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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清晨】套路再深,不回农村(散文)


作者:底薪 布衣,194.3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356发表时间:2016-10-31 22:56:27

“脚脚,皮蛋壳,杨家河的水不落,不落南,不落北,北上田的种荞麦,荞麦开花一汪白,茄子开花紫淡色,金簸箕,银簸箕,那个的小脚拿过去。”伴着儿时点脚丫的童谣,穿过摇曳的清风,穿越混沌的旧时光,随着时间的久远,生了锈的旧时光反倒鲜亮起来,但一经沉淀,终究是少得可怜。
  
   儿时的家规:晚上八点前,必须回家,不然,若待母亲满村喊,回家免不了一顿跪扫帚。不外出的时候,我们姐弟三个的日常娱乐是父亲从城里带回来的羽毛球、象棋和书。羽毛球和象棋没能在记忆里留下什么痕迹,倒是那本《安徒生童话》为我构建了一座关于文字梦幻瑰丽的宫殿,梦里反复出现海的女儿给了我对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原始启蒙。
  
   十一岁那年,因为视力急剧下降,不得不休学在家一年。医生建议要多看绿色,母亲怕我寂寞,就花250元给我买了一头小黄牛,于是,去草塘放牛成了每日的任务,带着那本厚部头的《红楼梦》,被我翻了三四遍,字不认识就跳过,看完后再回过头看。真假虚实间,无人借小小的我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十二岁那年,哈气成霜的清晨,初升明媚的阳光,踏着齐膝的积雪,母亲欣长的身材引着瘦小的我,在庭院里一锹一铲一前一后除雪,那一刹那的柔软,触动了我的灵感,由此便有了后来处女诗作《扫雪情》的发表。
  
   十四岁那年,我兴高采烈地拿着刚发表文章的报纸和18元的稿费回家时,父亲拿着筷子敲我的头教训道:“你要是敢再写文章的话,就别读书啦。”
  
   至今不可否认,绿油油的稻田、一望无际的草塘、骇人惊悚的蚂蝗、壮实沉闷的水牛、憨厚淳朴的村民,为我最初的写作积累了圆鼓鼓的写作素材,这也奠定了历代文人经久不衰担当社会道义铁肩的绝佳底蕴。
  
  
   前几日,《孝感晚报》副刊编辑部组织地区各县市景点征文,活动很热闹。郑主编说,安陆,作为李白呆过十年的地方,理应有不少怀揣才情的作者。我作为围观群众说了一句,离开家乡多年,很多景点都不曾去过,无从下笔。应和者多。
  
   涢水湖畔、银杏之乡、李白故里,顶着这样的名号,“安陆”——我的家乡,自打我们出生就圣洁般地根植于我们的血液里,成年后,背负着亲人的期盼,饱蘸着儿时的记忆,我们离开了,离开得太久太久,以至找不到回去的路。
  
   儿时的路,那么远,那么远的通往学校的村级公路,如今我挽着老公说着话十分钟就走完,遗憾的是,再也回不到当年路上哭鼻子的小女孩。
  
   儿时的家,那么暖,那么暖的容下我们一家五口,如今破败裸露的残垣断壁,疯长的蒿草庭院,难过的是,再也找寻不到当年埋下我百宝箱的那颗大树。
  
  
   两年前,扶老携幼去了一趟农村亲戚家。下午五点吃完晚饭,因我许久不曾来,亲戚热情挽留我住一晚再走,并把房间收拾好,让我给孩子洗澡早点哄他睡觉。站在二楼窗户眺望,整个村子似乎即将要随那还未褪去炙热的夕阳,慢慢西去,静静睡去。
  
   亲戚招呼着其他人打麻将。我揣测,这晚上大把的时间里我该就这么在睡梦里去养精蓄锐吧。
  
   此时若在深圳,我也许正慷慨激昂掷地有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在夜色里一家人去公园散步,去书店看书,待孩子睡去,还要处理当天未完的工作。
  
   我有种莫名的恐慌,于是,夜幕里执意带着孩子离开回到城里的酒店去住。
  
  
   陪母亲去汉丹菜场。一路人,和她打招呼的人很多,小区里的、远方的亲戚、药店的……
  
   城镇化让小城市里的人似乎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越是生活得越久,牵扯得就越多,于是,你家里一点风吹草动就成了门口大妈们嘴里扬起的唾沫星子,房子、车子,甚至生儿生女都成为了他们嫉妒比较的对象。
  
   回不去的家乡,已无处安放我们漂泊在外多年的心。于是,我们选择了继续离开农村,离开小城市。
  
  
   阳阳同学说,不要再写城市啦,城市节奏太快,没有沉淀。
  
   我不赞同。
  
   我人生最华锦的片段,属于城市,属于那个忙碌而快节奏的城市。凡俗细节,也要鲜衣怒马;嬉笑怒骂,也要语不惊人死不休。
  
   尽管,沉重、忧患是文学的使命,不代表这使命必须播种到土壤肥沃的农村土地,而不能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生根发芽。城市里温情而坚实的水泥地上,更能承受血雨腥风惊天动地金石裂帛般惨烈的生活,而这,才是我们真实的眼前。
  
  
   如果说,农村静谧,小城市安逸,可以无所欲、无所求,做自己喜欢的事。那,如果喜欢的事就是看看电视、打打麻将,以这些自我抒情和自我追求聊以自慰,我便不能剥夺人家最后一点自我感动。
   我们不想要这种一眼就望到头的生活,所以才会无数次重新开始,无数次重新踏上让你提神的城市。
  
   因为,没有上一辈给我们兜底,没有兄姐给我们支援,放任自己在年华即将老去的路上裸奔,躲到农村静谧,躲到小城市安逸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虚幻的道德、自我安慰是在活生生的现实面前是不管用的。
   艳子说,那种儿时农村家贫的自卑感,是你在大城市生活十几年,穿着几千块的衣服,依然无法从骨子里剔除的性格本源。
  
   甘肃杨改兰杀害4个孩子后自杀,她的背后是农村和城市的距离,是遥远的物理距离,还有遥远的心理距离。
  
   那么多从农村走向小城市,迈入大城市的我们,努力的目的期初也不过是为了摆脱那种物质上无能为力的焦躁和精神上殚精竭虑的绝望,不过是尽量让我们的下一代缩小与大都市之间的物理和心理的距离。
  
   尽管城里的月光不如农村澄亮,城里的夜晚不如农村纯粹,可是这座城市,我把她取名为美好的城市,或文艺、或矫情、或抑郁、或刺痛,都不要紧,要紧的是她每一天的真实原创,当你睁开双眼,就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战斗,否则你就有被打回农村的可能。
  
   前两天,《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失去奋斗,房产再多我们也将无家可归》与其这么形而上学,不如改名为《失去房产,奋斗再多我们也将无家可归》更接地气。
   现实生活中,只有真正赚钱,才能努力生存得像个正常人,这得需要一大笔钱啊。钱给我们安全感,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买不到只能说明钱还不够多,还得继续努力挣钱。
   在每座城市,你永远都不知道林立大厦的阁楼里凌晨的灯光下,会有怎么样的憧憬,会有多少人比我们想象中更努力。
  
   这样一个台风肆虐的城市夜晚,窗外狂风呼啸,我在灯下说,套路再深,不回农村;沉淀再深,不写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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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儿时记忆似乎已尘封多时,却依旧可以发掘出丝毫的细节。一个农村的孩子在看似美好自由的农村里肆意奔跑,简朴的生活将深埋心底的小小文学心唤醒,小文人开始走自己的路。快节奏的城市把人打磨得越来越光滑,在浪潮中越走越快,反而无法适应农村的安逸。“我人生最华锦的片段,属于城市,属于那个忙碌而快节奏的城市。凡俗细节,也要鲜衣怒马;嬉笑怒骂,也要语不惊人死不休。”一句充分表达作者内心更愿意在日益进步的城市中奔跑,而不是像儿时那般落于人后。尽管城里的月光并不如农村那般皎洁,但是这才是真正的生活,何必纠结于农村那梦幻般的美好?所有人都坐着科技的翅膀往前飞奔,如若谁再骑着黄牛唱山歌,定当享受一脸尘土。坐着所理解的文艺范在快节奏的生活中逐渐深沉,与其尽力追求皎洁无瑕,何不与时俱进,让自己安心?文章从儿时欢快的日子将情绪带到现今的沉思,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推进,文字简单朴实,更接地气。而结尾的一句自话,道出了作者的心声,同时让人联想到现如今很多伪文人过着城里人的生活却写着农村的美好城里污浊的虚伪,值得深思。感谢来稿清晨,欢迎继续来稿!【编辑:秋日孤雁】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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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秋日孤雁        2016-10-31 23:00:17
  经历城市万马奔腾的洗礼,更加不敢有丝毫的松懈,重回农村意味着退出比赛,从此再也追不上潮流的脚步。带着儿时的记忆,农村那一抹皎洁的月光,奔跑于拥挤的潮涌中,保持那一抹真情。问候作者,期待更多佳作!
2 楼        文友:清晨文学官方吐槽君        2016-11-26 20:39:30
  农村孩子都自强。
3 楼        文友:借双慧眼看世界        2017-02-08 11:13:57
  拜读老师佳作,欣赏学习您的美文,品读中:“脚脚,皮蛋壳,杨家河的水不落,不落南,不落北,北上田的种荞麦,荞麦开花一汪白,茄子开花紫淡色,金簸箕,银簸箕,那个的小脚拿过去。”伴着儿时点脚丫的童谣,穿过摇曳的清风,穿越混沌的旧时光,
走向太阳的路是烙人的,但太阳永远那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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