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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晓荷.见闻】落花不过身外客,流水从来是薄凉(征文·小说)


作者:七笙 布衣,323.7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944发表时间:2017-06-26 13:08:16
摘要:由另一篇《素年锦时,一晌贪欢》改写而成。总觉得它应该有一个更完整的故事


   名为半日闲的书店里多了位姑娘。
   素净的脸庞,清秀的眉眼,长长的黑发低低地垂在浅黄色的旗袍腰间,袍裾边绣着的一叶青荷在书架丛中轻摆,便是无风也生风。
   书店里的人来来往往,白居易写的《忆江南》被她翻了一遍又一遍。她抬眼,安静地抚平折起的书页。
   只听得曾经有人唤她素素。
   店里有水墨的屏风、莲花的香炉,陈设极为复古。在这个以新鲜潮流至上的物质时代,这般富有古典气息的书店貌似偏离了主题,生意不大景气,盈利虽不多倒也不亏。老板想着另操他业,恐无暇顾及此店,可偏偏又舍不得心头好将它给关门大吉,于是请人帮忙打理。
   请的这个人,就是素素。
   其实老板也不太了解这个姑娘的来历,只知道是个中原姑娘,且失了忆,独自来到这江南小镇的一隅,像是要寻些什么东西。至于具体是什么,是因她一直就向往江南,或者还是其它,她自己也说不上来,她只觉得自己应该是属于江南的,这里是她失忆后唯一记得的城市。在她模糊的记忆里,隐隐觉得谁曾给她念过白居易的《忆江南》。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多好的诗句,如一粒种子发了芽,在素素的心头,一日一日萦绕,开出了花。
   素素顾自端起书桌上的陶瓷杯,杯里的水呈淡褐色。淡淡地抿了一口,苦苦的,辣辣的,穿喉而过的生涩和刺激。
   不是茶。是加了黄莲的可乐。
   按常理来说,这优雅的陶瓷杯,应当斟满清澈的茶水,才能显现杯口青釉雕刻的醉莲有多么华美。
   偏偏,这是不按常理的。
   一如素素那不按常理的爱情与人生。
  
   二
   爱情,像是鸦片,是缠上了就甩不掉、摆不脱、看不清、忘不得的东西。素素的“鸦片”,就是忆初。那个脸色苍白如纸的少年郎。
   遇见忆初,是素素来到小镇半年后。
   忆初到书店里来应聘时,素素正在用细细的羊毫在白色瓷器上描绘各种美丽的图案。
   素素第一眼看见忆初,看见这个安安静静的男孩,她便明白了张爱玲当年遇见胡兰成时的心境。那是一种电光火石间的沦陷,没有早,也没有晚,恰到好处。从远古到蛮荒,一步步寻来,他就在那里,瞬间的相遇,便是千年万年……
   忆初,一个具有江南水城独有气息的男孩,眼睛透明得如雨后的天空,无色无尘无世相,好似风一吹,那眼神就能散去,让人瞧一眼,便是满心满肺的疼……
   于是,素素随便问了几个简单问题,便让他周一来店里帮忙。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她想离这个叫忆初的男孩,近一点,近一点,再近一点。
   当然,这些只是埋藏在素素的心里,忆初并不知晓,也无处知道。
   他们两人,就隔着一张古色古香的桌子,各自安静地在陈旧的书架间,忙着整理书本,一本一本,轻轻地抖落掉灰尘。累了,素素偶尔抬头望望对方,眼光一碰,就躲开,怀里如同揣着一只兔儿,活蹦乱跳着……
   任何时候,忆初的脸上总是苍白的,五官端正得如同桌上的青花瓷。
   阳光,照进来,扑在他的脸上,阴影将整个脸庞突显出忽明忽暗的棱角……
  
   三
   蒋梦央,一个江南的女子,有着好看的眉眼。直发,不短也不长,柔柔地披着,如一轮黑色的月光……
   她是这间书店的常客,常坐在一旁手里翻着一本书,眼却瞧着忆初和素素忙碌的身影,安静地看,安静地欣赏,安静地离开……
   素素,是个极致心细的女子。她能隐隐地读懂蒋梦央来这里的原因,那种眼神是一种怜爱,是骨子里的柔情,和素素一样,是为了忆初而来。
   女子看女子,才会如此的毒。
   那时的素素,心里总是慌的。她怕这样的爱情还没开始,就要结束。但爱情,是什么?素素也不能说明白。她是一个记不清前世与今生的女子,一场大病后,她几乎丢失了对过去所有的记忆。她只记得,一个城市,属于江南,属于乌镇,属于生命里的某个地方……
   一个没有记忆的人,又从何奢谈爱情?
   所以,素素总是在更多的时候,只是远远地看着这个叫忆初的苍白少年。偶尔,她会去乌镇的河边,去听听苏州评弹……一直以来,素素就莫名地爱上了这种曲艺,咿咿呀呀间,九转柔肠,听得人落泪,听得人心酸,听得人肝肠寸断。
   同样一个夕阳如血的傍晚,素素独自站在河畔,在薄暮垂柳下,安静地听着一位老艺人的评弹《枉凝眉》。这是苏州评弹最古老的曲目,素素曾不止一次地听,不止一次地毫无来由的伤怀。那些词句,为何总是如此的撕心裂肺?
   蓦然伤感间,素素听到一个好听的声音:这是一首不该忘怀的弹词。
   素素抬起头来,旁边竟然站着忆初,那位年轻的少年。素素显得有些慌乱,这是他第一次对自己这么说话吧!为何,他的声音,如此熟悉,仿佛在前世就曾听过……
   闪念之间,素素便又恢复了常态。她没有望忆初,哪怕内心已经兴奋得开出花来,但她依然只是淡淡地盯着桥上的评弹艺人,微笑着答:“是的,多好的词,多好的爱情啊!”
   “一个是琅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他们本应该是天生的一对,只可惜造化弄人,到头来终是红楼一梦。“忆初也不望素素,幽幽地说。
   听了这话,素素回头望了望忆初,他的脸色还是如此的苍白,不由得让素素心一疼。素素问:“你为什么喜欢这首评弹?”
   忆初顿了顿,答:“因为,我曾经的女朋友也同样喜欢这首评弹。”
   “那你的女朋友呢?”素素装出漫不经心地问。
   “她死了。”忆初安静地答。
   素素怔住了,胸口有些生疼。
  
   四
   接下来的日子,书店的生意还是不咸不淡的,显得很冷清。
   江南,一个细雨绵绵的地方。隔三差五,雨水就会淅沥沥地下那么一回,下得整个城市都弥漫着浪漫的忧伤……
   下雨的时候,忆初和素素,会隔着长长的书桌交谈。谈得最多的就是那首评弹《枉凝眉》,然后谈杜拉斯,谈张爱玲,谈徐志摩,谈苏曼殊,直至谈到忆初以前的女朋友,素素才得知这间书店最初竟是他开设的,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才转卖给了别人。
   忆初,是江南某学院的学生,他的女朋友是他的老师,一个刚刚留校任教的团委书记。师生恋,永远都是校园里必须禁止的事情。这是一种潜规则,是每一个老师和学生必须划清的界限。哪怕,他们之间是那样的般配,但般配并不等于就能挑战权威。于是,来自各方面的力量,都介入了他们的感情。
   只是,爱情,有时真的能让人无比的勇敢和坚强,经历校方的干预,经历双方父母的反对,经历老师和同学的规劝和训斥,二人依然爱得深切,爱得坦荡,爱得无所惧怕。
   虽然艰难,忆初和他的女朋友却彼此感受着最大的幸福与甜蜜。有了生命里的另一半,世界就小得只需要你我,而不再需要任何其它,这大概就是爱情。
   为了阻止他们的爱情,校方甚至拿出杀手锏,最后通牒他们,若不结束这段爱情,将以败坏校风校纪为名,对忆初勒令退学,对他的女朋友停职反省。
   爱情,是舍生忘死的事情。是能拿一切孤注一掷,不赌天下,只赌彼此的事情。是遇到多大阻力,就有多大反弹的事情。是能在瞬间,就将人生百态遍尝一遍,不求来世,只求今生的事情。总而言之,爱情,是蝴蝶哪怕飞不过沧海,亦要飞过桑田的事情……
   忆初带着他的女朋友,离开校园的那一天,是很悲壮的。很多的学生,都被感动。校园里,下着雨,湿了天,湿了地,湿了人间。
   栀子花,开满整个校园,在雨里摇弋,一摆一摆。雨珠如银,滴落青石阶梯,留下长长的泪痕……
   离开了校园之后,二人同居,一起经历人间的冷暖无常。他们来到乌镇,开了这家名叫半日闲的小小书店,靠着卖些老旧书籍维持生计,虽然清苦,却依然甜蜜。那时,忆初的女朋友,就坐在如今素素的位置上。
   本以为,这就是朝朝暮暮共凉夜,良辰美景入画来。本以为,此生此世,就会彼此依靠着走过漫漫人生路,一天一天陪伴着爱情渐渐老去。可是,一场无意的车祸,从此二人阴阳相隔,生死茫茫……
   那是一个清晨,她为他去买早点,于是再也没有醒来。忆初为她输血,几乎将自己所有的血液都输给了昏迷不醒的她,最终她还是死去。
   那是一场与爱情有关的救援,忆初和他女朋友的血型都是属于最少见的血型,而恰恰他们两人就相爱了。有时,爱情就是很巧很巧的缘分。是的,在她昏迷不醒时,唯一能救她的人,就是忆初。大量的血液,从忆初的身体里被抽出,在忆初的哀求下一次又一次的扩大抽血量,若不是在医生的坚决制止下,忆初会因输血过多而死亡,这亦是忆初永远脸色苍白如纸的原因。
   在爱情面前,有时,死亡又算得了什么?
   当忆初的血液被抽得再也不能抽的时候,她最终死去。于是,忆初蓦地明白:爱情,固然是一件舍生忘死的事情,但爱情,也是一件自私的事。
   死亡,是最自私的表达,她不允许,他陪她!
  
   五
   蒋梦央,还是会来书店,还是会来看忆初和素素,还是会用那么深情的目光注视忆初,看得素素的心,都是疼的。
   自从忆初跟素素讲了他的故事,素素就更加着魔般迷恋着这个脸色永远苍白的江南男孩。他总是如此的安静,如此的从容,如此的专心清理书籍的每一页,看得是那样的专注,眼睛干净得好似雨后的天空,仿佛能把人心底最复杂的一面,冲洗得一尘不染。
   素素知道,自己是爱上他了,彻底地,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想,他是值得她爱的。她已经习惯了用心去聆听忆初讲过去的故事。那些故事,总是能让素素在一些感动中,期望着能有一日,忆初也能如此地爱上自己,并与之偕老。
   纵然,忆初比自己小,但素素依然对他产生了一种依赖感。书里说,依赖感,是爱情的组成部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多大的依赖感,就有多大的爱。这句话,素素信。
   时光,在流逝,在素素的暗恋中渐行渐远……
   蒋梦央,来店里更频繁了,每次来,不再是安静地看着,而是将忆初喊到外面街道的一角。偶尔,素素能看到他们的争吵。
   素素总觉得忆初的身上,应该还有故事,或者说他与这个叫“蒋梦央”的女子之间,应该有些故事,但素素终是不好探听。她亲眼见过蒋梦央,几次朝着自己指指,然后又和忆初说着什么,只可惜相隔太远,她听不到任何话语。隐隐的,素素感觉蒋梦央在向忆初表白,可能忆初在拒绝……
   那一刻,素素突然有些惶恐,她竟然害怕蒋梦央抢走忆初,毕竟蒋梦央也是一个如此出类拔萃的女子。她的介入,让素素备感压力。
   素素想对忆初摊牌,告诉这个男孩,他就是她的少年郎。可是,素素终是有些犹豫,对于一个记忆都不完整的女子,又从何去奢谈爱情?更何况,她是那样地害怕忆初的拒绝。
   爱一个人,久了,便患得患失起来。
  
   六
   爱情,有时一放下,就是再也担不起。
   就在素素犹豫之间,忆初在某个清晨,安静地收拾着书店的一切。他说:我明天就要离开了,你再重新招一个人吧。
   素素的心,好似被针线扎了下,隐隐地疼。她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良久,木木地问:“你要去哪里?”
   “去美国。”忆初答。
   噢。素素只能轻轻地“噢”一声。她几乎不知道自己该问些什么。
   默默地看着忆初收拾好几本书和铅笔,一点点放进单肩包,出门的刹那,素素终于还是忍不住,故做轻松地问了句:“是和蒋梦央去吗?”
   忆初愣了下,没有回头看素素,微微停顿一下后,从鼻腔里轻轻地“嗯”一声,算是承认或是回答。然后,转身,离开。
   “祝福你们!”素素追出去对着背影轻声地道了声祝福,转身,进屋。
   转身的刹那,一滴泪珠,滑落,落在地面,粉身碎骨。
   直到那一刻,素素才明白,一种感情,原来需要一个城市来祭奠离伤。
  
   七
   离开了江南,离开了乌镇,离开了昆曲,离开了评弹,离开了永远的苍白少年。
   离开这些曾经美好的事物,已经三年。
   三年,会让一种思念,长出妖妖娆娆的藤蔓,枝枝缠缠,如纷纷扰扰的禅意,不解,便不破。
   三年里,素素还是记不起关于过去的种种,但她却记住了半日闲的书店和那间店里的男孩,那苍白无血的脸,那纯净得令人心疼的眼神。他和他的爱情,是那样的让人感动。想着,想着,素素就会流下泪来……
   假如当年,自己勇敢一点,哪怕再勇敢一点点,也许结果就会不一样。即使,结局依然,但起码不会留下遗憾。
   对于爱情,表白了,还是错过,便是宿命。
   可如今,连表白都没有,爱情便已错过,这岂止只是遗憾?
   素素就在这样的遗憾里,想念着乌镇,想念着那位几乎已要她命的男孩。是的,爱情,是能要人命的玩意儿。拥有了,爱情就是全世界;失去了,全世界也不是爱情。
   他,还好吗?他,应该结婚了吧?孩子,也应该好大了吧?蒋梦央,会像自己一样爱那个苍白的少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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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仿佛柔美、婉约,是江南特有的代名词,失忆的素素也记得这个似曾熟悉的地方,记得《忆江南》,记得那些九转柔肠的苏州评弹,一切都那么熟悉,却又如梦似幻。在这个名叫“半日闲”的书店,恰如其分的符合素素的性格,安静,却不失雅致。新来的同事叫忆初,白纸一样苍白的面庞,清澈的眼睛,总让素素有莫名的悸动,爱情在瞬间诞生,却只藏在素素自己的心里,因为她知道,书店里还有另外一位女子——蒋梦央,她漂亮,目光也如素素般追随着忆初,何况忆初还有另他痛彻心扉的情感。忆初和素素道别,素素心领神会,知道他是和蒋梦央一起走,终究是没说出口的情感,或许只有离开满是记忆的书店,才能让自己抽身。三年的时光逝去,素素不仅没忘怀,反而更是思念忆初,她决定重回江南,重回半日闲。偶遇的却是蒋梦央,才知道,忆初口中的女朋友便是素素,当初她因为意外大量失血,忆初为了救她,央求医生用自己的血,因为他知道,素素和自己一样,是稀有血型。素素醒来了,却失去了记忆,她忘了那缠绵悱恻的情感,除了《忆江南》,所有关于忆初的记忆,都好似抹去了。忆初离开了,离开了彼此熟悉的半日闲,本是深爱的两人,因为特定的际遇,相爱着,却也折磨着……爱情是永恒的话题,小说语言唯美,游走在故事之情,不禁替主人公的命运感到惋惜;或许,正是因为个中滋味,即使伤痛,世人仍苦苦追随着。感谢老师赐稿,期待更多新作。【编辑:清粥小菜】【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7062730】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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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清粥小菜        2017-06-26 13:09:33
  感谢老师带来的倾情之作,关于爱情,无论何种版本,都是属于自己的绝唱。感谢老师对晓荷的支持,祝您写作愉快!
回复1 楼        文友:七笙        2017-06-27 20:38:12
  辛苦编辑
2 楼        文友:叶华君        2017-06-26 17:35:01
  又见老师精彩美文佳作,感谢老师对社团征文的友谊支持,欣赏拜读佳,谢谢老师精彩的分享。问好老师,期待老师更多的优秀作品,祝文笔丰盈!继续加油!
叶华君,成都市作协会员,东部新区草池街道人。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我有一颗善感而质朴的心,我爱我的家乡我的亲人!QQ1052430610
回复2 楼        文友:七笙        2017-06-27 20:38:56
  谢谢老师的点评。祝征文圆满结束
3 楼        文友:蓝色宁静        2017-06-26 20:38:46
  唯美凄凉的爱情,令人忧伤无奈或许这就是宿缘吧!古典风韵的小说,轻盈婉约,语言优美,犹如精美绝伦的画卷,具有艺术阅读美感。江南水乡的柔美与小说中的女子完美融合在一起,弹奏出一曲千古绝唱的爱情故事!蕴含着禅理禅境,细细品味,余音缭绕,犹如九转柔肠的苏州评弹,韵味无穷……突出弟弟是一位饱读诗书,才华横溢的翩翩才子,拜读学习弟弟佳作,祝弟弟创作愉快!
你若贵,一切贵。
回复3 楼        文友:七笙        2017-06-27 20:39:38
  谢谢宁静姐精细的评价,祝好
4 楼        文友:你猜        2017-06-27 19:57:06
  祝贺老师精品。
您不要猜我是谁,我知道您是谁---祝你开心每一天。
5 楼        文友:老娄        2017-06-27 20:07:35
  短小说,整个老长的题目!不过,小说和题目一样美,很精致,很耐读!点个赞!
误入歧途者,笔耕四十年。 收获百万字,有苦也有甜。
回复5 楼        文友:七笙        2017-06-27 20:42:25
  谢谢老师的肯定。总觉得自己写现代小说情节避免不了俗套,所以喜欢着重在小说的意境环境和语言的精炼上上。
6 楼        文友:叶华君        2017-06-27 20:10:51
  恭喜老师再次获得精品,实至名归,很棒很棒!感谢老师对社团征文的友谊支持,问好老师,期待老师更多的优秀作品,祝文笔丰盈!谢谢老师精彩的分享,夏安吉祥。
叶华君,成都市作协会员,东部新区草池街道人。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我有一颗善感而质朴的心,我爱我的家乡我的亲人!QQ1052430610
7 楼        文友:何叶        2017-06-27 20:29:31
  恭喜精品!期待更多精彩!
何叶
8 楼        文友:马正凯        2017-06-27 20:41:11
  小说写的深情动人,犹如散文诗一样清婉,纯净,我喜欢,珍存,长渎。
回复8 楼        文友:七笙        2017-06-27 20:43:13
  问好马老师。愿每天清凉。
9 楼        文友:疏影橫斜        2017-06-28 00:04:23
  七弟的小说和散文一样清婉,俊秀,唯美。让人过目难忘,心生喜欢。欣赏,学习了。
灵魂的美丽,在于情有所依。
回复9 楼        文友:七笙        2017-06-28 12:20:54
  问好疏影姐。
10 楼        文友:田舍郎        2017-07-04 20:55:05
  这种写法是一种流行吗?整篇文章浸染在淡淡的忧伤里,对江南的表述,用的意象也很丰富。但这种叙述方式是不是消解了文章的节奏感和张力。抒情抒着抒着文章是不是就有些散淡了。读惯了传统文章的起承转合,对这类文章还是有些不适应。但不否认这文章有可取之处。问好作者。田舍郎拜读。
想写点什么,一落笔却不知道要写什么……这也是我写作中常碰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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