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岸·人间】恋曲1990(小说) ——回不去的青春
(一)
公元一九九0年,某大学校园内的足球场,莫雨欢神情专注地盯着球场上一穿黑色球衣的男子。他叫顾杨,跟她同系,他们来自同一个城市。这一年,她二十岁。
“哇!他好帅哦,他跑一步,我的心就扑通一下。”雨欢自顾自的说着。她心里的爱情很唯美很灿烂,像雨后的七彩霓虹,赤橙黄绿青蓝紫,少一色都是缺憾。她认为,爱应该有赤色的炽烈,橙色的艳丽,黄色的柔婉,绿色的清心,青色的凝重,蓝色的宁静,更有紫色的浪漫。
雨欢性子直爽,肤色白皙,身子丰腴。许是贪吃的缘故,不到一米六的她,却有一百二十斤,浑身肉滚滚的,她常调侃自己是案板上的五花肉。不少人私底下叫她猪,对此,她一笑了之,猪有猪的价值,没啥好介意的。她除了没心没肺的吃,还喜欢毫不顾忌的哈哈大笑,一笑起来刹不了车。那脆嘣嘣的声浪像一盒玻璃弹珠落在了钢板上,不停地弹啊跳啊,很久才会平息下来。
“雨欢,你发花痴啊,毕业论文写好了吗?整天跑来看顾杨踢球,上次的教训这么快就忘了?你呀,能不能成熟点。”说话的是雨欢的上铺王小雅,比雨欢大一岁,她俩曾就读于同一所中学。
“小雅,别在我面前装深沉、充老大,长我一岁而已,搞得跟我妈似的。你看,顾杨像不像书里写的白马王子,飘逸的长发,灵动的身姿,健硕的长腿,深邃的眼眸,迷人的笑容,滴汗的时候也这么性感。哎呀!不行了,我的小心脏又开始乱跳了。今晚学校有舞会,我要去邀请他跳舞,他跳舞的姿势好优美哦。”
雨欢捂住胸口,她感觉体内有一股快要爆棚的力量,不停地往外涌动。虽然被他拒绝过,甚至被他羞辱过,但她一颗倔强的心不能容忍自己的失败。
“我看你没救了,全校都知道他花心,瞎凑什么热闹。他哪里出众啊?留那么长的头发,没点阳刚气,整个一不阴不阳的怪物。每天下午跑到球场来踢球,就为了眼馋你们这帮花痴。你瞧,那边一大堆女生等着他接见呢。”雨欢没有回应小雅,站起身来拉着她一阵狂奔。
“走,我们去澡堂洗个澡,再去理发店做个美美的发型,晚上咱们尽情地乐乐,让毕业论文见鬼去吧。”
夜,似一帘帷帐,缓缓地拉开,月儿已爬到了梧桐树的高处,从模糊的暖黄色,慢慢地变了银白透亮,像一颗硕大的夜明珠,幻发出柔和的清辉。随着校园里的灯渐次亮起,夜空宛如一场烟花的盛事。天上的星星也逊了色,羞涩地眨巴着时暗时明的眼,紧紧跟随着那一轮月华,虔诚而卑微。每望着夜空,雨欢也把自己想象成那颗最暗的星星,顾杨便是那一轮明月。
雨欢是舞会的常客,虽然她上身厚重,但双腿纤细,舞场里灯光幽闪模糊,她转动时,又变成了柳叶般,每一个音符就是一缕缕微风,吹啊吹啊,吹得她满场飞。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恋曲1990》响起,这是雨欢最喜爱的曲子,丢下小雅,她匆匆地向对面的顾杨跑去。
“顾杨,能请你跳个舞吗?”话音刚落,站在顾杨旁边的几个女孩发出了鄙夷的、嘲讽的叽喳声。
“也不看看自己的长相,化得跟鬼似的,扮僵尸啊,哈哈哈。”
“顾杨,这不就是上次被你拒绝过的女孩吗?脸皮真是厚得可以。”
“猪,让开,好猪不挡路,腻得人明天都没胃口吃饭了。”
……
每个周末的舞会,顾杨的身边总围绕着许多女孩子,她们会穿衣、会打扮,个子高挑,身量纤纤,浑身透出时尚的气息。再看看自己,肉感还不错,美感却差了太多。男人都喜欢美娇娘,娇俏可人,脸似银盘,眼似水杏,她显然达不到他们对美的要求。
顾杨没有正眼瞧她一下,就被别的女孩拉进了舞池。雨欢讪讪地缩回了手,跳舞的兴致尽失,怀揣着一腔落寞走出了舞场。
(二)
毕业后,她再没见过顾杨。对于这种自以为是且不尊重人的男人,她在一番痛定思痛后,也反省自己不理智的行为。久而久之,便将他淡忘了。唯有那首《恋曲1990》,萦绕于她的脑海。
一年后,在家人的安排下,莫雨欢跟一个叫赵宇的男人结婚了。她年少时所有对于爱情的遐想被摧毁,二十一岁的她,收敛着狂野的性子和一颗不安分的心,开始过一种循规蹈矩的生活。
赵宇大她六岁,很疼她,承揽了所有家务活,她不是少奶奶的命,却又活得像个少奶奶,单位里的同事羡慕她,小雅也慨叹她命好,嫁对了人。莫雨欢的家离单位较远,来回得一个多小时,这种强制性的锻炼却让她瘦了身。她长相本也不恶,只是胖了些,这一瘦下来,容颜竟也俏丽了。她开始穿紧身裙,穿热裤秀美腿,不常见的人几乎认不出她了。命运之神眷顾了她,弥补了她想要的美丽。或者,她本具备了天鹅的资质,蜕变在情理之中。
日子过得平淡如水,丈夫是个老实人,有稳定的工作和薪水。他话不多,文化不高,笑起来也憨憨的,当无法理解她话语里传递的深意时,只说“睡吧,明天还要早起。”他爱她,却不懂她,更不会去读她。结婚大半年,床笫之事也毫无趣味,她尽着一个妻子的义务,感受不到一丝愉悦。她很失意,很郁闷,常于清夜里轻抚着自己弹性十足的肌肤,揉捏着自己光滑平坦的小腹,在这种隐秘的晕眩、激荡和美妙中,春情开始荡漾。
忽一日,他们已熄灯睡觉,赵宇从来没有过的辗转难眠,坐起身来抽了一支又一支的烟。良久,他拧开床头灯,鼓起勇气对她说了很多话。
“老婆,咱们要个孩子吧,我妈问了好多次,我年龄也不小了。结婚嘛,传宗接代最重要。我妈说你越来越瘦,对生孩子不好,让我多煲点汤给你喝。我喜欢你白白胖胖的,再给我生个大胖小子,我这辈子就满足了。”
赵宇说完,伸出手来要搂她,雨欢突然觉得心里有一座火山,一股股焰火正往外喷涌。嫁给这个男人,她是不情愿的,可又无法违拗父母的意愿,父母只求她安稳地过一生,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来说,在平淡里走完一生,即是完美。
她甩开了赵宇的手,坐起身来,盯着那床她不喜欢的大红被子,淡然的对他说:“我们离婚吧!我才二十一岁,不想这么早受孩子的拖累。最近单位在搞优化组合,很多人已经下岗,我也想辞职出来做点小生意。还有,你妈把你当种公,我可不是母猪,一天到晚就晓得下崽子,难怪最近她老看我不顺眼。”
“雨欢,你这是说的啥话,哪个女人结了婚不生孩子啊,你不生孩子,干嘛嫁给我?”赵宇掐掉烟头,怨恨地盯着她。
“我看人家结婚挺好玩,想体验一下,不行啊。再说了,若非你三婶来撺掇,跟我父母鼓吹你如何如何能干,会心疼人,你也隔三差五来我家献殷勤,赢得我父母的欢心,我能嫁给你吗?”雨欢是自私的,她好不容易瘦了下来,不想再让自己的身形变得臃肿。
沉默,化不开的沉默,尽管窗户开着,依然吹不散一屋的死寂……
一周后,莫雨欢和赵宇离了婚。一段短暂的婚姻,还寻不到理由去悲伤。清晨的天,秋雨来得早了些,秋风的节奏也快了些。路面上已有不少落叶,街道两旁的一排排树木在飘飞的雨里静静地不言语,默默地在雨中伫立。
(三)
半年后,莫雨欢在迪吧里认识了龙勇。那是一个迷醉的夜。迪厅里的音乐盖过了所有的烦躁,跳跃的节奏,激昂的音符,沸腾着此间挥臂狂舞的每一颗心,管他是欢乐,是忧伤,是宣泄,还是失落,每一首曲子里都有着震撼人心的穿透力和感召力。雨欢动情地舞动着,人越来越多,弥漫的热浪,撩动着她心底深处许久未曾弹奏的心弦,她迷幻而陶醉,她又开始幻想爱情。
太平淡的生活,太温婉的爱情不适合她,她需要一匹烈马,驮着她在如血的残阳下奔驰。她喜欢追风的狂野,她想要一个与她有着同样情怀的男子,来与她共享万世豪情!
那一夜,她很疯狂,她以肢体去诠释,去挥舞心头的纠结。这是另外的一个世界,不需要以温婉的话语去打动谁,不需要以忸怩的姿态去应对谁,更不需要去面对心里隐隐升腾的对未来的迷茫无措。这里只有吼叫,只有汗水,只有幻彩的灯光,只有一张张青春的脸和肆意挥洒的酣畅淋漓。
春天尚远,但她年轻的身体仿佛在嗞嗞的往外冒着热气。出门前,她只穿了一条淡紫色的紧身羊绒裙,套上一件深灰色大衣,脚着一双高筒皮靴。这一身穿着,将她的身体曲线完美展露。自瘦身后,她愈发崇尚简单的装束,也正因这份简单,停留在她身上的目光日益增多。
她跳累了,迈着慵懒的步子走到吧台前,在这里,酒不是酒,是解渴的水。一连灌下两瓶,她趴在吧台前舒缓着疲累的身体,一个男人走了过来。
“美女,我瞧你半天了,很能喝嘛,我叫龙勇,交个朋友吧。我请你吃宵夜去,赏个脸吧。”龙勇邪魅地笑着,将脸凑得更近。雨欢侧过身来打量着他,他二十五六的年纪,个头是她喜欢的中等偏上型。他的头发短而齐整,是时下许多男人爱留的“板寸”。这种发型很挑人,脸型不好或自身没有气势,很难诠释出男人硬朗的风骨。当然,眼前这男人显然很适合,没来由的,她想到了两个字——江湖。
他浓密的眉毛下,一双眼说不上是大还是小,非常有神,仿佛他身体里所有的能量都汇聚在那双眸子里。雨欢只略略扫了他一眼,心里却有些发怵。那一双眼,泛着寒光,仿似一柄冷剑,一瞬间就能将人的心捅个窟窿。
她只能用摄人心魄来形容他的一双眼,面对他,雨欢微微地露了怯。她想起在《动物世界》里看过的场景:旷野上,一头狮子蓦然间发现了一只羚羊或一只鹿,那种迫切的饥饿感和占有欲如此强烈。对,就是这种感觉,想着想着,她不禁又打了个冷颤。没来得及拒绝,他一只手已经搭在了她的肩上,喘着热乎乎的气,将唇贴着她的耳朵说了一句改变她命运的话。
“你知道吗?你跳舞的时候像个妖精,一个迷人的妖精,我的魂都被你勾走了。我喜欢你!不要拒绝我,好么?”龙勇说完,将她的肩搂得更紧。他的表情痞痞的,一个成年男子身体里的荷尔蒙正在作为信使,向她传递着求欢的讯息。
雨欢见多了这类男人,这里是供人发泄的地方,也是男人们泡妞的最佳场所。她不打算在此找男人,但龙勇刚才一席话,还是撩拨了她的心,如他这般直接率性的表白,她从未遭遇过。她打算离开,即便已经成为了他的猎物,她仍然想做一番挣扎。她不喜欢赵宇中规中矩、如嚼枯草的爱,龙勇又过于直白,旖旎的风光还没看够就到了终点,她有些不甘心。
妖精女人的风情来自神韵,她自认还没修炼到那个份上,他居然说她像妖精,她心里着实窃喜了一番。一个能被男人称作妖精的女人,在男人的眼里必定有着极大的魅力,他的话很对她的胃口。她早已懂得如何将生命中的艳丽释放出来,又不会将自己沦落为妖冶媚俗的卖弄。她不想马上应承他,她要吊吊他的胃口。
莫雨欢匆忙地穿上大衣往外走去,却慌不择路,走到了洗手间门口。迪厅很吵闹,但她分明听到了龙勇紧随其后的沉重的脚步声。正忖量着进去躲一躲,龙勇走上前来一把拽住她,将她拉入自己的怀里,用他深邃明亮的眼凝望着她。他的嘴角上扬着,一直在笑,坏里透着性感的笑。
“小妖精,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我岂能放你走?你说呢?”
过道上来来往往不少人,他视而不见,用手圈着她,温情又炽烈的看着自己的“猎物”。莫雨欢的身体微颤着,许多年不曾红过的脸在发烫,心里的无措感更凸显了她有如少女时代般的惶然不安。他的气息在她的睫毛间游走,他的头慢慢低下来,似乎在搜索着她的唇。她的心在抓狂,在沉沦,身体在酥软,在一个美妙的梦境里不愿醒来。原来……原来所有的过往,都是上天一种巧妙的安排,在今日里变成了另一个男人灼烫的怀抱。
夜晚一定是爱情的使者,有一些缘分是上天注定,躲也躲不掉。从迪厅里出来,夜深却未尽。她不知怎的想唱歌了,两个人去了卡拉ok,她唱《恋曲1990》,他则饱蘸深情地演绎了一曲《迟来的爱》。
后来,她知道他当过兵,那双鹰隼般的眼睛想必是在部队里练就的。退伍后他被分配去了一家电器厂,他不甘拿那点死工资,跟几个朋友合伙开了店自己倒腾电器。凭着厂里的关系,几年下来,挣了不少钱。
(四)
两年后,她嫁给了他。她唤他勇哥,他叫她欢儿。他心疼她,不允许她再受劳作之苦,她的工作就是爱他。他很会做菜,厨房也不让她进,他说女人是用来宠的,她除了洗洗内衣裤,外套都送去干洗店。他只有一个要求,她不能离开他的视力范围,他要随时能找到她,她的麻将搭子仅限于他的朋友和她几个要好的姐们儿。
最初的印象里,她以为他是一个冷血的剑客,不曾想,他摇身一变为温柔的杀手。一刀,又一刀,笑眯眯的剜她的肉。她醉倒在她的情怀里,他的每一个亲吻,每一个拥抱就是麻醉剂,她一点不疼,任他宰割,直到被他削去了棱角,锉平了任性。她变成了他心目中理想的妻子,成为了他最爱的女人,他说,她只能是他一个人的妖精。每一个清晨,她从幸福里醒来。夜里,又在快乐里睡去。他的宠爱,令她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除了每天打麻将、看电视,她无事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