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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由恶意吐槽引发的人性思索


作者:世林 布衣,420.8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005发表时间:2016-10-28 14:58:36

今天读新闻,看到有关余秀华的新闻。网友有评论:“一个脑瘫怎么能火呢,很是奇怪”。看到这样的评论后,我愤愤然。感觉这位网友的评论太主观化了,他看到的是“火不火”,而不是诗歌本身。我读过她的诗歌,其语言清新脱俗,极富艺术感染力,阅毕如入人间妙境。她对情感细致入微的表达,是很多“著名”诗人都望尘莫及的。在她深感绝望的人寰里仍能发现怒放于精神之域的玫瑰,芬芳怡人。那位网友以其逼仄的视野看待此事,甚为可悲。一个有着先天疾病的人难道就没有追寻己身幸福的权利吗?一个愿意以笔为帆航行人间的尘俗女子就不能在生活的扉页上画出炫丽的虹影吗?她是可以的。但在这里我只想就该网友的行为说几句话。
   网络生活也是大众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在这里你可以“任性”,但请注意你的方式。你本身拥有言论自由,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它被限制在法律的框架内,使用该项权利时勿要忘却人权。不能因为余秀华有着先天病症而歧视她,试想,有些人考上了博士,并供职于事业单位,而你没有,社会舆论就此恶意攻击你,发表各种负面评价,甚至还有“骂娘”的内容,你会怎么想。网友的行为本身是不理智的,其次未将她作为一个独立人格来看待,这是不尊重人权的表现。再者,从道德上来看,人家与你无冤无仇,何故出此恶言。也许你并无恶意,但你的语言伤害了一个人,你应该为自己的表达负责任,尽管是在一个虚拟空间,但请不要忘记,那也是一个公共空间。无视社会规范和伦理道德,任性而为,不知其“可也”。
   也许有人说了,“你这是小题大做,上纲上线”。对于这样的质问,我必须还击。人性是“小题”吗,伦理规范是“小题”吗?人情在那样的一个虚拟空间里变得冰冷淡漠,我相信肯定会有人将那种表达习惯带到现实生活中的。人人如此,必然造成人际关系紧张,你刺儿“”我,我要还以“重拳”,到那时就真的可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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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余秀华红了,38岁的她在2014年年末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名声。随着一首题为《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在网络和朋友圈“病毒般蔓延”,这个湖北钟祥市石排镇横店村的农妇,一夜之间成为媒体坊间谈论的对象,余秀华诗歌最大的特点就是真,很多人都被余秀华的诗打动。当然,一个人走红之后,势必会有这样那样的评论和议论,但评论只是自己的见解,百家争鸣吗!拜读。【编辑:紫气东方】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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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紫气东方        2016-10-28 14:59:24
  诗歌与残疾无关,诗写的好与不好,对读者来说,只是个人的品味而已。
紫</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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