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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雀巢】爱之殇(小说)


作者:千山风雪 布衣,488.11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776发表时间:2016-03-11 14:12:08
摘要:也许这是一个很另类的爱情故事,然而,人们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和追求,却是共同的,不分国界,不分年龄,也不分高低贵贱的。反观现时代爱情观变得越来越物质至上,尼克和小叶红不合常规但却又是那么纯真无瑕的爱情,是不是应该值得我们做一点反思?爱情至高无上的意义,究竟被什么所扭曲和玷污了?


  
   也许你会认为这个师徒之恋跨国恋的奇特故事,很象是天方夜谭,可是我的学生却亲口跟我说,其实她就是她妈妈和那个美国外教尼克,琼斯浪漫又悲剧爱情的结晶。
   我妈妈的艺名叫小叶红,七岁学艺,十六岁就唱红了。一天晚上她师娘在茶水里下安眠叫她的琴师儿子把我妈妈强行占有了。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儿,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应。可是生了我姐姐以后,那琴师却突然性无能了。不敢跟媳妇同床睡觉,又每天都觉得有另外一个男人已经乘虚而入。一双被妒火烧得红红的眼珠子,从早到晚一刻不离地盯着我妈的身子。弄得我妈平日里都不敢跟别的男人说话。就这样守了二十年活寡。
   那一年我表姨夫大学里来了一个外教,痴迷上了京剧,后来就由领导安排跟我妈妈学戏。
   那个美国小伙叫尼克·琼斯,长得高大英俊一表人才。还按照规矩行了拜师礼呢。第一出戏学的是《玉堂春》,我妈先给他讲玉堂春的故事,又先教他唱《女起解》中苏三唱的那个名段:苏三离了洪洞县……
   我妈教一句,他跟着学一句,一开始南腔北调,逗得我妈憋不住乐,他也跟着吃吃傻笑,还不断地朝我妈作鬼脸,我妈就更乐得不行。可是那个美国佬学戏却特别地认真刻苦。每天天不亮就自己爬起来上江沿练功吊嗓。不管是刮多大风下多大雨,都风雨不误地跑来跟我妈上课。一招一式一字一板一个手势一个眼神,都一丝不苟地跟着我妈做,还不时拿出个小本本记,也不知都记些个啥?
   现在连中国人都没有几个人愿意吃这份苦了,一个美国人,一个大学里的老师,能下这么大功夫学京剧,真是少有又少有了。我妈真是被感动了。她原来以为这个老外也只是想赶赶时髦,好奇新鲜,用不了几天就得厌烦吃不了苦走人。也就没打算怎么下功夫教。没曾想这家伙这么极端认真。有好几次叫大雨淋得发高烧,我妈说你好好休息几天,这几天就别来了。可这小子还是一堂课不拉,每天照样跨好几个区往我家跑,摇摇晃晃地先给我妈看他回去作的作业,然后还是照样要一字一句一招一式地学。
   我妈就特别受感动。常拿尼克,琼斯——这个美国小伙叫尼克,琼斯——教导我姐姐:你有妈这么好的条件就是不学,你看人家一个外国人,还是个大学老师呢,能下这么大的苦功夫学戏,对艺术那么执着。你咋就一点也不知道向人家学习?可是我姐姐却一点没兴趣。就是不学。我妈的一身功夫,到底还是没人继承。
   我还是说那个尼克·琼斯吧。跟我妈学了半年多,就挺有模有样了。因为他懂乐理,能作曲,还用五线谱把一些唱腔记录了下来。说是要把中国的京剧向全世界介绍呢。
   有一个时期我妈妈胃病犯了,老是胃疼,吃什么药也不好使;因为是老毛病,她那位丈夫也根本不拿当一回事,说是挺挺就过去了。人家该打麻将还打麻将,几天几夜都不着家。有时候输钱了,还回家发泄,又踢盆又砸碗的。吓得我姐直哭。我妈也哭。他就越闹得厉害。我妈的胃病也就越犯得厉害。那个琴师干脆不回家了,跑到沈阳他二姨妈家说是去帮助他表弟筹备结婚,躲清静去了。
   有时候我妈胃疼,连上街买粮买菜都去不了,娘俩就常常饿肚子。尼克到我家一看这情景,二话没说,扎起围裙就进了厨房。从那天开始,他就承担起了我们家所有的家务,买粮买菜,做饭洗衣服,给我妈抓药,哄我姐睡觉,简直就成了这个家的男主人了。
  
   二
  
   他不坐班,一个礼拜两天有课。一下了课就马不停蹄地跑过来干活儿。我妈一开始不让他干。可是尼克也不跟我妈争辨,该干啥干啥。谁也不会想到这个老外竟是个干家务的内行和好手。也不知道他是跟谁学的,连中国菜都会做。常常左手拿着菜谱右手拿着铲子,边看边做。还对照着一本医书,专门给我妈做胃病人能吃又有营养的食物。经他的调理,也许我妈心情也特别好,很快我妈的胃病就好了。
   这时候那个琴师又来信说他要跟表弟上泰国去呆些日子。他表弟在泰国做生意,让他帮一段时间忙。反正他在团里早就没哈事了。团里早就给他放长假了,想上哪就上哪儿,早就自由了。因为他老早就对泰国的人妖情有独钟,痴迷得不行,整天捧着那些人妖的画报看个没完没了,神魂颠倒。这回兴许能在泰国再找一个人妖当老婆呢。
   其实自打跟我妈结婚,他就没做过一天家务。从来都是饭来张口,水来伸手。我妈也从来不指望他。这回犯病,要不是尼克照顾,娘儿俩就惨了。尼克也渐渐把自己当成了家里的一员。干脆就搬过来住。反正那个琴师的屋子也空着。
   有时候我姐就住在我大表姨家。我大表姨也有一个跟我姐一般大的孩子,都在他们家跟前的小学上学,两个人愿意在一块儿玩。我大表姨就说把孩子放在我这儿吧。你们家离学校那么远,你又病病歪歪的,也照顾不了她。这一来,平常家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张老师,我说到这儿,不必说得再明白了吧?不过任何人都会发挥想象力的。我也认为这样的两个人单独呆在一块,同住一个屋檐下,发生点情况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正常的。其实尼克从一开始就喜欢上我妈妈了。我认为我妈妈也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守了二十年活寡的一个美丽女人,有谁能知道能理解她心中的饥渴和痛苦?又有谁能给予她干涸的心灵和肉体一点点滋润?她才刚刚四十岁,正是一个成熟女人心灵和肉体上都极其渴望得到满足和抚慰的时候。可是身边的那个男人,不仅不能给予她这些,反而带给她的是无尽的折磨和无尽的痛苦。当一个女人在饱受痛苦煎熬的时候,哪怕是一句问候的话,一个微笑,一个小小的帮助,都会使她感到无比的温暖温馨,甚至于感激涕零。而尼克所做的当然远远不止于这些。他是用行动不是光用甜言蜜语来表达他真挚的爱。
  
   三
  
   有一次我妈妈在给尼克做示范时,一不小心把脚拐了,走路一瘸一拐的,尼克就不让她下地了,就天天烧一盆热水,给她烫脚。说这种物理疗法比用药更有效。就用他那一双大手捏住我妈的脚指头,一个一个地给她捏古按摩。我妈妈从来没享受过这样的待遇。以前都是她每天给琴师打洗脚水。有一回琴师嫌水热了,一脚就把水盆踢翻了。那铁盆的边沿正好砸在我妈的脚面子上,当时就肿起来老高,就走不了路了。那琴师还一边骂一边叫给他重新换水。因为那天他耍钱又输了。我妈只好一拐一瘸地给他重新换水。
   可是现在,却是另外一个人,给她烧热水,倒热水,又把她的脚巴丫抱在怀里,一个一个揉搓按摩。我妈看着尼克认认真真的样子,心里咋能不酸?可尼克抬头一看,师父怎么哭了?赶紧说:对不起!我手重了吧?
   我妈嗷地一声就大哭起来,一头扑进尼克怀里,就呜呜哭个没完。尼克就紧紧抱住她,用他那宽大的手掌,轻轻地拍着我妈的后背,像哄个孩子一样地哄着比他大十一岁的一个女人。直到日落黄昏直到黎明日出。
   而从此以后,那个娇小的女人,就每天都喜欢躺在他怀里,喜欢跟他撒娇。一会儿叫他搂着,一会儿叫他抱着,一会又叫他背着。一会说要吃小笼包儿,尼克就颠颠儿地跑出去买回来,先在自己嘴边试试烫不烫,再送到她嘴里,看着她一小口一小口地品尝。一会儿又说想吃老鼎丰的点心,尼克就骑上他那辆叮当三响的自行车,来回跑二十多里地去给她买回来。还一定会捎带买回来十几支各种各样,我妈妈平时最爱吃又舍不得买的冰淇淋。
   好象从打那个时候开始,我妈妈就觉得自己才十八、九岁二十来岁,在二十九岁的尼克面前,自己是个纯粹的小姑娘小女孩儿呢。就更尽情地可着性子撒娇。一会儿要这,一会儿又要那,把个尼克支得团团转,她就扎进尼克怀里吃吃吃一劲儿乐。
   尼克也一直把我妈当成个小姑娘小妹妹,捧在手上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不知道怎么爱好了。我妈妈就更加得意忘形,得寸进尺,把尼克当成自己的新郎官儿,白天偎着,夜里抱着,一刻也不愿意离开了。戏也越教越精心,恨不能把自己身上的玩艺儿都传给尼克。尼克也越学越深入越有悟性,很是像模像样了。我妈就越发高兴,越觉得有了知已,有了能彼此钻进心坎里的那种心上人。
   两个人每演唱完一段,就更兴奋,就疯狂地抱在一起亲热。我妈就差一点让自己钻进尼克心里了。每当尼克去上课,我妈就站在小院门口等,一直等到尼克回来,就小跑着迎上去,跟尼克紧紧拥抱。也学会了他们美国佬那一套。
   你说我妈是不是忘乎所以了?真把自己当成还没出嫁的一个小姑娘了呢。
  
   四
  
   这都是尼克在他后来写的一本书里描述的。
   所以他们两个人的结合,早已经不仅仅是一男一女,肉体的需要和满足了。他们早已经在精神上相知相爱了。我能想象出他们把自己的精神和肉体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时,那种破釜沉舟无所畏惧的勇气和决心。他们有权利得到他们所向往的爱和幸福。
   他们无所顾及地做了。尼克决定要把比他大十一岁的中国恋人带回美国他的家乡。
   可是我妈妈却坚决地摇头说:不行。尼克。我的根在中国,我的孩子在中国,我不能离开中国。
   尼克就说:那好办,我就留在中国,永远留在中国。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在哪都行。
   于是固执的尼克就开始办理放弃美国国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手续。可是他却不知道这种手续是多么的复杂。起马他得先办理和我妈妈结婚的手续,而我妈妈得要先和那个琴师办理离婚,那个琴师一听说我妈提出要跟他离婚,就连哭带嚎地往江沿上跑,要往大江里跳,又要买耗子药服毒自杀。
   于是单位领导就找我妈谈话,亲戚朋友也找我妈做工作。那个琴师又找了几个黑社会,在半道上截住尼克,蒙住脑袋就往死里打。尼克被过路人送进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医院。我妈妈抱住尼克伤痕累累的头,哭成了泪人一个。
   尼克却说,亲爱的,你看我什么事都没有,要不是他们突然蒙住了我的头,挨一顿胖揍的应该是他们。
   尼克说着还晃了晃拳头。
   可是我妈妈还是哭个没完没了,好象要把全松花江的水都哭干了似的。
   从那天起,那个琴师就成天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大刀片,在石头上磨,嘴里还不断地说,你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们活!
   我妈妈吓坏了。她每天晚上作梦都梦见尼克被一把明晃晃的大砍刀砍在脑袋上,满脸都是血,一次次被吓醒。这时候女人深沉的爱,就变成了无比脆弱的退却。正就是女人这种本性和骨子里的脆弱,彻底葬送了他们的爱情。为了尼克不再受伤害,为了不失去女儿,我妈妈彻底地妥协了。她给尼克留下一封长信,突然离家出走了。谁也不知道她去了什么地方。
   尼克的签证到期了,他不得不离开了中国。
   直到一年以后,我妈妈抱着一个小女孩回来的时候,人们才知道她偷偷跑到了吉林农村一个表姐家躲藏了起来。可是她却无法躲避心灵的巨大创痛。当她把我生下来以后的第三个月,她的身体在精神的极度摧残下彻底地崩溃了,没有一个月就撒手西去了。
   她在临死前把尼克给她买的一枚金灿灿的金项链系在脖子上,嘴里喃喃地呼唤着尼克的名字,眼睛直直地望着西方,紧紧抓住我的小手,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这个让她痛苦了大半个人生的人世间,去另一个世界去等她的尼克去了。
  
   五
  
   可是她的所有亲属们,都坚决地说,她生的这个孩子和尼克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他们说她和尼克只是师徒关系,只是一个教戏一个学戏,根本不像那些流言斐语所传说的那样。她是一个品行正派的人,一个曾经被树立为戏剧界楷模的一级演员。她的名誉不容玷污。
   所以我的出生,并没有给她脸上抹黑。我也不是什么私生女,是堂堂正正的家庭一员。
   我妈妈去世以后,尼克每年都要来中国一次。一来就直接从飞机场奔到墓地。先把一束鲜花放在我妈妈的墓碑前,然后就用一条雪白的手绢仔仔细细地擦拭墓碑上的灰尘。接着就把脸紧紧地贴在我妈妈的照片上亲吻,然后就面对着我妈妈的墓碑,坐在墓地上,对着他钟爱的人的照片,悄悄地跟我妈妈说着悄悄话。
   说玉堂春,说苏三起解,说桃花扇,说黛玉葬花,说花为媒,说穆桂英招亲,说坐宫,说红娘,说拾玉镯,说宇宙风,说贵妃醉酒,说霸王别姬……
   说松花江上有一只颠簸的小舢板,飞动的双桨击打浪花顺流直向西;说浪花里有两个一高一矮兴高彩烈亲亲热热的人,一双大手托住一个杨柳细腰白肚皮;徒弟教师父学游泳也像师父说戏一样耐心又细仔;却突然一个猛子就没了人影,那师父急得大呼小叫,扎撒着两手就要沉到江底去寻觅;却被一双大手一抱抱出水面举过头顶高高举起;却见一双小拳头就雨点般捶上前胸和后背,那尼克却又是扮着鬼脸笑嘻嘻;咯咯咯的笑声震落了一天晚霞红灿灿,红灿灿的日头一眨眼就偏了西……
   说大洋彼岸的加利福尼亚洲有一个远远的小镇;远远的小镇上有一座远远的小红房;远远的小红房屋子里空荡荡;缺少一个女主人的家,不叫个家;不叫个家的家却盼着有个家;盼着有个家的人,却没能盼来那个人……
   从早坐到晚,一坐就是一整天。从早说到晚,一说就说到太阳落山。第二天就又再来,一直到签证到期,风雨不误,天天如此。
   然而他却不知道他亲爱的爱人为他生下了一个小女孩儿,可那小女孩儿的家人却说那小女孩儿跟他有没有任何关系。
   据说直到现在,那个周游世界的尼克,还是孤身一人,从未结婚。说是后来他出版了一本介绍中国京剧的书,书里还详细描写了他和我妈妈相知相爱的恋情,可惜这本书没有翻译成中文。我只是听上美国留学的一个同学,在电话里给我大致说了说,至今也没能在国内找到那本书。我的同学说她一定会帮我弄到一本。
   姐姐啥也不跟我说,啥也不告诉我。所以我对我妈妈的事情知道得很少。
   然而我却一直为我妈妈骄傲,为她自豪。当然也深为她遗憾和婉惜。要是我,我决不妥协!破釜沉舟干到底。爱就爱到底。如果他真值得你爱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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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是一篇凄婉的爱情小说,是一段奇特的师徒恋、婚外恋、异国恋,虽不合常规、不被世俗接受,却又是建立在真爱基础上的至高无尚的生死恋。小说的男女主人公——来自美国的小伙尼克自从和唱京戏的小叶红行过拜师礼之后,一个一招一式地教,一个一板一眼地学;一个有丈夫的女人过着守活寡般没人疼没人爱家里跟没有男人一样的几十年没盼头的日子,一个却在几年的学习生涯中将这些看在眼里,痛惜在心中;一个需要爱,一个愿意给,于是他们相爱。在精神和肉体上,他们既跨越了世俗,也跨越了国界,更跨越了年龄的界限。原来,真正的爱情是没有国界,不分年龄,也不会顾忌到世俗的。小说的结尾并不如相爱的主人公们所愿,更不会随了读者们的心愿,女主人在经过生死恋之后化蝶而去,而男主人公则每年都来中国到她的墓前凭吊。第一人称的叙述,口语化的表达,都增加了小说的真实性和可读性。推荐阅读。编辑:长袖伊人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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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独上月楼        2016-03-11 15:10:51
  一直不大喜欢读小说,反思自己,可能因为到了一定年龄,对编织的故事总会有某种不可遏制的抵触——因为,现实中的真实故事远远比编排的故事更丰富,更好看。
   就像这部小说,感觉很真实,于是,也被深深打动了。
   特别喜欢作者最后的那句话,真实极了也可爱极了——“要是我,我决不妥协!破釜沉舟干到底。爱就爱到底。如果他真值得你爱的话。”
“小鸟虽小,可它玩的却是整个天空。”——致江山新雀之巢
2 楼        文友:长袖伊人        2016-03-11 16:23:23
  怎么大姐也不爱读小说?
   自从一下子爱上了散文俺的小说读得也真少了,只是最近一些日子以来,借调养身体倒读了一些小说,都是中短的,不要求有太长的时间,所以,感觉上有点回归的味道。
感谢文字,让我不开口也能表达!
3 楼        文友:夏日清荷        2016-03-11 16:58:34
  一种凄迷迷的味道,一种爱到骨子里的那种甘甜。不一样的结局,却给了人们太多的想象空间。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可是又能耐人寻味地把爱这个主题演绎到了极致。感动。
小小职员,爱好摄影,喜欢写字
4 楼        文友:闲妹        2016-03-11 20:43:28
  一场悲剧女主人为爱而死,男主人念念不忘,很感动的小说。现实生活中是很难有这种生死恋的,大多被油盐酱醋所淹没。
欢迎来到室雅兰香社团,共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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