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理学家商榷 ——驳理学家
宋代理学家提倡:存天理,灭人欲。这种观点是否正确,争论了多少年,一至延续到新中国成立至现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由于一些人对先进思想的错误认识,走向了极左路线,认为说的越好听就是先进的思想,而忽略了人性等客观自然现象,也对人的欲望实行了绝对的控制,也就成了宋代理学家存天理,灭人欲的演变。
我认为任何先进思想同样具有人道主义与人情味,它不可能绝对残酷无情。它不可能存所谓天理而绝对灭杀人们正确正常合理的基本欲望。基本欲望是一种对事业,对工作,对生活,对爱情,对社会,对幸福的理想。基本欲望即基本人性行为是一种对生活,对事业,对美好社会的追求,是人类赖以生活生存的基本动力,是社会发展的原始动力,它具有无比强大的积极性与推动力。这本身并不影响真理与天理的存在,而且,这其中的道理就是一条真理。
何以把天理,真理,正义与人的基本欲望绝对对立起来,这里面是由于思想认识标准模糊不清所造成的。
人的欲望应该分为符合法律道德的基本欲望即基本人性行为和不符合道德法律的奢望与贪欲。基本欲望,基本人性是合理合情合法地对精神生活,物质生活与爱情生活的追求。这种合理合情合法的追求,享受,生活,生存完全是人之常情,是人的本性,是客观自然现象,应该不算什么私欲,且它才是人类生存生活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原始动力。只有那种不合理,不合情,不合法的,走极端的贪欲,才是有害的私欲。因此,我们不是对人欲统统绝对灭杀,而是通过限止,规范,制约,引导它走到基本人性行为的正确道路上来。
从宋代以来,有很多人就间接或直接的有“灭人欲“的主张,然而,古今中外有哪个时代,有哪个社会绞杀了人的基本人性行为。到是资本主义社会清楚地认识了这一点,并且利用了人的基本人性行为而使他们的国家日益强盛起来,使国家与人们的生存生活之道越来越宽广。以前“四人帮“把人民发展经济的基本人性行为称之为搞资本主义,要割资本主义尾巴,因此把国家与人民的生存生活之道搞的很狭窄,严重滞碍了社会发展,从而走向了“左“的顶峰,也由此酝酿了中国的一次社会,政治,经济的大变革。
这些都充分证明人的基本人性行为是不可以抹杀的。在事实上也是绞杀不了的。灭杀了,国家与人民的生存生活之道就狭窄了,社会就会迟滞发展。人类也就没有了社会实践活动的动力与积极性,人民的智慧与能力也就发挥不到极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