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学网-原创小说-优秀文学
当前位置:江山文学网首页 >> 短篇 >> 传奇小说 >> 张通判智断争妻案

编辑推荐 张通判智断争妻案


作者:白常学 举人,3035.26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545发表时间:2016-09-08 20:56:17
摘要:古代断案故事


   故事发生在清朝道光年间。江西崇仁县有户人家,户主蓝大顺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娶妻米氏还不到两年。蓝家虽然贫苦,但这对青年夫妇男耕女织,勤苦劳作,孝敬老母,节俭持家,日子倒也过得安稳和睦,温馨甜蜜,不料这一年边境发生战争,官府发下征集令,让蓝大顺参军从戎,即刻奔赴边关,不得有误。蓝家接到军令,一家三口哭成一团。从军打仗,犹如进鬼门关,凶多吉少,生死难料。但军令难违,国事为重。蓝大顺只好收拾行装,洒泪辞别老母和娇妻,远戎边关,从军打仗去了。
   一年后,从边关传来音讯,蓝大顺在一次战斗中不幸身亡。婆媳俩得知这一噩耗后,顿时肝胆俱裂,哭得死去活来。自此,两个女人天天以泪洗面,悲伤度日。米氏因思念丈夫,寝不寐,食无味,泪哭干,嗓吼哑,一个如花似玉,充满青春活力的少妇,犹如缺了水分的牡丹花,很快便容貌消瘦,枯卷萎缩了。婆母见媳妇终日愁眉不展,失魂落魄的样子,心里也很痛楚。可不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没了丈夫,那是什么滋味啊!婆婆是个开明人,知道儿媳守不住,就劝道:“儿媳啊,别愁坏了身子。如今大顺为国捐躯,你年纪轻轻的,不能为大顺耽误一辈子,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你瞅着有合适的人家,娘同意你走。”不久,邻村邱绅士之子邱彬托人前来提媒,婆婆知道邱家是个殷实富户,儿媳过去不会受罪,就欣然应允。于是,邱家很快送来聘礼,择日成婚。婚礼那天,邱家张灯结彩,鼓乐喧天,用一顶花轿将米氏抬回家中。新婚夫妇拜过天地,携手进入洞房。自此,米氏犹如久旱的禾苗喜逢甘霖,脸上的愁容逐渐展开了,再加上邱家饭食充足,衣被丰厚,那原来俊俏的面孔又有了光泽,很快便恢复原状,不到半年,又成了一个鲜活明丽、光彩照人的女子。
   一日,米氏去村外桥边洗衣服,忽见水中有个人影在直盯盯地看自己,那面目很像前夫大顺。米氏抬头把脸一扬,不禁万分惊讶,原来真是大顺站在自己的身边。“大顺,你……你还活着?”蓝大顺说:“死里逃生,总算活着回来了。贤妻,自别后的两年里,我每天都在想你念你,想念得我快要发疯了。今天我终于又见到你了!”米氏想起与大顺的恩爱之情,顿时惊喜万分,热泪滚滚,真想扑到大顺怀里痛哭一场。但她马上意识到自己已改嫁邱彬,不再是蓝家的人了。便抱起洗衣盆,掩面扭身匆匆而去。
   蓝大顺满腹狐疑回到家中,母子见面,少不了大哭一场。大顺问及米氏,母亲才道出原委。大顺也说,在一次作战中,我军被敌军包围,他舍身跳下悬崖,幸好被半崖上的树枝托住,才保住了性命,后来被人救起,在山民家养伤多日,直至伤好了才回到军中。官兵们都以为我死了,可能把信儿传到家里,其实我还活着。母亲抹着泪说:“你活着回来了,可儿媳却改嫁成邱家的人了。”大顺劝道:“娘,你不必伤心,凡事都有个先来后到,媳妇是我先娶到家的,既然我回来了,就还得归我,我这就去邱家给你要儿媳去。”母亲忙拦住:“儿啊,人家也是明媒正娶,用大轿抬过去的。再说,当时我也是点头同意的。你去要媳妇,人家会给你么?”一席话把大顺也说怔了。
   晚上,大顺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心想:“我从军前并没有休妻,为了大清王朝,为了国家,我拼死累活地打仗,差点连命也搭上。如今回来,竟连媳妇也没有了,我这是图的啥?真他娘的窝囊透了!不行,我得把媳妇要回来。倘若邱家不给,我上县衙去告。”
   次日,大顺去邱家要媳妇,邱家果然不给。说米氏既不是我们抢来的,也不是偷来的,而是两厢情愿,明媒正娶,有凭有证,光明正大用花轿抬回来的。并没做什么伤天害理,违律乱条之事,凭什么把媳妇还给你?大顺见和谈无望,一怒之下,便将邱家告到县衙公堂。
   崇仁县县衙见有人来告状,即刻升堂,一拍惊堂木,问道:“下跪何人,因何告状?”蓝大顺说:“大人,小人名叫蓝大顺,家住城西,两年前,小人与村女米氏结为夫妻,家境虽穷,过得却也温和。因边境有战争,小人接到官府征集令,便别离母亲和妻子,为国从戎,奔赴边关御敌。如今,小人退役回来,竟得知邻村邱彬将我妻子娶到他家,成为邱家之人,望大人看在小人为国效劳的份上,让邱家归还我妻子米氏,使我们夫妻团圆。”县衙听后,当即传来邱彬,当堂质问:“好你个邱彬,蓝大顺为保大清王朝,远戎边关,舍身忘死,奋勇杀敌,你却在家夺占了人家的妻子,是何道理?”邱彬忙答:“大人明察,容小人禀告。小人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夺军人之妻啊。只因有人从军中传来音讯,说蓝大顺已为国捐躯,小人打听米氏有改嫁的念头,就托媒人前去提亲,征得其婆母的同意,才与米氏结为夫妻的。小人是明媒正娶,且双方情愿。夺占军人妻子之罪,小人可担当不起啊!”县衙又问原告:“蓝大顺,你为国捐躯之事,是何缘故?”原告回道:“小人在一次战斗中被敌军围困,便舍身跳下悬崖。军中都以为小人已死了,就把这个消息传回家中。其实这是谣传,小人全然不知。小人被半崖中的树枝托住,后被山民救起,背至家中,至伤愈后才返回军中,领取抚恤后,这才光荣返乡。现有军中文书为证,请大人过目。”县衙接过一看,果然不假。想原告蓝大顺是为国杀敌的有功之人,返回后理应与妻子团聚。就问被告:“邱彬,本官意欲让蓝大顺与米氏团聚,仍为夫妇,你可同意?”邱彬说:“禀大人,小人不能同意。小人与米氏是明媒正娶,已结为夫妻。婚后互敬互爱,感情深厚,大人怎能忍心将我们一对恩爱夫妻拆散呢?”县衙一听,也觉得有理,又想还是不拆为好。这时原告大声请求:“请大人明断,将米氏归还给我。”被告也磕头作揖:“大人明断,此事万万不可!”县衙看看原告,又瞅瞅被告,心想:将米氏判给原告,被告不同意;判给被告,原告有意见。两个人说得都有道理,究竟该判给哪一个呢?县衙犹豫不决,难下决断,想了片刻,才说:“此案本官今日暂不判决,容思虑成熟后,再作决断。退堂。”
   县衙对这一案件冥想苦索了数日,也没想出妥善处理办法,最后只好求助上司,将案卷呈送给临江府通判张澍正,以求公断。
   张通判看罢卷宗,也觉得此案十分棘手,不好处理。他在任断过不少案,每次都是认真细致,力求公正,因此受到百姓赞扬,在临江府一带有口皆碑。面对此案,他思索一阵,便决定微服私访,一来作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弄清此案的来龙去脉,熟悉案情,好下决断;二来听听百姓的意见,看他们对此案有何看法。想到这里,他便乔装打扮,深入民间,进行私访。
   张通判来到蓝大顺所在的村庄,找到一位老者,先虚旋一番,便切入正题,向老者求教。老者说:“依我看,应将米氏断给前夫蓝大顺。若不如此,日后谁还愿意应征从军,保家卫国呢?再说,那邱彬年轻貌俊,且家富业丰,舍了米氏,再娶一房又有何难?可蓝大顺就不行了,他家境贫苦,寻个媳妇很不容易。如果官府不将米氏断给他,那就苦了他,恐怕这辈子寻不上媳妇,要打一辈子光棍了。”张通判听后,点了点头,然后又找其他的百姓聊谈。在微服私访中,大多百姓都同情蓝大顺,说应该把米氏断给他,这时张通判的心里已有了谱。回府后,他思来想去,终于想出了一个较妥善处理的方法。
   这一天,张通判升堂问案。原告、被告和米氏均到府衙听判。百姓们听说此事,都拥来旁观,想看张通判如何判决此案。这时,张通判命衙役拿来三个蒲团,分前、中、后摆到堂下。然后让邱彬跪在前面的蒲团上,米氏跪在中间的蒲团上,蓝大顺跪在后面的蒲团上,便开始问案。他先让原告和被告各自说了一番,才说:“你们二人各说各有理,叫本官左右为难,难下决断。常言说,强扭的瓜不甜。不如让米氏开口,尊重其意愿,她愿意跟谁,本官就把米氏断给谁,你们可有意见?”原告和被告见通判说得在理,欣然同意。张通判便问米氏:“民女米氏,你是愿意跟前面的丈夫,还是愿意跟后面的丈夫?”米氏想了想,觉得蓝家不如邱家富有,去蓝家受穷,在邱家享福。再说,蓝大顺长得粗犷平庸,不及邱彬英俊标致,这一段时间也和邱彬过热了,有了感情。她看了看跪在自己前面的邱彬,就说:“禀大人,民女愿意跟前面的丈夫。”张通判当即宣判:“那好,原告被告,听本官定判:既然米氏愿跟前面的丈夫,那就把米氏断给其前面的丈夫蓝大顺,特此决断,此案到此结束。”米氏一听,暗暗叫苦,意欲分辩,但仔细一想,觉得通判说的也不错,前面的丈夫不正是蓝大顺吗?想到这里,她埋怨自己为何不说愿意跟后面的丈夫。但她转而又一想,后面蒲团上跪的不也是蓝大顺么。如果我说愿意跟后面的丈夫,通判肯定会说,那你就跟后面跪着的蓝大顺吧。这样说也不为错。看来不管自己如何回答,张通判都是要将自己判给蓝大顺的。由此可见,通判是经过精心安排,费了一番苦心的。看来这是天意,我只有乖乖地跟蓝大顺过一辈子了。
   自此,张通判智断争妻案一事,得到多数百姓的称赞,到处都夸耀张通判有智有谋,既支持了为国杀敌的军人蓝大顺,又让邱彬有苦说不出口。这样决断,将法、理、情巧妙地融合在一起,既考虑到国家利益,又顺应民意,让三方当事人均服判决,合法理,顺民意,真是神断啊!临江府一带的大小官员得知这一消息后,也都佩服张澍正的能力和智慧,认为这个案子判得公正、合理,且妥善圆满。从而,张通判更加受到当地官员和百姓的敬重和拥护。
  

共 3677 字 1 页 首页1
转到
【编者按】“式微,式微,胡不归?”其乐融融的蓝大顺一家,因为大顺从军,身临险境,被误传已死。在大顺娘的劝说下,妻子米氏另嫁他人。归来的大顺如何舍得曾经的娇妻,于是产生了一场于法、于理、于情的争妻之战。县官的谨慎、通判的智慧,让事情得到妥善的解决。让人对那个年代的法度,多了一丝敬意。故事有条不紊,引人入胜。拜读、欣赏!【编辑:风飞沙】

大家来说说

用户名:  密码:  
1 楼        文友:风飞沙        2016-09-08 20:57:14
  感谢作者对短篇的支持,祝笔健身康!
2 楼        文友:风飞沙        2016-09-08 21:00:46
  掩卷之后,没有“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心里松了一口气。愿精彩不断,期待作者继续赐稿。
3 楼        文友:风飞沙        2016-09-08 21:03:06
  由于百度的时候,看到这篇文章曾经在多家网站发表过,也曾有署名“白鹤”的,为避免误会,特把作者贴于文后的简介粘贴过来:
   作者:白鹤,本名白常学,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鹤壁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名誉主席。曾在《民间文学》、《故事家》、《故事林》、《河南日报》、《奔流》等报刊出版社发表小说、散文、故事、报告文学六十余篇,曾获省民协突出贡献奖和优秀成果奖。原为鹤壁市文联刊物编辑,现退休。《淇河晨报》老年记者。
4 楼        文友:白常学        2016-09-09 10:24:29
  感谢风飞沙老师的编校,态度认真,谨慎,细致,负责,谢谢!老师辛苦了。此稿曾在《民间文学》、《龙门阵》,《民间传奇故事》发表过,但并不是一稿多投。《民间传奇故事》发表后,不给样书,不给稿费。当时不会上网,也不知发表了。十年后,又投《民间文学》,三个月之后,没有消息,才又投《龙门阵》。结果两刊都用了,事先也没通知我。最后,还是文友告诉我,三刊都发表了。我也曾致信《民间传奇故事》,追要样书和稿酬,回答是时间太长了,查不出来了。没办法,我只好吃了个哑巴亏。这就是事情经过,特此说明。
共 4 条 1 页 首页1
转到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