人还是给小偷冠以文明的雅号——梁上君子。
   今人不比古人斯文,人们直接给小偷命名为“扒手”。这一“扒”字,可谓透骨传神,把小偷的动作形象刻划得入木三分。就这么轻轻一“扒”,多少人被扒得家破人亡,多少人把自己“扒”进了铁窗。家破人亡让人痛心扼腕,而刑满释放的小偷又有几人真正改过自新?也许在他重获自由的时候,又是一批无辜者受害的开始。
   小偷最喜欢“扒”的是钱,这东西最轻巧实惠。随着人们防范意识加强和银行卡的普及,现金已不那么容易得手,小偷就退而求其次,偷物品,再换成钱,凡是能换钱的他们都偷。本人曾遭遇两次自行车失窃事件,第一次是失而复得,第二次是一去不返。我去商场购物,车没上锁,出来就不见了。我并不懊恼,那辆自行车实在是一块鸡肋,食之无肉弃之可惜,它除了铃铛不响,全身骨头散架般咔哒哒乱响,一层层锈渣往下落,没有刹把,时不时还掉链子。我自信除我之外天下没有哪位高手能轻易“驯服”它,即使卖钱,也就值个七八块。果然,我步行几十米后在离商场不远的邮局门口发现了我的破车,它孤苦伶仃靠在墙上,链子无力地垂下。我站在它对面守候一小时,确信小偷已把它抛弃,才过去骑上,一路“咔哒哒”回家,心里不由对那位小偷先生生起歉意,颇觉过意不去——咱这辆车真让人失望。我敝帚自珍,可不久后的一个下午,它终究还是被小偷“领”走了。
   一辆破自行车,并未给我带来经济与精神上的损伤,只是痛恨小偷的不齿行为。但如果是数目较大或急等着用的一笔款子被偷,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有人看病的钱被偷,有人结婚的钱被扒,有人做生意翻本的钱被窃,怎不闹出人命?这时人们对小偷就不仅仅痛恨,简直到了“啖其肉嚼其骨饮其血”的切齿地步。可谁又能想到,人人喊打的小偷有时也碰巧能为国家“扒”出点贡献,不信你翻开前些年的报纸,我见过这样的新闻故事:某高官家被盗,失窃财物若干。破案后小偷供认的数目却远远大于报失数目,从报失的几万变成上百万。这下可好,小老鼠拖出老硕鼠,扒手扒出了贪官,只不知小偷有没有因此而减刑。
   做小偷可算是一种职业,一种不劳而获的职业,一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职业,一种见不得阳光只能在阴暗角落进行的勾当。小偷如蚊子苍蝇,赶不尽杀不绝,无论白天黑夜,不管车站码头,他无时不在无处不存,说不定你哪天有缘和他“幸会”。小偷的形象绝不像影视作品中的角色,影视形象太假,就差把个“偷”字写在脸上。现实中的小偷像教授、像军官、像艺术家、像运动员……他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也许还会给你留下美好印象,等你发觉口袋空空而捶胸顿足时,他早已潇洒走一回。
   小偷和强盗不同,强盗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劫,小偷没那个胆,也没那份能耐,但他们又属于同一系统,都是为了私欲而损人利己。最原始的强盗们藏在深山老林,遇见过往客商,就手拿大刀跳出来,口中念念有词:“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地过。留下买路财!”有时还会加上一句:“如若不然,把命留下来!”我想强盗的创始祖师爷大约是喝过几瓶墨水的,否则想不出这几句富有韵律的台词。往往胆小或人少的原因,客商会乖乖留下过路费,毕竟保命要紧。但有时强盗也会“马失前蹄”碰上硬手,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搞不好还会“误了卿卿性命”,正如蜘蛛摆八卦阵碰上黄蜂一个下场。最传统的小偷是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出场,还得在脸上蒙一块黑布,才敢翻墙越院撬门入室,战战兢兢干起偷偷摸摸的勾当。如有风吹草动,他会立即如漏网之鱼丧家之犬逃之夭夭。奉劝朋友们,除了你有把握制服他,否则为了自身安全,切记“穷寇莫追”的古训,因为狗急了不仅会跳墙,它最大的危险是咬人。即使想追,也须带上打狗棒,如果再精通丐帮的打狗棒法,可保万无一失。
   从良心上讲(小偷是不讲良心的,我们得讲),做一名合格的小偷确实不容易,据说他们练习偷技时,把一块肥皂投进沸腾的开水里,然后用两指头又快又准地把滑溜溜的肥皂从水里捏出来,那种残酷的驯练方式实在令人心怵,弄不好东西没偷成手已练成残废。单练成偷技不算毕业,还得练“火眼金睛”,什么人有钱,放哪儿,旁边有无便衣警察,这些都要看准。即便手法炉火纯青、火眼明察秋毫,还是有不少老偷折戟沉沙,我曾在报上读到过小偷把手伸进反扒人员的口袋,结果偷出一对大银手镯(手铐),被这副“银镯”套住,他甭想再抽手。有一年清明节,我的一位在外工作的朋友回家祭祖,带了一匝冥币准备孝敬列祖列宗,结果半路上被小偷捷足先登,朋友哭笑不得,不知小偷发现真象后会是什么表情。
   贼,伸手高明涉足深远,偷鸡摸狗仅是低级小偷的作为,高级小偷可以冠冕堂皇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偷税漏税,这一窃取就不是一辆破自行车的问题了,可上升到损坏国家利益的高度,这样的“小偷”可称之为狐,虽一时得逞暂时逍遥,终究还是敌不过聪明的好猎手。窃国如袁世凯者,更不是普通的窃贼,应该升级为大盗,顶天特级大盗,能窃取整个国家政权绝非鼠狐之流干得了的事。袁世凯不是鼠不是狐,他是狼,能夹起尾巴会用两条腿走路的狼。他有人的姿态与狼的本性,一旦终于夹不住沉重的尾巴而使之垂下、两条后腿支撑不住庞大的野心而致使前爪落地,这时候他的末日就到了,人怕狼,也会杀狼。
   古人云:盗亦有道。古代有好多劫富济贫的绿林豪杰就是遵循这样的“道”而去盗。然而当今社会安定团结文明昌盛,则盗即无道,既然无道,那么就成为众生唾弃的老鼠,伸手必被捉,过街必喊打。
   虽然人人喊打,但还是有一批批如过江之鲫的“有志之士”义无返顾迈上贼船,并且乐此不疲。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们偏偏就选择了偷,并且冬三九夏三伏卧薪尝胆练就一身好本领。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防盗措施日新月异,小偷们也“与时俱进”,他们坚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有防盗门,他有万能钥匙,你有保险柜,他有解码器,你用电脑密保,他就是黑客高手……俗话说不怕贼上门就怕贼惦记,他有的是时间跟你消耗。在全国一轮又一轮反扒行动中,大批小偷落入天网,更有人万劫不复,其震慑力不可谓不巨大。然而小偷们过惯了不劳而获的逍遥日子,并未因铁拳打击而完全销声匿迹,据内部消息透露,小偷们已不再各自为战。为了壮大力量,他们有组织地进行秘密活动,据说已有小偷协会会长产生,该会长批准在全国成立小偷公司若干,各公司董事、经理、主管、会计、技术顾问等任免事项有明文规定。另定奖惩制度若干,每季一小评,每年一大评,不但优秀“干部”能拿“领导有方”奖杯奖金,就连“工作”在第一线的小偷员工还要评选“神手、鬼手、圣手、妙手、黑手、高手”等“光荣”称号,最差劲的是“空手”,十有九空的将会开除“偷籍”,永不录用。
   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希望小偷伸手必被捉。他们的口号是:该伸手时就伸手。我们的理想是天下无贼,他们的目标是:逃出国门,偷向世界。
   壮哉!有如此远大抱负,说不定哪天连地球都要被他们掏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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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闲话小偷】偷窃是一种行为,做小偷可谓是一种职业,而且有人还乐此不疲。小偷这个词从古至今都是存在的,即使古代文人冠以梁上君子的称号,也掩盖不了窃贼恶劣的行经。而在当今安定和平的盛世,随着科技的兴旺发达,人们的文化素养得以提升。但是小偷的惯技也是“更胜一筹”,走在大街小巷,钱财物品不慎被盗已算小事,更重要的是你足不出户却发现自己已被“洗劫一空。”这是科技带给我们的弊端,网络隐患随处可现。小到私人物品,个人信息泄漏已不足挂齿。在这个大数据时代,利用职务之便盗走重要信息,与黑暗势力沆瀣一气,窃取国家机密,才是可悲可叹,可恨至极。当然也会严重威胁到每个人的人身安全以及社会稳定。本文是一篇颇具幽默极具讽刺意味的随笔,从小偷的行为出发,以小见大,特别有警示意义。推荐问好!【山水神韵编辑:卑雪】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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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卑雪        2015-11-25 20:25:47
  对于被偷被盗之事,经常有切身体验,今天看到老师的文章,更是深有同感!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如山间清爽的风,如古城温暖的光,从清晨到夜晚,从山野到书房,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回复1 楼        文友:温柔侠心        2015-11-25 21:14:27
  经常在新闻里看到小偷怎么怎么的,突然心血来潮写下这篇不成熟的拙文,雪儿辛苦。
2 楼        文友:心灵飞鸿        2015-11-25 20:37:58
  洋洋洒洒一大片,写得小偷都没处躲藏了,小心小偷找你寻仇。思路开阔,行文流畅,你文章的一个特点是写得趣味性强,生活气息浓郁,继续发扬光大,耐读,好看。
勿忘本真
回复2 楼        文友:温柔侠心        2015-11-25 21:13:05
  无论褒贬,只要有人来读我就高兴,但我更喜欢听批评的声音,批评是对我的帮助,望飞鸿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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