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专栏】怪人(小说)
那天,我走到一条公路旁,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何去那里。我看见路边有一个人蹲在那里拔草,然后一把把草塞进嘴里,有时还挖泥土塞进嘴里。
我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而他根本没有发现我,或者是发现了但是直接无视我的存在。
他披散着头发,长长的,差不多齐肩,有很多地方的头发已经被尘土凝结在一起。现在已经是冬季了,他的身上还是穿一件破破烂烂的秋衣,不能遮风,还黑得发亮;裤子还是短裤,(平时运动穿的运动短裤),没有鞋子,光着的脚丫如同树皮那样粗糙丑陋。
他拔草和刨土的时候,嘴里碎碎念,说什么我也听不清楚,只是有一个凄切的声音在那里不断扬起。他吃草和吃土的时候,我看到他好像很享受的样子,如同吃上山珍海味那样的兴奋。
难得有这么一个“志趣相投”的人,平时我总是被人说,“你瞧那个李蛋,长得几十岁的人了,还尿床,还吃纸和水沟水,周身散发着臭味……”
我记得每次我从住人的屋子经过,要是他们看到我经过,就会立马把原先的开着的大门关上。我能感觉到,我走出很远后,他们会指着我的背影,一脸鄙夷地说,“哎呀,真是弄臭了我的门口,熏臭我屋子周围的环境。”
其实,我没有朋友,很孤独。人们都说我是另类的,是他们眼中的一朵奇葩。小孩子天真可爱,我想与小孩子玩。可是他们的父母明令禁止,呵斥他们说,“要是你胆敢跟李蛋靠近一点,我就把你扔给狼吃。”当然了,小孩子害怕被狼吃,对我虽有好奇也只好远远地看着我。我觉得他们可怜兮兮的,不能随意地玩,随意地激发他们的好奇心。而我不同了,我来去自如,无拘无束。
人们眼中的口中的李蛋就是我,今年三十五岁,单身流浪汉。父母早几年死了,留有三分薄地,和一小间屋子,但是邻居们欺负我势单力孤,就把父母留给我的一切都霸占了。自那时起,我就开始四处流浪的生活。出走的那一年正好冬季,我穿着厚厚的一件外套。那件厚外套就是我一年四季都不曾换的衣服,我觉得穿上它自己帅帅的。我一直想不明白一个问题,“像这样帅帅的我,为何就没有女孩子喜欢我呢?”人家口中说我尿床吃纸喝水沟水,这些我认为是男人特有的魅力,是一种男人味。他们说我奇怪,我才说他们奇怪呢,一点人情味都没有,只会站在人家背后指指点点,说三道四的。
路旁的那个人,估计吃饱了吧,我看见他正要起身走。我连忙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第一次,不理。第二次,不理。第三次,他看了我一眼,然后又转过头去,还是不想搭理我。我就开始尝试跟他说话,“喂,好有缘,难得你我相遇,重要的是你我都有相同之处,也就意味着我们有共同的话题。不如,我们交个朋友吧!”他白了我一眼,露出不屑的表情。“我这么帅,你竟然也不把我放在眼里?我好声好气想跟你做朋友,你却直接忽视。你算什么东西,别那个什么酒不喝然后什么酒来着。”尽管我很生气,青筋暴起,他还是无动于衷。在我怒发冲冠的时候,他已经站起来了,弓着腰,想走了。
小时候,娘教我:“男子汉能忍则忍,到了忍无可忍,便无须再忍。”我一直记在心里,其他的话我都忘得七七八八了,只有这句记得特别牢。我实在忍无可忍了,一拳朝他的鼻子打去,下手狠狠地。这几年来,被人欺负得够多了。没朋友就算了,就连这个能够作为的朋友的人也欺负我。不懂我的人欺负我不要紧,我害怕跟我在同一个频道里的人也欺负我。被同一个世界的人欺负,那感觉真的是撞南墙后的痛,也是我最不能容忍的。不要说我不重情义,人家什么我三分,我什么人家一尺,我还是懂的。人家不尊重我,我也不想尊重人家。那一重拳,似乎把我这几年受的苦都放空了。打出拳的那一刻,看到他踉跄地后退几步,我特别愉悦,似乎有称帝的无上荣光。
我笑了,笑得路边的草都开花了。
那个人也笑了,然后他不打算就那样走了。他一边摸了摸我打他的地方,一边转过身来向我靠近,颤颤抖抖地跟我说:“娘,孩儿知道错了……”眼神里流露乞求的目光。
我摇身一变,就成了孩子的娘,无关于性别了。
此后,我带着我这个所谓的小孩,帅帅地流浪,整天笑笑哈哈,吃吃草,吃吃土,喝喝水沟水,经常在大地这块大床上尿尿床。我们不过是想增加点人情味,让更多的人愿意关注我们一点。如果我们没有味道,谁还会知道我们的存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