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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清晨】无赖都许给了你(小说)


作者:青仁乌豆 白丁,70.6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679发表时间:2016-01-11 11:49:35

青涩的记忆,有点模糊了;青涩的面孔,有点模糊了;青涩的情感,有点模糊了。这个故事,记起了很多人,很多事。想慢慢道来,看看回忆里的人,是否还是鲜活的。
   这是关于孙旭与元柳的。
   (1)
   孙旭是班上最捣蛋的学生之一,他有能力把各个老师气得好似癫痫发作。第一次与孙旭有交集,场景不和谐。
   我恶狠狠地瞪着他,他用凛冽的眼神瞅着我。他说:“你很拽啊!”说完还不忘用手鄙视一回我的身高。
   我说:“你要怎样?”气得浑身都在发抖。
   “我要教训你。”
   当时在想,我要不是个女生,他一拳就砸过来了。他要不是比我高很多,我早就把他的脑袋砸烂了。
   不打不相识,认识之后知道,孙旭找女朋友的方式特别的奇葩。
   他站在讲台上,拿着他最喜欢的乒乓球,往台下扔。球掉落在哪张桌子,桌子的主人就是他的追求对象。若出了范围,就重扔。若桌子主人是男生,就告白。若桌子主人是女生,那就穷追猛打,直到抱得美人归。
   后来,他告诉我,他贱贱地扔了一中午。
   别人在午休,他在不停的扔;别人在午休,他在不停的对男生表白;别人在午休,他在努力争做别人眼中的奇葩。最后,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扔在了一个女生的桌上。
   我踏进教室,他用酷似惊悚的语气问:“那个位置不是你的吧?”我朝他的乒乓球走去,他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大叫:“Oh,No,不!要!啊!我驾驭不了你啊!”我在乒乓球的旁边坐下。球,在我旁边的桌子上。我同桌,元柳的座位。
   元柳是迄今为止我见过的唯一一个温柔里带着暴力,善良里带着邪恶的女生。在我们面前,她以奴家自称。她的刘海,是大家的笑点,因为是旋了一圈之后再往旁边卷。
   孙旭知道是元柳后,是有一点拒绝的。因为元柳也不是他能hold得住的。但他觉得应该对自己的承诺负责,然后又接受了。
   孙旭与元柳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2)
   孙旭确定元柳就是自己的目标之后,穷追猛打,把元柳吓得不轻。很长一段时间,远远的看见孙旭,元柳立马拽着我们绕道走。
   孙旭追女孩的方式,土得掉渣的同时能吓死人。送零食,送礼物,跟踪,在我们看来,本质上是完全没有一点新意的。但他能用出把人吓得三魂丢掉七魄的效果。
   元柳每天走进教室,桌箱里的书都跑到桌面上了,乱七八糟的堆着,场面令人抓狂。而桌箱里,被零食塞得满满的。不用想就知道是谁做的。我说:“看在这满满一箱零食的份上,再容忍他一次吧。”一起回头看着坐在最后一排的孙旭。他正一如既往的露出自我良好的笑容冲元柳傻笑着。那表情一如既往的好似会说话,并且一如既往的说着相同的话:怎么样,惊喜吧?元柳露出无害的笑容。“嗖”的一声,电光火石之间,我还没看清元柳的出手,一本书就直直地盖在了孙旭的头上。看着一副受气的小媳妇模样的孙旭,着实吓到我了。
   此后,孙旭不塞零食了,他改成了用奇葩的方式送礼物,小至阿尔卑斯棒棒糖,大到比我高的毛绒熊,奇葩如小猫小狗小兔。
   宿舍在一楼,大家都不喜欢太闷的环境,所以宿舍的窗户24小时都开着。孙旭经常在窗外,从口袋里抓了一大把阿尔卑斯棒棒糖,扔到宿舍,砸中了正在窗前敷面膜的元柳。他在窗外说:“阿尔卑斯,代表爱。”他在窗外不停的往里扔,元柳在窗内不停的用头撞墙,我们坐在床上不停的边剥糖边吃边吐。窗户变成了24小时紧闭,贱贱的孙旭选择了砸烂窗户,然后溜之大吉,最后脸红心不跳的说跟他没关系。宿管大妈也就被他那无辜的小眼神和帅气的面孔给糊弄过去了。为了不再继续赔偿,为了周末能有钱出去吃豆腐,为了能有钱租小说,窗户不得不打开,场景依旧。
   扔糖,扔花,扔毛绒公仔,扔巨大抱抱熊,其实都还能忍,扔小猫小狗小兔,就不能忍了,因为每次都心惊胆战,要是把小生命摔死了怎么办呢,也怕哪天就扔进来一条蛇或者一盒毛毛虫。相信孙旭能做出来。
   是小猫,胸前就挂着:柳柳,以后乖一点,不然不给你鱼吃。是小狗,胸前就挂着:以后你吃肉,我吃骨头,我们相亲相爱。是小兔,胸前就挂着:救我救我,大灰狼来了。元柳气得直哆嗦,翻箱倒柜的找在两元店买的水果刀,要去阉了孙旭。后来,孙旭的礼物还没扔出手,就被元柳先出手用冷水给浇了个透心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被宿管大妈批评浪费水资源,说非洲的孩子不会放过我们。
   是不是以为孙旭耍无赖的伎俩就这样完了?那就想得太简单了。孙旭又改变了战术。
   元柳吃饭他跟着,元柳去厕所他跟着,元柳去办公室他跟着。元柳去找姐姐他也跟着。元柳姐姐问:“柳妹,他是谁啊?”
   元柳说:“神经病加变态狂。”
   孙旭笑着说:“姐姐好!你可以叫我护花使者,以前是保护元柳的,现在保额外增加一项,也保护你!”
   后来听元柳说,当时她是想三下五除二揍死他的。
   孙旭的奇葩行为并没有因此结束,还加倍的进行着。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那般的追求一个女生。当时,很反感孙旭的行为,因为真的很无赖,同时,无赖的他对明诚却是异常的冷漠。许多年之后,才知道,他所有的热情与无赖,都在那些年里不经意间给了他无意间认定的元柳。
   (3)
   孙旭与元柳的故事,并没有多大的起伏,也不曲折,所以没有那么多狗血的场面,但也逃脱不了一般的逻辑:在男主的穷追下,女主承受不了,最后答应在一起,然后发现不合适,又分开。元柳不是像言情小说里说的那样:被俘虏了,成为了爱情的俘虏。她是因为受不了,躲不开,只有接受。
   元柳拽着孙旭的衣领把他拖出了教室,到了旁边的小树林。我们都担心元柳一怒之下会把孙旭给阉了。虽然孙旭不会那么容易束手就擒,但元柳也不是个好惹的主。我们跟着出去,见到戏剧的一幕:孙旭被元柳强吻了。孙旭看见我们,装出害羞的一笑,元柳的眼里都是鄙视。
   元柳说:“孙变态,你给我听好了,从今天起,你是我的人了。”
   孙旭说:“好呀好呀,老婆。”
   ”看姐不虐死你,你之前怎么对我的,我会百倍还给你。”
   孙旭听到这儿,对旁观的我们说:“剧情发展到这里,接下来不应该是你们冲上来劝她不要冲动么?”我们翻了两个白眼,然后走了,留下他俩在原地爱干嘛就干嘛。就这样,他俩成了学校最出名的一对拍拖。孙旭之前做了那么多才抱得美人归,所以,很多人都说孙旭好痴情啊,孙旭好爱元柳啊,元柳好幸运啊,元柳好幸福啊。只有了解他俩的我们知道,他俩在一起,和爱没有半毛钱关系。孙旭从来没有对元柳说过我喜欢你或者我爱你。元柳更是没有给过孙旭好脸色。
   是不是以为元柳成为孙旭的女朋友之后,孙旭的奇葩行为收敛了?然而并没有。他不再一招一招的用,而是所有招式齐下,每用完一招,脸上依旧是无害的笑容。我们是挺乐意的,因为得到了不少好处。元柳说:“完了,看来真的没有办法收了这妖孽。”此后,元柳就叫孙旭“妖孽”。
   “妖孽,我要找布袋收了你!”
   “收吧收吧,把我装进你的口袋我也不介意。”
   ……
   “妖孽,你究竟是从何方神圣派来的,为何不将你收回去?”
   “我是为你而生的。”
   ……
   “妖孽,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叫我老公就答应。”
   ……
   类似的对话,很日常,已经数不清楚听到过多少遍了。起初,元柳觉得和孙旭这样的奇葩对话,简直整个世界都是黑暗的,因为思维不在一个空间,站在代沟的这边,却看不到另一边,所以,每次和元柳一起吃饭的时候,她把餐盘里的菜,当成孙旭,用筷子戳个不停。她把餐盘里的米,当成孙旭,用勺子捣个不停。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那样的对话里,元柳不再是面红耳赤的,而是笑得前俯后仰。孙旭也一样,捧腹大笑。我们倒觉得奇怪了,头一次知道了情侣之间还可以那样相处。那样的相处挺好的,没有揣摩,没有怀疑,没有猜忌,没有妒忌。
   不,没有妒忌,那怎么可能呢?
   (4)
   和元柳聊天的时候,元柳说:“小米,以后我去当一名兽医。”
   “为什么?”
   “我要把孙旭那头物种给活体解剖了,看看他脑袋里装的啥。”
   “tei ba。”(韩语:大发,很,厉害,太好了的意思)
   “奇怪的物种也有那么多人喜欢,这才tei ba吧”
   ……
   孙旭的确是个受欢迎的主,帅气的外表,惊人的智商,不羁的性格,奇葩的行为,无一不吸引着大票的异性。元柳瞧着,就差对全校的女同胞发表友情提醒“姐妹们,珍爱生命,远离不明物种。”每每这样,孙旭就说:“老婆,放心,我不是喜新厌旧的人。”元柳的灵魂立即出窍,咚咚咚往墙上撞。与孙旭逞口舌之快,元柳从来没有占过上风,就任由他招蜂引蝶。直到明诚给元柳造成了困扰,元柳找孙旭理论,孙旭第一次沉默了。元柳狐疑地说:“啧啧啧,这孙变态不简单啊,肯定有什么猫腻。”
   元柳问孙旭明诚是谁?孙旭坏坏地说:“谁还没几个异性朋友啊。”大家开始鄙视元柳的智商。
   狐疑着,狐疑着,他俩就分手了。并没有肝肠寸断的场景出现,分手分得如强吻的时候那样霸气。元柳摆手说到:“分了分了。”孙旭那小媳妇的表情又出来了。
   孙旭说:“你不怕我又缠着你?”
   “说得好像不分你就不缠着我一样。说真的啊,你再那么奇葩,总有一天我会阉了你。”
   “那可不行,我还要当一名威风的人民警察,还要保护你。”
   “哟哟哟,小胳膊小腿。”
   “小米说你温柔里带着暴力,形容得真贴切。”
   “去你的,走了走了。”
   ……
   听元柳那样描述,大家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元柳说:“有什么奇怪的,我们还笑了笑,抱了抱。”
   元柳总结了一下他和孙旭的恋爱,得出了一句她自己一直奉为经典的话:没有爱情的恋爱就是爽!我对着天空呐喊到:“上帝啊,请赐予我一段没有爱情的恋爱吧。他俩真的把不当真演绎出了另一种味道。
   孙旭逢失恋的人便说:“谁说的分手之后不能成为朋友的?你看我和我前女友,现在多么的融洽。”元柳也这样。我想:原来你俩用那么多时间是在给失恋的人演绎一个榜样啊!可是情况能一样吗?坑死一帮人吧。
   (5)
   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当初我们都被骗了,他俩也被骗了,骗人的是他俩自己。
   在一次聚会的时候,玩真心话大冒险,问题是:喜欢的第一个人是谁?
   元柳输了,元柳说:“孙旭。”
   孙旭输了,孙旭说:“元柳。”
   大家惊呼:“靠!你俩还真的喜欢过啊。”孙旭看着元柳说:“不仅喜欢过,而且还爱过。”说得很认真,元柳也点头。又一次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
   总结元柳和孙旭的真心话,大概就是:以前太年轻,不懂喜欢不懂爱,不知道那是喜欢,不知道那是爱,觉得是荷尔蒙在作祟,不靠谱,多年后,历经世事才发现,原来我早就喜欢过,爱过了。错过的时间太久,回不去。
   如今,孙旭有了医科大学的漂亮的女朋友,元柳有了公安大学的帅气的男朋友。谁说友情进一步可以成为爱情,而爱情退一步就变回不了友情呢?孙旭与元柳,现在是如亲人般的朋友,彼此把彼此当作亲人。你爱的人,不一定就适合成为你的爱人。人会爱很多人,成为爱人的,终究只有一个。所以不要纠结于过去爱过的人,过去就是过去,要想回去,除非你让时光倒流,让命运给你机会改写结局。不然就以另一种身份陪伴,就像元柳和孙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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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从一段模糊的往事出发,写出了那个年纪该有的青涩。故事从我和孙旭的“不打不相识”开始,以孙旭奇特的找女朋友的方式为起点,认准了我的同桌,元柳,作为他的追求目标。从此开始了无赖式的追求。在孙旭的狂轰乱炸般的进攻下,元柳忍无可忍,“愤怒的”答应了做孙旭的女朋友。男女主人公的恋爱开始了,他们这段没有爱情的奇葩恋爱让很多人羡慕不已。然而,孙元二人最终因为猜忌而分手,情人变成了朋友。很多年后,在一次聚会上大家得知孙元二人曾真心喜欢过彼此,唏嘘不已。文章的最后,“我”做出了思考与总结,“人会爱很多人,成为爱人的,终究只有一个。所以不要纠结于过去爱过的人……”故事幽默诙谐,人物形象生动。男女主人公的“化爱情为友情”,虽然有一丝无奈,却也值得我们学习。不能作为他(她)的爱人陪伴他(她),那就作为他(她)的朋友默默的关心,守护他(她)。感谢赐稿清晨,清晨有你而精彩。【编辑:风蚀城】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601120012】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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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风蚀城        2016-01-11 12:00:05
  “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正如这句歌词,当爱情降临的时候,就应该放手去爱,说我无赖又怎样?但是,当爱情不可避免地凋敝之后,我们是从此天各一方还是以朋友之名继续陪伴?
2 楼        文友:清晨文学评论官        2016-01-11 13:13:39
  虽说是姊妹篇,但较《兵荒马乱》,更喜欢此篇。这篇主线很明晰,人物性格分明,表现的主题也干净透彻。喜欢这篇有个更深层的原因是在语言上的着力,看得出,你很懂如何通过语言的渲染来感染人。如:“别人在午休,他不听地扔;别人在午休,他……别人在午休,他……”;“妖孽,我要收了你……妖孽,……;妖孽……”这样三句排比和两句对偶式的出现,让人眼前一亮,增色不少。三根手指和两根手指出力,远比一根手指出力要大。我就想,如果让你去写演讲稿的话,你一定知道如何通过你的语言去增加你演讲的感染力。
   只是,如果能注意下标点和“的、地、得”就更好。
3 楼        文友:一叶蓝水        2016-01-11 13:26:49
  最后,过去的已经过去,爱过的人又何必怨恨。因为曾经真心喜欢过。阅读有感,问好作者。祝福冬安。
却笑同根不同味,莲心清苦藕芽甜。
4 楼        文友:月亮红        2016-01-11 13:35:58
  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倘若你真爱一个人,做不到死缠烂打,因为自尊心不允许〞。主人公在玩笑似的恋情开始时,死缠烂打使出无赖之种种举动,而为什么在分手时这么的干脆?只有一个解释――他发现自己是真爱了,做不到死缠烂打了。读后有感,感谢作者的分享。
5 楼        文友:等不来的初夏        2016-01-11 13:41:07
  爱过便是一段记忆,散了也只是缘分不够,若能文中做到主人公这般坦然,也不枉这一段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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