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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指间★小说』彼岸


作者:暮十一 举人,4844.89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236发表时间:2009-10-17 13:12:49

彼岸
   {Chapterone}
   锦弦:地球就像一个巨大而繁琐的魔方,每个人占据一格,要拼成一幅完整的图案,就要扭转魔方,于是,每个格子就要与无数个不同色彩的格子擦肩而过,也许,有个异色的格子会陪你一起走过一段路,可是,你们终究不是同一色彩,终究还是要分离,终究,你还是和同色的格子们聚在了一起。
   所以,夏灿,请你忘了我。我是说,如果你还记得我的话。请你,忘了我。
   我又要走了。
   我总是这样在行走。走过一片片苍凉的荒原,一个个落寞的村庄,一座座妖艳的城市。走过年华的罅隙。走过四季的沧桑。我不知道我何时会停,何时会再次出发,我甚至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走。没有旅伴,或者,吉他就是我的旅伴。我一直背着它,那把黑色的木吉他,累了的时候,我会选择一个安静的地方,轻轻的拨弦,唱尽那段属于自己的寂寞。
   我离开了一座又一座灯红酒绿的城市,当我踏上长途汽车的时候,我会选择和司机同排的那个单独的座位,前面是巨大的挡风玻璃,我不想看到车内的一切,车内很乱,形形色色的人,有抽烟的、有嗑瓜子的、有闭着眼睛听mp3的、还有搂搂抱抱的男女……汽车驶过一个个十字路口,道路两旁的树木以寂寞的姿态,疯狂的往后倒退,鳞次栉比的高楼,不断地变换着形状,阳光透过挡风玻璃,分解成色彩斑斓的碎片,令人眼花缭乱,被撕裂的云朵在天穹上静静流淌,纸醉金迷的城市在我眼前呼啸而过。
   郊外的路上,偶尔会有成群的鸟儿在地上寻食,当汽车开过去的时候,鸟群会仓皇地一轰而散,有一次,我看到一只起飞慢的鸟刚刚飞起,砰的一声,撞在了挡风玻璃的上方,鸟被弹到了路旁的草丛里。那只鸟,就这样不动声色地死在了我眼前。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目睹生命从腾飞到死亡的全过程。生命,真的很脆弱。很脆弱。
  
   我踏进长途汽车,从A城到B城,看完了B城,再从B城至C城……
   我为什么要走呢?为什么要过这种漂泊的生活呢?我在寻找什么呢?
   莲把书里的话改了,她说,你要的幸福,是彼岸的花朵,盛开在不可触及的别处。
   挺矫情的一句话,却让我的心微微的痛了。
   到一个城市停留的长短并不确定。我喜欢独自穿梭在街头,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城市。记得有次,我走到一个街头,看到一位干瘦的老爷爷在蹬三轮车,车里载着一位老奶奶,老奶奶身穿旧棉袄,裹在破旧的被子里,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老爷爷吃力的蹬着三轮车,脸上却带着慈祥的微笑。这就是幸福吗?三轮车从我身边缓缓地驶了过去,为什么我的眼睛会在这时湿润了呢?下雨了吧。
   下雪了吗……
   雪经常会出现在我的梦境里:梦里下着铺天盖地的大雪,我独自站在空旷的地上,抬头仰望落雪,大雪落满了我苍白的脸,仰望久了,就会觉得雪花是静止的,于是产生了一种向上飞翔的错觉,让人眩晕。可是,我突然觉得自己动弹不得,大雪盖过了我的白色球鞋,盖过了我的膝盖,盖过了我的胸膛,让我难以呼吸,大雪却还在不停的下,越下越大,我想走,可是却走不了。我就这样一次次的被惊醒。我为什么会走不了呢?
   我怎么会,走不动了呢?那种感觉叫做绝望吗?
  
   我总是会突然想起夏灿,那个天真的女孩子。每次想起她,我就会握一握我胸前的红戒。这是夏灿第一次陪我逛这个城市的时候发现的。那天我们路过一家饰品店,店内摆着各式的小饰品,因为我是男生,我没好意思进去,夏灿走了进去,3秒钟后,她突然以100分贝的高音叫道:“哇!真的有红色的戒指啊!锦弦,快过来看啊!”
   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有必要这么夸张么?我走了进去。看见她手上拿着一枚环形戒指,这枚戒指看上去像比一般的戒指略大一点,戒指上有着红色的诡异花纹,看不出是什么图案。
   “这枚戒指有什么特殊的么?”我问。
   “是啊,希腊神话里,传说把红色戒指戴在胸前是可以祈祷的。”她说。
   “戒指?戴在胸前?”
   “是啊。”她说着,找出一条很长的银色细链,把红色戒指穿了上去,又把她发明的“项链”伸到我面前。“低下头。”她说。她双手环过我的脖子,我感受到她纤细的手指的温度,她把头凑得很近,我闻到她淡雅的发香,让人怦然心动。那一瞬间,我似乎看到夏天繁花的绽放,绚丽璀璨,她把“项链”戴在我的脖子上。“很好看哦,把它送给你吧。”她说。我摸着胸前的戒指,左心房突然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异样感觉,暖暖的,却又不经意的有着一种若有若无的惆怅。
   就这样,我一直带着这枚红戒。握着它的时候,心中会有一种满足的感觉。
   这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东西么?
   就是这个么?
  
   我经常想起第一次见到她时,那天她的样子,那天的彤霞,那天的高草,那天的虫鸣,那天的一切的一切。在无数个星光黯然的夜晚,小心翼翼地,拾起那段暖色调的记忆。想起夏灿,我的喉咙就会被堵得很紧,眼睛会有被灼伤一般的疼痛。
   我听说每座城市都有它的意义。那么,N城呢?它的意义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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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two}
   夏灿:是谁在轻唱,荒原的悲伤。是谁在仰望,鸟儿的流浪。是谁在点亮,漫天的星光。请把你的忧伤,让我来埋葬。
   我想知道,那凋零的大雪,是天使的羽毛,还是,天使的眼泪……
  
   我从小在N城长大,我喜欢这里。
   清晨。推开窗户,新鲜的空气扑面而来,窗外阳光明媚,碧空如洗,院子里的花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今天天气真好啊,又是美好的一天呢。
   我走到院子门口,打开门口那漂亮的木制信箱。报纸这么早就到了啊,邮递员叔叔真是辛苦了。天气这么好,是个适合散步的天气。我推开木栅栏,沿着林荫小径向前走,这是一条安静的小径,没有城中心的喧嚣,尽管这里离城中心并不远。鹅卵石铺成的小路两旁,种着高大的梧桐树,路上零星散落着一些树叶,清晨走在上面,可以闻到淡淡的树叶香味,如山谷深处传来的清风。柔和的阳光,被树叶剪成一片一片的光斑,和地上的树叶交相辉映,如落在地上的明亮的花瓣,伸出手,似乎可以触到晨光柔软的质感。轻风吹过的时候,会微微掀动地上的几片树叶,人走在上面,像也要同叶子一起翩然起飞似的。
   走完了这段路,才发现自己已走到了那个被我称为“落霞坡”的地方,落霞坡其实是一片很大的山坡,落霞坡上长满了茂盛的高草,风吹过的时候,草丛会此起彼伏地荡漾开来,如金黄色的潮水。人走进高草里,会被淹没大半个身子,微微地弯下腰,就可以把自己很好的隐藏起来,让外面的人看不见自己。偶尔可以听到清脆的虫鸣,以及飞鸟扑扇翅膀的声音。夕阳西下的时候,西方的天空,会出现一望无际的彤霞,像要随时落下,点燃这些盛开的金色。
   错综复杂的小路,如干涸的河流,固执地贯穿着整个山坡,我不知道它们会涌向哪里。我沿着一条黑色的路,一直走,当我抬起头的时候,我听到远处隐隐约约的传来吉他清澈的弦音,那段弦音,轻盈而赋有穿透力,弦音渗透在风里,一丝一丝的飘来,隐约可以闻到淡雅的野花清香,弦音如同一束束金色的阳光,重重地刺在乌云之上。
   我随着吉他声走过去,才看到一个男孩子抱着一把黑色的吉他,坐在长满柔软野草的斜坡上,男孩子很清瘦,穿着洁白的衬衣,黑色的裤子,白色的球鞋,头发长得快遮住了眼睛,他的头发很顺,阳光照下来,黑亮的头发上会有一圈明亮的光芒,他弹吉他的时候低着头,头发柔顺地垂了下来,把成片的阳光打碎,吉他发出抑郁的弦音,他右手熟稔的弹弦、扫弦、切音,左手在Am和弦、Em和弦、F和弦…间不断转换。他就像一位神奇的魔法师,一段段华丽却沉郁的音乐,从两手间幻化而出,幻化而出的,还又大段大段的忧伤。我在离他不远的高草边,听他拨弄吉他,实在不忍打扰。可是正当我沉溺在他的音乐之中时,他却突然停止了弹奏。
   “唉,看帅哥看够了没有?我都快不好意思了。”
   他缓缓地站了起来,转过身,看着我。真清秀的一张脸啊,秀气得像女孩子一样呢,可是,实在想不到这样一个浑身充满忧郁气质的男孩子,竟会说出这样的话!真是浪费了一张好脸面!
   “切,真是个斯文败类!”我没好气地小声说了一句。
   他看着我,笑了起来,露出整齐的上排牙齿。
   “呵!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啊?”他故作惊讶地说。
   什么!斯文败类是褒义词吗!?居然有人会承认自己是斯文败类!真让人哭笑不得,看来他脑子还有问题啊。便再次觉得他浪费了一张好脸面。
   “哦,原来你叫斯文败类啊?名字很优雅啊,而且人如其名。我还知道你兄弟的名字呢。”我说。
   “是吗?叫什么啊?”他一脸坏笑的说。
   “衣冠禽兽。”我回答说。
   “真神了!你连这都知道!”他大笑着说。
   天啊!今天算是遇到个无奈了!我心里暗暗叫苦。
   “你知世上什么最尖锐吗?”我问。
   “什么啊?”他微笑着,用眼睛瞪着我问。
   “你的胡子!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的脸皮这么厚,你的胡子居然还能刺破!”我笑着说。
   “哈哈……”他也大笑起来,好像我说的不是他似的。这人虽然挺无赖,但是,却还不招人讨厌。
   “唉,你是哪里的啊?”我问。
   “我是社大、音乐系的。”他笑着说。为什么他这么喜欢笑呢?这很好笑吗?真是个怪人。
   “社大?是哪所大学啊?全名是什么?我好像没听说过啊。”我疑惑的问。
   “哈哈哈…真是笨得可爱啊,连社大都不知道,社大就是社会大学,社会上的人都是社大的,你的小名叫白痴吧?”他笑得更厉害了。
   “你……真是……”我被他气得不知说什么好了。
   在我的记忆里,那天的晚霞特别的红,风吹得高草像波浪一样的涌动,飞鸟在草丛上方静静地滑翔,被逆光描摹成一只只模糊的剪影。从那天起,我认识了斯文败类,他告诉我,他的名字叫锦弦,来自S城。锦弦很喜欢笑,有他在的地方,气氛总会很热闹,跟他在一起会感到很轻松。他那个人,表面看上去,是个当之无愧的斯文败类,外表清秀,却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痞子一样的腔调,自恋起来,能让人全身起鸡皮疙瘩。尽管如此,却仍然一点也不让人讨厌,也许,这就是他的独特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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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three}
   锦弦:你说,那座森林一样的城市,是不是一片海市蜃楼呢?有着风一样的浮华,和牢笼一般的坚固。你说,秋天到了,冬天还会远吗?你说,我能留下来么?
   我离开了“Fly—bar”。背着那把淡蓝色的吉他离开的。那把像海水一样蓝的吉他,那是夏灿送的。而以前那把黑色的吉他,已成了回忆。
   我独自穿行在繁华的街头,我看着一张张麻木的脸,抹着浓妆的脸,矫柔造作的脸,出现在长街尽头的逆光里,逆光打下一道道陌生人的影子,黑色的影子就像是泼在地面的水,在地面一点点,一点点,慢慢地,延伸。一个个陌生人向我靠近,接着与我擦肩而过。
   佛曰: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你说,这是真的么?如果这是真的,我希望我们前世有过无数次的回眸。我是说,无论如何,我会握紧胸前的红戒,闭上眼睛,虔诚的祈祷。祈祷我们不要擦肩而过。我不要我们擦肩而过。
   我走过一条条大街,在每一个十字路口潜意识地向左拐,因为书上说,人在迷宫里,经常向左拐,就可以找到出去的路径。可是,我为什么要往左拐呢?我又不在迷宫里,那么,我该向左还是向右呢?你能告诉我么?向左,还是向右?
   “你能留下来吗?你…留下来…好吗?求你留下来。”
   留下来。好吗。
   马路旁。IC电话厅。女孩子已泣不成声,她对着话筒如是说。我从旁边经过,心在一瞬间收紧,我蹲下来,泪如雨下。我又想起了夏灿,那个可爱的女孩子,也许夏灿在别人眼里算不上很漂亮,但是,她的优点又怎是“漂亮”二字能概括得了的,况且,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自己觉得漂亮就行,何必要别人也觉得。
   每次看到夏灿,我总会莫名其妙的微笑。
   当你看到某个人后,总是会情不自禁的微笑,那么,你是愿意跟她(他)在一起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叫《血色浪漫》,我喜欢书中主人公钟跃民那种“在路上”的生活方式。我想起第一次和夏灿见面时,我用钟跃民式的无赖语言,把夏灿弄得哭笑不得的样子,她那时的表情真的让人觉得很好笑,又让人觉得可爱。我想起了和夏灿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地方,那个被她称为落霞坡的地方,想起了那里野草的清香,想起了那里长满了茂盛的高草,能淹没整个人,或许,躲在里面大哭一场也不会有人知道吧。
   每到一座新的城市,首先要找一份谋生的事,我会吉他,我不得不把它作为我唯一的谋生本事,我不想做街头艺人,我选择了去酒吧。于是,我来到N城后,找到了N城的“Fly—bar”,很奇怪的名字,它是一个很大的酒吧。这次真的很幸运。因为不是每座城市都能如此轻易的找到让自己满意的工作。我能进入Fly—bar,并不是因为这里正好却吉他手,这里本来已有了一位吉他手。只是,当我弹完了自己写的那段曲子后,经理就让我替代了以前那位吉他手。不要怪我,现实社会的竞争一向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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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文字感觉很好,感觉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这种文字,也是我喜欢的风格,那种过往,那种熟悉,让人联想很多,到一个城市停留的长短并不确定。我喜欢独自穿梭在街头,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城市,一幕幕的画面,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走过一条条大街,在每一个十字路口潜意识地向左拐,因为书上说,人在迷宫里,经常向左拐,就可以找到出去的路径。一切都是那样的熟悉,熟悉的好比是我们真的似曾相识,谢谢作者,欢迎常来,我们永远的指间微凉。(推荐理由:语言清晰,言辞真切优美,画面感强,喜欢文字带给我们的那种感觉,欣赏!)【编辑:上官争和】 【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9101803】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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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上官争和        2009-10-17 13:14:07
  你好,谢谢你的来稿,文字很好,欣赏。!
2 楼        文友:上官争和        2009-10-17 18:51:13
  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
3 楼        文友:暮十一        2009-10-17 20:00:20
  诚心感谢编辑文友的感思评悟,欣赏支持。会常来指间,即使染透风霜。
天涯走远,人心无尚。落地薄凉,尽拾遗光。
4 楼        文友:晴雨の娃娃        2009-10-17 21:44:21
  故事性不是很强,但是我很喜欢这种调调,很安静的,不是那种不切实际的,结尾点明了中心,比较有条理,首尾呼应,比较吸引人,有卖点
   而真正感动我的是后记。后记的字里行间都权概了作者的真实情感,引用了郑愁予的诗句,说明了自己最真的情感,感动了,加油,作者很有潜力的
  
   不错,up,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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