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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柳岸】乱弹衣服(随笔) ——衣服、狗、男人


作者:千年女妖 秀才,2045.9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281发表时间:2017-05-23 02:39:04
摘要:衣服,虽然只是一种表象的存在,但它是安放灵魂的壳子。

【柳岸】乱弹衣服(随笔)
   想当年,犀利哥以一身奇绝妙想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无厘头的混搭装,闪瞎众人眼球,秒杀米兰时装。你看他,一头疯长的如泥石流般的乱发,一支唇间的香烟,一道锐利的眼神,一副藐看红尘的姿态,让他一夜上了头条,从一个流浪汉成功跻身为第一代网络红人。
   后来,犀利哥曾对记者说:“我其实并不懂时装,到现在也不明白当时被拍下的照片为什么会被人认为是时尚。”再后来,他褪去那一身满是泥灰的蓝色“大氅”,换上了洁净齐整的衣服。人们突然惊呼:“犀利哥不再犀利,反而似变质奶油小生。”于是,人们很失望。
   我想,犀利哥的走红,主要因素在那身旷世奇服,他以一个流浪汉特有的沧桑的又有些无奈的超然物外的神情,才使其眼神多了几分深邃和犀利。因为一个流浪者的眼神里必定有一股饥饿的攫取之光,人们对那种原始的野性的自然流露,极为欣赏。但是我们忘了,原生态的美,一旦被精雕细琢,反而扼杀了其本真。
   当我们再次谈论起犀利哥,我们脑海里永远只有他那件深蓝色的戴帽“大氅”,还有他腰间那一根红白相间的腰带。他本身是没有魅力的,若非那一身不伦不类的极具杀伤力的装束,他不过是万千流浪汉中的一员,毫不起眼。确切地说,犀利哥那件被人们冠以时尚的衣服,不是他品味的体现,而是他为了蔽体、暖身,无意识地搭配,进而产生的效果,予人视觉上的冲击,令人叹为观止。也正因他的无意识行为,他无需再流浪街头,家人找到了他,还一度被广告商疯抢代言。因为他自身的原因,终没能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不多说了,大家可以百度。
   是夜,我仿佛又看到犀利哥行走于街头,那件蓝色大氅上的泥灰更加厚重,已与黑夜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但见他,蓦然回首,风划过,吹落了他唇边的半截香烟,却撩不动那满头的泥柱子。他站在灯火辉煌的街头,努力地眨巴着那双满是褶子的双眼,勉强挤出一丝散光来,漠视着众生,喃喃自语:哥不是传说,哥只是听说,听说曾经有一个叫弗洛伊德的哲学家,他说,无意识才是人类行为背后真正的推动力!
  
   二
   衣服,虽然只是一种表象的存在,但它是安放灵魂的壳子,也是一种符号,标志着你的生存能力,其次,才是生活品味。衣服,是必需品,因为可以遮羞、保暖,可以给予身体最直接的爱抚。衣服,也是奢侈品,因为精神需要,一件熨贴、得体的衣衫,可彰显一个人的气韵,可抓人眼球,可让人在人群中多看你一眼。这二者之间不矛盾,可以共依共存。衣服,是人类走向文明的象征。一件薄纱,让人类华丽地变身,从蛮荒时代跨越到一个新的纪元。
   在这个先敬罗衣后敬人的时代,一件衣服,能拔高一个人的规格,能让人享受更优渥的待遇,能拉开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可以成为一张入场券,为你打开步入更高阶层的一条通道。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不一定全对,但确实有一定道理。华贵的面料,精密的针脚,无不流泻着穿衣人的身份。我们初识一个人,当然是先观其人外表,然后审视其衣装,接下来才是交流。我们能从一个人的衣着获取这个人的生活品质与审美情趣,甚至能感知其人的个人能力以及这件衣服传递出来的信息,比如社会地位、人生价值观。
   突然想到我们喜欢码字的人,借一件艺术的外衣,在这件衣服上飞针走线。以对文字的喜爱、语言基础与真诚做原始布料,以遣词造句和格局的铺陈为经纬线。或以文辞华美取悦于人,或以朴实清新赢得喝彩,或剑走偏锋,不拘一格,自创文风。如果,这件外衣还能入世人的眼,证明你技能尚可,绣花针拿捏得不错,没准就是下一个东方不败。但是,若仅仅停留于做一件衣服的层面,最多也就当个裁缝。毕竟,能否让一件衣服成为艺术品,得看各人的修为。
   有的衣服永远只能是一件衣服,而有的衣服却能够升华为艺术品,这是匠人和艺术家的差别,是人生境界和对事物的认知度不同产生的差异。一件被人所称道的艺术品之妙处就在于“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在一件衣服上过分着力,反而失了从容自然、落落大方之致。文字也如此,不同的文字风格、写作意图和驾驭文字的能力,仿似衣服的不同面料、款式和做工。衣服满大街可见,艺术品却不常有。倘若文字达到了一定高度,那么,恭喜你,文字随即能让你以艺术的方式而生存,不仅可以赚取银子,还可以扒拉读者的灵魂。
  
   三
   今天,我隆重向大家介绍一件衣服中的精品。这是我的三儿子帅哥,一身华丽的被毛,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还有他一颗对我忠诚不二的心。试问天下男人,几人能及?是的,说了不再写狗狗,很无奈,为了这篇文章,只得把我的宝贝搬出来说事。6年前手术后大出血,帅哥已离我而去。所有的哀痛今日放下不表,写写从前与他相处的日子。
   帅哥是我养过的最昂贵的一只狗狗,想当年买他时,很多朋友都说我们疯了,(那时我还没把自己折腾为孤家寡人)当时他一个月大,身价八万块,一踏进卖家的门听到报价,我的身体好似被压路机碾了千百回,像纸片般被风吹得魂飞魄散。十二年前的八万块,无需赘言,你们懂。没来得及细瞧他,我直接被价格轰退。哪里还顾得上仪态,迈着飘忽的步伐,我走出卖家的屋子。女人,在某些时候,的确心疼钱。女人更愿意把钱拿来买漂亮的衣衫和款式各异的包包,“包治百病”,是个妙词。
   老公却一步三回头,眼神里满是喜爱。“汪汪汪”,还没走到楼梯处,嘿,那小东西便叫开了,声音特别响亮,哪像一个月的狗狗。
   “老婆,咱们再回去看看,我打听过,这是赛级犬,我们市里只有两条,想买的人很多。”老公迫切希望得到我的允准,眼里满是渴求。我们没有孩子,家里少了许多生气,我知道他喜欢大型犬,加之贵宾犬的智商居于所有犬种第二位,能够拥有一只赛级犬,是他一直以来的心愿。
   “不是我不想买,刚刚只瞄了一眼就知道血统纯正,就是这价钱太高。一岁多的红色巨型贵宾才十二万,这才一个月大却要八万,这是活物,知道吗?三个月之前最难养。”我心里也不舍,棕色巨型贵宾犬极少,何况还是赛级犬。
   “你个死女人,平日里打麻将输再多,买衣服和包包,你眼皮都不眨一下,这次倒心疼钱了。当初买多儿时,咱们只有两万块,你是抱着她就不撒手。你还说,这下可好,不惦记了,四个口袋一样重。这次听我的,好吧?你看看那体型,多方正,那一身被毛,无一丝杂色。以后咱们带他去参加比赛,给你拿一摞奖杯回来。就这么定了!”没容我再争执,老公拉着我往回走,卖家正笑眯眯地站在门口,早料定我们会回来。
   转回到屋里,老公已经迫不及待地从包里往外拿钱。我走到铁笼处,俯下身去细细打量即将属于我的狗狗。真要命!我的小心脏开始砰砰跳个不停。他一身棕色的绒毛,像一床纯手工织就的毛毯,绒毛覆盖均匀,细腻绵密,触感柔软。那个春日的午后,阳光正足,他全身泛出一圈金黄色的光,瞬间将我融入那光晕里。我的眼,再没法挪开!
   他站起来对我摇了摇尾巴,又静静地坐下,头一直昂着。两颗眼珠子,像天堂散落下来的紫檀佛珠,散发出莹润、抚慰人心的柔光。他如同一个王子,检视着即将伺候他的奴才。他的眼神在告诉我“好吧,我成全你们。”这种居高临下的高姿态里,也有温润的包容。如果用钱来衡量他的身价,简直是一种亵渎。那一刻,我只想将他拥入怀中,将他请回家供奉起来,晨昏三叩首,早晚一炷香。后来,他成了我的主子。
   对,他很值钱,单凭那一身炫目的外表和骨子里生就的王族贵气,他就得值那么多钱!每天,我带他出去散步,从不给他套上牵引绳,他天生具有一种自律性。他往街头一站,那气派,呵!回头率百分百,他动作矫健,体态优雅,性情姿态高傲,走起路来不急不缓,自信非常。他不管闲事,不理会闲人,仿佛周遭的一切与他无关。当路人惊呼这狗狗帅翻了,他置若罔闻,走他的路,永远不紧不慢地跟着我。别人要摸他,要跟他拍照,他不发火,像个绅士,很礼貌地配合。若时间过长,他会把爪子搭在我身上示意该走了。
   常常听到这样的赞叹,这狗狗的毛色真好。但很多人不知道,帅哥这件极其耀眼的外衣下,除去我付出的心血,还有金钱。他的沐浴液很贵,500毫升的美国AKC沐浴液加护毛素,一套将近两百块,且用不了几次。一把钢梳一百五,半年就得换,他的被毛太长,需每天打理。每一天我握钢梳的手都会被勒出红印,会被挂伤。他洗一次澡的费用比人洗桑拿还贵,并且时间超过四个小时。
   很多人问过我,你养狗的费用太高,值得吗?我笑笑,我甘愿啊,无需问值得与否,因为他帅!他走在大街上很拉风,他站在我身旁,如此威猛,别人不敢侵犯我,他满足了我极大的虚荣心。在我眼里,他已不能以宠物来定义,更像个保护神。当别人用惊艳的目光看着他时,我心底的得意无法言表。他,好比这世上最帅、最高贵、最有安全感的男人。他半岁时的身价已达二十几万,他,才是名副其实的高富帅!
   话说回来,再美丽的外表,如果不打理,也如烂衫一件。我若把帅哥的毛剃了,他便什么也不是。先敬罗衣后敬人,此话用在人和狗狗的身上,都恰如其分。有一身光鲜亮丽的外衣,自然能先取悦人的眼。这年月,逢人便说自己心灵美吗?外表不受看,谁还有心思去探究你的内心。我看男人,从来先看外表,尽管我长得不是那么尽如人意。女人也会以颜值来取决对男人的喜好程度,眼睛舒服了,心里才会欢喜,进而才发展后续故事。这很正常,一个人可以不虚伪,但必定有虚荣心。
   那些所谓注重内在的虚晃之词,就像坟头上的屁帘幌子,轻飘飘的没有分量,高呼两声“苍天啊、大地啊”,然后去跟阎王说吧。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一副好的皮囊,便是老天赐给你的礼物,你的起点优于别人。大家可以不赞同我的观点,那又怎样,我坚持。好好利用诱人的外表吧,一切美好的人儿!
  
   四
   我不是女权主义者,我只是个崇尚自由的女人而已,我只是没有遇到能驾驭我的男人。我讨厌琐碎的婚姻生活,不需要被谁捧在手心。所以,我不依靠男人,常常拿男人开涮,将男人喻为衣服,也是常有的事。其实,我无调侃之意,男人这件外衣也曾为我遮风挡雨,我感恩!再者,这个比喻很形象、很贴切,用在男人或女人身上,都无不妥。
   好的衣服,触摸有手感,穿在身上有质感,如此这般,走起路来才会有动感。好的东西设计大凡简单,不张扬,却显出有底蕴的质感,不是那些劣质的珠环翠绕所能诠释。当然,一颗阴暗的心,一副猥琐的神情,没有一定的学识和内涵予以心灵滋养,撑不起一件漂亮的衣服,若穿起龙袍都不像太子,那就尴尬了,反而会让那件昂贵的衣服成为一种无言的嘲讽。
   男人满大街都是,相同的身材,相似的样貌,神似的情态。也许女人会惊呼“撞衫了”。撞衫是必然,地球人太多,三条腿的男人随处可见。但是,同样款式的衣服,穿在不同的男人身上,又是不一样的版本。女人寻求男人这件衣服,摸挲的是衣料是否坚实,是否舒适,这只是其中的一个考察项目,接下来就是用心去观察男人的举止言行是否跟衣服匹配。一个人的德行和素养,是衡量一个人气质的标配,亘古以来皆如是。
   女人把男人的外壳瞧顺眼了,接下来会剥开外衣看本质,毕竟,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男人太多。男人喻女人为衣服,其意是换得快,而女人不然,会慢慢地换。女子的手大多纤柔细长,如果动作过猛,倒是不雅。我有过这样的体验,倘若我心情很好,我会站在穿衣镜前,穿上心仪的衣服,扭臀摆腰,或如model般把地板当T台,搔首弄姿地来回踱步。有时,又莫名地去拨弄满柜子的衣服,以指尖去感受每一件衣服面料的舒适度,再想象穿上衣服的愉悦度。似乎,每一件衣服幻化为不同的男人,跟他们柔声倾诉,与他们交织缠绵。每一行针脚都是一段光阴,每一段光阴都写着一场情事。爱上一件衣服,仿如爱上一个男人,那行行密密的丝线里,蓄满的,除了衣服本身给予身体的温软呵护,还有穿衣人身体里流淌的浓情蜜意。
   男人,与我养的狗狗无异,需调教和打理。一个男人有着俊美的外表,养眼。若再辅以风趣的谈吐和渊博的学识,养颜。一件上好的衣服也不免沾上油渍和灰尘,脏了得送干洗店,若疏于保养,便暗淡陈旧,时日渐长,自然丢弃了。对啊,那就再买吧,可并非每一件衣服都对味口。这是个假货盛行的时代,这是个高仿泛滥的时代,这是个人人喜欢跟风流行却又不得其法的时代,这也是个崇尚特立独行、标新立异的时代。潮流这个词相对于时间,如果脚程太慢,很容易被拍死,秉承初心就好。正所谓“节物风光不相待,桑田碧海须臾改。”
   男人这件衣服,若说要换,确实麻烦。满大街的橱窗,可谓琳琅满目。随手挑一件吧,太委屈自己。慢慢挑吧,恐怕又挑得年老色衰,再也衬不上那件钟意的衣服。不妨边走边看好了,有满意的就买回家,喜欢可多穿,不喜欢便永沉箱底。毕竟,现在纯手工缝制的衣服不多,找不到那种朴实无华、气韵天成、毫无雕琢痕迹的服饰。清一色流水线上下来,不是这里爆线就是那里裂口,相中的,尺寸又不合,拿出去改改吧,劳神费时。穿顶级名牌吧,太贵,还得花钱拿去干洗。如果自己没有足够的保养费,千万不要觊觎奢侈品牌。不然,受伤的是自己!
   还是得奉劝一下女同胞们,不要被男人这件外衣裹得出不了气,不要在这件外衣的庇佑下舒适得变成了贪睡的小懒猫,不要因为衣服厚了你说热,单薄了你却叫冷。假如实在难以掌控温度,自己去挣钱买中央空调,想要几度就几度。也可以尝试做裁缝,想要什么式样和面料,自己定夺。耶,雄起,女汉子们!有了经济的独立和自由,你才可以随心所欲挑选一件适合自己的衣服!
   好吧,谁叫我们是一个爱喊口号的民族,为了大多数还被男人当作衣服的女人们,应个景,喊几声:女同胞们,要改变命运,先确立信念!信念改变思想,思想改变心态,心态改变行动,行动改变习惯,习惯改变性格,性格改变命运!
   呵呵,姐也不是传说,姐只是打小爱往男人堆里凑,跟他们多混了几年,与他们称兄道弟,一同吃酒玩乐逛夜店,对男人的认知多些罢了。什么牌子、何种款式的衣服,从专卖店到地摊货,大凡见过,对男人渐渐没了好奇心。某一天,被他们身上浓烈的荷尔蒙气息熏翻,姐才猛然惊觉,原来我是个女滴!Oh,MyGod!姐只落得个仓皇而逃。
   从此,人不人,妖不妖,自己讲人话,听人说鬼话。每到夜里出来舒活筋骨,交通立刻瘫痪。瞧瞧,一张清汤挂面脸,一双死鱼眼,像二筒样鼓起,一千九百度的眼睛四处打望,口中念念有词“帅锅在哪里?”脑壳上还顶个鸡窝头,着一身麻布口袋装,左边装香烟,右边装酒瓶,靠!十足的女流氓、老妖婆,还以为自己多潮似的。人又长得丑,还要到处走,哈哈!
  
   五
   恰逢周末,作此小文,供大家清玩一笑。说几句题外话,严肃的文字,妖姐不会写,严谨的文风,又不具备。水平有限,惭愧!不过,整天板个苦瓜脸,对着电脑,锤词炼句,讲求谋篇布局、凸显深厚意蕴,还要充满哲理、隐喻这个、警示那个,是不是太累了。一篇文章写得密不透风,有意思吗?无妨,我脸皮厚,我写我的,看不看随你们!今天侃衣服,说不定明天又侃男人或女人,砍翻一个算一个。后天也许就戏说婚外情或者性与爱的关系,妖只会写这些个破事,尴尬地笑两声,嘎嘎。
   有趣,真有趣,衣服——狗——男人,衣服穿在狗狗身上,狗狗变成男人,我牵着男人还是狗狗出去遛弯啊?糊涂了!挺烧脑!瞬间又死好多白细胞。蓦地,一股冷风从飘窗灌进来,夹杂着几滴凉沁的雨点。丑儿在我的脚底微颤了一下,抬起头来,用眼神暗示我:“麻麻,下雨了,别鬼扯了,收衣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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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我想,敢自称“妖”的大抵都非常人。她有别于“仙”,做不来纤指轻点,吐气如兰,口绽莲花。她自然也非俗女,叨叨的尽是烟火人生家长里短。她是“妖”,最爱的就是“妖里妖气”,最擅长的就是“妖言惑众”。可唯有这十足的“妖气”,才敢言人所不敢言,言人所不能言。你起初可能会觉得“反了,反了,翻了天了”,可很快你会觉得,她本来就不仅限于你眼里的那片天。你咂摸她的一言一语,可能会觉得味道不对,也可能会认为疯言疯语,但你不得不承认,她说的还真就是那么回事,然后你叹一声,好吧,算你狠。此文正是如此,地道的“妖语”。明明是“谈”,是“侃”,可她不用,她用“弹”。一件衣服,经她这“妖”手轻抖,几番拍拍“弹弹”,“生活”出来了,“趣味”出来了,那有些玄奥的“理”也洗尽铅华出来了,那背后藏匿颇深的“情”也出来了,令你不服不行。你看她,妙手一招,从街头抓了个“犀利哥”来,对他好一番评头品足,到最后落到“恰恰是那无意识地搭配”,自然流露,才让他意外走红,而当离开了那种生活状态,再去打造或寻求难免要失望。因为“原生态的美,一旦被精雕细琢,反而扼杀了其本真”。当然,这还不过是个引子,“妖”的本意是以“他”为起点,以“衣服”为契机,由此洋洋洒洒“弹”开去。她“弹”到人的生活品质、审美情趣,“弹”到“自然方可得从容,朴素才能显大方”。她又由“爱犬”“弹”到男人,谈到自己之所以会咬牙买下那赛级犬,正是因为它不仅有炫目的外表还有骨子里生就的王者风范。与其说它满足了“妖”的虚荣心,不如说“妖”从它身上看到了一种让自己臣服的风度气质。“妖”阅人无数,也因此不肯降格以求,对男人,她依然是爱情先行,“学识素养,内涵德行”先行,若不能心悦诚服,则宁缺不滥,毕竟衣服好换,情何以堪!这是一个孤独却并不寂寞的女人的心声,她强调,想要自己挑选称心称意的“衣服”,前提是得自己有足够的独立,无论是经济上,还是思想上。“妖”自言“乱弹”,却绝非胡言,她的真诚,她的智慧,借了这纵横捭阖收放自如的神侃,已不知不觉注满读者心田。读此文后,我只想说,神谕也好,人言也罢,都不及这“妖语”劲道。佳作,倾情推荐!【编辑:茶语清心】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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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茶语清心        2017-05-23 02:46:57
  真没想到,本打算逼自己一把连夜编发,可因眼睛太累往床上一躺,竟然睡着,醒来却已是第二天的时辰。也罢,索性牺牲后半夜睡眠,发了,如此安心,也算没有食言。问好妖姐!妖姐胆大,定然不怕我这半夜问好。
茶样情怀,清逸人生!
回复1 楼        文友:千年女妖        2017-05-23 17:58:07
  这编按写的,真是让妖感动,这应该是我来到江山最长的、最诚挚的、最暖心的编按。茶茶辛苦了,妖姐敬你一杯酒!为你的深刻解读,致敬!
2 楼        文友:文字心情        2017-05-23 08:19:30
  欣赏朋友的文字
回复2 楼        文友:千年女妖        2017-05-23 17:59:22
  感谢朋友来读,问好!
3 楼        文友:文字心情        2017-05-23 08:21:09
  写得有味道,有深意!
回复3 楼        文友:千年女妖        2017-05-23 18:00:20
  朋友的美誉,妖很惭愧,继续修炼,争取写出更好的文字!
4 楼        文友:薛前发        2017-05-23 08:31:19
  呼一声姐觉得亲切了许多。是范儿,不管是文笔还是我意念中的妖姐,都是范儿!读你的文字,徒然豁达了许多。男人说女人是衣服,姐说男人是衣服。不知道如何形容才能表达自己。就想到了两个字:范儿!
薛前发,山西省稷山县稷峰镇下迪村,中国共产党员,人民教师,九零年中文系毕业。喜欢写作,摄影。信奉多学多思多劳多得,不亏不欠不贪不腐。 微信号同手机号:13293971786 qq号:653003869(迪辉摄影) 可百度“薛前发”“迪辉摄影”找到我。
回复4 楼        文友:千年女妖        2017-05-23 18:05:08
  看到这样的评论,妖心里很是忐忑哦,哈哈,其实心里是很欢喜的。我写东西历来随心,只图个痛快。只要大家看起来很爽,就好。感谢友友的谬赞,妖继续妖下去,争取更妖!
5 楼        文友:老百        2017-05-23 08:44:10
  千年女妖千年疯,
   乱弹衣服见真功。
   尘间多少感悟事,
   尽在犀利文笔中。
柳岸花明社团欢迎各位文友 联系群QQ:858852421
回复5 楼        文友:千年女妖        2017-05-23 18:06:23
  老百就是不一样,诗词歌赋信手拈来,佩服!感谢老百费心配的图片,受累了哦
6 楼        文友:汾阳王裔        2017-05-23 12:57:33
  文章如食物,看多了,也生挑剔。不愧名妖,果然生出了一道妖气,大异于仙家的一本正经,令人耳目一紧。顺便说一句,俺是男人,与你一样,只有两条腿。
回复6 楼        文友:千年女妖        2017-05-23 18:13:36
  这个嘛,这个嘛,妖哈哈大笑两声,不作答。妖言无忌,不必往心上去哦
7 楼        文友:迎冬寒梅        2017-05-23 22:33:39
  寒梅姐真是太佩服妖妹妹了。说到我心坎里去了。都说心灵美内在美才是真的美。可那些一见钟情的人,在那一刻怎么就会知道对方的心灵美内在美呢。所以,一见钟情的先是容貌本身,在后来的相处中,才是对其他方方面面的检索。才是考虑是否相处下去的必要。
回复7 楼        文友:千年女妖        2017-05-24 00:28:28
  寒梅说的极是,一见钟情自然是先感知外貌,有了好感后,才有可能再见倾心。如果没有外在的吸引,很难引起内心的漾动,其实,这很正常。谁会第一次见面就跟人说我心灵美,那肯定是神经病,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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