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到深处语转淡
我上小学的时候,每个学生都写大楷。本子纸张是粗糙了一点,摸起来疙疙瘩瘩的,但照着“影格”描大字却是一件令人愉快的的事。照例是老师事先准备好“影格”,然后发给每位同学,每天一张,一周上交6篇大楷作业,老师用红墨水毛笔加圈,当然只有大字写得周正好看才能得此殊荣。我们小学生每每比赛看谁得的圈圈多,引以为傲。在“影格”上我第一次读到:“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几句。当时觉得老师真了不起,能想出这样好玩的句子,字又简单好写读起来又朗朗上口,欢喜得了不得,套进“影格”就用心涂抹起来。当然了,手指头却不大听使唤,你越急大字描得越走样子,弄得桌子上衣裳上脸面嘴唇上到处都是墨黑,小小书包已经是惨不忍睹,老师、家长见了哭笑不得。老师点评我写的字,用了“越描越丑”的说法,当时并未深想只觉得开心,互相瞅瞅花脸花脖子,铃声一响背起书包一阵烟似的就回家了。“影格”每两周小组一交换,一学期下来大字写得不讨巧,却因此带来了笑声记住了好诗句,结下的情谊也像这未干的墨迹鲜明和这红圈的稀罕叫人神往。
这大概是我对文学最初的体验。读着这样的诗句,觉着这就是我想要的,觉着就好,赏心悦目,朴素,简单,宽厚,信任,一下子拉近了我们彼此间的距离,时间的推移也无法让这一种情感褪色,反而是越久远越清晰明亮,让人常常想起,常常怀了感动。比方窖藏的老酒,发酵的结果让酒味更醇厚更芳醇诱人。
后来我当了小学老师,就像我的老师当初一样给学生押“影格”,小娃娃也像当年的我一样欢叫、蹦跳,只是留下了深深的遗憾。遗憾的是我无论怎样努力,都不能描出我老师当年的洒脱劲与娟秀得体来,更不满足于从写大楷那里摩挲心爱的文学。只好转换方向,试着从诗意语文的路子去突围。
再后来我教初中娃娃,遇到了《挖荠菜》课文,一下子就被作家素朴和温婉的叙事所打动。农村出来的孩子谁没有过挖野菜的经历呢?暮春三月,阳光煦暖,麦田里野地里多的是各种名堂的野菜:麦辣辣,铁牛角,米馔馔,灰灰菜星星点点……半大的男娃、女娃胳膊上各挎一个篮子星散棋布开来,不消一个时辰就剜满一篮子,有些送入灶房,有些馇猪食。眼里麦苗是绿的,菜篮子是绿的,山坡是绿的,树是绿的,天空一片瓦蓝,空气和风也是瓦蓝的,清新的,置身于大自然怀抱的我仿佛是偎在母亲怀里的婴儿,赤条条的,眯着眼蜷着身子,只有温热,没有分量,虫子一样树叶一样朝前拱、朝上拱,在馥郁的春天里,一天一个样子地拔节长壮。这就是我从作家文章里信了的事实,也有我自己春天挖野菜的经验在里面。原来文章可以这样写?情感还可以这样抒发?村庄的眼睛和触角原来可以像青藤爬蔓一样,游走,蔓延,扩张,张扬出生命的颜色和昂扬的姿势。
你若爱,生命到处都可爱。一个人喜欢什么,注意力就会聚焦什么。在一本《一世珍藏的美文130篇》里,再度邂逅张洁的美文——《拣麦穗》而欣喜若狂。我喜欢女作家细腻内敛的情感,干净洗练的文字,安静自若的态度,自然白描的表达,接地气不张扬的风格,叫我喜欢到骨子里去了。我把它沉淀下来就是这样的:
虚实相生。文章说,“……拣麦穗的时节,也许是顶能引动姑娘们的幻想的时节。”这幻想是什么呢?就是下文的——她们拼命地拣呐,拣呐,把拣麦子换来的钱攒起来,等到赶集的时候,扯上花布,买上花线,然后,剪呀,缝呀,绣呀,也不见她穿,也不见她戴,等到出嫁的那一天,这些就全都装进新嫁娘的包裹里去。拣麦穗实在是个由头,而替自己做嫁衣甚至还包括绣一个巧巧的烟荷包,就是一个农家女的梦。嫁一个心仪的郎君,那个女孩子没有这样的梦呢?
缘情入境。文中二姨问:“你将来要嫁谁嘛!”“我答应:‘我要嫁给那个卖灶糖的老汉。’”这以后,他总有些小礼物给大雁,一块灶糖,一个甜瓜,一把红枣……还乐呵呵地对她说:“看看我的小媳妇来呀!”没有情感,就没有散文的生命。这情感出自一个小女孩之口就格外来得可爱和可信。后来老汉死去了,他儿子来,依然一条扁担一个家,走到哪哒,就歇在哪哒。这一种原始的人情美风俗美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情理相融。情是感性的可触可摸,理是理性的坚硬的柔软蚕茧。那个孤零零的红亮的喜盈盈的小火柿子,在文中不可轻易放过,还有那个皱皱巴巴像个猪肚子似的小烟荷包,也不可漏掉,它是一个象征,美的象征,诗意诗情的审美感受呼之欲出,让人留恋。看着火柿子红得透亮的色彩,喜盈盈的感觉,“我却哭了,哭得很伤心。哭那陌生的,但却疼爱我的买灶糖的老汉。”已经分不出哪是情哪是理。这,正是作家文章让人着迷的魅力所在。
童趣开端童趣收尾。童趣的天真无邪,稚嫩可爱,足以荡涤世间一切的灰暗、龌龊、苦难、污浊,一切的不和谐、不安定。小女孩的举动、心思,小女孩和二姨和买灶糖老汉的对话,莫不体现了童真童趣美,这样的孩子口吻,我们在《皇帝的新装》里,在沈三白的《浮生六记》里读到过,似乎都有文人的刻意,和斧凿的痕迹,没有这大雁小姑娘的好,那样天性自然,那样率性洒脱,那样穿过文字直抵人心,挥之不去。
大师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以我观物,物皆着我之色彩。文中所写之物,都刻上了作者主观色彩的印记;法国思想家蒙田在《要生活得惬意》中说,享受生活乐趣是一个人正常的活动,我们最豪迈、最光荣的事业乃是生活得惬意,其他一切充其量不过是这一事业的附属品。
《拣麦穗》这样的文章,实在值得我们品读玩味;情到深处语转淡,实在是一种“淡极始知花更艳”的大气,和铅华洗尽的自信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