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南痕迹】邂逅(散文)
“你可以嘲笑帝王的富有,
但你不可以嘲笑诗人的贫穷。”
——西川
不知从何时开始喜欢诗歌的,也记不清第一次练习写诗的具体时间了。总之,最乐于表达自己情怀的还是诗歌。期间也阅读了大量的通俗小说,从古代到现代,从国内到外国,无论历史、武侠、生活等方面都有,当然更多的还是武侠小说。
名家名作也不少,如《柳宗元文选》、《苏轼文选》、四大文学名著就《红楼梦》没有读了。现代的有鲁迅、郭沫若、沈从文、张爱玲、萧红等,诗歌最初读的是李金发的《微雨》还有陈敬蓉的《交响集》其他的都是散乱的。想来从读第一部文学作品到现在已经有十多年了,但最钟情的还是诗歌。除诗歌外别的文体基本没有涉及,若有也就是散文,不过都是些涂鸦之作。是没有含金量的,毕竟大脑储存有限,涂鸦也涂了若干年,纯属自娱自乐,写了就扔,也没有刻意去修改。
很难用语言来表达这种狂喜,内心世界的狂喜。那是自己与心灵的无数次对白,也是对一种情怀的追溯。每当拿起笔来抒发自己的情怀时会感到特别温暖,因为它超越了自我,超越了现实,对艺术的追求与享受,对灵性的深刻体验。可以说对其他任何事物上我是愚钝的,至少用笨手笨脚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惟有面对诗歌时才会豁然开朗,心里的天空才会晴空万里,对于自己可以一览无余,而这样的豁达是非常温暖的。
那时还小,而且还很小,对生活,对未来充满着活力,憧憬有一天自己也可以痛痛快快地实现自己的梦想。在还没有读书之前,我就喜欢留在家里,很少出去玩,不是不喜欢玩,而是有比玩还要更有趣的事情,那就是陪在家人身边,听他们讲故事,对于那些故事特别感兴趣,有关于神话的,传说的故事,也有很多真实的故事,那些故事总会让我去幻想。也会经常去猜测他们的结局会是什么样,可以说那是童年生活中最有趣的一部分,也是从那时开始学会了想象,可惜自己不会写小说,要不然真会写出很多小说出来。是那些故事装扮了我的童年,是那些故事点亮我想象的心路。每一个故事都令人好奇,很多故事后来都在书籍中找到,比如那些关于民间传说的故事,也有很多故事是若干年前发生的,多少带有神话的味道,从初中开始我就想把它们写下来,甚至连书名都想好了,如果是写成长篇小说,大概有十多本吧!可惜自己没有写作的天赋,也就只能不了了之,让这些美好的故事尘封在地底。随着老一辈的人离开我们,这些故事就再也不会有人想起来了。现在回想起来,也是一段值得回忆的旅程。遗憾的是那些感人的故事,我没法用笔把它们写下来。如果能够,我会不惜一切把它们记录下来,就算写不好,也能够享受那种美好。
一直以来,因为家里条件并不理想,总是在跌跌撞撞的日子里度过那些艰难的岁月。而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就是那些书籍带给人的喜悦,虽然从来没有接受过好的教育,小学一二年级是在村子里念完的,老师的水平本身就有限,语文课是一位女老师教的,就连拼音也是唱读。而且教室也是十分的简陋,尤其是冬天,除了冷还是冷,后来老师让我们从家里背煤炭去学校,冷的时候就生火,大家围在一起烤火。那时地面还是泥土,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扫地的时候整个教室都是尘土飞扬,真有让人窒息的感觉,至于那小小的操场吧!除了泥土就是草,满地的青草,一旦遇到下雨天,双脚就没有一点是干净的。偶尔嘛!还会见大喜,一不小心还能脚底中奖,当然不会是彩票啦。
从三年级开始就不再是在村子里上学了,而那所破烂又简陋的学校没隔多久就灰飞烟灭,乖乖的回娘家睡大觉去了。
三年级是在乡里读的,说实话我不敢恭维。老师的教学水平也不见得有多好。至于那条上学的道路,除了淋泥还是淋泥;整条小径都长满杂草,早晨去上学就得享受露珠的亲吻与拥抱。裤管、鞋子,在这热情的拥抱中哭的死去活来,那时候村子里还没有修建公路,每天就踩着淋泥的小径去上学。
四年级上学期,我从一个好孩子变成坏孩子。那时学校重建,操场还不是水泥地,除了泥土就是泥土,学校把操场划分成很多小块地,让我们从家里带锄头、背篓去挖泥土。也不知学校是怎么想的,作为学生的我们,到底是来求学还是来干活的呢?
有时一整天就上那么一两节课,每天早上八点就要到学校,九点开始干活,对于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来说,每天得早上六点起床,走十来里路去学校,还要把时间花在干活上;懵懂的我们开始逃课逃学,有时就去山林里,有时去山洞;就是不愿去学校。抽烟、打牌,应有尽有,能玩的花样都玩,有时直接去同学家玩到放学后再回家。后来,我们班主任去家里把我们不去学校上课的事情告诉父母,第二天就在老爸的护送下去读书。一个学期下来,除了干活就是逃课,学习就像一个陌生人与我们无关。期末考试,整个学校竟然没有一个人的得分是超过九十分的。其情景之悲惨可见而知,我呢?成绩单也没有去领取,到底自己考了多少也不知道。
小时候,总是充满一颗叛逆的心。因为懵懂无知,也因为学校那样的做法,从而导致很多孩子都选择逃课来回避。四年级的下学期注定会成为一个小小的转折点,不再逃课,也无须再为学校背泥土,成绩也有所好转。众所周知,从小学三年级起就要学习写作文。开始是写请假条、日记、书信等等简单的文字,慢慢的有话题作文,记叙文,议论文等;不过刚学习写作文时都会写不好,能够及格已经是算不错的了。四年级下学期,我们告别了给学校干活的生活,也告别了逃课、躲学的生活,在父亲竹枝的鞭打下重新开始认真念书,但那时写作文绝对是一个令人讨厌且头疼的事情,每次拿起笔来都不知该如何开头,结尾,不知怎样去谋篇布局。但从三年级开始我就接触课外书籍,我还记得看的第一部小说是关于抗日战争的,叫做《平原枪声》,主人公是马英。
因为家里有不少书籍,原本老爸他们就喜欢看书,我呢?貌似也就继承了读文学书籍的习惯,从那时起,家里所有的书籍都被我读过。有时害怕被他们发现,也只能偷偷地读,家里没有电灯,都是用煤油灯照明,晚上整间屋子就照亮巴掌大的地方,但仍不影响我阅读。犹记得在奶奶家土楼上有几口箱子,里面装满了叔叔他们那一代读书时留下来的课本以及一些连环画、书报和杂志,我就经常趁他们外出干活偷偷潜进奶奶家土楼,把那些书一本一本的翻出来看,有一次我刚进去不久他们就回来了,奶奶说,咦门怎么开了,走的时候不是锁好的吗?我只能躲在楼上的角落里不敢出声,生怕被他们发现。等他们不在的时候以最快的速度逃了出来,碰见他们也就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不过关于写作文,每次还是写不好。都说人是在打击中成长,那时我是不会写作文的,又一次实在不知该怎么写,可不写得挨老师的照顾,没办法只好找作文书来抄了一篇交上去。那次作文得了八十一分,不过还是被语文老师识破了我的诡计,作文下面留下一段客套话:我怀疑你的作文是抄袭的。
因为老师如此独特的表扬,让我感到很惭愧,于是决定自己写,一开始是练习写日子,每天都会写一点,就这样日积月累,自己的作文慢慢地好了起来。到五年级时,作文已经可以得到八九十分了。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写作文,爸爸突然问我以后的梦想是什么?我脱口而出就说以后要当作家。
大概就是从那时开始有了自己的梦想,当时也没有想太多,遗憾的是自己并不是一个有写作才能的人,领悟能力实在有限,也就只能是画画涂鸦而已,基本上难登大雅之堂。从那时开始练习写一些“诗歌”,姑且叫做诗歌吧!因为自己对于诗没有根本的认识与了解,粗糙,没有诗意也没有意境。小学五六年级,教我们语文的老师曾经也是教我哥的老师,每次作文他都会抽几篇写得好的来做范文,有时是他自己念,有时让我们来念。那时我们班作文写得相对要好一点儿的也就两三个,我呢,很不幸成为其中一员,每个星期老师都得让我们把自己写的拿来念给大家听。我学习成绩向来不是太好,所以班里选班干部从来就没有我的份,大概是小学六年级第一学期,班级分班,我被分到一班,班主任还是教过我哥的那个老师,不知是不是因为我哥的原因,后来在教室后面的黑板上,不是有班干部的名字吗,选班干部时没人提到我,可在黑板上却留下了我的名字,至今我也不知道我这个所谓的班干部是管哪一块的。这是我我学生生涯中唯一一次当班干部,还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
基于我上学比较晚,等我读到小学六年级时已经十二三岁了,按理说在这个年龄段是不懂情爱的,可我偏偏暗恋班里的一个女生;她姓李,家里是做百货生意的,她妈妈也是我们那个村的人。那时候她是我们的班长,学习成绩很好,而且人也长得特别好看。时移世易,一转眼就过去了若干年,说实话那时候那些想法还真称不上暗恋,最多就是羡慕她长得好看,家里条件比我好!有几次我很想告诉她我喜欢她,可最终还是没敢开口,每次只是默默地看着她就心满意足。因为不敢说出来我喜欢她,我就从小河捡来一块薄薄的石头块,把她的名字写在石头上,并且在后面写上“我喜欢你”三个字,一直把它放在书包里,后来爸爸翻我的书包,无意中发现那块写有她名字的石头,只是老爸没有直接问我,而是让老妈问我,我又怎能说呢?就死活不承认。更可气的是我从家里带李子给同学吃,也被他们发现了,庆幸他们没有把这件事张扬出去,要不然我都不知该怎样面对那个女生。我把她的名字和我的名字放在一起比较,看有多少相似度,包括笔画、拼音都拿来比较,因为我相信相似度高那么我们恋爱的可能性就会更高。
后来小学毕业了,我考上镇中学,而她去了更远的市里上学,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有几次去集市买东西,我特意去她家里问了,只是那时候她不在,我也不好问她家人要联系方式,毕竟那时还没有qq和微信,能使用手机的人也很少,就算她有用手机我没不好去问她家人要号码!青涩的季节,只有一颗正在萌芽的心在梦里期待着美好的遇见,它像一颗种子在我心里只发芽不开花结果。懵懵懂懂的青涩岁月里,我们成为彼此的过客,她是否知道我有暗恋过她,至今仍是未知数。而我们的故事最终也只是停留在同班同学这个细节里,以后她怎样我不得而知,或许已经结婚生子,只有我还一个人流浪在混乱的尘世。
是否有一片云曾经下过雨,是否曾有一朵花曾无忧地绽放。生活未曾带给我太多欢乐,家庭的贫穷、山路的崎岖,都使我像一个跋涉者艰难地前进着。在那段时间里,我看的最多的书就是《故事会》,也有一些其他的书籍。后来慢慢接触到更多书籍,自己的视野也变得更加开阔。在那些懵懂得岁月里,我比较喜欢的就是三四月的春天,太阳温暖,春风刚褪去寒冬的冷酷,带有一点点的清凉。每当太阳出来时,总喜欢搬一条凳子,然后再找几本自己喜欢的书籍来到院里看书。那和煦的阳光让人心里舒坦,看不远处的山川一片清脆,再伴随着时不时传来鸟儿的窃窃私语或者是引颃高歌;既能感受大自然的天籁,又能安心的看看书,感受书籍带来的美妙佳境,不失为一件怡然自得的事情。正如一句话:最喜人间春暖色。在和煦的骄阳下,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偶尔还会有一丝丝的花香袭来,无论是身体还是心情都无比舒畅,而在这样的环境下阅读是最有感觉的。
那算是从童年到少年间一段比较美好的时光。没有太多忧虑,可以安心地看看自己喜欢的书籍。
从初中开始接触外国文学,记得当初阅读的第一部外国书籍是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慢慢地阅读的书籍也增多了,包括莎士比亚的悲剧,巴尔扎克的《贝姨》、司汤达的《红与黑》、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等文学名著。期间也阅读了一些关于军事,政治,历史,天文方面的书籍,比如 《中东议和》,是关于中东地区现当代,也就是从二战以来的不断的纷争,也有如《北洋舰队史》,关于中国近代军事的发展与进化的过程。记得当初还读过一部书《少林密传气功点穴疗法》,是一部关于人体穴位分布与治疗的书籍。
犹记得当初疯狂的阅读,虽然家人一再提醒不要去读那些没用的书籍,可还是忍不住。想起那些经历,不觉觉得幼稚又好笑,为了读更多的课外书,竟然将图书室的书带回家,就不再归还,一个学期下来,带走了几百部书,第二学期再回学校,图书室也就关门了。带走的书有文学、历史、军事、政治、天文、医学,各个方面的书籍都有。也是从那时开始接触更多的国外文学,上述提到的书籍也都是当初从图书室带回来的。当初管理图书的是教我们物理的老师,他老婆还是与我同姓的,后来他没在中学教书,而是去镇小学当校长。也不知是何来的勇气,把这么多书籍带回家,虽然学校知道图书室的书籍少了,但还是没有追查下去,要不然我该吃不了兜着走!至今留下的书已经不多,大多都破烂不堪,有的还被老鼠给咬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