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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往事并不如烟


作者:沈江平 秀才,1158.9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579发表时间:2016-11-20 09:43:08

往事并不如烟 我是一九九一年夏天初中毕业后,考入甘肃南部甘南州的一所中专学校的。那时候的学子们,一般初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的大都考取中专,因为在那个时代,只要一考上中专,就意味着有了一个吃饭的“铁饭碗”,中专一毕业国家就能分配上工作,另一个原因就是上中专时间短,而且参加工作早,只有考取中专无望后,才会继续读高中。
   记得那是中专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后的一个周六晚上,那时候还未实行“双休制”,由于我的脚在一次上街时,被摔碎的玻璃渣刺破鞋底而受伤,那天晚上,我们班的两个男生宿舍的同学,都去外边看电影了,我由于脚伤未愈,就一个人留在宿舍看书,偌大的宿舍里,寂静得听不到任何声响。这时,在州府合作甘肃民院上大学的乡友,来我们宿舍看望我们,我俩便坐在宿舍里海阔天空地聊天。等到同学们看完电影回来时,已是晚上十点多了,于是,我们便留那位乡友在我们宿舍过夜。甘南州大部分地区都是高海拔地区,我们学校所在地州府合作市也不例外。地处青藏高原东部边缘的甘南的冬天,是漫长而又寒冷的,如果早晚走在野外,那种只有高原上才有的寒风,会把人吹得瑟瑟发抖,一些皮肤不适的人,脸部会冻得红一块青一块紫一块的,嘴里呼出的气息,也会在衣领上结成一层薄霜后久久不消。为了在漫长的严冬不受冻,学子们都会在入冬时,买上棉衣棉裤和暖皮鞋或皮靴等衣物御寒,高原地区不仅寒冷,而且湿气特重。那时的学校校舍大都是平房,一般大家上午穿上皮鞋或靴子,中午午休时,便会脱换放在窗台上,在冬日的煦暖阳光中晒晾。
   发生那件事的那天,由于是星期天,除一些一大早起来打热水洗衣洗头的同学外,由于天寒地冻,宿舍里也不暖和,大家都还蜷在被窝里睡懒觉。等到我们起床后,隔壁宿舍的一位同学,便在宿舍门前叫嚷乱骂,由于当时的宿舍,都是砖木结构的平房,一排排宿舍门前的院子及其前后宿舍都是畅通的,除了栽着几根晾晒衣裳的铸铁杆子外,别无他物。他说昨晚看电影回来后,他晾晒在窗台上的短靴被偷,由于我们班两个宿舍的男同学,一概不留地都去看电影了,除了我和那个甘肃民院的乡友外,再无他人。还到我跟前质问,昨晚上他们宿舍里来过外人没有?我说这种事我哪里知道,隔壁是否有人进出,我们这边根本就听不清,何况宿舍门又没上锁,即使有小偷出入的话,我想也是同宿舍的同学,更何况他的皮靴,是放在窗台上丢掉的,根本与宿舍有没有人出入沾不上边。无奈他说这就怪了,言中之意,明显是怀疑我和那位乡友所为,对于这种不分青红皂白胡乱栽赃的作为,我听后气不打一处来,于是更是出言不逊。看到这种架势后,几个要好的同学便劝开了。如若不劝,依照我的脾气,那一天,那一架是非打不可的。其实这种事我哪里知道,虽说一墙之隔,有时候大家外出都不锁门,更何况,皮靴是晾晒在他们宿舍窗台上后,到底是晚上还是早晨一大早丢掉的,就更难说了,他的这种作为,其实是东西丢失后胡乱讹人的做法,说难听一点就是“疯狗咬人”。看到我出言不逊,那位同学也表示出了无奈,只是一个劲地用脏话乱骂,晚上他便告到了班主任那里。
   周六外的每天晚上,那个时候我们都要上晚自习,每天的晚自习上,班主任老师都会雷打不动地进行一番出勤检查,主要防止一些懒散的同学逃避晚自习后缺勤。那天晚上晚自习开始后不久,班主任老师就悄悄地把我从教室里喊出,我当时一想,便知道是咋回事了,班主任老师说话虽然口气和蔼,但却给起来了一番“敲山震虎”式的谈话,他说如果真是我和那位甘肃民院的乡友所为,现在承认后退还东西还来得及,到时如果学校治安室介入案子调查后,一旦查出个水落石出情况属实的话,就要上报校委会开除。我当时很诚恳地说,的确不是我和那位乡友所为,更何况我俩都有皮靴,也希望学校治安室如实进行一番调查。班主任老师说,他不想让小事变大,最好你们实话实说,我说我也总不能自己没拿硬说拿了吧,最后班主任说,既然不是你和乡友所为,那就让治安室的校警去调查,反正这件事到时非要查个清清楚楚不可,否则,以后此类事件还会发生。于是,这一天就这样平安无事过去了,待到第二天晚上,晚自习的铃声响后时间不长,班主任便在检查出勤情况之际,通知我到学校治安室去一趟,我于是径直去了门房那边的治安室,以前,我们都认为,学校的治安室是专管学生们打架之类的事的,未曾想到,他们还管学校里的这些事。一进治安室,一位身着警服的校警,便口气十分生硬地开始了先发制人式的“审问”,“人正不怕影子歪”,对于他的那套作为,我也就根本未当一回事,记得当时,我的手由于天冷的原因是插在裤兜里进去的,进去后也忘掉了取出来,他便大声教训让我将手摆放好,于是,我就按照他的要求去做了。这时他才正式开始“审问”,问我那天晚上宿舍里只有我和那位甘肃民院的乡友坐着,除此之外,再无外人进过你们两个宿舍,那你们同学晾晒在窗台上的皮靴为啥不见了?还说若不老实交代,就要把我交到校委会开除。由于不是自己所为,我就如实说了那天晚上我们俩除了喝水闲聊之外,根本就没出去半步,总而言之一句话,反正不是我俩所为,加上学校里也人进人出的,说不定他的皮靴,就被一大早入校捡拾煤渣的藏族老阿妈,放到背篼里拿走了,何况他发现的时间在早晨,硬说是头天晚上丢的。如若不信的话,可以找我的那位乡友进一步核查情况。那位校警连诈带吓地费了一番周折,进行了例行“审问”后还是一无所获,于是,就让我继续去上晚自习。
   此事过后时间不长,一个周末下午,那位乡友又来我们宿舍,害怕让他产生不愉快的想法,我们几个乡友一直未将这事告诉他,我想他也不会知道的。吃罢晚饭后,我们聊天聊了很长时间,晚上时间已经不早了,他硬是执意要返回他们学校,无论我们怎样挽留都无济于事,临走时他还说,若再在这里过夜,到时丢了东西又会涉嫌到他,也会给大家带来不便。由于走得匆匆,我也未来得及询问个中原由,据我估计,可能是我们学校的校警,给他们学校的治安处打电话后,委托人家调查了此事,否则,他也不会提起这事。后来,那位乡友还会在周末下午常来我们宿舍,由于都是老乡,彼此走动联络,也就算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了,开始时一直不肯留宿,慢慢时间长了,在我们的一再挽留之下,他才会在这里过夜的。对于那次他说的话,我们再也没有询问过,反正事情早已过去,如若提起,倒还会让大家产生一种不快。与其大家不快,还不如由我一人担着算了。
   三年过后,那位乡友早我们一年毕业了,由于在校时就品学兼优加入了党组织,毕业之后先后在迭部县委统战部门、合作市文广部门以及基层乡镇党委等单位都工作过,凡是在他工作过的单位同事和领导跟前提及他,都是一片赞誉之声,由于各方面都挺优秀,加上人品和能力更是无话可说,多年前,他调入州政协机关后,现在已是县处级干部了。而我的那位同学,自发生那件事后,在以后的三年多时间里,我俩再也未说过话,对于他的那种卑鄙作为,想当初每当回想起来,就会让人十分恼火。毕业之后,由于我一直在他乡工作,我们再也未曾谋面,听说他现在,在我们老家舟曲县公安部门下属的基层乡镇派出所工作,还担任着所长呢,但愿他在政法系统的工作岗位上再也莫像二十年前那样“胡乱咬人”,而是能够做到秉公执法、热情服务,公安部门的工作,是关系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希望他当个真正优秀的公安干警,再也不要发生“葫芦僧错判葫芦案”之类的事了。
   如今,我们毕业都已二十一年了,这件曾经在中专读书时发生的事,也时过二十五载了,人们常说往事如烟,但我并不这样认为,每当回忆起二十多年前难忘而有意义的四年中专生活时,这件事又会自觉不自觉地萦入脑际浮现在眼前。我认为,无论何时,我们都不能做伤天害理之事,有时候,倘若发生遗丢一件东西,或小人离间拨是弄非之类的龌龊事时,在事实尚未弄清楚的情况下,最好不要无端地主观臆断、猜忌别人,这样,往往会冤枉好人和亏人的。时间虽说是一面镜子,若干年后,也许很多曾经发生的事情,会在岁月的长河中慢慢地沉淀清楚的,但总有那么一些人和事,由于算不了什么“大人物”和“大事件”,即使历史过往若干年,也没有个水落石出的结果的,只会像悬案似的说不清、道不明,始终也理不出个头绪,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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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二十多年前的丢鞋案,给作者和乡友的心中蒙上了一层阴影,这都是那位丢鞋同学心急口快所造成的。从某种程度上说,那位丢鞋同学也是受了“路上丢了瓜,路下有几家”旧观念的影响,认为自己的鞋丢了,多半与隔壁的同学有关,认为他们至少应该知情。而他却忽略了一点,学校里人来人往,进进出出,谁能说得清是谁拿了他的鞋呢?因此,我们在干任何事,想任何问题,说任何话时,最好做到三思而后行,免得因为自己的主观臆断而冤枉了好人。语言流畅,描述细腻的好文章,推荐共赏。【编辑:湖北武戈】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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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湖北武戈        2016-11-20 10:08:50
  往事可以如烟飘散,但世事并不可能像尘烟一样即时飘散,它可能会在我们的心头时时弥漫。
与江山作者共同成长!
回复1 楼        文友:沈江平        2016-11-20 13:56:56
  湖北武戈:
   希望你今后再不要编辑我的文章好吗,如果是编辑部硬性安排让你编辑我的文章,你说明一下不便编辑的“特殊”情况好吗?你编辑时只将长句改成短句,除此之外,对个别语句中存在的“蹩腿”之句、不流畅之句还有拗口之句都不做任何改校。
  
   2016.11.20 甘肃碌曲县 沈江平再三声明
2 楼        文友:湖北武戈        2016-11-21 05:58:32
  好的,尊重你的意愿,一定不再编辑你的大作。
与江山作者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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