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棵木棉树
当人们进入灵山县委大院,从大门直入不到10米,就会看到一棵伟岸的树,这棵树树高约20米,树胸径0.8米,树龄有150多年了,这就是该大院的一棵木棉树。它已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党委所在地标志性的树。
木棉树,别称攀枝花、莫连花、红茉莉、红棉、斑芒树。晒干了的木棉花可入药,有解毒清热、驱寒去湿之功效。所以,每当开花时节,在县委大院居住的人们,特别是退休人员,每天都有人在树下捡拾树上坠下的花朵。
县委大院这棵木棉树,树形高大,苍翠挺拔,雄壮魁梧,枝干舒展,花红如血,硕大如杯,盛开时叶片几乎落尽,远观好似一团团在枝头尽情燃烧、欢快跳跃的火苗,极有气势,被人们称为英雄树,将它视为英雄的象征。县委、县政府多年前就将此树列为被保护的树木,不准砍伐。
说起这棵木棉树,它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仍屹立不倒,故显得它的高贵。当它长到8米高时,就招来人们对它的各种评论。有人说,它长在路中阻碍交通,影响车辆的出入,很不方便,提出要砍掉它;有人说:此树长在此难得,不仅能美化绿化环境,还能鞭策人们向英雄人物学习,激励人们奋发向上,不能砍。当地的县委再三考虑,决定将树保护下来。当树长到十多米略高于三层楼时,又有领导向时任的县委书记提议要砍掉这棵木棉树,理由:一是阻碍交通,影响人们出入;二是树高于办公楼(办公楼仅有三层),挡住风水,难出人才。这位书记毫不客气地说,不准砍,不迷信。从此以后,县委班子换了一届又一届,领导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始终没有人敢砍掉这棵木棉树。多年来,在这大院工作的干部,有的上调到市、自治区和国家部委工作,有的提拔当了处级、厅级、部级干部。风水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该县将此木棉树当作英雄树是有其象征意义和作用的。一是使全县人民永远怀念英雄烈士为革命流血牺性的功绩;二是引导人们向英雄人物学习。这棵树不但显得其高贵,还显得其“大气”、“灵气”。有一次,刚学车不久的男青年,开着一辆轿车进入县委大院,在木棉树拐弯时,突遇在这里居住的两个小孩正在追逐,向车头跑过来,开车男青年突然发狂似地拐转避让,在急刹车中误踏中油门,车突飞猛进地向前冲,刚好撞中了这棵木棉树,树身仅擦伤点皮,却有效地挡住了车头,使得两小孩幸免灾难。现在,在这里上班的干部职工和住在大院里的居民,车辆出出进进,在此树旁经过时,都要拐弯进入办公区或住宅区,故自觉地放慢车速,此树从而起到了减速防事故发生的警示标志作用。多年来,从未出现过因此树造成交通伤亡事故或因树枝坠落意外裂伤人的现象。每逢春天开花时节,人们每天都习惯性地驻足观赏它头上鲜艳似火的美景。
现在,这棵木棉树经受数久寒天的考验,仍长得勃勃生机,更显得其坚强的意志,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