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千古“烈丈夫”(作品赏析) ——读《伍子胥列传》
《伍子胥列传》是《史记》“列传”部分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单篇人物列传,详述人物生平遭际,事件始末,浓墨重彩刻画人物形象,主角鲜明,配角丰富。司马迁对伍子胥的评价:“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此中“烈丈夫”,解释为“刚正而有气节的人”,而最直接的理解,应该就是“刚烈”,刚烈的大丈夫。
民间对伍子胥的印象,往往偏颇,将之简单理解为一个复仇者的形象,甚至有人称他为盗墓者,实在是偏狭,但这些偏狭的印象却更说明了伍子胥“鞭尸复仇”的行为给人留下的强烈思维冲击。这个行为所迸发出来的生命力是如此充沛,令人骇然。申包胥批判他,他自己也认为自己“倒行逆施”,但是孔子却谅解他,认为他复仇有理。子报父仇,天经地义,感天动地。而伍子胥是经历了千难万险,操纵诸侯国之利益、军队之威武得胜而复仇,这便又有了大才的光芒。于是这样的复仇,在情感上无懈可击,在能力上无可辩驳,在手段上光明正大,在气势上遮天蔽日,在道义上便也就无可指摘了!申包胥立志要“存”楚,于是求秦国之兵,秦王不肯,他就“李秦庭,哭三日”。也是个执着的忠臣!感动了秦兵去解救楚国之危。这一“存”一“灭”两位楚臣,好像“存”的占了正义,而“灭”的失了义理,“存”的仁心古道,“灭”的凶残暴戾,然而读者跟着司马迁的笔墨知道了“怨毒”产生的前因,知道了面对沧海茫茫时逃亡者的无助,知道了乞食于道旁的卑微,于是我们了解了这份“怨毒”的发酵,理解了“鞭尸三百”的情绪爆发,以及爆发之后的苍凉。如此复仇,是一个真性情的大丈夫所为,确实没有资格指摘,而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果敢,却令人赞叹。如果此刻伍子胥一笑泯恩仇,也许我们能赞其胸怀宽广,但我们不免怀疑此举伪善。真性情的大才,自得后来的性情之人相惜。
伍子胥的政治才能在复仇这个环节已经充分展露,仍然证明在了对勾践此人的预见上。当夫差听信谗言赐剑令其自刎的时候,他的愤怒是那般汹涌滔天:“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县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这是预言,更是痛心和愤怒,也仍是谏言!如此忠烈之臣,不得君主清听,反要将其掘尸漂流,此君不亡何君亡!胥山有幸证忠骨,江水无情没丈夫。悲烈之死,莫过如此。简单的文字,却传达出一个屈死的悲情英雄形象,暴怒的青筋,冲冠的白发,怒睁的眼睛喷射着痛苦的烈火!他只能选择自刎,但是他用自己暴烈的愤怒在这刀口留下了光芒,照亮了他的预言。忍辱负重,他如此经历,所以他自然是懂勾践的。他的忍辱负重让他得以复仇,勾践的忍辱负重也可以雪耻,这两个忍辱负重的人里,伍子胥显得率直,勾践显得狡诈。
孔子说能屈能伸是为大丈夫,司马迁赞其“隐忍就功名”,这当然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需要始终非常理性地执着于自己的使命,需要有超越眼前障碍的智慧,然而我更喜欢伍子胥的伸,这是一种畅快淋漓的表达,即使表达之后即要赴死,即使表达之后也更感虚无。也许不“屈”就无以“伸”,也或许为了“伸”才能做得到“屈”,大丈夫能睿智地结合二者,大丈夫也才能将二者做到极致,做出境界。
所谓患难淬炼出人物,冤屈也更显了英名。百姓心中的公论,但愿能平息这烈丈夫的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