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昆明集体离婚,为多争一点补偿(杂文)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面前各自飞。”这句谚语讲夫妻不同共同患难。但是回归到现实,夫妻还不能同享“福气”,遇到拆迁或者买房等问题,很多夫妻为了考虑政策影响因素,不得不走上离婚的道路。日前,昆明一村庄,上到八九十岁,下到二三十岁年轻夫妻都纷纷离婚或者准备离婚,只为为分一点经济补偿。
一位八十多岁的单大爷和他老伴刚补了一张结婚证,然后这张结婚证马上变成了离婚证。当记者采访的时候,她老伴说:“丢死人了。”在我们传统观念里,离婚是不太光彩的事,对女性来说,除非感情真的到无可挽回,不然绝不会走到离婚的那步,现在为了“经济补偿金”也拼了。
我们来分析下,政策性离婚的可能发生的事。
其一,夫妻感情稳固,双方在处理好拆迁补偿后,复婚。对于女性来说,这是最好的结果。很简单,离婚不是她们的本意,而是一时政策导致的。
其二,夫妻同居但不领证。离婚后,夫妻同住就成了非法同居,再发生财产纠纷或者其他感情出轨,不受法律保护。事实上,选择离婚后,双方都是自由身,都有选择另一半的权力。
其三,离婚。这是众多女性最害怕的结果,事实上,很多离婚的夫妻很多最后都没有复婚,原本冠冕堂皇的理由,然后真的离婚了。这对女性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尤其,当我看到一则离婚的母亲拖着带病的孩子,孩子每个月需要高昂的饮食费(由于身体疾病,孩子能吃的东西都要经过特殊处理,每个月的开销就很大。)
很多男人在政策性离婚之前,早就想好真的离婚,在骗妻子签字的那刹那,做出了种种承诺,只要账款一到,我们就复婚。但是事后,很少有人真的选择复婚。为什么呢?
第一,离婚是他的预谋,没想过要复婚。由于激情早就被冲淡了,生活的琐事加深了两个人的矛盾,使他想离开这个家,又没有合适的借口,正好遇到拆迁这个托词,说服妻子离婚。
第二,离婚后有傲娇的资本。离婚前,他可能是一个身无分文的屌丝,工资少,待遇低,只好在家里安分守己。离婚后,尤其是政策性离婚后,他有了一笔可观的收入,导致了他有了傲娇的资本。在中国,很多丈母娘要求有独立的婚房,这条把很多有进取心但是经济条件差的男士挡在了门外。面对没婚房找不到老婆的男人,离婚的男人有了优势,自然不差有追求他的小姑娘或者挑选更好另一半的权利。
在婚姻里,女人永远是弱势群体。她们的世界不是为了她们自己而活。比起男人,她们更在乎周围人的眼光,要承担着哺育后代的责任等等。纵使拍到了众多昆明的村民离婚,她们没有一个是高兴起来的。很多人都不确信,这次离婚,是真的还是逢场作戏。
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没有政策性离婚一词,离了就是离了,夫妻双方恢复自由之身后,这到底是该欢喜还是悲伤呢?因为我们中国的政策性离婚不在少数,很多外国人不懂,甚至有些人嘲弄这种离婚的愚昧,可是谁又曾想过他们究竟要的是什么呢?一点经济利益吗?
相比过去拆迁办不透明不公开,现在的“阳光分房”将分房政策公之于众,什么条件分什么房子,白纸黑字,让人一目了然,但是在政策背后,有没有真的做到考虑实际情况呢?有没有什么解释说明呢?为什么要按户口分呢?如何在最大情况下,保证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呢?
文末,我以一村民被采访时说的话结尾:“我们认为按户不公平,按照房子大小我们没意见,要不然按照人头算,最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