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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柳岸•美】岁月有痕(散文)


作者:文字心情 秀才,1103.7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080发表时间:2017-06-13 18:22:59
摘要:岁月有痕,我们的情结总会那么清晰,那么回味……

我居住的这个县城叫“河口”。在这里生活,总是在记忆中凝结着许多美好的情结。随着时光的推移,岁月有痕,与它的触摸越发温暖起来……
   这个县城的历史不长,成立于1984年。父亲也就是这年因工作需要调入了这个小城,我是两年后被父亲用自行车带到这里的,乡下还有母亲、哥哥和妹妹。
  
   一
   父亲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出身,家里兄弟姊妹多,一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累死累活劳作下来,也只能廖以糊口度日。父亲也没上过几天学,小小年纪就被爷爷从学校里拽回家,顶劳力干活。父亲没有一点怨言,每天只知道拼命干活,可家里照样一贫如洗。现在有很多的电视剧,也很形象得演绎了当时的情景,父亲就是属于那种逆命运而行的人。爷爷知道儿子心气高,不会窝憋在农村,想方设法把十八岁的父亲送去了当兵,这也是当时农村娃子出去闯天地唯一途径。父亲在军队的奋斗史我不大清楚,反正父亲是当时十里八乡唯一一个入伍提干又转业地方工作的人。
   我到现在也不清楚父亲从参军到转业时最后的职务,印象中也就是个连级干部,虽然我们兄妹三人也跟着父母随了几年的军旅生活。说起这件事,母亲有时抱怨,就是因为父亲识字少,顶多算个小学毕业,那时候叫完小生,没法继续得到提拔,如果文凭稍微高点,也不至于此。但父亲很知足。
   父亲是农民出身,但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蜗居在农村,认准一个道理:没有学问什么也干不成。于是,从小就对我们严格要求,一点也不放松我们的学习。
   我学习还是不错的。毕竟村里的学习条件毕竟简陋,或多或少地制约着孩子们的发展。再加上兄妹三人,母亲又忙于农活,无暇顾及。于是,父亲决定先把我带到城里上学,也减轻母亲的负担,母亲欣然同意。
   我们从小跟着母亲惯了,走到哪里都是她肩扛背背的,自然对父亲有点陌生感,我不为之所动,乡下自由惯了,况且还要远离母亲。但父命难违,母亲态度也很坚决,再加上伙伴们的羡慕,我勉强同意了。
   母亲是个要强的人,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受委屈。母亲套上牛车,搬上家里仅剩的几袋玉米,带上我去赶镇上的大集。母亲在集上卖了粮食,带着我去了布匹市,买了最好的布料,再找到镇上最好的裁缝,按当时最时髦的样式,给我做了当时乡下见也没见过的衣服。人靠衣裳马靠鞍,穿在身上,一点也不逊色城里人。
   我习惯了故乡无忧无虑的生活,乍来的新鲜感不久就被这儿的拘谨淹没了,窘态百出。这儿厕所盖得比村里的房子都好,却让我舒服不起来。在村里,内急的时候一高兴就会钻进小树林里、草窠里或庄稼地里痛快一把,那里空气清新,微风一来,什么味儿也没有了。这儿倒好,便池里的腥臊味和便坑里的屎臭气太重,再加上上面厚实的屋顶一遮盖,空气更加不顺畅,强忍着进去,要是鼻子捂不好,会被熏得恶心半天。要命的是这儿规矩也多,中午还得午休,要是在乡下早就跑到村边小河里洗澡了;穿凉鞋时得穿袜子,还要天天晚上洗脚,在乡下只要舒服就是,索性有时光着脚丫儿满街乱跑,晚上回家倒头就睡……
   更要命的是在这儿还得说普通话,称呼也很独特,见了本该叫大爷大娘的长辈,非得改口叫“伯伯”和“姨”,生生地疏远了情分。自小就说惯了“鲁西腔”,拿腔拿调的普通话难听死了,我干脆不说,估计我现在少言寡语的“毛病”就是那时落下的。
   不用很久,仅仅几天,我就腻了这个地方。
  
   二
   从老家到河口虽说有一百三四十里,却都是土路,那时又没有现代化的交通用具,只有自行车。一路上尘土飞扬,崎岖坎坷,得费大半天的功夫,所以只要家里没事,基本上一个月才能回家一次。
   乍一离家,几天的新鲜劲一过,思念家乡的情愫渐渐浓烈起来。父亲经常出差,自己一个人闷在屋里,更是思家,思念在乡下那个小村里的母亲、哥哥、妹妹,还有那群可爱的小伙伴和到处充满泥土芳香的田园生活。经常梦中醒来,泪湿枕巾。
   两周后的周末,我做了个“惊天动地”的举动,在桌上留了个纸条,偷着骑上父亲的自行车回家。
   那时的自行车都是一色儿笨重的“二八式”大“金鹿”,突出的是载重量,与现在的相比,绝对的“高大上”,大人骑在上面还算合适,小孩也就有点费劲了。如今的自行车品牌繁多,样式也是琳琅满目,不过都是轻巧灵便的,甭说载重量了,有的直接连后座也没有。自行车是稀罕物,买一辆的花销可是一大笔费用,几乎是村里人家一年的收入,平时短途靠双脚走,只有长途才舍得用。大人很是看重,每天都要擦拭一遍,看得也很紧,不会轻易让孩子们碰的。父亲倒不和别人一样,因为常年在外,每次回来很稀罕我们,只要我们想学车,他就毫不吝惜地把自行车交给我们。父亲在车子后座上结实地拴上一根长长的木棍,学车时不小摔倒了,木棍牢牢地一撑,车子不会摔坏,也不会砸伤倒在地的人。我们兄妹在伙伴中比较早地学会了骑自行车。
   那时我刚上小学五年级,个子也不高,骑起车子来很是费劲,骑在车座上,就够不着车凳子,只能半骑在车子横梁上。那种滋味很不舒服,屁股依着横梁左右扭动,不一会儿两个大腿根就磨出血印来。这种骑法,短途还可以,路途一长,就苦不堪言了。
   回家就是动力,我凭着点滴的记忆摸索着前行的路线,一百多里的路程在我眼中慢慢清晰起来。晨曦出发,当温馨的炊烟弥漫鼻翼时,用了近一天的时间,我才回到了那个魂牵梦绕的小村子,见到了熟悉的一切。当我费力地从车子上下来,一瘸一拐地出现在老屋门口,母亲正在灶台旁埋头做饭。没等“娘”喊出口,眼泪早已夺眶而出,顺着脸颊肆意流淌。母亲惊愕地抬起头,一看到我满身尘土、有气无力的样子,心疼地把我搂在怀里,用粗糙而温暖的手轻轻擦着我腮边的泪水……
   母亲再也无心责备我的莽撞,只是默默地用热毛巾把我的脸上的尘土擦拭干净,做了几样我爱吃的菜,太累了,我吃完饭爬到炕上倒头就睡了。母亲有心事,担心父亲焦急,可那时通讯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母亲只能默默坐在我的旁边等待着父亲的消息。
   父亲出差回到单位,发现我不见了,发疯地到处找,后来才从纸条上得知我回了家。父亲只好找到单位领导,单位上唯一的那辆北京吉普算是派上了大用处,载着父亲连夜赶回了乡下。一看到我在家里那暖和的土炕上睡得香甜,父亲一句话也没说,只是默默地坐在一旁看着我,重重地叹着气。
   从此以后,只要我想家,父亲得空就会陪我回家,如果没空,也不阻挡我回家的脚步。
  
   三
   这儿条件的确很好,每次到饭点儿,我就跟着在父亲的身后颠儿颠儿地跑到单位食堂打饭吃。这儿饭菜可口,还有好多花样。就说咸菜吧,用筷子一夹,上面的油花儿直往下滴答,吃在嘴里满口香气。馒头也是煞白煞白的,嚼起来甜甜的,一口气连吃上五六个,也不觉得过瘾。在乡下,可没有这样的待遇,食油是稀罕物,只有家里来了客人才会用上点儿炒个菜。至于咸菜,乡下倒是不缺,每次从大瓮里捞出来,顺势在清水里一冲,切上几大块,塞到每个人的手里,没有一点油水,啃一口咸得咂舌。面食也是以窝头为主,很少吃到馒头,即使有时吃到,也是黑黑的全麸面做的,吃在嘴里绝对没有精面粉做的馒头细腻。
   有一年春天,我家盖起了全村最高最漂亮的房子,到处是羡慕的眼神。可那年家里不知什么原因老是吃灰高粱饼子。高粱饼子刚一蒸出来,还是比较软和的,吃起来和玉米窝头没有多大的区别。可等它凉下来,硬得瓷实,甭说吃了,拿起来当手雷扔出去准能砸死个人。每次吃的话,只能放在笼屉馏一馏,或用开水泡一泡,才能下咽。每天放学后,大人下地还没回来,本来就饥肠辘辘,我们还要去挖野菜,只好极不情愿地在干粮篮子里掏块高粱饼子充饥。当然我们也有自己的办法,使劲掰一小块,含在嘴里,再喝一口凉水,润一会儿,也就软和了,猛劲嚼嚼下咽。有时候实在不愿吃了,就跑到爷爷家要菜荠馏吃。菜荠馏是一种美味,是用面粉和各种野菜和在一起蒸熟的菜团子,既有面食的韵味儿,又有野菜的香气儿。我说的这种菜荠馏,是把玉米面和黄须菜种子掺在一起的,是专门用来喂小猪仔的。这种菜荠馏松软,黄须菜种子又咸咸的,比硬邦邦的高粱饼子来说,不乏美味。
   后来,曾经问过母亲,为什么那年老吃高粱饼子。母亲说得很简单,老百姓挣钱不容易,盖房借的钱得赶快还给人家。那个时候,细粮金贵,也值钱,父母一咬牙全卖了,还了别人的帐,结果苦了一家人。其实,高粱面换一种做法也是很好吃的,就是掺点儿白面发酵,蒸出来照样酥软可口。
  
   四
   我虽然在县城里读书,但是总是融不进城里的孩子中间,总觉得他们穿得漂亮,有精美的学习文具,有好多的零花钱,说话也好听,就是有时说起脏话来也显得那么委婉。
   当然,班里也不乏从农村出来的,不久就会凑到一起,玩的花样也不一般。农村孩子浑身敦实,粗胳膊粗腿,有的是蛮劲,发起飙来,肯定把对方揍个鼻青脸肿。有时,课间游戏时,专门为同学们排忧解难,腰带一勒,爬屋上树,灵巧如猴,够个屋顶的沙包,捡个树上的风筝,小菜一碟。中午也不会规规矩矩的午休,几个结伙搭伴跑去附近的水库洗澡,毫不避讳,直接脱得精光,水深水浅都如浪里白条,因为从小就是在水里泡大的,绝对不用担心有个闪失。只要得空,我们还会跑到荒郊野外,偷人家地瓜,掰人家玉米;在土坡上挖一个土窑窝儿,找来干柴烧得通红,然后把地瓜和玉米一股脑儿倒进去,最后再用滚烫的热土埋得严严实实;等疯野够了,再折返回来,挖出埋在小窑窝儿里的玉米和地瓜,肯定个个酥软娇嫩,直吃得嘴上、脸上、手上黑乎乎的……反正人家城里的孩子不敢干的,都被我们淋漓尽致地演绎了一番。那些矜持的城里孩子反而很是佩服我们,自然也融入了我们中间。
   父亲总是刻意改变我的生活习惯,可我始终我行我素,就是改不了农村里养成了的习惯,为此,没少挨训斥。
  
   五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我也有自己的优点,自己的事儿很少让父母操心,洗衣干干净净,做饭有滋有味,内务有规有矩。哥哥常把自己闲置下来的衣服丢给我穿,上衣根本没戏,裤子肥瘦还可以,但长短就悬殊大了。上世纪八十年代流行喇叭裤,裤筒溜细,到了裤脚处却张扬得像小姑娘的裙摆似的,有点不伦不类。我也要好,身上那身灰衣灰裤都穿得腻了,当然不会轻易错过这些虽然有点旧但还是很时髦的裤子。当然也下一番心思。我把下面多余的裤腿往里一抿,用针线缝好,冬天套上棉裤正好,也崭新一把。但到了夏天,裤腿就显得很肥大了,有时要好,就在里面套一个裤子,这样裤腿就显得不会肥大,也不会左右晃荡,可天太热了,不一会儿就会捂出一身痱子。
   我拿着裤子翻过来覆过去研究,算是有点头绪了,发现裤腿就是两片布缝在一起的。我拿出自己的针线功夫,比着自己旧裤子的大小,沿着裤腿一边从上到下缝起来。然后一穿,肥瘦正合适,可是就是穿得很别扭,上面的裤缝还是顺心顺意排列两边,但到了膝盖以下,却拧成了花。肯定不对,我再反复研究,原来我只是从一边缝的,得按着裤缝的走向从两边缝。一顿折腾下来,一条漂亮的裤子便做成了,穿在身上也精神百倍。毕竟针脚不是那么细腻,再加上那多余的部分还塞在裤筒里,穿着老是皱皱巴巴。回到村里,母亲发现了,翻开我的裤腿,笑了。母亲又重新把我缝的衣服拆开,把裤子两边和裤脚多余的部分剪去,用缝纫机两边一缝,再用熨斗一熨,崭新如初。
   求人不如求己,母亲经常教育我们要自强自立,自己学会照顾自己,自己的事情无论多么困难都一定要自己完成。特别是我,跟着父亲在外上学,母亲更是严格要求。虽然是个男孩子,母亲却在改衣服的时候,让我站在旁边,一边改一边给我讲解……
   至今,我的衣服破了,纽扣掉了,都是自己修补……
  
   六
   那时候,脚上总是穿着母亲在油灯下熬夜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布鞋。布鞋虽然舒服,但样式老旧,很羡慕城里孩子穿的“双星鞋”和“回力鞋”,又气派又好看。可一双鞋价值十到二十块钱,但对我们来说,这可是一家人将近一个月的生活费用,我不敢张口,不愿看到父母那自责的眼神。
   中考毕业那年机会来了,我们几个玩伴凑到一块,跑到附近一个建筑工地打工。老板见我们还是孩子,不愿收,我们软磨硬泡,老板也只好勉强收下,但是商定我们干一天只能算半个工。一个大人干一天算一个工,八块钱,我们只能得四块钱。建筑工人分两类,以出力气为主的壮工和以技术为主的技工,壮工的工作又脏又累,赚钱还少。我们也没技术,当然干的是壮工的活,虽说按半个工算,但劳动强度一点也不低,同样和一个成年壮工一样盯一个技工,推砖、和灰、上料一刻也不得闲。半天下来,累得伙伴们纷纷溜之大吉了,工地上唯独剩下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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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岁月有痕》是一篇感怀岁月的深情散文,情真意切,真实感人。岁月悠悠,总有那么多的过往萦绕心头,令人怀念。小时候,我在父母的期望中踏上随父亲求学的征程,尽管我穿上母亲给我做的当时最好的衣服,可是,习惯了乡间自由自在生活的“我”对城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适,对家乡与日俱增的思念终于在一个父亲出差的日子里付诸行动。我鼓足勇气,骑上父亲的那辆笨重的自行车,一路艰辛地回到家。母亲的先是惊讶后是心疼、父亲的恐惧与慌乱让我的回家最终成为必然。好在,日子在全家人的努力下越来越好,父母脸上也露出幸福与知足的笑容,我却越来越怀念那段逝去的沧桑与艰辛的岁月。散文语言质朴,感情真挚,引人共鸣。好文!力荐文友赏读!【编辑:异乡的默默】【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F1706190002】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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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异乡的默默        2017-06-13 18:23:35
  欣赏佳作,问候作者,写作快乐!
2 楼        文友:异乡的默默        2017-06-13 18:29:09
  很接地气的散文,质朴的文风让文章更有可读性,岁月有痕,所以难忘。佳作!祝精彩不断!
3 楼        文友:迎冬寒梅        2017-06-13 21:51:51
  可见父母不易的人生路程。想想过去的艰辛日子,真是知足现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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