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月】中西文化与徐志摩(随笔)
看了徐志摩的两篇散文《巴黎鳞爪》《我所认识的康桥》让我感觉徐志摩不仅仅是一位诗人,更是一位很出色的散文家。他的散文具有欧式风格,就像是欧式建筑一样带有法式的浪漫与细腻。语言诗歌般的优美,这样的散文是诗歌和散文的要素融为一体。时而窃窃私语,时而浪漫风情。带有西方上层文化情调。
我们最初所认识的徐志摩,一是从他的诗歌《再别康桥》或者是和林徽因缱绻的恋情和张幼仪反对包办婚姻反封建传统的背叛,还有和陆小曼放纵自由的敢爱敢恨的凄美的第三者插足的破坏别人婚姻的对真爱坚守。这样的行为在徐志摩看来是正确的,他的思想是受西方文化的熏陶。
徐志摩一直在美国和英国留学,学习西方文学。他的思想和中国的传统文化是相抵触的。在婚姻问题上中国人讲究的是从一而终,白头偕老,遵守妇道。徐志摩的观点是婚姻不是绑架,要尊重自己的内心,相爱的人在一起,才是幸福的,不爱就应该分离,不能被封建思想的婚姻观和道德观鬣绊。为了反对婚姻包办,他要做民国时期第一个离婚的男人。虽然有些盲目却也不乏勇气。相对林徽因来说就比徐志摩理智得多。不破坏别人的家庭,不能因为自己而伤害另一个女人。在道德和道义的范围内选择婚姻,导致他们两个不能在一起。
就像卡夫卡《爱的最高境界》卡夫卡在小酒馆里写作,对面坐着一位银行家太太,他一边写,她一边阅读。那位太太说她没有丈夫,他们两个相爱了。当卡夫开知道那位太太有丈夫时候,毅然留下边条离开了那位太太。晚年离开人世的时候,在弥留之际还在呢喃着那位太太的名字。这是一个凄美爱的最高境界诠释,不横刀夺爱,把爱放在阳光处。
徐志摩做的就很盲目。这与他的才华无关,是与他的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不同发生碰撞结果。徐志摩英年早逝,如若活着的话说不定还要演绎出许多令人费解的浪漫爱情故事。其实,徐志摩在婚姻的路上走的很艰难,在感情上得不到林徽因情感的折磨,陆小曼和林婚姻承受两个家庭的解体,陆小曼沉浸在上流社交吸毒挥霍,祸祸他。徐志摩“打几份工”挣钱也养不起陆小曼。弄得满身疲惫,最后命丧飞机失事。
我觉得徐志摩一直在寻找真爱中走向了泥潭,迷失了自己,最终被湮没,是西方文化害了徐志摩。我们可以学习西方文化,要去其糟粕,吸取精华,不能全搬照做,要适应中国文化。这就是说,我们要与时俱进,超越和滞后都是致命的弱点。这两本书给我们介绍了巴黎的全貌,让我们走进巴黎,认识巴黎。他所看到的康桥,介绍了他在剑桥大学的生活和那里的学生的生活。这两本书值得阅读,让我们扩大了视野,文学走向世界。我一直认为徐志摩为人是真真诚的,对爱的执着与追求也是令人感动的,徐志摩不是乱爱也是在用心去爱。只是他的思想和道德理念是受到国家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是西方文化给害了并且害得很惨。
还是那句话:“有爱的生活是幸福的,无爱的生活不叫生活,那只叫生存;爱是不可以忘记的,放手也是一种爱,爱是自己的婚姻是家庭的,更是一种责任。有时因为责任我们不得不割舍一些东西,没有十全十美的爱,也没有十全十美的婚姻。徐志摩演绎的是他们自己的爱情与婚姻,无可非议。不管是对与错,是与非,这就是他们的真实生活。每一个人都是一部电视连续剧,演绎着自己独特人生。我们只是为徐志摩这样有天赋的诗人散文作家夭折感到惋惜,也为陆小曼的命运感到担忧,更为徐志摩和林徽因相爱又不能相守感到遗憾。徐志摩走了,留给我们的是《再别康桥》和《人间四月天》的遐想,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对婚姻与爱情更深层次思考。
关于我对徐志摩和林徽因和陆小曼,张幼仪等人感情纠葛,在我写的《人间四月天》影评中已经详尽表达了我个人观点。如若你们感兴趣,我可以链接给你们阅读。http://www.vsread.com/article-503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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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虽然爱无罪,爱与不爱都是权力,但也要遵守道德和道义的法则。自由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自由。所谓的西方自由不适合我们中国,是西方文化害了徐志摩,我一直的这样认为。这只是个人看法,不敢苟同,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