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学网-原创小说-优秀文学
当前位置:江山文学网首页 >> 江南烟雨 >> 短篇 >> 江山散文 >> 【江南】出魂(外一篇)

编辑推荐 【江南】出魂(外一篇)


作者:沧桑 秀才,1161.74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957发表时间:2015-12-19 13:40:23

一、出魂
   听老年人常说,如果有人去世后,大拇指必定掐在其它四指的某个关节,家人马上查看指纹,然后到李村找一个近似于巫师或看鬼神邪病的人。他根据你提供的情况,算出己经去世之人何时才能出魂。出魂即该人的魂魄何时离家出走。看指纹一般是男左女右。
   人死之后,他必须先到本县城隍庙去报到,因为是新鬼,阎王也会给他三天自由时间。在这短暂的三天时间里,他可以悠闲自得,尽情玩耍。三天头上再回家里看看自己生活了一辈子的古屋老宅,再看看自已的孙男弟女,作最后一次彻底诀别,从此割断一切不舍和牵挂!
   谁若能让香立着,说明你生前对父母孝顺,让父母满意;如果父母对你生气,你即使立起来,他们也会用阴风将香吹倒。
   这只是一种象征,香能立两秒钟即成功,然后倒下,根据倒的方向能判断出此人脱胎换骨变成什么动物。西南方即成神成仙,东北方即变骡马,西北方即成鸡鸭鹅,东南方即猪狗羊。
   大凡人死后,必须先过火焰山,再过奈河桥,必喝河里水即迷魂汤。你就忘却了前世的一切,在阴间一切从头开始。什么父母兄弟姐妹全是路人,互相陌生,不喝迷魂汤,岂不乱套,有些事会让人很尴尬。
   在我们那儿死去的人躺在灵床上,头朝外脚向里,嘴里含着噙口钱,即到阴间的买路钱,你也得贿络沿路的小鬼,要不然没你好果子吃。两只脚必用麻丝捆住,据说野猫跳上死尸,阴阴相交,死人会突然之间站起来撵人,它走直路不会拐弯,碰墻即倒。
   死人一到阴间,要由阎王统一管理,先审查你在阳间作过什么恶犯过什么罪,按照条例惩罚。阴间七十二道刑罚:老虎凳,炸油锅,铁钉床,狗头铡,绞索,蝎子。毒蛇窝,火烙铁,断头台,扒皮抽筋,剜眼睛……该受何惩罚,阎王会依律宣判。每道刑罚都让你折磨得死去活来,鬼哭狼嚎。
   好人直接进入天堂,享福去了,不必经过鬼门关。要不谁还做好事,都去作恶算了。世界岂不乱套!
   在世间干什么,到阴间还干什么,阎王会根据你的特长委派你职务。以前干过会计,现在管管帐目;以前当过干部,现在管理众鬼。人是先造死,后造生。你的阳寿到期必须回来。
   像上吊,喝药,跳楼,溺水,等意外死亡者,到阴间也没地方安置,只能做孤魂野鬼到处游荡。在这期间不准作恶,如犯者,连在阳间所有罪恶,一罪并罚。等到那些修行到一定程度的寿终正寝者投胎脱生,才再逐一招收进来。
   父亲曾说过,在解放前,村里有一富足人家,父亲因病去世,出殡后第二天夜里两点出魂。家人在堂屋备了美酒佳肴,把筷子放整齐,菜也做上记号。以便验证是否出魂真有其事。
   大活人都怕死,但你阳寿已到就由不得你。阎王派黑白五常用铁链烤上你,跌跌撞撞硬拉生拽把你拖进阴曹地府。走时要在你家吃喝一顿。
   时间一过,家人便查看筷子是否动过,酒菜是否少了一些!
   据说那天夜里两点,那户家人全躲在陪房中,听到堂屋有碗筷响动声,吓得家人蒙头闭眼不敢偷看。天亮时,在院子里地面上发现有爪子印迹。原来是邻家一只狗闻到肉香,窜到堂屋桌子上美餐一顿。
   与老辈人聊天曾听到一段更怪异的事。传说发大水以前,柳河集有一人叫柳结实,而与之五里之遥的刘庄也有一人叫刘结实。
   柳刘同音不同字,都叫结实不足为奇,奇怪的是,柳河集的柳结实正在干活却突然死掉了。家人猝不及防,连寿衣都没准备。因为他身强力壮;家人忙活起来,一切就绪后,第三天出殡前,他却抬手把盖在脸上的纸拿掉,吓得众人慌忙逃窜。
   胆大的人战战惊惊去摸他手是热的,才知是诈死,于是皆大欢喜。
   可事情并未到此为止,不久便传来刘庄的刘结实却也突然死掉。人们一下子惊愕了,不知道该怎样解释这种巧合!
   于是,人们便猜测:可能是阎王爷疏忽没看清生死薄;也可能黑白五常粗心误抓柳结实。
   这件轶闻趣事不知是真是假?只能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但你若怀疑,那些上了年岁的老人瞪着浑浊的花眼,信誓旦旦要发誓,以证明它的可信度。你只能笑呵呵地赔着笑脸说真有此事,他才合上眼晴,闭上哆嗦的带着花白胡须的嘴唇……
  
   二、书痴
   那个时候,没钱买书,就去镇上的新华书店借阅。交上押金,租金一天五分钱。象我看过的书如《苦菜花》,《铁道游击队》,《大别山上红旗飘》,《红雨》等等都是那个时候看的。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特别喜欢课外书。那个时候也只有连环画,其它的书特别少,有些书属禁书之列,是不敢拿出来在公众场合看的。
   我忘记从哪里找到一本书叫《董存瑞》,书是黄草纸,倒着翻,竖着念,而且里面有好多繁体字。有好多字不认识,但顺着意思能念出来。有些真的不认识,就问母亲,好在母亲过去学的都是繁体字,一般都能认出来。有些字我能认识,但却不会写,如果单独从句子中摘出来,便想不起叫什么了。
   那些年月都比较穷,一个村庄也没几辆自行车。每次去借书还书都要步行五六里,能借到自己喜爱的书跟得宝贝似的。
   我看书爱斜躺在床上,头枕着被子,觉得这样特别舒服。久而久之,便养成坏习惯,一直到现在也是如此。如坐在书桌前手捧着书倒看不进去,非得躺下才能静下心来,才能真正的钻进书里!
   记得上四年级时,有一同桌买了一本《闪闪的红星》的书,在课间休息时看了几页,便马上被吸引住了,很想借过来看看,但又看到同桌的爱惜劲又不敢张嘴。
   有一次,去镇上赶会,我央求母亲给我买本书,母亲犹豫再三,总舍不得从袋里掏钱,经不住我苦苦哀求,母亲才答应了。母亲本来要给我买双袜子的,母亲说买书就不买袜子了。手捧着崭新的书,翻开书页,低头一闻,一股墨香扑鼻而来。那股高兴劲就甭提了,袜子穿在脚上谁会看得见!
   回到家便躺在床上头枕着被子看了起来,就连吃饭还得母亲叫我才知到了饭点。夜里继续就着昏暗的煤油灯看,真是达到如痴如醉的地步。
   《闪闪的红星》是老作家李心田写的,他以第一人称描写了潘冬子在父亲随中央红军撤离江西后,与母亲一起配合游击队与敌人斗争的故事,后来母亲被敌人烧死,冬子一人四处躲藏,才逃过敌人的魔爪。
   里面的故事情节非常感人,有时看着竟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有时整个身心完全置身于那个年代那个环境之中,眼睛离开书本,可思想意识还未归位,人还傻楞楞地着魔似的一动不动,好久才清醒过来。
   那本书我一直珍藏着,后来被人借走多日不还,再追问时说弄丢了,真可惜!
   那个时候,只要一去镇上,第一件事就是往书店跑。看着玻璃柜里摆放的书,真想一口气全买下,可惜父母是不会同意的,况且父母也没有钱,即使有钱也只有用在学习上而不会让我买其它书。
   我爬在玻璃柜上,两眼盯着一本书《京江怒涛》,书很厚,定价八毛三分。售货员把书递给我,我拿在手里反复抚摸,舍不得放手。
   回到家,仍念念不忘那本书,我就向母亲撒谎说要买作业本。母亲信以为真,便给了我一块钱。我便一路小跑到镇上的书店买下了那本书。回到家便把书藏起来怕母亲瞧见,但三天后,我的小伙伴还是把秘密给泄露了出去。
   那天晚上,母亲把我关在屋里,再把门顶上。母亲满脸怒气,上来一把抓住我一阵暴打。母亲平常对我们挺宽容,只有遇上让她特别伤心或特别恼火的事,她才大发雷霆。
   母亲对我拳打脚踢,最后爬在我腿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刚开始被母亲的气势吓得直发抖,不敢大出气,后来忍不住疼竟大声哭喊大声哀求,最后母亲抓小鸡似的拎起我,然后又狠狠地摔在地上。
   母亲已经失去理智,她边哭边说,自已连条纱巾都舍不得买,而我却骗她说买学习用的作业本。八毛多钱在现在不值一提,可在那些年月却不知父母要用多少汗水才能换来……
   后来那本书被那些大孩子要去,传过来传过去,仼我怎么要,他们都不给,好象那书是他们用钱买的,而书的主人却不当家。再后来却不知所踪了。
   那时候看书,喜欢看打仗的,抓特务的,主要看故事情节是否吸引人。有时不喜欢的书,一晚上便能翻完。
   展卷有益,只要博览群书都有好处。每次上语文课老师在班上都要念我写的作文,有好多试卷上的名词解释,造句还有其它试题我都能解答。有时在课堂上看其它书,老师发现了,也不批评我,把书给我合上塞进抽笹里。
   看书入迷让我有了书呆子,书痴的美誉,母亲说我是被钉在了床上,又说我是懒王,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共 3312 字 1 页 首页1
转到
【编者按】出魂,是指人在去世以后经过巫师掐算去世的人何时出魂的奇闻趣事。人死后,到阴间,就由阎王统一管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到了阴间也一样,接受审判。作者娓娓道来,让我们对死后的事情多了一些了解和趣闻。但至于真假,权当茶余饭后的谈资。“书痴”写出了作者从小就酷爱书籍,喜欢看书,也想办法去买书,为此还挨了妈妈一顿打,但对书籍的喜爱却没有丝毫减少,成为有名的“书呆子”“书痴”。文字语言流畅自然,朴实无华的文章,书写了对书籍的喜爱之情,欣赏阅读,推荐共赏【责编:河南雪儿】

大家来说说

用户名:  密码:  
共 0 条 0 页 首页1
转到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