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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春秋】背叛(小说)


作者:米奇 秀才,1430.8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559发表时间:2016-03-25 18:32:02

心理上的背叛算不算一宗罪???我无数次的问自己,然而我不敢给自己一个答案。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背叛了友谊或者是爱情,但是我知道我肯定会伤害一个女孩子或者可能是两个女孩子。
   十三岁的我是一个懵懂少年却情窦初开。我喜欢漂亮的昉子——高挑个,大眼睛,说话口气夸张,爱美爱打扮。在这个乡镇中学喜欢昉子的人很多。我个头不高却帅气异常。当然也有好多女孩喜欢我。但是昉子却独独对我寸步不离。
   我感觉得到或许昉子就是我未来的媳妇。虽然有些时候这都是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真的很真切,也很甜蜜。或许那就是一种叫做情愫的东西注入了血液,和一种叫做荷尔蒙的东西混合在一起让年轻的心脏跳动加速了。
   昉子和我从小是死党,俺俩同岁,又是一起跟随父母,这个学校来,那个学校去的。我们当老师的父母经常会被调来调去,到不同的学校任教。然而很幸运的是,我的爸爸和昉子的妈妈却总能一起调动。
   我和昉子简直就是俩皮猴,不但不分男女一天到晚疯玩,夜里也在她家的大炕上一起睡。当然,一进入中学,我俩自然而然分开睡了。
   在这个中学里我俩一个班。即使是俩人一个教室坐着,她也会有时候悄悄滴抱了板凳跑到我的座位上跟我挤,撵都撵不走。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黏我,但我知道我也是在心理上黏着她。我想这是一种长时间亲密无间相处的惯性。
   我经常到昉子家坐下就吃,吆五喝六的大声放肆,特别是昉子的哥哥回来时我们仨简直可以把屋顶掀掉。大人们都是不经常在家的嘛。
   昉子有时候爱欺负我,都是那种撒娇式的折磨,但我看到她快乐的样子,也乐意当个受虐狂——耳朵被她拽得几乎要掉下来,我也还是呵呵傻笑;小腿被她踢青了也是一副根本没事无所谓的怂样。
   一切在初一下学期的时候发生了改变。
   那一天,班主任王老师领来一位矮矮胖胖的姑娘,穿着明显是改做过的大人的衣服,扎着两个小刷子,脸圆眼小,一副没心没肺的笑模样。因为按常理,转学的人都是要哭的样子,紧张不安的样子啊!班主任介绍说是另外一个乡镇转过来的插班生,叫路文妮。老师指定了座位,她大咧咧地背着书包就走到老师安排的座位上课去了。大家都觉得她好奇怪,多少有些瞧她不起。
   路文妮的成绩真是出奇的差,可以说是各科都一塌糊涂。我是班里的学习委员。王老师安排我去帮扶。可是这位同学简直油盐不进,让人大费脑筋。可每次看到她柔弱无助,我见犹怜的样子,我就忍住那股无名业火,重新换上一副英雄救美的面孔耐下心来再讲一遍。
   平时看她好像不怎么会的样子,可是,帮扶了一段时间后,到期中考试了她还真的把成绩提上来了。
   班主任表扬了我,说我这个班干部真的是很不错,却没有表扬她。我觉得我根本就没有功劳可言,成绩的提高那是人家自己努力的结果。我被老师表扬真的是受之有愧。
   我去找她说明这个事情,说自己不该受那个表扬,倒是她自己应该被大家认可。她噗嗤笑了,啥也没有说,只是打了我一下。我的手臂被她一打就酥了,麻了,人也愣了。
   除了昉子之外,还真没有别的女孩子打过我。即使昉子打我,也不是这种打法。或许这种打法只有在王洛宾的歌曲里能够找到。那是一种嗔怪,更是一种爱的表达。我傻傻地望着她,嘴张着却说不出话来。因为我知道这一瞬间,我被她的某种内在的东西,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击中了。这种瞬间击中的感觉,是我跟其他人交流时所没有的。我和昉子一起玩了那么长的时间,也没有这种感觉。我一下子觉得自己的心动了,青春的血液仿佛化冻的春水,开始了汹涌。
   我从此在心里放进了另外一个女孩子,那就是你这个转学过来的朴素的女生。
   我从此叫你,不叫名字而是叫“你(妮)”,二声的你。
   我们开始悄悄地传递纸条子,那种八十年代中学生特有的传递情感的方式。我把你写给我的纸条子,珍藏在内衣口袋里。时不时地拿出来读一读。你说你来到这里第一次感受到同学的温暖;你说你觉得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还有一个最亲的人,那就是我!
   我当时还不知道情书是什么,其实我们写的这些纸条子也算不得情书,我们所表达的只是一些内心的想法,还不敢或许也不会在里面诉说那种地老天荒的爱恋之情。我和你的感情只是介乎兄妹和同学之上的,但是在恋人之下的那种似是而非的感情。
   座位调整后,我和你在一起坐了。昉子再来挤时,一见你,就拉下脸来,很不高兴的样子。昉子对我说你是个狐狸精,眼睛虽小却很狐媚——这种眼睛专勾人的魂。我觉得昉子是在嫉妒你。我说昉子你怎么这么样的啊,人家和你比,没有你高,也没有你漂亮。争的什么风吃的什么醋啊。可昉子还是被我气走了。
   你问我和昉子什么关系,我说是表兄妹。你撇撇嘴说,她是你的小媳妇。我一下子涨红了脸。
   晚上我不能入睡,躺在床上眼瞅着窗外的月亮,心里想着你和昉子。我把你俩比较来比较去。要是选一个做媳妇的话,我觉得当然要选你。或许是昉子太有点强势,而你柔若无骨样子,有一种让我急于去保护的冲动。第二天,我写了个纸条子放在你的铅笔盒里,说我要选你做媳妇。
   那天晚上放了晚自习,你拉着我的手跑到操场边上的阴暗处,我抱了你。你的身体抖的像筛糠。
   有一天,你没有来上课。我那一天的魂就丢了。紧接着第二天你还是没有来上课,我的心就空了。昉子又来和我挤座位,她坐在你的位置上说我呆若木鸡。我真就是呆若木鸡了。没有你,我没有心思上课,老师的话真就从一个耳朵进去从另一个耳朵冒出去了。
   昉子可怜我,给我塞了一把葵花籽。我懒得吃。
   第三天,你终于来了。你进入教室的一瞬间,整个屋子都亮了!连黑板都罩着一层光辉,你像一位仙女带着满身的霞光飘落在我的身旁。我真的醉了。
   学校举办歌咏比赛。昉子原本是历届比赛的顶级选手,每一次她都是出尽风头。可是这一次,你却一举将所有人都压了下去。一首清新的《三月里的小雨》震撼了所有的师生。从此昉子就恨上了你。
   接下来,我不知道因为什么忽然被你疏远了。后来才知道,昉子找过你叫你离我远点。
   你写的纸条子说,昉子非常非常地喜欢我,千万不要因为你而伤害了昉子。
   昉子有强烈的占有欲,在她看来我应该是她一个人的专属。我觉得有一种被束缚感。可是和你在一起却觉得无比滴放松。
   近来,昉子频频过来和我挤座位。不时地给我好吃的,好玩的。有酸掉牙的小青杏,有带着香水味的小手绢。我把杏咬了一口受不了酸味,扔了;小手绢的香水味太刺鼻我还给了她。昉子哭了,哭得很伤心。我怎么安慰她,都不行。我只好不去管她。
   可是,昉子忽然又性情大变对我苦苦哀求,让我千万不要上了你的当,千万别和你说话。我只有可怜她的份了。
   一个人在感情上一旦移情别恋,就会心狠起来。原来只要昉子哭了,我就会百般哄诱让她笑,可是我现在竟然对她不屑一顾,愤然拂袖而去。你说我是不是变得狠心了?
   那个周六的下午我去送你回老家,三十里路呀,全都是上坡下坡的山路。我想我是疯了!从前我根本就没有走过二十里以上的路。
   我们俩一辆自行车欢快的行走在小路上。你戴着一顶我们男孩子戴的黄军帽,活像一个假小子。你说女扮男装是为了掩人耳目。
   我们在一个下坡时车速太快,以至于拐弯时我们一起摔倒在路旁。我们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我自己先爬起来,身上竟然没有受伤。你把手伸给我,我握上去把你拉起来,却不再松开。你的手那么白,那么软,暖暖的。原来信天游里的拉手手竟然有这般的妙不可言。旁边的桃园,花开正艳,满树的粉红。你想要一枝。可是咱都够不着。我蹲下来,叫你骑到我肩膀上,你不敢。我只好把你抱起来,你摘了一枝花不是太多的小枝子,放在鼻子底下嗅着。你和桃花比,人脸更红艳。我不放你下来,你挣扎,一不小心差点仰了过去,吓得赶紧搂住了我。我们的脸碰在了一起,我想亲你,没敢。
   太阳很快就下山了。暮色四合,前面的村庄炊烟袅袅,朦胧的薄雾里飘来饭香味。我们都已经饥肠辘辘了。你说还有五六里路才能到家呢。天快黑了,叫我不如就到你家暂住一晚。我当然不敢,慌忙说我还是回家吧。
   是啊,回家还有二十多里路呢。你坚持叫我到你家住下,我坚持不去。最后只好妥协:你自己回家,我骑车回去。
   你走了,我骑上车子往回赶。到了一个村庄的井旁,我实在是焦渴难耐。碰巧一个大姑娘出来挑水。我讨水喝,人家就让我趴在水桶上咕咚咕咚灌了一肚子水。
   那是个没有月亮的晚上,天上只有几颗星星。或许是爱情的力量,让我咬牙坚持——摸黑骑着车子艰难前行,一直到最后我都没有敢下车子,生怕一旦下了车子,就再也没有力气骑上去。快到学校时,我基本上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
   刚一到校门我就看见一个黑影站在那里——是昉子!她问我怎么才回来,我支吾着不敢说。她又问我吃饭了吗?我说没有。她就说快到我家吃吧,我们也还没有吃饭呢。
   昉子的妈妈——安老师正坐在灶口添柴呢,锅里冒出小米稀饭的香气。桌上的菜肴早就盛好了,也都冒着诱人的香味。安老师喊了一声吃饭喽!
   我低着头闷闷地吃,闷闷地喝。昉子和安老师不停滴为我夹菜,我嘴里咕噜着够了够了。可是止不住地狼吞虎咽。
   突然,我脑子里就想到你,是不是已经到家了?是不是也开始吃饭了?我放慢了速度,傻傻地胡思乱想。我怕你会被狼吃掉;又怕你会遇上短路的贼人或是丧心病狂的歹徒。
   昉子放下筷子说吃饱了。我也放下筷子说,吃饱了想到操场溜达溜达。
   我和昉子一前一后到了操场。黑暗中昉子一头扑进我的怀里,捶打着我说,你为什么去送她?!你为什么去送她?!我揽着她,木呆呆地站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昉子说为什么你会赢她会输?为什么她不败在别人手里偏偏败在你的手里。
   我说昉子,我们还是非常好的朋友,可是我喜欢妮啊。
   昉子说难道你不喜欢我?从小到大你就没有喜欢过我吗?
   我无言以对。
   我是不是喜欢过昉子呢?我努力地问自己。
   在妮没有出现的时候,的确只有一个女孩端坐在我心中,那就是昉子。可是妮一出现,我就已经把昉子移出了内心,由你进驻牢不可动了。
   昉子还在哭,是那种无声的哭,我听得见她在心里痛哭的声音。这么多年了,我对昉子太了解了。这时候,我忽然感到自己的无耻——真的是我背叛了昉子。
   虽然我从未对昉子有过任何的许诺,但是我们毕竟朝夕相处,从青梅竹马到相伴求学不离不分十一年。这还有什么需要特别的说明和强调吗?昉子每次强势挤座位的目的无非是向其他的女孩子宣告波子是我的!波子哥是昉子的,是专属于她一个人的。
   我现在明白为什么《红楼梦》里的贾林薛之间会有那么多的误解和争风吃醋,全都是少男少女的暧昧情怀和恋爱自私心理的作祟。至此,我理解了林黛玉的痛苦。
   昉子近乎绝望的恸哭,让我陷入难以自拔的痛苦自责。就在今晚,可能昉子已经知道我去送你,但是她不点破却一趟趟去看我是否回来了。这种关切难道不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爱吗?!
   我该背叛吗?不应该!可是,反过头来,我该背叛你吗?我更不愿意!
   然而,我能背叛我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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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爱情也许是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也许是偶遇邂逅的一见钟情。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里更多的是那份天真的友情,如同兄弟姐妹一般,如果成为爱情还需要发酵酝酿。这篇小说从一个小年的视角,描述了他与青梅竹马的女孩的那种无拘无束,无所顾忌的关系以及突然出现的女同学,带给他的“心跳的感觉”。青梅竹马女孩的伤心,对动心女孩的烦恼,让主人公陷入了初识人间爱情的痛苦。小说感情细腻,生活气息浓郁,很好的掌握了一个懵懂少年的心理活动。推荐欣赏。【编辑:北极主人】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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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北极主人        2016-03-25 18:32:50
  少年初识愁滋味。
北极主人
回复1 楼        文友:米奇        2016-03-27 18:09:24
  感谢北极的精心编按!所谓的爱恨情仇,要在一个人的一生中遍尝遍挨,早经历与晚经历或许有大不同,但是对于个人来讲我觉得还是晚一些好。人成长的早期阶段根本没有能力对付过早出现的感情纠葛,所幸这两个女孩子后来都离开了我。
2 楼        文友:秦戈尔        2016-03-25 21:07:12
  妙,妙不可言。
回复2 楼        文友:米奇        2016-03-27 18:10:37
  感谢戈尔兄的评价!问好!春安!
3 楼        文友:摩高        2016-03-25 22:05:31
  米奇是春秋的老革命了!既然是老革命,就要常来支持春秋的革命工作嘛。
   这不,7001,米奇投了个小说,小说写得很好,也算个好的开端。
   个人认为,相对而言,米奇的小说更特色些,虽然米奇的散文也挺好的。
   用第二人称的不是太多,写好了不易,我觉得这个作品好看易读,好看,因为是小小少年的感情纠纷,易读,成熟的路数,明快的叙述,不晦涩。
   让我说点什么好呢?不太好讲,因为你有个大前提,就是年龄限制,都是小孩不懂事。我姑且把年龄限制去掉说两句吧。
   这个感情,或者爱情,真的是不好说的,有时候你看着他和她,他俩怎么会呢?那反正就是会了,爱情,会带点传奇色彩,无巧不成爱嘛,所以,旁观者也不必大惊小怪。
   文中的昉,其实也是个好人,妮更不坏,如何选择确实是个难题,这个事啊,放在古代不是个事,很好办。现代就难办了,作者用“背叛”当题目,好像作者也有点纠结,这到底算不算呢?我是觉得不太好定性,但有一条,喜欢谁就大胆走下去,就负责任,不欺骗不坑害就好。反正作者的意图,也在于留白,不是吗?
   问好作者。
接地气的人最好。
回复3 楼        文友:米奇        2016-03-27 18:18:35
  感谢摩高!我没有想到自己的拙文竟然是第7001号,也没有想到摩高称我为“老革命”。实在是惭愧的狠,自己愧对春秋的栽培,日渐懒惰,不再从事编辑一职,现在只能写点不成器的拙文聊做摇旗呐喊的小兵。你们才是春秋的中流砥柱!欣喜滴看到春秋重登大榜,不禁暗自佩服你们这些辛勤的人!长江后浪催前浪,春秋自有英雄才俊!
4 楼        文友:米奇        2016-03-29 09:40:41
  感谢诸位的抬举,俺一定会更加努力多写一点儿。
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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