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魔戒(小说)
林娜茫然地走在春日的小雨里,雨滴打在她苍白的脸上,她觉得自己虚弱得像一团柳絮,而此时柳树在小雨中正畅快地吸着水份,吐露着鹅黄。林娜觉得这份新生般的美好再也不属于自己了,自己从此后就是一棵枯树,再也不会有春天。只是她依然每天忍不住在心底纠结几百遍,让她丢的一无所有的那枚宝石戒指到底丢哪了。
三十岁生日那天,勤俭的林娜拥有了平生最贵的一件首饰——枚绿得泛着幽光的绿宝石戒指。当时她真是舍不得呀,可是丈夫李大志积极主动地说买了吧,看这个戒指戴在你白皙柔嫩的手上,更显的我老婆贵气十足。林娜幸福地笑了,老公真好,虽然她知道自己的手一点也不白皙娇嫩,但还是欢天喜地地把戒指戴回来。
但不到两个月,她还没来得及向姐妹们炫耀的戒指却不翼而飞!
她只回了一趟农村老家。林娜清楚地记得,因为怕做家务弄坏了戒指,她只在老妈面前显摆了一下就小心翼翼摘下来用纸包住放到随身带的挎包里。两天后再打开挎包,戒指踪影全无。
不可能丢!这么看重的东西自己绝不可能乱放;家里没进贼,也没有任何外人接触。找!
林娜差点儿没把那个挎包给拆了,她摸索遍了包里的每一个边角,没有!火速打车回娘家,跟老爹老妈把家里每一个可能的角落用眼睛舔过三遍,甚至老爹把锅底灰、垃圾堆都翻了个遍,没有!难道记忆出错了?林娜又疑疑惑惑,把家里可能的每一个角落用眼睛舔了五遍,还是没有!车上,从下车到进家门的路上,每一个可能都被狗舔似的翻寻了几天后,林娜彻底失望。但她不甘心,不甘心戒指丢的这么不清不楚,不明不白。要是被盗了抢了,她林娜会心疼,心疼完后会自认倒霉过去,但这戒指丢的太怪异了。
从此,那枚宝石戒指幽幽的绿光和神秘的去处就不断出现在林娜的思维里。
一天,李大志带着一个客户回家,正看见林娜一身尘土的坐在屋里发呆。
你这是干嘛去了。李大志显然对妻子以这个形象示人不满。
我昨晚梦见我的戒指被我当垃圾倒掉了,就在那个角落埋着呢,连纸包都没打开。我就去垃圾堆找了。
你疯了,就算是真的,那批垃圾也早被收走了,怎么会有?李大志脸上有点挂不住。
不是有一线希望吗,那么小的一个纸包,万一落在最底层呢?明天我还想让你陪我一块儿去找找呢。林娜执着地争辩。
要去你自己去。李大志丢下话带着客户走了。晚上打电话回来说加班,不回来了。
林娜并没往心里去,自从当上公司小领导后,李大志这两年一个月总要加三四回班,晚上不回来,很正常。她的心里正泛着幽幽的绿光。
十二点,最近有点失眠的林娜散漫地打开电视,看一档解决家庭矛盾的节目。女主人公正在哭诉她的丈夫如何偷了她首饰去送给小三。
无聊的节目,林娜刚想拿遥控关电视,突然一个激灵从床上弹起来:偷了我的首饰去送给小三!
偷了我的戒指去送给小三!
对,一切都合理了。戒指不会这么蹊跷的说没就没。不就回趟娘家吗?不就放在包里了吗?怎么会长了脚!一定是长脚的贼拿了它,而这个贼就在身边。
林娜被自己的想法吓蒙了。好半天回过神来,重新认真梳理了一下思维:
买戒指那天,他说戴在你这白皙柔嫩的手上显贵气,可自己从来就不是一个白人儿,这几年的家务做下来,手别说柔嫩,不算太粗糙就好。
发现戒指没了那天,她火急火燎,他却镇定异常。她要他开车送她回老家找,他却轻描淡写地说工作正忙,让老妈给找找不就行了吗,到底是她等不及自己打车回去的。
当她确定找不着了郁闷得想落泪时,他几次三番安慰她说没事,就当没买过。原来,这一切都是他在捣鬼,心里有鬼。
还有,他为什么每个月都要加那么多的班;他从什么时候起不再主动吻自己;他从什么时候起注意了形象,还说工作需要,每天都要神采奕奕地上班……
林娜越想越恐惧,所有的不合理都变成了合理。多么虚伪可怕呀,早有预谋,一个戒指取悦了两个女人,而且拿自己当垫背的,自己还充满感激呢!
林娜把黑眼睛瞪出了红血丝,然后再把黑夜瞪亮。
第二天,李大志回家一惊,问至于吗,一枚戒指就把自己搞成这样憔悴,都成黄脸婆了,然后就睡觉去了。林娜冷笑一声,不动声色。哼,黄脸婆,果然早就嫌弃了,恋爱那会儿她有一点小变化他都大惊小怪地问长问短,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淡漠了,她却不记得了。是的,她要找证据,证明这个负心汉就是偷走了她的戒指偷走了她幸福的贼。
一会儿,李大志就发出了畅快的鼾声。
一夜风流呀,果然累了!想想自己以前还误以为他为家操劳嘘寒问暖,林娜就肝疼肺疼。她颤抖着手拿起了李大志的手机。她从来没查过他的手机,她是多么信任他呀。
林娜仔细翻看每一条信息,斟酌每一句话,都看不出什么破绽;又翻看电话簿,尽管有李姐王姐这样的称呼,似乎也都不能说明什么。转而,林娜就自嘲地想,现在但凡有点脑子的男人有几个还干拉屎不擦屁股的事,他们早已经在进家门之前就擦得干干净净了。一进家门就把自己睡成一具尸体,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经过这一番推理,林娜突然有一种彻悟后的痛,比发现了证据更能证明,铁定了李大志在外面有人,而且情缘不浅,竟用这么贵重的一枚戒指去讨好人家,伤害自己。也是,他李大志已经不是刚结婚时的穷小子了,经过他的奋斗,她的滋润,李大志已经风流倜傥,事业有成了。
林娜中了魔一样守在李大志的旁边,一会儿看看他的成熟有型的脸,他脸上就深一圈浅一圈地呈现出一些红唇的印记;一会儿他的身上又出现一只白皙柔嫩的手,手指上散着幽幽的绿光。
李大志醒了,睁着一双睡眼惊疑地看着林娜。
她果真年轻漂亮吗?
谁呀。
她戴上那枚戒指的手好看吗?
李大志擦擦眼睛,没说话。
林娜冷笑一下接着说,这个时候狡辩与沉默都是男人最好的武器。受伤的永远是女人。你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说了吧,也许我不计较呢。
根本没有这个她,你别胡说呀。李大志拿被子呼地蒙上头。
你听懂了呀,原来这个世界就我一个糊涂虫。怪不得呢,我说咱该要孩子了,你还说再等等呢,有了孩子你就多了累赘了。
那不是你上次小产伤了身体,大夫说多养一些时间更利于怀孕吗。还不是为了你好。
为我好,买了戒指也是为我好吧,让我风光一时,再拿去讨新人的欢笑吗?林娜说的眼睛有些喷火了。
你神经病,我看丢一个破戒指怎么把你整个人都丢了呢?
丢人?是我丢人还是你丢人?谁丢人了?林娜发作地大叫,回应的是李大志摔门而去砰的摔门声和一句“疯子”的恶骂。
就这么绝情呀,连一句解释、安慰的话都懒得说了呀。林娜对着空荡荡的屋子嚎啕大哭。
林娜魔障了。
林娜在磨一把闪亮的水果刀。那天她削苹果,把手指弄出了血,看着血滴一滴滴滴到苹果上,绯红一片,盖住了绿色的苹果皮,她就笑了。她去农贸市场上买了一块磨石,回来没事就磨那把不大不小的水果刀。磨刀的时候,她的眼前就闪着红光、绿光、炫目的光。李大志看见了,眼里闪过一丝惊惧,林娜看到了这丝眼神,李娜在心里嘿嘿地笑。
在热战与冷战交替持续了一年零一个月的时候,林娜的事业有了进展。她跟踪李大志和一个女人到一家高级餐厅,然后迎面泼了那个女人一杯果汁。这个剧情很狗血,她在太多的电视剧里看过,她嘲笑过人家弱智,可是那天,她就像一只暴跳的小兽,思维不受管控。那个女人说了什么她没听清,只看见那个女人愤怒地夺门而去。然后是李大志赏了她一耳光也夺门而去。林娜无限恼火,悔恨,不是为别的,只为出门匆忙,忘了带她早已闪亮得薄如蝉翼的水果刀。要是随身携带,手起刀落,斩落那泛着绿光的手指,哼,到时看红光会不会淹没一切!可是懊恼中林娜又恍惚起来,她忘了自己泼那个女人之前看没看那女人的手,这么重要的细节自己怎么会忽视呢?一定是看过了,那白皙柔嫩的手上似乎什么也没戴,难道是心魔了?不会,一定戴着她的绿宝石戒指,那团绿光分明灼痛了她的眼睛。
在战争进行到一年零两个月的时候,他们风平浪静地领回了离婚证。
自己睡的第一个晚上,林娜竟然睡着了。梦里不是李大志,而是一片飘忽不定的幽幽绿光在闪。也不知是自己还是从哪里发出的声音在一遍遍追问:我的戒指到底丢哪里去了?李大志到底有没有女人?
灵魂对晤、以心悟心,逝水的时光变得更丰盈和饱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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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用真诚和温暖编织起快乐、舒心、优雅、美丽的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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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赐稿流年,祝创作愉快 !
这是一种很可怜的境地,为她的未来担忧,给她一份祝福!
姐姐真棒!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